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通缉
目录:万道长途| 作者:大脑被掏空| 类别:武侠仙侠
行商们松了一口气,纷纷对李启夸赞。
“就是,我都准备拿刀了,结果李启兄弟更厉害,没想到居然糊弄过去了!”
“我看那妖怪多半神志不清,应该是熊嘎婆那种的,行事有章法的。”
“确实,我也听说,有些妖怪,晚上敲门,若是你不开,他便不会进来,但你开了,他就会吃了你,这些妖魔鬼怪,都有些古怪习性,这个妖怪怕是也是这样,如果咱们真要动了刀兵,搞不好就出不来了,还是李启机灵!”
原来,李启和巴奎等人,察觉那女人不对劲之后,第一时间意识到了她是妖怪。
是妖怪怎么办?
其他人都是立刻戒备,准备拼命。
而李启则看见了妖怪的不对劲,却依然冷静,甚至还尝试着用章法来交流,没想到当真跑出来了。
运气真好!那妖怪也是个讲章法的!
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例如熊嘎婆,耍猴戏,饿死鬼,黄大仙,看宅蛇这些传说,里面的妖怪,多都有一些逻辑,不犯忌讳的话,其实是有一线生机的。
李启也正是想到了这个,才强作镇定,和那妖怪说话的。
那可是能化形的妖怪!要真的暴起,李启毫不怀疑,自己这帮人绝对一个都活不下来。
至于是李启把那妖怪抱回来的这件事,众人反而不是很在意。
谁知道当时直接走了会不会被她追上来死?
万一见死不救,那妖怪便会索命呢?
倒不如现在,说得好听点,甚至可以说是和妖怪结了个善缘,皆大欢喜,所以也不会怪罪李启。
正如先前所说,这些行商,虽然善恶不忌,但却还是有小义,李启和他们历经生死,他们也不会因为小事便翻脸不认人。
众人欢喜之际,也总算来到了城边。
丰县已到了,再怎么说,应该也安全了。
城市周边,都有除魔司,镇守使,哪怕是乡间,也多有一些巫婆神汉,能做得一些驱魔除妖的事情。
所以,城边肯定是安全的,如果城边都不安全了……
那就等死吧,能攻破县城的妖魔,那得是什么级别的存在啊?
众人总算放松之后,李启也要和众人离开了。
大家不过是一面之缘,不过同了一晚上的路,各自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做,不可能一直呆在一起。
“李大哥,那么我就先走了,我要去的地方远,事情还重,就先告辞了。”阿杜率先告别。
这也很正常,他本来就是在茫茫冬日里选择独自出行的人,身上有什么重任也很正常,众人也不留他,告别之后,他便离开了。
再到行商们,他们都背着背篓,里面都是货物,需要兜售或者早有人订购,他们需要送去,也各自都要去忙活。
巴奎倒是对李启说:“咱明日中午便要启程,去连峡了,说好的请你喝酒,今晚是不成了,明早,咱还是在这里聚头,一定让你喝足!”
连峡,是澧水江流淌过的一段峡谷,也是诸多船只汇聚之所,行商去那里,理所当然。
李启自然不会有意见,反正能白吃一顿,再加上能认识一些朋友,也是好事,他满口答应,便与行商们分别了。
路上众人这才刚刚熟稔,却转眼就要分别。
除了巴奎之外,其他人都没说自己到底要干什么,大家都各自有自己的事情,没必要所有秘密都和盘托出。
世事多半如此,路过的总比相聚的多。
众人分别之后,李启独自走在城门处,暂时没有进城。
主要是,他看见不远处,城门侧面,有一块告示牌,上面正有人在挂告示,很多人在围观,所以他准备凑过去看看。
走过去,看着告示牌,上面确实是新挂了一个告示。
这个告示上,说是有一队行商,十二个人,路上遇到了妖魔,全都死了,现在把告示挂出来,希望亲友过来认领尸体。
李启毛骨悚然。
该不会……巴奎这些人,自己遇到的是鬼吧!?
