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像少年啦飞驰 第二部分 (3)
目录:韩寒五年文集| 作者:韩寒| 类别:都市言情
等我们回去的时候,这人依然酒醉不醒。于是我们开始讨论是否有将此人送进医院的必要。等到第二天这人终于起床,见我们第一句话就是,昨天我喝了几瓶?
陆佳伸出一只手指在他面前晃悠了几下。此人顿时大惊失色,然后愤怒地拍床而起,叫道:我被人暗算了,那他妈是假酒。
此后我开始无比讨厌这个家伙,而那人也很识相,不再提自己的英雄往事。我们喝酒也再没叫过他,主要是怕这人再遭“暗算”。
而陆佳的壮烈之举在于,虽然还是个初学者,但是进步神速,可以一下给灌五瓶啤酒,而这人很少发酒疯,一般在不行的时候会迅速窜入教室,此时在教室里的同学看见陆佳满脸通红地跑进来,以为是刚找到什么美女表白过,不料此人瞅准一块空地就倒下,然后呼呼大睡。
我喝得比较夸张的一次是在一个星期五,当时正搞什么活动,而我已经喝掉一瓶葡萄酒,席间陆佳两度与我抢酒,结果未遂。然后我们以爱护身体光喝酒不吃菜不好的原由,约了两个女生一起去那酒馆里消遣。
其中的一个女生是我当时所喜欢的,这事说起来很让人痛心,因为纵使此人在我怀中的时候,我仍然无法确定我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当天晚上我壮志凌云地叫了八瓶啤酒,陆佳帮我解决掉其中一半,我又要了一小瓶白酒,喝得很惨无人道。在迷迷糊糊里,我似乎看见那女孩起身离开,并且和我们道别,可能此人害怕再这样喝下去我和陆佳两人会将她轮奸。所以一溜烟不见踪影。当时我还追出去说了几句话,不幸的是,我已经不记得那时我说过什么。现在想来,我希望我说的是诸如“回家小心,骑车不要太快,迷路了找民警叔叔”之类的废话。
然后我又进去喝了几口,陆佳估计又要去躺倒在教室了。然后我突然想起一事,飞快地结掉酒账,飞快地打到一辆出租车,那出租车飞快地带我去那女生楼下,然后我又飞快地结掉车钱,飞快地飞奔上楼,躲在第三层的转角等待她的来临。
三分钟以后她如期而至,看见我以后愣了一下,估计是在考虑我是以何种方式赶在她之前到达。然后我抱紧此人,作了一些诸如真情告白之类的蠢事。倒不是这样的蠢事以前没有做过,是因为我那天已经喝得爹妈放在眼前都不认识,所以我坚信,那天我所说的一切都是真话。
当此人缓缓上楼的时候我知道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吻这个女孩,然后我和陆佳一样,倒地不起,沉沉睡去。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我发现可能已经是深夜,而温度越来越低,想到陆佳此时可能正睡在春暖花开的床上,不由心生向往,叫了一辆出租车,奔赴学校,等车停稳以后我发现身上只有三块钱。出租车司机看我醉成这样,怕我一时兴起,将他的爱车拆掉,所以居然没跟我计较什么。
然后我做了一件比较愚昧的事情,就是叫门卫老头开门。主要是我将这种人的职责就想象成开门关门那么简单,没有想到原来这类人还具有向校长打小报告的功能。
其实当时我的正确行为应当是爬过学校门,爬过宿舍楼门,爬过寝室门,总之简洁的形容就是爬过三重门。
而看门老头正在做一场春梦,不幸被我叫醒,自然心怀怨恨。
对于那个女生,我至今所后悔的是表白得太多。因为后来证明,无论我说什么,那些话的命运也就和“如果那球不打偏就进了”一样了,只是留作日后的笑柄。
94(中)
那次是我喝酒的最后一次,当天晚上我觉得无比寒冷,好在有陆佳,此时他在我的眼里是一只硕大的恒温热水袋。我钻进陆佳的被窝,颤抖不止。
至于那天晚上的情景,我觉得依然只有这句可以形容:
当天晚上我觉得无比寒冷。
第二天起床阳光明媚,我突然想起原来我还有一个比赛,就是要在区里跑一个八千米。而我早上还不住地恶心,欲吐不能。然后就是我发现没有跑步可以用的鞋子,我便到处去借鞋子,可惜大众普遍觉得鞋子是一件很私人的东西,不能随便外借。
于是我便做好了穿拖鞋上阵的准备。
一个上午我四处游荡,身无分文。后来从我抽屉的角落翻出了十块钱。这十块钱让我无比感动,庆幸自己有乱放东西这样的好习惯。
我用一块钱买了一个苹果,想借其醒酒。啃到后来直怀疑这棵苹果树是不是浇酒精长大的。
然后我去吃了一顿中饭,发现丝毫没有胃口。回头找陆佳的时候发现此人早已衣锦还乡了。顿时我无处可去,就一个人去操场傻跑几圈,发现一动腿就有一股不是很浓烈但很不好受的酒的味道直冲上来。我想完蛋了,这下要边跑边吐了。一想到自己要吐个八千米,马上失去所有信心。
我早早来到区体育场,打算找个老师商讨退出事宜。不料发现昨天晚上的那个女孩已经赶到,看我是怎么边吐边跑的。这让我万分感动。然后她居然给了我一块巧克力一瓶牛奶,于是我豪情万丈,将牛奶一饮而尽,决心纵然吐奶也要跑。
下午两点比赛正式开始,我一开始便奋勇直前,一路领跑。以前在学校里长跑我和一个叫陈松荣的家伙争夺第一第二,不幸的是通常是他第一我第二,原因是此人的强项是八百米和一千五百米,而我的强项是更长的。但学校为了避免出现跑死人的尴尬场面,最长也就是一千五百米。
这次八千米的比赛陈松荣据说因为身体不适没有参加,所以我信心十足,遗憾的是有一个家伙常常跟在后面,我心里不禁暗想:操你妈×,老子要让你吃屁。这个想法可能不太文雅,但是却是我的真实想法。
正当我让他吃屁的想法慢慢实现的时候,突然陈松荣开着一部小轻骑车出现在我前面,一本正经地给我加油。当时的情景就是,后面那家伙吃我的屁,我吃轻骑的屁。
而且让人悲愤的是那部轻骑明显保养不好,一路烧机油现象严重,白烟滚滚不断,而这些白烟基本被我吸收。
这还不是最让人悲愤的,最让人悲愤的是陈松荣这家伙,他妈好歹也要装出个开得很累的样子让我心里平衡一下吧,此人却一副和轻骑一起闲庭信步的样子,让我无比羡慕。
当时他叫道:调整呼吸,加快步伐!不要急,和后面的拉开距离!跑起来了!
