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0到312章
目录:花都邪君| 作者:轩楼听雪| 类别:其他类型
第一百一十章上海大学
篮球的产生满足了男人战斗的,让世界多了一项顶礼膜拜的运动!——以上选自《东方的凯撒》
上海大学体育馆内人声鼎沸,处处充满着男女的尖叫和呐喊,一队身穿性感服饰的篮球宝贝们跳着让任何男人热血沸腾的舞蹈,为自己所支持的球队加油鼓劲。去看看小说网 www.7kaNKan.com。泡书_吧(PaoSh8.COm)这个月恰是上海大学校园杯比赛,对战的两支球队分别是上海机电学院和上海工商学院。
上海工商学院的篮球经理是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儿,身穿一袭雪白纱裙,更突显出身体的完美。有人说这个世界很公平,魔鬼的身材必然搭配一张魔鬼的脸蛋儿,但这个女孩儿显然是个例外,她的一张俏脸虽及不上柳梦蝶那么精致绝美,但比起大多数明星要漂亮的多。女孩儿很美,她静静的站在替补席上看着队员们的热身,不过她娥眉轻蹙,眸子中有几分忧虑。
“冷痕,你是在担忧今天这场比赛的胜利吗?”一个身穿二十三号球衣的高大英俊的男生走到女孩儿身旁低声问道。
冷痕收回目光,望着眼前这个自己令许多女孩儿心动的男生,她发现自己此刻竟然心如止水,没有一丝一毫的涟漪。冷痕不置可否的笑了笑,一双秋水的眸子变得有几分深邃。冷痕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篮球是因为篮球运动本身的魅力,现在她才蓦然发现,原来自己喜欢是篮球背后的铁血与拼搏。冷痕不自禁的想起那个把她从服部龙樱手中救出的邪魅男子,那个冷傲邪魅铁血的男人站在球场上会是怎样的睥睨天下呢?
冷痕看着面前高大英俊的男生轻轻摇了摇头,“比较”真的是一件非常可怕的武器,这个以前看起来男人味道十足的奶油小生和那个邪魅的男人相比真的是相差的太远了。
高大英俊的男生叫秦风,不仅篮球大的非常好,而且有不凡的家世,是上海大学的风云人物。而冷痕凭借高挑的身材精致的外表,获得了上海大学第一校花的称号。自从大二第一次见到冷痕后,秦风便暗暗喜欢上了冷痕,如今追求了一年多,但他与冷痕的关系仍然只是朋友那么简单,这让秦风叹息的同时更加坚定了追求冷痕的决心。
秦风自以为猜到了冷痕的心事,笑着对冷痕道:“机电学院虽然是上海大学的强队,但我们工商学院也不是任人鱼肉的。机电学院是客场比赛,在地利人和上不如我们,虽然我们球队少了服部龙樱这个得分后卫,但我们胜利的几率也仍旧在八成以上。”
提到服部龙樱,冷痕的眸子中闪过一道寒意,微微抿着的粉唇翘起一丝冷然的弧度,这让一直偷偷观察冷痕的秦风心中大喜。身为一个普通人,秦风当然不会知道服部龙樱的真实身份是忍者村甲贺流的少主。秦风只知道服部龙樱是在华留学生,有着不凡的家世,容貌也称得上俊朗,更重要的是服部龙樱刚刚来到上海大学便对上海大学第一校花冷痕表示了兴趣,并且每天会送上玫瑰花小礼物,尽管冷痕一直拒绝,但秦风看来,服部龙樱无疑是一个强劲的情敌。
“哼,服部龙樱这个家伙信誓旦旦的说为了冷痕加入篮球队,可是到了关键时刻,这个混蛋竟然不见了踪影,实在是可恶至极!”秦风自然不会放过打击情敌的机会,佯作漫不经心的在冷痕面前诋毁着服部龙樱。
这时一声尖锐的哨声响起,工商学院和机电学院的热身宣告结束,激烈的比赛正式上演。