不过,还没等他自己吓自己成功,疑惑就被解决了,因为下面挂了画像。
仔细一看,和巴奎他们半点关系都没有,纯粹是另一伙倒霉蛋。
他这才安下心,仔细阅读起来。
只是,越是看,越是看画像,他就越感觉那些人眼熟。
仔细想了想,他才终于想起来,原来,这些挂起来的人,不就是当初和他在同一个路边茶摊遇到的两个行商团中的一个吗!
巴奎这个团成功跑到了,但这一帮人,却全死在了路上,被行人发现之后,告诉了官府!
理清事情之后,李启摇了摇头。
他再度认识到了单人出门的危险。
怪不得大家都不愿意出远门,单人出远门更是视之如虎豹,害怕的要命。
不过,只是,李启继续往下看,却看见一则通缉令。
上面写着:
“缉捕文书,澧州太守有令!”
“今,唐国叛逆罗浮娘娘,身为妖神,得皇帝恩赏,牧民一方,却无德无行,祸乱百姓,任用小人,致使一方大乱。”
“剑南道刺史令其自查,却不尊君命,妄自尊大,行事叛逆,皇帝宽厚,下旨令其自行闭门改过,然则此獠目无君命,公然辱君罔上,不听调遣,意欲叛往天竺。”
“犯此大罪,当诛,但罗浮娘娘法力高深,神通不俗,袭杀天使,叛国出逃,现遁入百越,不知所踪,我大鹿国乃百越诸国之一,与唐国世代交好,结为兄弟,兄长之国叛逆,当为我大鹿国叛逆,凡有罗浮娘娘线索,赐百金,能杀其人,赐爵二级,封万户,能生擒其人,当裂一州之地,封王。”
这一个通缉令和其他人都不一样,是用黄布写的,挂在城边估计有一段时间了,但依然排在前列,显然是很重要的东西。
“叛国的通缉令啊……那确实。”李启扫了一遍,直接略过。
和他有毛关系?那种级别的猛男,噢,不对,猛人,还搁这杀其人呢?
这告示的效果,多半也就是警示天下,原来出了这么一个叛逆。
仅此而已,怎么可能靠民间的力量就杀的了啊?
略过这个,李启继续往下看。
然后他看到了自己。
“就是,我都准备拿刀了,结果李启兄弟更厉害,没想到居然糊弄过去了!”
“我看那妖怪多半神志不清,应该是熊嘎婆那种的,行事有章法的。”
“确实,我也听说,有些妖怪,晚上敲门,若是你不开,他便不会进来,但你开了,他就会吃了你,这些妖魔鬼怪,都有些古怪习性,这个妖怪怕是也是这样,如果咱们真要动了刀兵,搞不好就出不来了,还是李启机灵!”
原来,李启和巴奎等人,察觉那女人不对劲之后,第一时间意识到了她是妖怪。
是妖怪怎么办?
其他人都是立刻戒备,准备拼命。
而李启则看见了妖怪的不对劲,却依然冷静,甚至还尝试着用章法来交流,没想到当真跑出来了。
运气真好!那妖怪也是个讲章法的!
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例如熊嘎婆,耍猴戏,饿死鬼,黄大仙,看宅蛇这些传说,里面的妖怪,多都有一些逻辑,不犯忌讳的话,其实是有一线生机的。
李启也正是想到了这个,才强作镇定,和那妖怪说话的。
那可是能化形的妖怪!要真的暴起,李启毫不怀疑,自己这帮人绝对一个都活不下来。
至于是李启把那妖怪抱回来的这件事,众人反而不是很在意。
谁知道当时直接走了会不会被她追上来死?
万一见死不救,那妖怪便会索命呢?
倒不如现在,说得好听点,甚至可以说是和妖怪结了个善缘,皆大欢喜,所以也不会怪罪李启。
正如先前所说,这些行商,虽然善恶不忌,但却还是有小义,李启和他们历经生死,他们也不会因为小事便翻脸不认人。
众人欢喜之际,也总算来到了城边。
丰县已到了,再怎么说,应该也安全了。
城市周边,都有除魔司,镇守使,哪怕是乡间,也多有一些巫婆神汉,能做得一些驱魔除妖的事情。
所以,城边肯定是安全的,如果城边都不安全了……
那就等死吧,能攻破县城的妖魔,那得是什么级别的存在啊?
