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谁的手段更厉害?
目录:绝色总裁套路我| 作者:孤狼之歌| 类别:都市言情
“这是对你最好的尊重吧?我乔乔向来是有什么说什么,不会拐弯抹角。如果真有什么得罪的地方,那我只能说声抱歉了!”
乔乔极其坚定地说道。
威廉姆斯知道她不是开玩笑,同时也将这些错误都归结到了陆明君的身上。
如果没有他的出现,乔乔肯定不会这样。
她会同意自己的表白,和自己双宿双飞。
不得不说,乔乔的拒绝,已经让威廉姆斯的心理变得有些扭曲起来了。
就在这时候,经理亲自推着十几瓶上好的红酒走了过来。
“威廉姆斯先生,这是为您准备的一打红酒!你看需要现在开吗?”
“开,你的威廉姆斯先生,现在急需酒精来麻痹一下他自己。”
陆明君笑着朝餐厅经理调侃道。
不过餐厅经理并没有理会他的话,而是将目光看向了威廉姆斯。
在他的眼中,姓陆的这个家伙,不过是个十足的小吊丝而已。
他能进入到餐厅里面,那都是沾了乔乔的光。
不然的话,以他的身份,都没资格进入到这么高档的餐厅之内。
所以他的话对于自己来说,根本就约等于屁,根本就不用听。
“都开了!”
威廉姆斯看着陆明君,冷冷的说道。
“哎好嘞!”
经理应了一声之后,直接将一打十二瓶上好的红酒都给开了。
说实话,在这个过程当中,他都有那么点肉痛。
这十二瓶红酒的钱,是多少人一辈子都挣不来的。
现在倒好,一顿饭人家就都给干进去了,着实是排面啊。
“不知道陆兄弟的酒量怎么样呢?”
威廉姆斯拿起一瓶红酒,笑眯眯的朝着陆明君问道。
“我的酒量当然很好,你怕是陪不了我!”
面对他的挑衅,陆明君怎么可能服气呢?
所以直接回应道,同时还挑了挑自己的眉毛。
“是吗?你们这儿不是有句古话叫做光说不练假把式吗?那咱们得比一下,不然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呢?这没有问题吧?”
威廉姆斯得到了陆明君的答复之后,脸上露出阴狠的笑容来。
“当然没有问题,如果连酒量都赢不了你的话,那我还混个屁啊?怎么喝,你划出个道来吧!”
今天来的目的,就是要给这个狗皮膏药一样的男人好好上一课的。
所以陆明君自然不会委屈他所发出来的任何挑战,尽数给接下来。
“好,这才够爷们,今天我就先敬你一杯!”
威廉姆斯说完之后,将手中的红酒倒了一杯。
随即拿在手中,稍稍用手掌一攥。
“次啦啦!”
水沸腾的声音立马响了起来,随即就见杯中的就开始往外狂涌热气。
嘶!
乔乔和餐厅经理见了之后,全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用手随便那么一攥,杯中的酒就被加热到了沸腾状态?
这还是人类手段多能到达得了的吗?他们感觉自己像是在看电影一般。
两人全都被吓到了,同时他们也意识到这个饭局的特殊性了。
好一会儿餐厅经理才回过神来,将目光看向了姓陆的那个吊丝。
这一次他还不得被人给碾压成渣啊?仅此一手,谁能陪得了啊?
“陆兄,我敬你的酒,你不会不喝吧?”
威廉姆斯说完之后,将手中的酒杯推向了陆明君。
脸上露出一丝得意之色,如果陆明君不敢喝这杯酒的话,那他一开局就算是输了。
还怎么跟自己竞争下去啊?简直就是扯犊子。
而威廉姆斯也是比较鸡贼的,生怕在这个过程中,酒的温度稍稍下降。
所以他的手一直没有离开过酒杯,将里面的液体继续加热。
确保陆明君接到手的时候,热量值在一个最高的程度上。
“威廉姆斯先生实在是太客气了,来者是客,我怎么能让你敬我酒呢?应该是我敬你才对啊,这样,我就借花献佛了,给你敬杯酒!”