球场外的篮球宝贝们跳着火辣辣的劲舞,她们的容貌虽及不上冷痕绝色,但一身火爆的打扮足以吸引体育馆内众多狼狼的眼球,球场内的篮球队员为了吸引女孩儿的眼球更是鼓足了劲拼杀。
抢断、篮板、三步上篮。过人、跳投、风车灌篮!这就是篮球的魅力。
体育馆的一角,林萧搂着柳梦蝶置身在疯狂的呐喊尖叫中,望着球场上拼搏的球员,脸上挂着淡然的笑容。
“梦蝶记得阿萧高中的时候也很喜欢打篮球呢,那个时候阿萧总是说篮球和足球最能体现一个人的魅力,最能吸引女孩子的眼球,所以自己一定要把篮球打好。嘻嘻——可惜阿萧的篮球水平始终一般哦!”柳梦蝶趴在林萧怀中,粉唇凑到他的耳边轻声取笑道。
“敢调戏老公?!该罚!”林萧低头狠狠的吻在柳梦蝶的红唇上,一只大手轻轻拍了拍柳大小姐的粉臀。
柳梦蝶俏脸通红,做贼般的扫视了周围一眼,见无人注意才轻轻松了一口气。然而用小手捉住林萧作怪的大手,可怜兮兮的看着林萧,哀求道:“阿萧,不要在这里。”
见成功的降服了曾经的柳大魔女,林萧心满意足的停下了手脚,低声对柳梦蝶道:“停手可以,不过今天晚上梦蝶可要听我的哦。”
柳大小姐看着面前一脸邪恶笑容的男人,只能咬着下唇,无助的点点头。
“我听妈妈说梦蝶在大学期间担任过篮球队经理,呵呵,上海大学篮球队最近三年内在CBA中一直独占鳌头,看来梦蝶功劳不小啊。”林萧望着篮球场上表现不俗的篮球队员笑着对柳梦蝶道。
柳梦蝶俏脸微红,含笑着摇了摇头道:“不可否认,如今这个时代是缺少英雄的时代,偶像的魅力是不容忽视的。华夏因为WCG冠军人皇Skey的出现,华夏的魔兽高手辈出;巴西因为球王贝利的出现,巴西成了足球爱好者心中的圣地。因为姚明在BA中的大放异彩,华夏出现一场学习篮球的风暴,上海作为姚明的故乡,她的篮球文化得到发展是必然。因此梦蝶身为上海大学篮球队经理不敢居功,上海大学篮球队的成功是教练队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过分的谦虚就是虚伪了哦,在梦蝶加入上海大学篮球队以前,上海大学篮球队虽然勉强可以跻身CBA强队之列,但却没有如今的三连冠辉煌。如果说这其中没有梦蝶的功劳,我是不会相信的。”林萧亲昵的刮了刮柳梦蝶的小琼鼻。
“呵呵——”柳梦蝶轻轻一笑,身体向林萧怀中缩了缩,换了更舒服的姿势,“阿萧又在取笑梦蝶了。历史上曾经出现过文景之治,但我们不能说文景之治只是汉朝文帝和景帝两个人的功劳吧。同理,上海篮球的成功梦蝶虽然出了一份力,但更重要的是教练队员的努力和上海大学篮球队几代人的厚积薄发。用阿萧的话说,我只不过是在一个正确的时间一个正确的地点做了一件正确的事,仅此而已。”
林萧的目光投向球场上激烈的竞技,目光在秦风身上有所停留,“上海大学篮球队这一届的篮球素质很不错,看来今年CBA的冠军非上大莫属了。”
循着林萧的目光望去,柳梦蝶低声道:“那个穿二十三号球衣的队员叫秦风,他比我小两届,现在应该是大四了。秦风的球技很好,他仿佛天生为了篮球而生,在篮球场上有一种领袖的气质,我离开上大的时候他是球队副队长,现在应该是上大校篮球队队长了吧。”然后柳梦蝶又指着坐在休息区的一个秃顶男人道,“他是上大篮球队教练,可以说上大篮球的辉煌有他百分之八十的功劳,当年我亲眼见证了冯教练把上大一个准一流强队打造成超一流强队。”
林萧若有所思的看着坐在休息区的冯教练,深邃的眸子有几分高深莫测。
最后柳梦蝶的手指点向了休息区一个高挑的女孩儿身上,笑着道:“阿萧这个女孩儿漂亮吧?”
