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药王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天一宗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天一宗

目录:药王| 作者:英年早肥| 类别:玄幻奇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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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两更,这是第一更!

    不过,因为今天是周末,所以过了零点之后,会更新周一的第一章,所以如果是习惯熬夜的朋友,其实今天还是可以看到三章的。**千@载@提@供@阅@读-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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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蒙闻言不由想到前些日子那翡翠天天过来送饭的事儿,对此隐隐有些头痛,不过再一想,毕竟从那之后,最近的这十几天里翡翠并没有过来不是?所以他这心里倒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了。而最关键的是,鱼氏那一句“专心于正途”,一下子打动了他!

    是啊,虽然最近这些日子为了村人的生计问题考虑,他不得不暂时放下修炼,分心来做这些炼药啊销售啊之类的事情,但其实他内心深处可是明白的紧,对于他自己,以及对于药王村来说,只有自己的强大,才是最最关键的!

    这个世界,最终还是个要靠拳头说话的世界!

    所以,当下他见爷爷沉吟不语,便笑了笑,道:“爷爷,我准备明年春天去曹都,去参加‘封士大典’,所以这边丹药的事情还真是要有些顾不上了……”

    老爷子闻言不由得转头与他对视了一眼,再扭过头去时便笑了笑,道:“这个提议甚好,那好,既然夫人快言快语,那我老头子也没什么话好说,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

    其实老爷子心里也是明镜儿似的,所谓丹药啊生计啊之类的问题,其实都是小问题,一切的一切,都不如霍蒙的修炼和进步来的重要,只要霍蒙足够强大了,一切都可以从头再来,一切就都有可能,而如果霍蒙的实力还不够强大,那么即便眼下取得了什么成就,也不过是过眼的繁华,这一切终究还是建筑在沙丘之上的楼阁,不过伸手轻轻一推,也就倒了。

    所以,既然霍蒙同意了人家的这个提议,他自然也就不会反对了。

    反正孙子是他的,别人愿意出代价帮他们,让霍蒙可以腾出手来专心练功修炼,却又夺不走他的孙子,将来本事再大,也还是自己的顶梁柱,他又何乐而不为?

    老爷子这话一出口,不管怎么说,大家之间的关系又不知不觉的拉近了一步,顿时这房里的气氛比之刚才又有不同,要说那胡掌柜也是个会凑趣的,当下他见事情已经谈成,便明白从此以后,这霍家的爷俩儿也已经是自己的半个东家了,便不由得笑着举杯,频频劝饮。

    而老爷子此时放下了心事,倒也乐得借今天这个景儿大醉一通,于是当下便也杯来不拒,不一会儿,便已经是喝得微微有些醺意。

    这个当口,霍蒙犹豫了一下,不由得问:“我知道夫人的娘家是在曹都的,所以有桩事情想要打听一下,不知道夫人在曹都时,可曾听过天一宗这个名字?”

    那郭夫人鱼氏和翡翠闻言都是齐齐的一愣,继而却见鱼氏低下头去,而翡翠心直口快,则是直接的嚷了出来,“天一宗,我们当然知道。不止我们,只要是到过曹都的人,又有哪个是不知道天一宗的!”

    “哦?”霍蒙闻言大喜,倒没有觉那鱼氏的异样,当下不由着急地问道:“那么,这天一宗到底是怎么回事?”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眼下不管是因为杀了萧易寒,还是因为十个月之后即将面对阳城的城主陈风笑,他霍蒙与天一宗的仇怨都已经结下,自然想要事先摸一摸对方的情况,以备将来真的要面对起来的时候,能够心里有数。

    当下只听那翡翠道:“我跟我们小姐都是整天呆在家里不得外出的,我们知道的消息也有限,只是从家里人们的议论中知道些,据说那天一宗乃是几百年前一个很厉害的老头子创立的一个门派,几百年下来,他们天一宗又是出将军又是出大臣的,而且还带做生意卖药之类,在曹都的影响力非常大,已经俨然是咱们曹国的第一宗会了。”

    说到这里,她努努嘴,示意道:“就连咱们阳城的城主陈大人,可不就也是天一宗的?像咱们阳城这地方作为一个采邑,那主人柳家,据说也跟天一宗眉来眼去的不清不楚。”

    霍蒙闻言不由得眉头紧锁,转与爷爷霍东云对视了一眼,却见他眼中也尽是忧色,当下不由得心中想到,却原来这柳家也跟天一宗有所瓜葛,怪不得那萧易寒作为天一宗的弟子,却去给柳家做食客呢!这下子倒好,连柳家带天一宗,倒是挂到一起了,自己要跟他们较劲也不必再费事了,直接找天一宗即可。

    这时却又听那翡翠道:“别的咱不知道也不敢乱说,单说他们天一宗前几年刚派驻到曹都的去的那个仙子,她叫什么来着,我陪着我们小姐嫁过来的时候,她才十三岁吧好像是,就已经名动曹都了,连咱们曹侯见了她都是礼敬有加,一口一个仙子的叫着。”

    霍蒙缓缓地点头,那翡翠犹自道:“这还不算什么,最关键的是,就连咱们曹国那位自号‘明辉先生’的的老神仙,都认了她做干女儿,她的本事,你可想而知。”

    霍蒙闻言不由皱眉,“明辉先生?这位明辉先生又是谁?”

    那翡翠张了张嘴想说话,却听见鱼氏已经主动接过了话去,道:“那明辉先生本名柳宇,据说年轻时候最是个浪荡公子,以至于声名狼藉臭于乡里,只不过年近五十的时候,他却是突然改了性子,然后,在二十多年间,他陆续写出了多部奇书,又筑起一座奇楼起名‘红楼’,用以贮藏他自己写的书,不管是谁,想要借他的书去看,都要帮他做一件事,但因为他写的书实在是好,所以求书络绎不绝。”

    “渐渐的,大家都敬重他的学问见识,在曹都人称‘老神仙’,又因他自号‘明辉’,所以也有称他明辉先生,后来大家甚至已经都记不得他的本名了。”

    说到这里,她微微一笑,道:“贱妾在曹都时,因为机缘巧合,曾得以瞻仰过一次他的风采,心中叹服不已,所以多方打听,才比普通人知道的略详细了些。”

    “红楼?”霍蒙闻言不由得有些诧异。虽然他已经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十年有余,但是关于那个世界的记忆,却从来不曾淡忘。红楼这个名字,可是当年他坐在轮椅上的时候,最最熟悉的一本书的名字。

    不过转念一想,这个世界毕竟与那个世界不同,在当时自己生活的那个时侯,一提起红楼,大家都知道是那本书,但是在这个世界,谁知道红楼是干嘛的!保不齐人家就喜欢把自己的楼叫做红楼呢,这又有什么!

    因此,当下他便抛过这一节,只是问道:“这么说,天一宗的势力非常强大?”

    那鱼氏闻言郑重点头,“非常强大!甚至有人曾说过‘宁得罪曹侯,不得罪天一’的话,由此可想而知。”

    霍蒙闻言点头,不过他却又笑笑,“天一宗,我现在还没有资格去惹他,但是迟早有一天,我要去称一称它的斤两!”

    他的话音方落,却陡然听得院中响起一声长笑,然后便听一道阴测测的声音冷哼道:“就凭你?你还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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