说完之后,将他手中的那杯酒接了过来。
餐厅经理脸上露出鄙视的表情来,陆明君之所以这么说,还不是因为他无法将杯中烧沸掉的酒喝下去嘛,所以找了个这样的理由来。
然而,他的这个猜测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陆明君已经开始做出了回应。
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但是那杯沸腾的酒,开始慢慢地变得冷却起来。
上面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热气冒出,然而这还不算完。
它居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结冰了,没错,就是结冰!
几秒钟的功夫,整杯酒完全变成了冰块、就那么装在酒杯之中。
由于火候拿捏得够好,所以那高脚杯根本就没有受到任何的破坏。
餐厅经理和乔乔二人已经彻底的蒙了,他们做梦也没想到会看到如此场景。
一杯红酒,先是被人给加热到沸腾,随后又被人从沸腾状态给弄成了冰。
这都是什么神仙手段啊?他们感觉自己的大脑似乎都不够用了。
以前上学时候所学到的词汇,根本就无法来表述现在所发生的事儿。
如果非得找一个极其贴切的词语,那只能是比较粗鄙的“牛逼”二字了。
“来者是客,威廉姆斯先生应该不会拒绝我的一番好意吧?”
说完之后,将杯子、连同里面的冰块,一并推到了威廉姆斯的面前。
虽然距离还挺远的呢,但威廉姆斯已经感受到了杯子里面的寒意。
说实话,他也被陆明君的这一手给震了一下。
想要将杯中的酒加热并不难,但是想让它从沸腾状态到结冰,似乎难度就大了不少。
仅从这方面来说,自己已经落入到了下乘。
但威廉姆斯可不是一个轻易认输的人,当即将酒杯接了过来。
他想用更加惊世骇俗的方式,来将陆明君所设的局给破掉。
这样才能将刚才丢失掉的面子给找回来,于是就想再次加热。
然而就在这时候,从杯中直接窜出一道寒气来。
根本就不给他任何反应的机会,直接从手掌处钻进了他的身体里。
这股寒气极为霸道,完全不受管控,在他的身体里面,开始横冲直闯起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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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谁的手段更厉害?
乔乔极其坚定地说道。
威廉姆斯知道她不是开玩笑,同时也将这些错误都归结到了陆明君的身上。
如果没有他的出现,乔乔肯定不会这样。
她会同意自己的表白,和自己双宿双飞。
不得不说,乔乔的拒绝,已经让威廉姆斯的心理变得有些扭曲起来了。
就在这时候,经理亲自推着十几瓶上好的红酒走了过来。
“威廉姆斯先生,这是为您准备的一打红酒!你看需要现在开吗?”
“开,你的威廉姆斯先生,现在急需酒精来麻痹一下他自己。”
陆明君笑着朝餐厅经理调侃道。
不过餐厅经理并没有理会他的话,而是将目光看向了威廉姆斯。
在他的眼中,姓陆的这个家伙,不过是个十足的小吊丝而已。
他能进入到餐厅里面,那都是沾了乔乔的光。
不然的话,以他的身份,都没资格进入到这么高档的餐厅之内。
所以他的话对于自己来说,根本就约等于屁,根本就不用听。
“都开了!”
威廉姆斯看着陆明君,冷冷的说道。
“哎好嘞!”
经理应了一声之后,直接将一打十二瓶上好的红酒都给开了。
说实话,在这个过程当中,他都有那么点肉痛。
这十二瓶红酒的钱,是多少人一辈子都挣不来的。
现在倒好,一顿饭人家就都给干进去了,着实是排面啊。
“不知道陆兄弟的酒量怎么样呢?”
威廉姆斯拿起一瓶红酒,笑眯眯的朝着陆明君问道。
“我的酒量当然很好,你怕是陪不了我!”
面对他的挑衅,陆明君怎么可能服气呢?
所以直接回应道,同时还挑了挑自己的眉毛。
“是吗?你们这儿不是有句古话叫做光说不练假把式吗?那咱们得比一下,不然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呢?这没有问题吧?”
