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六章 鹿石
目录:复空纪| 作者:啸寂| 类别:其他类型
宋国追兵的马队,扬起了阵阵浮尘,迷住了浑夕和鹿苑女的双眼。
眼见着这车鸣马叫的一片喧嚣,渐渐远去,四周,又恢复了之前的宁静,空气似乎都被封印住了,连一丝微风都没有,受惊后的大小动物们,也都个个噤声不语,留下了一脸污浊、两身狼狈的“避难者”,甚至能清楚地听到对方的呼吸和心跳声。
“顶么样?撑唔撑得住?” 浑夕小心翼翼地托着鹿苑女的胳膊,把她从地上扶提了起来。
“哎唷!”
虽然她很坚强,想努力掩饰来自腰处的痛感,究竟还是身体赢了这一局,她一直紧咬着的双唇,此时也终于由于过痛而叫出了声来。
“无妨、无妨,系吾窝坐太久,腿脚压麻着矣哉,稍息便冇事啦!”
看到她如此辛苦地坚持着,浑夕心知她痛得不轻,却也只好顺着她,怕关心太过,反而适得其反。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赶紧离开这个越来越夜,越夜越危险,危险不可测知的密林深处。 密林,对人来说,是危险的;可是对于猛兽来说,却是最为安全的所在。
两人慢慢地顺着林间被大中型野生动物所走出的“林道”往前探索着前行,不时,能感受到身后射来,不知名的“目光”所发射的电能的刺激。
天上、林间、地下、草中,集体观赏人类追杀大剧的森林之族们,的确数量不少。
说起来,平常的日子里,都是他们之间打打杀杀,你追我逃的,这一回,大家都暂时停下了自己的“奔命日常”,静静“欣赏”了一番这群“两脚兽”们的“追逃”游戏,各有感慨,也各有兴奋。
等一切“大戏”都演完了,只剩下这两位,看上去“不咋样”的“两脚兽”还在笨拙地前行的时候,林间居民,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都会被这么“慢”的动作,要笑到倒地: “好慢呀!这两个什么东西?看起来,真笨!”
就连最善良的小鹿,都觉得这两人走得实在是太慢了,简直就是“慢镜头”,他们走一步的功夫,它都能来来回回跳几个回合了。
这林子里,不缺少小鹿,更不缺少好奇、调皮的小鹿。
它们中的一只,就特别有兴趣,凑近点,看清楚这两个“笨家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于是,它就趁家人们都安安静静吃草的功夫,自己一个“鹿”,蹦蹦跳跳地从林子深处,给跑了出来,三两下,就跳到了二人面前,歪着个脑袋,眨着被浓密长卷曲睫毛覆盖着的美丽大眼睛,一脸好奇地盯着他们看。
“吆———喂!” 鹿苑女一看到这个美丽、可爱的小家伙在前面,顿时高兴起来,口中发出了鹿可以听得懂的一声长啸。
这一声呼唤,立即得到了对面小鹿的回应,她甩着自己可爱的小尾巴,脖子冲天一仰,也发出了“童声版”的稚嫩一叫:
“吆———喂!”
一看这“暗号”对上了,鹿苑女忘了自己身上的伤痛,双手拢在嘴前,又发出了另一串呼唤声———总之,是被浑夕所完全听不懂的“语言”,但却吸引来了更多的小鹿,也加入了这一“合唱”,并且一个一个现身在他们面前。
最先过来的小鹿跳到鹿苑女面前,先是用鼻子上上下下地嗅了一遍,又突然像小狗那样,抬起一条腿,就给她身上脸上毫不客气地撒了一泡“圣水”。 而这鹿苑女不仅不嫌弃,并且是当成宝贝似的,在身上到处抹开、抹均匀,这还不算完,又从地上,捡拾起这头小鹿刚顺便拉的“六味地黄丸”,双手掰开、揉碎了,反抹到浑夕身上、脸上、腋下,甚至连头发上,都没有放过。
浑夕成天和马打交道,明白这个道理,倒也不嫌弃。
现在,是“鹿”的天下,就得听鹿的。
成为“它们”中的一分子,至少这吃、睡和安全,就都有保障了。
浑夕笑着看着鹿苑女从一个美娘子变成了“臭烘烘”的“粪婆子”,倒也是暗自佩服,这郯国女子,能伸能屈,是个人物!
