起点小说网 迷失在康熙末年 卷一 庄生晓梦迷蝴蝶 第四章 天若有情天亦老

卷一 庄生晓梦迷蝴蝶 第四章 天若有情天亦老

目录:迷失在康熙末年| 作者:小楼明月| 类别:历史军事

    看到凌啸有疑问,格尔楞笑道:“这册子是为父三十年的心得记载,最后几页是转抄的气功心法,我也没练过,还没看明白。你年纪已经太大,过了最佳练习时机,没事的时候你也可以可以练练箭术。强身健体是没问题的,以后等你为我们添了孙子,可以传给他。”

  呵呵,想得好远啊。凌啸心里好笑,这册子上最有价值的是心法,他居然不知道怎么练,还说个屁啊!再说了,自己的硬气功早没练了,那个苦啊,自己可是不想再尝试了。现在最重要是好好了解这个世界,熟悉清朝的环境,学习好怎么生存。

  “我应该叫您阿玛,还是爹爹呢?”

  “你是我满族儿郎,当然是要喊我阿玛啦”格尔楞哈哈大笑。

  “阿玛,我的头发都被烧焦了,您说我是不是要剃头留辫子呢?还有,我是不是要换身衣服…………”

  “那是自然!你看,阿玛我都逃难逃糊涂了,早该想到了。”

  细节决定成败!

  作为一个销售经理,凌啸深知这句话的正确性。

  凌啸就留在这清朝的家里,平时就和格尔楞一起到沼泽地里去打打猎,或者留在家里照顾额娘。慢慢的凌啸就想开了,自己已经无能为力了,只有每天都祈祷一遍古今中外满天神佛圣母基督真主,希望他们能给予妈妈爸爸和云儿幸福生活。自己还是想想怎么生存下去吧!

  两个月来,他的头发就很有些长了,已经能够扎个半尺长的小辫子了,唯一遗憾的是,他不敢把前额交给格尔楞来剃光,因为格尔楞自己就是用菜刀刮的,看到他的额头常常伤痕累累,实在是不放心,毕竟剃头还算得上是技术活。

  在把破烂的西服和皮鞋丢到水塘中后,凌啸也换上了格尔楞的旧衣服,穿上了布鞋子,习惯了用舌头刷牙,喝池塘里的生水,蹲茅坑,一切都显得象是在做农家游。习惯现代夜生活的他,还无法调整自己的生物钟,没有了电脑电视的晚上,很有些无聊,于是他就翻出了格尔楞给他儿子买的《幼学琼林》,好好地学习起常用的称呼等等常识。他明白自己总有一天会离开这里,扑入到陌生而又充满挑战的封建世界。

  因为他血液里面流动的是现代销售经理的欲望,竞争!

  老实说,他并不晓得自己应该怎么去搞,但是做好准备是绝对冒得错的。自己不幸被命运放逐到了清朝,可是能安生立命,飞黄腾达的途径却是不多的。

  士农工商兵,五大职业。

  农民,他是不干的,自己又不会种地,什么?大家说当地主,档次也太低了吧!

  工人,自己的工科知识是很丰富的,也许在机械制造专业现在是举世无双,可是好像

  需要很多配套科技耶,算了,当辅业,有兴趣就搞搞。

  商人,好!是强项!不过好像清朝重农抑商,闭关锁国,地位太低了。

  当兵,好男不当兵!

  地位最高,待遇最好的是士了,可以说等同于官,应该是自己奋斗的目标,不过论起文事,老祖先半辈子浸淫其中,普通本科生怎么能望其项背?现在的时代,科举考试和二十一世纪的教育体制并没有本质不同,不过凌啸知道自己已经输在起跑线上了。人家六岁左右开蒙,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在读那九本书,自己就算肯学,能学,会学,也要学到七老八十,还混个屁啊?

  幸好当官还有别地途径。

  老子好运混了个满人资格,如果不出意外,有月例银子的待遇,政治上好像还有很多优待政策,只要自己把身手练好点吧,加上老子在商场混的一套拉关系的手腕,嘿嘿,应该不赖啊!尤其自己还有秘密武器啊!清宫戏的好处,喜欢看《百家讲坛》的习惯,都显现出来了,老子大致还知道些历史走向,人物阵营。感谢二月河!感谢中央10台!向你们致敬!

  也感谢清宫戏的编导演,至少凌啸在三百多年前给了他们一个公正的评价:某种情况下,人们会觉得他们制造的也不全是垃圾。

  沼泽里鸟兔很多,凌啸常常跟格尔楞打猎,他的射箭技巧也有模有样了。他拿出解放军练枪法的方法,在手臂上吊石头训练自己,坚持锻炼自己的稳定性,而且没事的时候,就拿着弓箭东射西瞄的。两月下来,他的力量虽然不及格尔楞,只能开弓射出百来步,可是准头也不逞多让。凌啸明白,在这古代里,有身好功夫是好处多多的,所以每天咬牙坚持重新锻炼身体,散打,泰拳,太极,都练,尤其是射箭这种远程攻击技艺。

  他不晓得自己会不会碰到打仗的事情,可是本着有备无患的原则,他还是经常拉着格尔楞请教排兵布阵,领军打仗。可惜的是,格尔楞虽然是一员武将,但他是勇武有余,却智谋不足,翻来覆去,常常被凌啸问得哑口无言。格尔楞最后烦了的时候,扔下句话扭头就闪了,“老子们哪个不是背会《三国》就能打仗的!”