众人总算放松之后,李启也要和众人离开了。
大家不过是一面之缘,不过同了一晚上的路,各自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做,不可能一直呆在一起。
“李大哥,那么我就先走了,我要去的地方远,事情还重,就先告辞了。”阿杜率先告别。
这也很正常,他本来就是在茫茫冬日里选择独自出行的人,身上有什么重任也很正常,众人也不留他,告别之后,他便离开了。
再到行商们,他们都背着背篓,里面都是货物,需要兜售或者早有人订购,他们需要送去,也各自都要去忙活。
巴奎倒是对李启说:“咱明日中午便要启程,去连峡了,说好的请你喝酒,今晚是不成了,明早,咱还是在这里聚头,一定让你喝足!”
连峡,是澧水江流淌过的一段峡谷,也是诸多船只汇聚之所,行商去那里,理所当然。
李启自然不会有意见,反正能白吃一顿,再加上能认识一些朋友,也是好事,他满口答应,便与行商们分别了。
路上众人这才刚刚熟稔,却转眼就要分别。
除了巴奎之外,其他人都没说自己到底要干什么,大家都各自有自己的事情,没必要所有秘密都和盘托出。
世事多半如此,路过的总比相聚的多。
众人分别之后,李启独自走在城门处,暂时没有进城。
主要是,他看见不远处,城门侧面,有一块告示牌,上面正有人在挂告示,很多人在围观,所以他准备凑过去看看。
走过去,看着告示牌,上面确实是新挂了一个告示。
这个告示上,说是有一队行商,十二个人,路上遇到了妖魔,全都死了,现在把告示挂出来,希望亲友过来认领尸体。
李启毛骨悚然。
该不会……巴奎这些人,自己遇到的是鬼吧!?
不过,还没等他自己吓自己成功,疑惑就被解决了,因为下面挂了画像。
仔细一看,和巴奎他们半点关系都没有,纯粹是另一伙倒霉蛋。
他这才安下心,仔细阅读起来。
只是,越是看,越是看画像,他就越感觉那些人眼熟。
仔细想了想,他才终于想起来,原来,这些挂起来的人,不就是当初和他在同一个路边茶摊遇到的两个行商团中的一个吗!
巴奎这个团成功跑到了,但这一帮人,却全死在了路上,被行人发现之后,告诉了官府!
理清事情之后,李启摇了摇头。
他再度认识到了单人出门的危险。
怪不得大家都不愿意出远门,单人出远门更是视之如虎豹,害怕的要命。
不过,只是,李启继续往下看,却看见一则通缉令。
上面写着:
“缉捕文书,澧州太守有令!”
“今,唐国叛逆罗浮娘娘,身为妖神,得皇帝恩赏,牧民一方,却无德无行,祸乱百姓,任用小人,致使一方大乱。”
“剑南道刺史令其自查,却不尊君命,妄自尊大,行事叛逆,皇帝宽厚,下旨令其自行闭门改过,然则此獠目无君命,公然辱君罔上,不听调遣,意欲叛往天竺。”
“犯此大罪,当诛,但罗浮娘娘法力高深,神通不俗,袭杀天使,叛国出逃,现遁入百越,不知所踪,我大鹿国乃百越诸国之一,与唐国世代交好,结为兄弟,兄长之国叛逆,当为我大鹿国叛逆,凡有罗浮娘娘线索,赐百金,能杀其人,赐爵二级,封万户,能生擒其人,当裂一州之地,封王。”
这一个通缉令和其他人都不一样,是用黄布写的,挂在城边估计有一段时间了,但依然排在前列,显然是很重要的东西。
“叛国的通缉令啊……那确实。”李启扫了一遍,直接略过。
和他有毛关系?那种级别的猛男,噢,不对,猛人,还搁这杀其人呢?
这告示的效果,多半也就是警示天下,原来出了这么一个叛逆。
仅此而已,怎么可能靠民间的力量就杀的了啊?
略过这个,李启继续往下看。
然后他看到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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