而我当时已经累得无力反驳,对他本人也没什么大的意见了,反而倒是对他的轻骑充满向往。
正当我忙于幻想的时候,我后面那家伙一鼓作气,居然跑到了我的前面。陈松荣一看大势不妙——或者说是大势很妙,就一拧油门,消失不见。
此后我花了很大的力气才追上此人,并且在跑进体育场以后大发神威,将此人甩下半圈有余。其实主要是我在路上还留有余力,要等到进了体育场有观众的时候发挥。
那次我终于忍住恶心夺得第一,然后一直在幻想是什么奖品。我希望是给我点车钱让我可以打车回去,结果只给了我一个保温杯子。这让我郁闷不已。
94(下)
回到学校的第三天我就遭受领导批评,原因是我半夜醉酒不归,欲记处分一个。我解释说是因为即将比赛,所以一帮人出去庆祝。然后发现措辞不当,忙改口说是预祝。结果因为我得了第一名,学校觉得我这人还有利用价值,可以留在学校里为他们卖命跑步,以让这所一塌糊涂的学校继续博取学生“全面发展”的称谓,继续当什么所谓的“示范”学校,好让有钱的家长把子女都送进来,然后从他们身上捞取钞票,中饱私囊。
所以学校决定宽大处理此事,要我写一个保证书或者叫认识之类的东西。于是我苦心酝酿,写道:
在上个星期五的晚上,我由于一时糊涂,去学校隔壁的酒馆里喝酒,然后在外游荡,半夜才归。现在我认识到我错了,我不应该吵醒门外老伯伯开门。以后保证不吵醒门外老伯伯。
于是此事就不了了之。
但是比较麻烦的就是,我们的班主任发现了班级里男生喜欢喝酒的毛病,并且一一谈话。我被最后一个谈话,当时那班主任就痛骂我一顿。理由是我让那帮小子染上了喝酒的毛病。
当时我已经做好那帮家伙把责任推卸到我的身上的准备,但没有想到他们推卸得如此彻底,于是一时不知所措,脑海中浮现一个奇妙的景象:在一个傍晚,我抄着家伙对那帮人说,走,陪我喝酒去,否则老子灭了你们。然后那帮家伙只要和我一起去喝酒,然后我用枪顶着他们的脑门,说道:妈的,给我喝光,否则老子一枪崩了你。
从此我成为罪恶的源头,众家长都教育自己的孩子要对我这样的人避而远之,我也生怕哪位家长的宝贝儿子把谁给奸了以后跑过来说是我教的。
但我所关心的是那女孩子是否不曾离开我。此后当我们分别的时候,我们还没搞明白我们是怎样的一种关系,我不承认那仅仅是同学,因为没见过同学之间拥抱亲吻的,然而她不承认她是我女朋友,可能此人发现虽然我这人还有那么一点意思,但她的男朋友却要有那么很多点意思才行。
或者说,此人一直渴望自己的初恋是浪漫的,所以要一直到碰到一个这样的人才肯承认。此前的一切,纯属演习。
或者说,此人理想的人是这样的而我是那样的,比如说,此人一直喜欢法拉利,而不幸上帝送她一部小夏利,所以只好凑合着用用,对外宣称这是别人的车,她只是借来熟悉车子,以便以后开好车的时候不出事。
或者说,此人一直想要小夏利,而天上掉下来一部法拉利,于是此人觉得自己技术不行,难以驾驭,所以索性就不开了。
我宁可相信后面一种假设。
不幸的是,这是不可能的。
一直到后来,我们很长时间不曾联系,直到一天我实在憋不住给她打了个电话,却发现彼此无话可说。此间有别人来电话三次,抄水表的敲门两次,我一概不理会。后来那抄水表的家伙知道有人在里面,敲门越发暴力,大有破门而入的倾向,真不知道他妈的是来抄水表的还是来操水表的。
尽管受到外界干扰,我还是为能听到此人的声音而感到非常高兴。
然后突然她的电话里传来嘟嘟的声音。我马上觉得不幸的事情要发生了。
事实和我想的一样——她打断我为不冷场而苦心营造的废话,说:我有电话进来了,再见。
然后就是在不到半秒的时间里听见此人挂电话的声音。
现在想来其实当时有很多可以浪漫的东西,比如说我用家里的电话给她打电话,然后在通话的时候再用手机打她家里的电话,到时候她接的依旧是我的电话。
但是我觉得她的反应会是和我的一样的——无聊。
一直到有一天我问到她我的手机号码而此人翻箱倒柜历经劫难终于找到一个错误的号码的时候,我才彻底绝望。
然而我做的最让我自己觉得愚蠢的事情是,一天晚上突然打电话过去要让此人作自己女朋友,否则永远再见。
主要是我一定要搞清楚个中关系,否则我就感觉随时会失去。以后我才明白,那是个极端不成熟的想法。
我在当天晚上觉得不出意外她的答案是永远再见的时候,不料出了点意外,使这件本来不会出意外的事情有了一点波折。当天晚上她可能突然想起我的种种好处,居然答应做我女朋友。