  凌啸也是傲气凌人,心里靠了一声,老子就不信这个邪了,自己好歹也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党的战争故事,毛泽东军事思想,起点军文,也是涉猎不少的,差也差不到那里去!不就是换成冷兵器吗?谁怕谁!

  等到凌啸发现自己的箭可以轻易射中一百三十步远的目标时,天已经很“凉”了。冻得鼻青脸肿的他,才发现没有温室效应的时间并不完美,不止是只有他感到彻骨难耐,新的额娘不行了,这个凌啸不太了解的女人,已经耗尽了生机,奄奄一息了。

  凌啸对这个女人满是敬意,从她的处境可以看出,她之所以支撑到现在,完全是因为她不想自己死后,丈夫也追随而去,留下儿子的孤坟无人照看。伟大的母性!

  昏暗的油灯下,可怜的额娘死死地盯着凌啸,喉中呜呜作响,兀自不肯咽气。

  格尔楞倒是一脸平静,对着守望相伴的妻子说道:“阿惠,你就放心地去吧,日后的事情,啸儿定会好好安排的,迁葬祭祀他都会做的。”

  凌啸坚定地点点头。

  额娘死去后,格尔楞要凌啸去烧些热水,说要为妻子洗洗身子,换上他前几天从仙桃镇上买来的寿衣。等凌啸回来的时候,格尔楞已经安详地躺在妻子的身旁,口溢黑血了。

  凌啸默默地看着二老的尸身,老人们走得很平静。凌啸知道格尔楞前些时候捉蛇,就知道他准备干什么了,他没有阻拦,也没理由阻拦。当一个人把配亲人去死当作幸福,你有理由阻拦吗?

  格尔楞给他留了封信,是写给他大哥德隆多的,希望他照顾好自己的儿子,并恳请他原谅自己让家族蒙羞的行为。

  收好信,凌啸却犯了难,老人家的后事该如何办呢?家徒四壁的他,总不成用芦席卷了二老下葬吧。

  凌啸翻遍家中所有的角落,只翻到了十一个铜板,终于死心了。看来格尔楞对自己还是十分信任的,知道自己有法子为他们办好后事。

  凌啸决定先帮他们洗净换衣,做这件事的时候,凌啸一点都没有害怕,自己的亲人有什么害怕的,只是觉得自己一个人很孤独。凌啸把他们放到床上时,突然眼睛亮了。格尔楞说过,这两张古色古香的床,是从十里外的何家村捡来的,前些年瘟疫流行时,那里的一个大户人家死绝了,格尔楞就把这两张床弄到家里,想给妻子一个惊喜。就是这东西了,既然额娘喜欢,就用它来盛殓二老吧!

  忙活了整整两天,几乎拔光了房梁上所有的钉子,凌啸终于完成了一个草草的棺材。又用了半天的时间,凌啸终于在格尔楞的儿子坟旁挖出了墓穴。实在找不到墓碑的材料,只得用一块大石头代替。

  安葬完二老,凌啸在坟头立了半响。这两位老人就是自己在这世上的亲人,想到他们可敬可叹的悲剧人生,凌啸暗暗发誓,我命由我不由天,我一定要混出个好前程来,阿玛和额娘,你们等着我,我一定会说服家族中人,来日定将你们迁回京师祖坟,得享祭祀。

  汉江堤岸上,江风袭人。

  凌啸站在码头边,他准备坐船先到汉口镇,再觅路北上入京。回望江边寒风中瑟瑟的破败小镇,他心中暗叹一声,云儿,爸爸妈妈,别了。上午,他第一此来到这故乡之地,走在青石小街上,看着萧索的小镇,穷苦的镇民,想起那记忆里几十万人口的百强县市,真正感觉到历史的沧桑。其实他明白,这里并不是日后的仙桃城区,地理课上讲过,北半球的江水自西向东流时,会对南岸形成冲刷,日后的城区应该在现在的南边五六里处。当他问明白一些地名并不存在后,知道自己应该跟亲人们告别了。

  凌啸极端无耻地盗用了起点某位大大的绝招,用一张人民币在小当铺里押了二十两银子,他一出门,当铺就在身后上门板打佯了。看来当铺老板还是识货的,知道低价收了个宝贝,那纸质,那画技,那怪符号,举世无双啊!怀璧其罪啊,难怪他要马上关门呢!

  哼!不过是张十圆钞票就把你喜成这样,要是给你看张百元大钞,你还不大小便失禁啊!凌啸很不地道地鄙视道。

  PS:码字很苦!新书太难,明月说:紧握手中笔,演绎梦里戏。不想做太监,恳请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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