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记得撞狠点
目录:小女警拒爱王牌大律师:高干恋人| 作者:绯月西斜| 类别:都市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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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我跑到银行取了一些钱出来,照着名片上的地址直接去了陆在臻的律师事务所。看着大楼前那巨大的金字招牌,我才发觉他工作的地方就在地铁站的附近。
他的助理说他去法院了,叫我改天再来,我怕麻烦,将钱留下便回去了。之后那边一直没有回音,几千块钱就跟丢进老鼠洞一样无声无息。
电视机前的沈晴兰痛心疾首地说:“这样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机会都让你白白错过了,你就不会把人约出来再给钱啊??”
我拿过笔和纸,边写边说:“我把姓陆的车牌号告诉你,你去撞,记得撞狠点,争取分期付款。”
沈晴兰被我噎到了,狠白了我一眼,正经地看了会综艺节目,突然很沧桑地来了句:“你打算为了司徒彦那个混蛋独身一辈子?醒醒吧,妞。”
除了跟着党有肉吃,沈晴兰还有一句口头禅: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王子,只有王八蛋和装成王子的王八蛋。在她看来,司徒彦有负于我,所以他也是王八蛋的一种。
说到我和司徒彦的交情,那得从小学四年级开始算起。
那时的他是我们学校为数不多的富家子弟,因为不喜欢跟别人玩在一起,所以时常遭人欺负,不过同年级的人根本打不过他,每次他一挥拳,总能吓倒一片。大多是高年级的学生来找茬,掀凳子、翻桌子,最后演变成你扯我咬、你追我跑,每次都是那样的惊心动魄。最惨的一次莫过于被三个人高马大的男生按倒在地上拳打脚踢,他寡不敌众,只能缩着身子咬牙承受,结果还是同班的我见义勇为,举着一把破扫帚冲出去将他拯救于水深火热之中。后来他拉着我跑了。
那时我十岁,个子还小,腿也短,被他这个小高个牵着手飞奔,就像放风筝似的滑稽。我们一直跑到了学校外面,累得气喘吁吁,他在食品店的冰柜里拿了两支最贵的雪糕,一支给自己,一支给我。那一年的夏天,郁郁葱葱的林荫道,穿着白衬衫的漂亮男生和冒着冷气因为舍不得吃快要融化的雪糕,几乎就是我全部的记忆。
再后来我们一起爬过树、翻过墙、打过架、罚过站,他吃过我妈煮的豆腐青菜,我吃过他家阿姨做的白蹦鱼丁,他知道我吃猪肝炒葱会放屁,我知道他吃没熟透的牛肉会拉肚子。大人们有时会开玩笑说,“你俩这样好,长大要不要凑一对?”
我听到这么让人害臊的话便拍着胸脯说:“我跟司徒彦要做哥们的。”而司徒彦已然是个坏小子,他只会在后面附和:“就是就是,郑璧书以后是要娶老婆的。”
只是这样的交情也是说变就变,自从考进不同的中学后,他就再也没来找过我。奇怪的是,我竟然心平气和地接受了这样的结果,仿佛失去的并非珍视的友谊,而是童年的稚气。
命运是个奇妙的圈,绕得再远,总会回到起点。如同我们的重逢。高中开学那天,他骑着车肆意地冲进校门,一路风驰电擎,引得两旁学生惊呼声四起,从我身边险险擦过的时候,我还在想怎么会有这么嚣张的学生。然后,车子在前方戛然而止。
一时间,我几乎无法将他认出,他变得太多,那样锋芒毕露的帅气实在是叫人意外,只是眼神里多了几分成长的冷漠与寡淡,而眼角那条淡淡的疤痕就像在告诉别人,他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单纯如白纸的司徒彦。
曾经的好友,于是理所当然地成了这所学校里最热络的人。渐渐的,我知道了他后来一直没来找我的原因。那一年他家里出了点事,他为此自暴自弃整整两年,变得十分叛逆,不再爱好零食,学会了逃课、抽烟、喝酒,甚至在校内校外拉帮结派,就连后来的中考,都是被他家人架着才上的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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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我跑到银行取了一些钱出来,照着名片上的地址直接去了陆在臻的律师事务所。看着大楼前那巨大的金字招牌,我才发觉他工作的地方就在地铁站的附近。
他的助理说他去法院了,叫我改天再来,我怕麻烦,将钱留下便回去了。之后那边一直没有回音,几千块钱就跟丢进老鼠洞一样无声无息。
电视机前的沈晴兰痛心疾首地说:“这样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机会都让你白白错过了,你就不会把人约出来再给钱啊??”