这个结果我未曾设想过,于是彻夜不眠,还奋笔写了一封类似情书的东西,里面不少是关于对过去的总结和对未来的畅想之类老掉牙的东西,并且相信此人看到一定喜欢。一直写到天亮的时候我突然觉得那只可能是晚上的一点冲动而已。科学家调查出来大多数女人第一次失身一般在夜晚而不是什么刚吃完中饭这样的时候,意思就是说,晚上一般感情容易冲动。而白天比较现实。所以说,这就是为什么在晚上失身的女人很多会在一觉醒来觉得后悔。
几天以后此人的朋友叫我去拿她的一封信。
我宁可相信此人信中不是说一些什么遗憾啦考虑不成熟要后悔不好意思其实你还很好的只是不适合我啊之类的话,而是诸如对过去的总结和对未来的畅想之类的美好事物。
不幸的是,这是不可能的。
当时所有的事情的事实都是:
一切都不会出意外,只是多了一点波折。
而那些波折却让我们痛苦不堪。
95
在师范后面喝酒的家伙里有很多是初学者,因为就属这类人喝酒最猛,提起瓶子一饮而尽的也都是这些傻×。至于高手,一般要留有余地,否则就没有人将那些傻×抬出酒馆,扔进校园。
喝酒的原因大多是和自己喜欢的一个姑娘发生了种种不快。以下便是一个生动的例子,是我一天在那吃饭时候所听见:
当时一个家伙正喝得飘然欲仙,然后另外一个家伙过去问他:喂,老弟,干吗喝成这样啊?
那人迷迷糊糊说:有个男的追我女朋友。
于是旁边有人提议说:那你去追那男的的女朋友啊。
此提议一出,众人频频叫好。
不料那个男的抬起头说:早追了,不过没追上,给人甩了,要不我在这喝酒干什么。
还有一些家伙去喝酒是因为觉得喝酒比较有型。此类家伙一般都是中文系的,他们的观点是,觉得搞文学的人不喝酒那还搞个屁。尽管此话逻辑上有些问题,但是还是可以看出中文系的家伙实在是愚蠢。
另外一些家伙来喝酒是因为“思想产生了撞击”,说干脆了就是脑袋撞墙了。比如说,一个人的理想是世界和平没有战争,结果第二天美国人就两个导弹把我们的大使馆给平了,于是此人郁闷不已,借酒浇愁。或者说是一个傻×,想一个傻×问题,结果想得如同电脑死机。这样的呆子为数不少。
一般来说,这些人是哲学系的。
96
报好名的当天晚上我和老夏就在这地方吃饭。发现这样的地方没有一点人情味道,尽管人倒是很多。老板深知酒的力量,于是将店内所有的桌子都换成是铁的,这是一个人性化的设计,远比现在电器上的一些比如可以让你边打电话边吃饭的功能人性化许多。
吃完饭我们沿着学校后面一条干涸的河流走路。途中发现一个室外的体育场,于是我们走了进去,发现有许多人在里面踢球。这让我顿时对这个地方产生了好感。因为在我念书的一个五一劳动节的时候,我约好一帮人要去踢球,结果发现偌大一个县城,所有的学校都搞得如同监狱一样固若金汤,一切门卫看见有人要进去踢球就一副执法公正的样子,说:没看见黑板上写的什么啊,不准进校,然后以前一个操场居然悄然地改造成了一个菜场,还居然人头济济,而且在它旁边几百米的地方已经有了一个人头济济的菜场。找球场的时候还看见了几个自发的菜场,这不由让人惊奇猜疑是否在我所住的这个熟悉的地方很多人家都私自豢养非洲大象之类的东西。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我们只好在一条偏僻的马路上踢球,结果不幸将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挡风玻璃踢碎。这事情还惊动了一个警察叔叔,他当时气势汹汹地跑过来,大骂道:你们不能去学校里踢球啊!
在之前的一个晚上,我们一家看电视,突然里面放什么公益广告,大体内容是这样的,几个孩子在马路上踢球,然后差点给车撞死。看后我爸大发议论道:现在的孩子真是交通意识淡薄。
这点我当时也觉得同意,一段时间觉得有必要对小孩进行交通规则的教育。
现在想来是我们自己思路不清。比如说,假如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有新鲜的美女让他上,他还去找妓女干什么。
不幸的是,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在很多年以后的一天,我开车在马路上的时候,突然被扑面而来的一个足球吓了一跳。然后我就万分激动地下车,对着一帮惊恐的学生说:妈的,爽!老子好久没踢球了,加一个行不?