当林萧看到那个站在休息区,不时为队员鼓气加油的女孩儿时,他的嘴角不禁流露出一个玩味的弧度。
“她叫冷痕,比我小三届,曾经做过我的助理。冷痕很踏实,她很喜欢篮球而且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我离开上大的时候把她推荐给了冯教练,现在小丫头应该是上大篮球队的经理吧。”柳梦蝶发现林萧的笑容有几分深意,疑声道,“阿萧认识冷痕师妹吗?”
林萧微微摇了摇头,轻声道:“认识谈不上,不过我们算作有一面之缘吧。呵呵——,很特别的一个女孩儿。”说到这里林萧的眸子变得深邃了几分,他不禁想起临来上海前一天夜里事情。那天易天下愀然出现在林萧门外,对易天下的忽然造访,林萧有几分疑惑,不清楚这个号称六十四卦易天下的老者出现的原因。林萧和易天下都不是喜欢客套的人,一句话便入了正题。
“小友一定在疑惑易某忽然造访的原因吧?”易天下品了一口桌上的茶水,茶虽不是香茗,易天下的动作却非常优雅。
林萧眉头微皱,轻轻点了点头。林萧少年成名,自然有几分少年的狂傲,但却不倨傲。弱肉强食的时代,林萧佩服的人不多,师父滕青山算一个,爷爷林远山算一个,天下第一萧别离算半个,眼前的易天下算半个。
易天下放下茶杯,脸色变得深沉了几分,“不瞒小友,易某昨夜观星,发现主管北海上海交界处的星象凌乱,有紫气外泄之象,小友的矛头大概要指向上海了。”
林萧闻言眸子中划过一道犀利的光芒,眉宇间煞气一闪而过。
易天下坦然的坐在椅子上,轻轻摇了摇头道:“小友无需担忧,易某在这世界浮沉几十载,早已经把眼前的浮华看透了。我没有任何恶意,拜访小友只是想告诉小友一句话而已。”
林萧自小熟读孙子兵法、资治通鉴、厚黑学,他自信对人心的把握丝毫不比那些老狐狸差。林萧见易天下语气真诚,知道他真的没有恶意,林萧收敛起身上的杀气,淡淡的道:“易先生有话自便。”
“小友此行上海吉凶相依,胜未必海阔天空,败必将山穷水尽。呵呵——,小友命格紫微,紫微者斗数之主,众星之尊,易某窥不破小友命理。不过易某无意发现小友上海之行将遇到宿命之人。”
林萧自负聪明,天纵奇才,但隔行隔山,阴阳八卦的玄妙不是他能够轻易窥破的。
“易先生,何为宿命之人?!”
易天下摇了摇头,低声道:“宿命之人有很多种,比如诸葛孔明和周公瑾这样的敌人,比如唐太宗李世民和长孙无忌这样的明君贤臣,比如梁山伯和祝英台这种生死相依的恋人,小友的宿命之人是哪种,易某看不透。好了,言尽于此,易某告辞。”易天下不拖拉,言罢站起身朝房外走去。
“易先生十载不问世事,为何要如此帮助我?”林萧对着易天下的背影道。
易天下轻轻叹了一口气,淡淡的道:“这是易某的宿命。”
每个人心中都藏着一个魔鬼,有谁会想到篮球场上那个知性自信的女孩儿曾经疯狂的用修罗刀刺死了两名倭国的忍者。望着篮球场呐喊的少女,林萧嘴角不禁微微翘起,眼中闪过一道邪魅的光芒,“冷痕,你算不算我的宿命之人呢?”