我拿过笔和纸,边写边说:“我把姓陆的车牌号告诉你,你去撞,记得撞狠点,争取分期付款。”
沈晴兰被我噎到了,狠白了我一眼,正经地看了会综艺节目,突然很沧桑地来了句:“你打算为了司徒彦那个混蛋独身一辈子?醒醒吧,妞。”
除了跟着党有肉吃,沈晴兰还有一句口头禅: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王子,只有王八蛋和装成王子的王八蛋。在她看来,司徒彦有负于我,所以他也是王八蛋的一种。
说到我和司徒彦的交情,那得从小学四年级开始算起。
那时的他是我们学校为数不多的富家子弟,因为不喜欢跟别人玩在一起,所以时常遭人欺负,不过同年级的人根本打不过他,每次他一挥拳,总能吓倒一片。大多是高年级的学生来找茬,掀凳子、翻桌子,最后演变成你扯我咬、你追我跑,每次都是那样的惊心动魄。最惨的一次莫过于被三个人高马大的男生按倒在地上拳打脚踢,他寡不敌众,只能缩着身子咬牙承受,结果还是同班的我见义勇为,举着一把破扫帚冲出去将他拯救于水深火热之中。后来他拉着我跑了。
那时我十岁,个子还小,腿也短,被他这个小高个牵着手飞奔,就像放风筝似的滑稽。我们一直跑到了学校外面,累得气喘吁吁,他在食品店的冰柜里拿了两支最贵的雪糕,一支给自己,一支给我。那一年的夏天,郁郁葱葱的林荫道,穿着白衬衫的漂亮男生和冒着冷气因为舍不得吃快要融化的雪糕,几乎就是我全部的记忆。
再后来我们一起爬过树、翻过墙、打过架、罚过站,他吃过我妈煮的豆腐青菜,我吃过他家阿姨做的白蹦鱼丁,他知道我吃猪肝炒葱会放屁,我知道他吃没熟透的牛肉会拉肚子。大人们有时会开玩笑说,“你俩这样好,长大要不要凑一对?”
我听到这么让人害臊的话便拍着胸脯说:“我跟司徒彦要做哥们的。”而司徒彦已然是个坏小子,他只会在后面附和:“就是就是,郑璧书以后是要娶老婆的。”
只是这样的交情也是说变就变,自从考进不同的中学后,他就再也没来找过我。奇怪的是,我竟然心平气和地接受了这样的结果,仿佛失去的并非珍视的友谊,而是童年的稚气。
命运是个奇妙的圈,绕得再远,总会回到起点。如同我们的重逢。高中开学那天,他骑着车肆意地冲进校门,一路风驰电擎,引得两旁学生惊呼声四起,从我身边险险擦过的时候,我还在想怎么会有这么嚣张的学生。然后,车子在前方戛然而止。
一时间,我几乎无法将他认出,他变得太多,那样锋芒毕露的帅气实在是叫人意外,只是眼神里多了几分成长的冷漠与寡淡,而眼角那条淡淡的疤痕就像在告诉别人,他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单纯如白纸的司徒彦。
曾经的好友,于是理所当然地成了这所学校里最热络的人。渐渐的,我知道了他后来一直没来找我的原因。那一年他家里出了点事,他为此自暴自弃整整两年,变得十分叛逆,不再爱好零食,学会了逃课、抽烟、喝酒,甚至在校内校外拉帮结派,就连后来的中考,都是被他家人架着才上的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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