这就是以后我对有地方让人锻炼的城市充满好感的原因。我和老夏进去看人踢球,同时准备在有必要的时候大展身手。结果发现基本上水平都比较差。只有一个家伙左盘右带,动作娴熟。并且他从头到尾不说一句话,不像有些家伙,说话次数比触球次数还多,在我踢球的时候万分仇恨这些家伙,我觉得比较适合他们的是在球场边上放个笼子然后把他们全扔进去做解说。
我和老夏看到快天黑的时候,那个男生大概已经进了十多个球,并且球风优良,不曾犯规一次。所以我和老夏断定这是个正人君子,将来大有前途。
然后在比赛临近结束的时候,我们一致看好的家伙一脚大力抽射,打在球门角上一个突起的地方,球顿时突起一个大块,远看如同一个葫芦。只见造就那只葫芦的家伙忙跑过去,十分爱怜地摸着那突起的地方,然后说出了一句大家昏倒的话:
这球发育了。
97
到大约八点的时候,我们穿过这个小城市。我的见闻是这样的:
从学校正门口笔直往前走,可以看见一个居民区。这里地好价廉,堕于学校右面医院里的胎大多是在这里制造。然后沿着一条满是路灯却很少能有几盏亮的路,可以看见一条竖的街,这街上到处是吃宵夜的地方,东西便宜,但是不干净。我曾亲眼看见一个伙计刚刚掏完鼻孔后用手去捞汤里的一个苍蝇。这个满是大排档的地方也是学校右面的医院生意兴隆的原因。
从学校附近的布局可以看出,最赚钱的应该是那家医院。
然后沿着那条四车道大路走,马上可以发现这个地方司机开车个个像急着要去奔丧。我的神奇经历就是坐在一辆没有反光镜和转向灯的出租车上,然后我前面的一个小车正在超越一辆卡车,而一辆桑塔那正在超越那辆小车。突然我坐的那部出租车如服伟哥,腾空出世去超那部桑塔那,然后被超的车子个个不服气,都油门到底不让人超,于是只见四辆车并驾齐驱的雄伟场面。
我坐在车里惊恐万分,想万一对面有车怎么办,这时我突然想起,可能这条是个四车道的大单行道,顿时释然。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正在这四辆车子互相竞争的时候,突然对面也出现四辆并排飞驰的车子,看情况死几个人是难免的。
在大家即将相撞的时候,突然那桑塔那司机意识到还是自己的车最贵,于是一个刹车,缩到大卡车的后面,然后三部车一齐往后边靠,对面四辆车马上并在一起,腾出空间,飕飕而过。最近的那部车离开我的车门就几个厘米的距离。
于是我恍然大悟为什么此车没有反光镜。
这是我坐在车上最惊心动魄的一次。此后一旦有电视转播赛车比赛,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怎么像骑车似的。
对这个地方的交通认识还在于几次差点给人家骑车的撞死,还有一次差点给人家一个骑童车的小弟弟撞翻在地。从中我认识到了自行车的威力。
然后我有过一辆自行车,花了四十块钱从一无业人员那里购得。不出意外是偷来的。不幸的是,我发现在我不骑车的时候,从学校到超市只要十分钟,一旦骑车,可能半个小时也到不了。
原因是,在我们学校门口的大马路上有一个天桥,平时穿马路从天桥大概走一分钟,结果当我换上自行车的时候,发现穿一次马路要二十分钟有余。并且要全神贯注,运用所学过的一切知识来断定远处来车的速度,以免死得不明不白。等到确定可以通过,立即很多人万马狂奔,骑着车逃命一样经过。
这样惊险的过程以至于我每次在教室或寝室的时候,听到“嘎——”的急刹车声音,总要停下手边的活,然后想道:又死了一个人。
还要夸张的经历便是,在一个晚上我正要刷牙的时候不小心把牙刷掉在厕所地上,捡起来后洗了半天没有刷牙的胃口,便决定出去买一把。当时是北京时间十一点十分,而那超市是十二点关门。我于十二点三十分回到寝室,可是牙刷依然没有买到。
当时的过程是这样的:我骑车到马路旁边,结果花了整整四十五分钟才过去,我想,还有五分钟,骑车过去超市肯定已经关门,还是回学校再说,于是,我在马路的对面等了三十分钟,终于得以回归。
至于为什么当时在我要穿过去之前就断定来不及买牙刷而回去呢?我想当时我肯定十分壮志凌云决心要穿过这条马路,牙刷之事早已置之度外。
以后我终于发现一个可以让你在五分钟以内过马路的办法,而且屡试不爽。这个办法很简单,就是背着自行车上天桥。
从学校附近的交通可以看出,最赚钱还是那家医院。
然后继续这个小城市的状况。穿过那个很便宜的房子构成的小区以后,可以看见一大群别墅区,我喜欢从这里走的原因是这里可以看见很多名车。而且很多都是有名的辣车,经过名厂改装。虽然后来才搞明白原来这些都是走私进来的,但是这个地方培养了以后我对车的兴趣。
老夏和我同时喜欢上研究汽车,并且经常想办法搞港版《人车志》来看,然后我们惊喜地发现, 原来蜗居在那里的车有CELICIA, MR2, GT3000 VR4, SLK, Z3, BOXSTER,IMPROZA STI,S600,L7,ZX300,TT,FTO,RX-7等等等等。这些车经常看得我们目瞪口呆。导致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们分别车的好坏只有一个方法,除了特别长的车,四个门的都是破车,两个门的都是好车。
陆佳伸出一只手指在他面前晃悠了几下。此人顿时大惊失色,然后愤怒地拍床而起,叫道:我被人暗算了,那他妈是假酒。
此后我开始无比讨厌这个家伙,而那人也很识相,不再提自己的英雄往事。我们喝酒也再没叫过他,主要是怕这人再遭“暗算”。