有了“鹿族”化学激素的“通行证”,他们取得“福利”真不少,除了“水源”干净之外,“鹿奶”管饱———浑夕羞愧地是,他一个大男人,都当爷爷的岁数了,又重新喝上了奶!
当然,凭借他的功夫,想让这群鹿中的一头,变成香喷喷的“鹿肉”,也不是不可能,只是他看到了鹿苑女眼中的光,也感受到了这群可爱生灵的慷慨和善良,无论从哪点讲,他都不忍心,再对这样的生物下杀手了。
事实上是,从这一次起,浑夕再也没有伤害过任何一只野生动物了。
知道这两个家伙走得又慢,又“笨”,鹿群主动分工,派几组“鹿工”分别照顾起了他俩的饮食起居,引他们到了一个非常安全、非常美丽的地方,好好休养。
这应该是它们“鹿族”的秘密基地,神的家园。
在这里,要经过很狭窄的“鹿道”才能到达,地势高峻,四周全是山崖,脚下没点功夫的,根本就上不来。
这地方虽然好,可是上来的路很是曲折、隐密,如果不是由小鹿们带路,他们俩要是仅凭自己,是万万不可能找的到的。
“你眙!果度有只碑,上面好像画有五只小鹿呢!”
在这个“鹿族”神的家园休息的浑夕,被鹿苑女的新发现给指着,目光也往那边瞅。
真的!
没想到,在这个似乎只有“鹿”而不可能有“人”的地方,竟然竖着一块高大的石碑,上面明明白白地画着五只昂首向天的美丽梅花鹿,而最高的上面,一轮太阳,一条虚线————很明显,那是地平线。
更明显的是:这种“绘画”,绝对不可能是哪只“发狂”的小鹿用自己的角,去一笔一画刻画出来的。
“人!呢度有人住过!”
看到了“人类”的作品,人工的“痕迹”,两个已在“鹿族”里混到快忘了自己是“人”的身份的两个“野人”,此时,又一次燃起了“人类”才有的“希望”!
眼见着这车鸣马叫的一片喧嚣,渐渐远去,四周,又恢复了之前的宁静,空气似乎都被封印住了,连一丝微风都没有,受惊后的大小动物们,也都个个噤声不语,留下了一脸污浊、两身狼狈的“避难者”,甚至能清楚地听到对方的呼吸和心跳声。
“顶么样?撑唔撑得住?” 浑夕小心翼翼地托着鹿苑女的胳膊,把她从地上扶提了起来。
“哎唷!”
虽然她很坚强,想努力掩饰来自腰处的痛感,究竟还是身体赢了这一局,她一直紧咬着的双唇,此时也终于由于过痛而叫出了声来。
“无妨、无妨,系吾窝坐太久,腿脚压麻着矣哉,稍息便冇事啦!”
看到她如此辛苦地坚持着,浑夕心知她痛得不轻,却也只好顺着她,怕关心太过,反而适得其反。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赶紧离开这个越来越夜,越夜越危险,危险不可测知的密林深处。 密林,对人来说,是危险的;可是对于猛兽来说,却是最为安全的所在。
两人慢慢地顺着林间被大中型野生动物所走出的“林道”往前探索着前行,不时,能感受到身后射来,不知名的“目光”所发射的电能的刺激。
天上、林间、地下、草中,集体观赏人类追杀大剧的森林之族们,的确数量不少。
说起来,平常的日子里,都是他们之间打打杀杀,你追我逃的,这一回,大家都暂时停下了自己的“奔命日常”,静静“欣赏”了一番这群“两脚兽”们的“追逃”游戏,各有感慨,也各有兴奋。
等一切“大戏”都演完了,只剩下这两位,看上去“不咋样”的“两脚兽”还在笨拙地前行的时候,林间居民,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都会被这么“慢”的动作,要笑到倒地: “好慢呀!这两个什么东西?看起来,真笨!”