威廉姆斯得到了陆明君的答复之后,脸上露出阴狠的笑容来。
“当然没有问题,如果连酒量都赢不了你的话,那我还混个屁啊?怎么喝,你划出个道来吧!”
今天来的目的,就是要给这个狗皮膏药一样的男人好好上一课的。
所以陆明君自然不会委屈他所发出来的任何挑战,尽数给接下来。
“好,这才够爷们,今天我就先敬你一杯!”
威廉姆斯说完之后,将手中的红酒倒了一杯。
随即拿在手中,稍稍用手掌一攥。
“次啦啦!”
水沸腾的声音立马响了起来,随即就见杯中的就开始往外狂涌热气。
嘶!
乔乔和餐厅经理见了之后,全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用手随便那么一攥,杯中的酒就被加热到了沸腾状态?
这还是人类手段多能到达得了的吗?他们感觉自己像是在看电影一般。
两人全都被吓到了,同时他们也意识到这个饭局的特殊性了。
好一会儿餐厅经理才回过神来,将目光看向了姓陆的那个吊丝。
这一次他还不得被人给碾压成渣啊?仅此一手,谁能陪得了啊?
“陆兄,我敬你的酒,你不会不喝吧?”
威廉姆斯说完之后,将手中的酒杯推向了陆明君。
脸上露出一丝得意之色,如果陆明君不敢喝这杯酒的话,那他一开局就算是输了。
还怎么跟自己竞争下去啊?简直就是扯犊子。
而威廉姆斯也是比较鸡贼的,生怕在这个过程中,酒的温度稍稍下降。
所以他的手一直没有离开过酒杯,将里面的液体继续加热。
确保陆明君接到手的时候,热量值在一个最高的程度上。
“威廉姆斯先生实在是太客气了,来者是客,我怎么能让你敬我酒呢?应该是我敬你才对啊,这样,我就借花献佛了,给你敬杯酒!”
说完之后,将他手中的那杯酒接了过来。
餐厅经理脸上露出鄙视的表情来,陆明君之所以这么说,还不是因为他无法将杯中烧沸掉的酒喝下去嘛,所以找了个这样的理由来。
然而,他的这个猜测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陆明君已经开始做出了回应。
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但是那杯沸腾的酒,开始慢慢地变得冷却起来。
上面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热气冒出,然而这还不算完。
它居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结冰了,没错,就是结冰!
几秒钟的功夫,整杯酒完全变成了冰块、就那么装在酒杯之中。
由于火候拿捏得够好,所以那高脚杯根本就没有受到任何的破坏。
餐厅经理和乔乔二人已经彻底的蒙了,他们做梦也没想到会看到如此场景。
一杯红酒,先是被人给加热到沸腾,随后又被人从沸腾状态给弄成了冰。
这都是什么神仙手段啊?他们感觉自己的大脑似乎都不够用了。
以前上学时候所学到的词汇,根本就无法来表述现在所发生的事儿。
如果非得找一个极其贴切的词语,那只能是比较粗鄙的“牛逼”二字了。
“来者是客,威廉姆斯先生应该不会拒绝我的一番好意吧?”
说完之后,将杯子、连同里面的冰块,一并推到了威廉姆斯的面前。
虽然距离还挺远的呢,但威廉姆斯已经感受到了杯子里面的寒意。
说实话,他也被陆明君的这一手给震了一下。
想要将杯中的酒加热并不难,但是想让它从沸腾状态到结冰,似乎难度就大了不少。
仅从这方面来说,自己已经落入到了下乘。
但威廉姆斯可不是一个轻易认输的人,当即将酒杯接了过来。
他想用更加惊世骇俗的方式,来将陆明君所设的局给破掉。
这样才能将刚才丢失掉的面子给找回来,于是就想再次加热。
然而就在这时候,从杯中直接窜出一道寒气来。
根本就不给他任何反应的机会,直接从手掌处钻进了他的身体里。
这股寒气极为霸道,完全不受管控,在他的身体里面,开始横冲直闯起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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