而陆佳的壮烈之举在于,虽然还是个初学者,但是进步神速,可以一下给灌五瓶啤酒,而这人很少发酒疯,一般在不行的时候会迅速窜入教室,此时在教室里的同学看见陆佳满脸通红地跑进来,以为是刚找到什么美女表白过,不料此人瞅准一块空地就倒下,然后呼呼大睡。
我喝得比较夸张的一次是在一个星期五,当时正搞什么活动,而我已经喝掉一瓶葡萄酒,席间陆佳两度与我抢酒,结果未遂。然后我们以爱护身体光喝酒不吃菜不好的原由,约了两个女生一起去那酒馆里消遣。
其中的一个女生是我当时所喜欢的,这事说起来很让人痛心,因为纵使此人在我怀中的时候,我仍然无法确定我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当天晚上我壮志凌云地叫了八瓶啤酒,陆佳帮我解决掉其中一半,我又要了一小瓶白酒,喝得很惨无人道。在迷迷糊糊里,我似乎看见那女孩起身离开,并且和我们道别,可能此人害怕再这样喝下去我和陆佳两人会将她轮奸。所以一溜烟不见踪影。当时我还追出去说了几句话,不幸的是,我已经不记得那时我说过什么。现在想来,我希望我说的是诸如“回家小心,骑车不要太快,迷路了找民警叔叔”之类的废话。
然后我又进去喝了几口,陆佳估计又要去躺倒在教室了。然后我突然想起一事,飞快地结掉酒账,飞快地打到一辆出租车,那出租车飞快地带我去那女生楼下,然后我又飞快地结掉车钱,飞快地飞奔上楼,躲在第三层的转角等待她的来临。
三分钟以后她如期而至,看见我以后愣了一下,估计是在考虑我是以何种方式赶在她之前到达。然后我抱紧此人,作了一些诸如真情告白之类的蠢事。倒不是这样的蠢事以前没有做过,是因为我那天已经喝得爹妈放在眼前都不认识,所以我坚信,那天我所说的一切都是真话。
当此人缓缓上楼的时候我知道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吻这个女孩,然后我和陆佳一样,倒地不起,沉沉睡去。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我发现可能已经是深夜,而温度越来越低,想到陆佳此时可能正睡在春暖花开的床上,不由心生向往,叫了一辆出租车,奔赴学校,等车停稳以后我发现身上只有三块钱。出租车司机看我醉成这样,怕我一时兴起,将他的爱车拆掉,所以居然没跟我计较什么。
然后我做了一件比较愚昧的事情,就是叫门卫老头开门。主要是我将这种人的职责就想象成开门关门那么简单,没有想到原来这类人还具有向校长打小报告的功能。
其实当时我的正确行为应当是爬过学校门,爬过宿舍楼门,爬过寝室门,总之简洁的形容就是爬过三重门。
而看门老头正在做一场春梦,不幸被我叫醒,自然心怀怨恨。
对于那个女生,我至今所后悔的是表白得太多。因为后来证明,无论我说什么,那些话的命运也就和“如果那球不打偏就进了”一样了,只是留作日后的笑柄。
94(中)
那次是我喝酒的最后一次,当天晚上我觉得无比寒冷,好在有陆佳,此时他在我的眼里是一只硕大的恒温热水袋。我钻进陆佳的被窝,颤抖不止。
至于那天晚上的情景,我觉得依然只有这句可以形容:
当天晚上我觉得无比寒冷。
第二天起床阳光明媚,我突然想起原来我还有一个比赛,就是要在区里跑一个八千米。而我早上还不住地恶心,欲吐不能。然后就是我发现没有跑步可以用的鞋子,我便到处去借鞋子,可惜大众普遍觉得鞋子是一件很私人的东西,不能随便外借。
于是我便做好了穿拖鞋上阵的准备。
一个上午我四处游荡,身无分文。后来从我抽屉的角落翻出了十块钱。这十块钱让我无比感动,庆幸自己有乱放东西这样的好习惯。
我用一块钱买了一个苹果,想借其醒酒。啃到后来直怀疑这棵苹果树是不是浇酒精长大的。
然后我去吃了一顿中饭,发现丝毫没有胃口。回头找陆佳的时候发现此人早已衣锦还乡了。顿时我无处可去,就一个人去操场傻跑几圈,发现一动腿就有一股不是很浓烈但很不好受的酒的味道直冲上来。我想完蛋了,这下要边跑边吐了。一想到自己要吐个八千米,马上失去所有信心。
我早早来到区体育场,打算找个老师商讨退出事宜。不料发现昨天晚上的那个女孩已经赶到,看我是怎么边吐边跑的。这让我万分感动。然后她居然给了我一块巧克力一瓶牛奶,于是我豪情万丈,将牛奶一饮而尽,决心纵然吐奶也要跑。
下午两点比赛正式开始,我一开始便奋勇直前,一路领跑。以前在学校里长跑我和一个叫陈松荣的家伙争夺第一第二,不幸的是通常是他第一我第二,原因是此人的强项是八百米和一千五百米,而我的强项是更长的。但学校为了避免出现跑死人的尴尬场面,最长也就是一千五百米。
这次八千米的比赛陈松荣据说因为身体不适没有参加,所以我信心十足,遗憾的是有一个家伙常常跟在后面,我心里不禁暗想:操你妈×,老子要让你吃屁。这个想法可能不太文雅,但是却是我的真实想法。
正当我让他吃屁的想法慢慢实现的时候,突然陈松荣开着一部小轻骑车出现在我前面,一本正经地给我加油。当时的情景就是,后面那家伙吃我的屁,我吃轻骑的屁。
而且让人悲愤的是那部轻骑明显保养不好,一路烧机油现象严重,白烟滚滚不断,而这些白烟基本被我吸收。
这还不是最让人悲愤的,最让人悲愤的是陈松荣这家伙,他妈好歹也要装出个开得很累的样子让我心里平衡一下吧,此人却一副和轻骑一起闲庭信步的样子,让我无比羡慕。
当时他叫道:调整呼吸,加快步伐!不要急,和后面的拉开距离!跑起来了!