就连最善良的小鹿,都觉得这两人走得实在是太慢了,简直就是“慢镜头”,他们走一步的功夫,它都能来来回回跳几个回合了。
这林子里,不缺少小鹿,更不缺少好奇、调皮的小鹿。
它们中的一只,就特别有兴趣,凑近点,看清楚这两个“笨家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于是,它就趁家人们都安安静静吃草的功夫,自己一个“鹿”,蹦蹦跳跳地从林子深处,给跑了出来,三两下,就跳到了二人面前,歪着个脑袋,眨着被浓密长卷曲睫毛覆盖着的美丽大眼睛,一脸好奇地盯着他们看。
“吆———喂!” 鹿苑女一看到这个美丽、可爱的小家伙在前面,顿时高兴起来,口中发出了鹿可以听得懂的一声长啸。
这一声呼唤,立即得到了对面小鹿的回应,她甩着自己可爱的小尾巴,脖子冲天一仰,也发出了“童声版”的稚嫩一叫:
“吆———喂!”
一看这“暗号”对上了,鹿苑女忘了自己身上的伤痛,双手拢在嘴前,又发出了另一串呼唤声———总之,是被浑夕所完全听不懂的“语言”,但却吸引来了更多的小鹿,也加入了这一“合唱”,并且一个一个现身在他们面前。
最先过来的小鹿跳到鹿苑女面前,先是用鼻子上上下下地嗅了一遍,又突然像小狗那样,抬起一条腿,就给她身上脸上毫不客气地撒了一泡“圣水”。 而这鹿苑女不仅不嫌弃,并且是当成宝贝似的,在身上到处抹开、抹均匀,这还不算完,又从地上,捡拾起这头小鹿刚顺便拉的“六味地黄丸”,双手掰开、揉碎了,反抹到浑夕身上、脸上、腋下,甚至连头发上,都没有放过。
浑夕成天和马打交道,明白这个道理,倒也不嫌弃。
现在,是“鹿”的天下,就得听鹿的。
成为“它们”中的一分子,至少这吃、睡和安全,就都有保障了。
浑夕笑着看着鹿苑女从一个美娘子变成了“臭烘烘”的“粪婆子”,倒也是暗自佩服,这郯国女子,能伸能屈,是个人物!
有了“鹿族”化学激素的“通行证”,他们取得“福利”真不少,除了“水源”干净之外,“鹿奶”管饱———浑夕羞愧地是,他一个大男人,都当爷爷的岁数了,又重新喝上了奶!
当然,凭借他的功夫,想让这群鹿中的一头,变成香喷喷的“鹿肉”,也不是不可能,只是他看到了鹿苑女眼中的光,也感受到了这群可爱生灵的慷慨和善良,无论从哪点讲,他都不忍心,再对这样的生物下杀手了。
事实上是,从这一次起,浑夕再也没有伤害过任何一只野生动物了。
知道这两个家伙走得又慢,又“笨”,鹿群主动分工,派几组“鹿工”分别照顾起了他俩的饮食起居,引他们到了一个非常安全、非常美丽的地方,好好休养。
这应该是它们“鹿族”的秘密基地,神的家园。
在这里,要经过很狭窄的“鹿道”才能到达,地势高峻,四周全是山崖,脚下没点功夫的,根本就上不来。
这地方虽然好,可是上来的路很是曲折、隐密,如果不是由小鹿们带路,他们俩要是仅凭自己,是万万不可能找的到的。
“你眙!果度有只碑,上面好像画有五只小鹿呢!”
在这个“鹿族”神的家园休息的浑夕,被鹿苑女的新发现给指着,目光也往那边瞅。
真的!
没想到,在这个似乎只有“鹿”而不可能有“人”的地方,竟然竖着一块高大的石碑,上面明明白白地画着五只昂首向天的美丽梅花鹿,而最高的上面,一轮太阳,一条虚线————很明显,那是地平线。
更明显的是:这种“绘画”,绝对不可能是哪只“发狂”的小鹿用自己的角,去一笔一画刻画出来的。
“人!呢度有人住过!”
看到了“人类”的作品,人工的“痕迹”,两个已在“鹿族”里混到快忘了自己是“人”的身份的两个“野人”,此时,又一次燃起了“人类”才有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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