而我当时已经累得无力反驳,对他本人也没什么大的意见了,反而倒是对他的轻骑充满向往。
正当我忙于幻想的时候,我后面那家伙一鼓作气,居然跑到了我的前面。陈松荣一看大势不妙——或者说是大势很妙,就一拧油门,消失不见。
此后我花了很大的力气才追上此人,并且在跑进体育场以后大发神威,将此人甩下半圈有余。其实主要是我在路上还留有余力,要等到进了体育场有观众的时候发挥。
那次我终于忍住恶心夺得第一,然后一直在幻想是什么奖品。我希望是给我点车钱让我可以打车回去,结果只给了我一个保温杯子。这让我郁闷不已。
94(下)
回到学校的第三天我就遭受领导批评,原因是我半夜醉酒不归,欲记处分一个。我解释说是因为即将比赛,所以一帮人出去庆祝。然后发现措辞不当,忙改口说是预祝。结果因为我得了第一名,学校觉得我这人还有利用价值,可以留在学校里为他们卖命跑步,以让这所一塌糊涂的学校继续博取学生“全面发展”的称谓,继续当什么所谓的“示范”学校,好让有钱的家长把子女都送进来,然后从他们身上捞取钞票,中饱私囊。
所以学校决定宽大处理此事,要我写一个保证书或者叫认识之类的东西。于是我苦心酝酿,写道:
在上个星期五的晚上,我由于一时糊涂,去学校隔壁的酒馆里喝酒,然后在外游荡,半夜才归。现在我认识到我错了,我不应该吵醒门外老伯伯开门。以后保证不吵醒门外老伯伯。
于是此事就不了了之。
但是比较麻烦的就是,我们的班主任发现了班级里男生喜欢喝酒的毛病,并且一一谈话。我被最后一个谈话,当时那班主任就痛骂我一顿。理由是我让那帮小子染上了喝酒的毛病。
当时我已经做好那帮家伙把责任推卸到我的身上的准备,但没有想到他们推卸得如此彻底,于是一时不知所措,脑海中浮现一个奇妙的景象:在一个傍晚,我抄着家伙对那帮人说,走,陪我喝酒去,否则老子灭了你们。然后那帮家伙只要和我一起去喝酒,然后我用枪顶着他们的脑门,说道:妈的,给我喝光,否则老子一枪崩了你。
从此我成为罪恶的源头,众家长都教育自己的孩子要对我这样的人避而远之,我也生怕哪位家长的宝贝儿子把谁给奸了以后跑过来说是我教的。
但我所关心的是那女孩子是否不曾离开我。此后当我们分别的时候,我们还没搞明白我们是怎样的一种关系,我不承认那仅仅是同学,因为没见过同学之间拥抱亲吻的,然而她不承认她是我女朋友,可能此人发现虽然我这人还有那么一点意思,但她的男朋友却要有那么很多点意思才行。
或者说,此人一直渴望自己的初恋是浪漫的,所以要一直到碰到一个这样的人才肯承认。此前的一切,纯属演习。
或者说,此人理想的人是这样的而我是那样的,比如说,此人一直喜欢法拉利,而不幸上帝送她一部小夏利,所以只好凑合着用用,对外宣称这是别人的车,她只是借来熟悉车子,以便以后开好车的时候不出事。
或者说,此人一直想要小夏利,而天上掉下来一部法拉利,于是此人觉得自己技术不行,难以驾驭,所以索性就不开了。
我宁可相信后面一种假设。
不幸的是,这是不可能的。
一直到后来,我们很长时间不曾联系,直到一天我实在憋不住给她打了个电话,却发现彼此无话可说。此间有别人来电话三次,抄水表的敲门两次,我一概不理会。后来那抄水表的家伙知道有人在里面,敲门越发暴力,大有破门而入的倾向,真不知道他妈的是来抄水表的还是来操水表的。
尽管受到外界干扰,我还是为能听到此人的声音而感到非常高兴。
然后突然她的电话里传来嘟嘟的声音。我马上觉得不幸的事情要发生了。
事实和我想的一样——她打断我为不冷场而苦心营造的废话,说:我有电话进来了,再见。
然后就是在不到半秒的时间里听见此人挂电话的声音。
现在想来其实当时有很多可以浪漫的东西,比如说我用家里的电话给她打电话,然后在通话的时候再用手机打她家里的电话,到时候她接的依旧是我的电话。
但是我觉得她的反应会是和我的一样的——无聊。
一直到有一天我问到她我的手机号码而此人翻箱倒柜历经劫难终于找到一个错误的号码的时候,我才彻底绝望。
然而我做的最让我自己觉得愚蠢的事情是,一天晚上突然打电话过去要让此人作自己女朋友,否则永远再见。
主要是我一定要搞清楚个中关系,否则我就感觉随时会失去。以后我才明白,那是个极端不成熟的想法。
我在当天晚上觉得不出意外她的答案是永远再见的时候,不料出了点意外,使这件本来不会出意外的事情有了一点波折。当天晚上她可能突然想起我的种种好处,居然答应做我女朋友。
这个结果我未曾设想过,于是彻夜不眠,还奋笔写了一封类似情书的东西,里面不少是关于对过去的总结和对未来的畅想之类老掉牙的东西,并且相信此人看到一定喜欢。一直写到天亮的时候我突然觉得那只可能是晚上的一点冲动而已。科学家调查出来大多数女人第一次失身一般在夜晚而不是什么刚吃完中饭这样的时候,意思就是说,晚上一般感情容易冲动。而白天比较现实。所以说,这就是为什么在晚上失身的女人很多会在一觉醒来觉得后悔。
几天以后此人的朋友叫我去拿她的一封信。
我宁可相信此人信中不是说一些什么遗憾啦考虑不成熟要后悔不好意思其实你还很好的只是不适合我啊之类的话,而是诸如对过去的总结和对未来的畅想之类的美好事物。
不幸的是,这是不可能的。
当时所有的事情的事实都是:
一切都不会出意外,只是多了一点波折。
而那些波折却让我们痛苦不堪。
95
在师范后面喝酒的家伙里有很多是初学者,因为就属这类人喝酒最猛,提起瓶子一饮而尽的也都是这些傻×。至于高手,一般要留有余地,否则就没有人将那些傻×抬出酒馆,扔进校园。
喝酒的原因大多是和自己喜欢的一个姑娘发生了种种不快。以下便是一个生动的例子,是我一天在那吃饭时候所听见:
当时一个家伙正喝得飘然欲仙,然后另外一个家伙过去问他:喂,老弟,干吗喝成这样啊?
那人迷迷糊糊说:有个男的追我女朋友。
于是旁边有人提议说:那你去追那男的的女朋友啊。
此提议一出,众人频频叫好。
不料那个男的抬起头说:早追了,不过没追上,给人甩了,要不我在这喝酒干什么。
还有一些家伙去喝酒是因为觉得喝酒比较有型。此类家伙一般都是中文系的,他们的观点是,觉得搞文学的人不喝酒那还搞个屁。尽管此话逻辑上有些问题,但是还是可以看出中文系的家伙实在是愚蠢。
另外一些家伙来喝酒是因为“思想产生了撞击”,说干脆了就是脑袋撞墙了。比如说,一个人的理想是世界和平没有战争,结果第二天美国人就两个导弹把我们的大使馆给平了,于是此人郁闷不已,借酒浇愁。或者说是一个傻×,想一个傻×问题,结果想得如同电脑死机。这样的呆子为数不少。
一般来说,这些人是哲学系的。
96
报好名的当天晚上我和老夏就在这地方吃饭。发现这样的地方没有一点人情味道,尽管人倒是很多。老板深知酒的力量,于是将店内所有的桌子都换成是铁的,这是一个人性化的设计,远比现在电器上的一些比如可以让你边打电话边吃饭的功能人性化许多。
吃完饭我们沿着学校后面一条干涸的河流走路。途中发现一个室外的体育场,于是我们走了进去,发现有许多人在里面踢球。这让我顿时对这个地方产生了好感。因为在我念书的一个五一劳动节的时候,我约好一帮人要去踢球,结果发现偌大一个县城,所有的学校都搞得如同监狱一样固若金汤,一切门卫看见有人要进去踢球就一副执法公正的样子,说:没看见黑板上写的什么啊,不准进校,然后以前一个操场居然悄然地改造成了一个菜场,还居然人头济济,而且在它旁边几百米的地方已经有了一个人头济济的菜场。找球场的时候还看见了几个自发的菜场,这不由让人惊奇猜疑是否在我所住的这个熟悉的地方很多人家都私自豢养非洲大象之类的东西。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我们只好在一条偏僻的马路上踢球,结果不幸将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挡风玻璃踢碎。这事情还惊动了一个警察叔叔,他当时气势汹汹地跑过来,大骂道:你们不能去学校里踢球啊!
在之前的一个晚上,我们一家看电视,突然里面放什么公益广告,大体内容是这样的,几个孩子在马路上踢球,然后差点给车撞死。看后我爸大发议论道:现在的孩子真是交通意识淡薄。
这点我当时也觉得同意,一段时间觉得有必要对小孩进行交通规则的教育。
现在想来是我们自己思路不清。比如说,假如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有新鲜的美女让他上,他还去找妓女干什么。
不幸的是,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在很多年以后的一天,我开车在马路上的时候,突然被扑面而来的一个足球吓了一跳。然后我就万分激动地下车,对着一帮惊恐的学生说:妈的,爽!老子好久没踢球了,加一个行不?
这就是以后我对有地方让人锻炼的城市充满好感的原因。我和老夏进去看人踢球,同时准备在有必要的时候大展身手。结果发现基本上水平都比较差。只有一个家伙左盘右带,动作娴熟。并且他从头到尾不说一句话,不像有些家伙,说话次数比触球次数还多,在我踢球的时候万分仇恨这些家伙,我觉得比较适合他们的是在球场边上放个笼子然后把他们全扔进去做解说。
我和老夏看到快天黑的时候,那个男生大概已经进了十多个球,并且球风优良,不曾犯规一次。所以我和老夏断定这是个正人君子,将来大有前途。
然后在比赛临近结束的时候,我们一致看好的家伙一脚大力抽射,打在球门角上一个突起的地方,球顿时突起一个大块,远看如同一个葫芦。只见造就那只葫芦的家伙忙跑过去,十分爱怜地摸着那突起的地方,然后说出了一句大家昏倒的话:
这球发育了。
97
到大约八点的时候,我们穿过这个小城市。我的见闻是这样的:
从学校正门口笔直往前走,可以看见一个居民区。这里地好价廉,堕于学校右面医院里的胎大多是在这里制造。然后沿着一条满是路灯却很少能有几盏亮的路,可以看见一条竖的街,这街上到处是吃宵夜的地方,东西便宜,但是不干净。我曾亲眼看见一个伙计刚刚掏完鼻孔后用手去捞汤里的一个苍蝇。这个满是大排档的地方也是学校右面的医院生意兴隆的原因。
从学校附近的布局可以看出,最赚钱的应该是那家医院。
然后沿着那条四车道大路走,马上可以发现这个地方司机开车个个像急着要去奔丧。我的神奇经历就是坐在一辆没有反光镜和转向灯的出租车上,然后我前面的一个小车正在超越一辆卡车,而一辆桑塔那正在超越那辆小车。突然我坐的那部出租车如服伟哥,腾空出世去超那部桑塔那,然后被超的车子个个不服气,都油门到底不让人超,于是只见四辆车并驾齐驱的雄伟场面。
我坐在车里惊恐万分,想万一对面有车怎么办,这时我突然想起,可能这条是个四车道的大单行道,顿时释然。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正在这四辆车子互相竞争的时候,突然对面也出现四辆并排飞驰的车子,看情况死几个人是难免的。
在大家即将相撞的时候,突然那桑塔那司机意识到还是自己的车最贵,于是一个刹车,缩到大卡车的后面,然后三部车一齐往后边靠,对面四辆车马上并在一起,腾出空间,飕飕而过。最近的那部车离开我的车门就几个厘米的距离。
于是我恍然大悟为什么此车没有反光镜。
这是我坐在车上最惊心动魄的一次。此后一旦有电视转播赛车比赛,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怎么像骑车似的。
对这个地方的交通认识还在于几次差点给人家骑车的撞死,还有一次差点给人家一个骑童车的小弟弟撞翻在地。从中我认识到了自行车的威力。
然后我有过一辆自行车,花了四十块钱从一无业人员那里购得。不出意外是偷来的。不幸的是,我发现在我不骑车的时候,从学校到超市只要十分钟,一旦骑车,可能半个小时也到不了。
原因是,在我们学校门口的大马路上有一个天桥,平时穿马路从天桥大概走一分钟,结果当我换上自行车的时候,发现穿一次马路要二十分钟有余。并且要全神贯注,运用所学过的一切知识来断定远处来车的速度,以免死得不明不白。等到确定可以通过,立即很多人万马狂奔,骑着车逃命一样经过。
这样惊险的过程以至于我每次在教室或寝室的时候,听到“嘎——”的急刹车声音,总要停下手边的活,然后想道:又死了一个人。
还要夸张的经历便是,在一个晚上我正要刷牙的时候不小心把牙刷掉在厕所地上,捡起来后洗了半天没有刷牙的胃口,便决定出去买一把。当时是北京时间十一点十分,而那超市是十二点关门。我于十二点三十分回到寝室,可是牙刷依然没有买到。
当时的过程是这样的:我骑车到马路旁边,结果花了整整四十五分钟才过去,我想,还有五分钟,骑车过去超市肯定已经关门,还是回学校再说,于是,我在马路的对面等了三十分钟,终于得以回归。
至于为什么当时在我要穿过去之前就断定来不及买牙刷而回去呢?我想当时我肯定十分壮志凌云决心要穿过这条马路,牙刷之事早已置之度外。
以后我终于发现一个可以让你在五分钟以内过马路的办法,而且屡试不爽。这个办法很简单,就是背着自行车上天桥。
从学校附近的交通可以看出,最赚钱还是那家医院。
然后继续这个小城市的状况。穿过那个很便宜的房子构成的小区以后,可以看见一大群别墅区,我喜欢从这里走的原因是这里可以看见很多名车。而且很多都是有名的辣车,经过名厂改装。虽然后来才搞明白原来这些都是走私进来的,但是这个地方培养了以后我对车的兴趣。
老夏和我同时喜欢上研究汽车,并且经常想办法搞港版《人车志》来看,然后我们惊喜地发现, 原来蜗居在那里的车有CELICIA, MR2, GT3000 VR4, SLK, Z3, BOXSTER,IMPROZA STI,S600,L7,ZX300,TT,FTO,RX-7等等等等。这些车经常看得我们目瞪口呆。导致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们分别车的好坏只有一个方法,除了特别长的车,四个门的都是破车,两个门的都是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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