“嘶——”一声尖锐的哨响,上大机电学院和商务学院的比赛宣告结束,商务学院以89比51大胜。冷痕走到球队主力面前,皱着眉头低声说着什么,几个篮球队员一面用湿毛巾擦着汗水,一面点头与冷痕低声交谈几句。
第一百一十一章篮球
美丽的女人是一道亮丽的风景,倾城的女人很容易引人注意。坐在角落里的柳梦蝶虽然戴着大大的墨镜,头上顶着一顶天蓝色的棒球帽,但完美如同上帝杰作般的身材依旧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美丽的女人对美丽的女人天生有一股敏锐的嗅觉,冷痕抬头蓦然发现了柳梦蝶的身影,她先是疑惑上大什么时候出现这样一位身材完美的女子,继而脸上露出了一丝喜色。冷痕一阵风一样的跑到观众席,有几分不确定的对柳梦蝶道:“梦蝶姐?!”
柳梦蝶与冷痕相处了近一年的时间,内心深处对这个小师妹是非常喜欢的,冷痕同样敬佩柳梦蝶这个智慧丝毫不下于容貌的师姐,因此大学期间柳梦蝶和冷痕的关系非常不错。柳梦蝶站在棒球帽,对冷痕嫣然一笑道:“冷痕师妹好久不见。”
“真的是你,梦蝶姐?!”冷痕虽然凭背影已经猜到眼前的女子是柳梦蝶,但柳梦蝶摘下棒球帽的瞬间露出冷痕的熟悉的容貌时,冷痕仍旧一阵欣喜。
“呵呵——,可不就是我吗?如假包换。$.com$”柳梦蝶眸子中透着笑意,拍了拍冷痕的肩头道,“母校重游,发现上大篮球更胜往昔,冷痕师妹功劳不小啊。”
“冷痕只不过是尽一个篮球队经理的本分罢了。”冷痕笑着摇头谦虚,然后调皮一笑道,“如果说功劳,冷痕觉得没有人比梦蝶姐的功劳更大了。”
柳梦蝶微微一愣,疑声问道:“我离开上大篮球队都两年了,哪里有什么功劳?”
冷痕背着双手对柳梦蝶眨了眨眼睛,更显得古灵精怪,“梦蝶姐这就有所不知了哦。当年上大称梦蝶姐是智慧与美貌并存的女神,嘻嘻——,无数追求者为了博得美人轻一笑苦练篮球,这大概也是上大篮球崛起的一个原因吧。现在梦蝶姐虽然走了,但仍旧有很多天赋很好的男生为了追寻美女曾经的足迹加入篮球队呢。你看,这不是梦蝶姐的功劳最大吗?”
“恐怕现在这些男生追寻的不是我的足迹,而是我们的冷痕师妹吧。”柳梦蝶戏谑的看着冷痕,嘴角流露出一个和林萧如出一辙的弧度。
“柳经理!”
“柳师姐!”
在冷痕与柳梦蝶说话的时间内,篮球队的队员也发现了角落里的柳梦蝶。这些篮球队员大部分与柳梦蝶认识,此刻见到当年艳绝上大的第一校花哪里有不来搭讪的道理。还有几个球员在柳梦蝶离开上大后才加入篮球队,他们听说过太多这个师姐的传闻,如今好不容易见到上大曾经的风云人物,几个人表现的比那些老球员还要热切。
柳梦蝶见到当年的熟人心中也有几分欢喜,与冷痕等人相谈甚欢。冷痕看了看手表,笑着对柳梦蝶道:“梦蝶姐时候不早了,今天我们好不容易见到你,你可不能不吃饭就走哦。”
柳梦蝶闻言目光扫向角落里一直含笑听着他们谈话的林萧,见林萧微微点了点头,柳梦蝶才笑着对冷痕道:“两年不吃上大食堂的饭了,呵呵——,我确实有几分怀念呢。”
“好,那今天就遂了梦蝶姐的心愿。”冷痕笑呵呵的拉起柳梦蝶的手。
柳梦蝶转头对林萧嫣然笑道:“阿萧不是一直想尝尝上大的饭吗?走吧,今天有人请客,我带你去蹭饭。”
“他是——?”冷痕这才注意到柳梦蝶身旁一直含笑的俊雅青年。
一身白色休闲服,头上同样戴着一顶天蓝色棒球帽,此时的林萧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身上多了几分阳光和快乐,少了几分忧郁和深沉。最重要的是林萧鼻子上架着的一副金丝平面眼镜掩饰了他那双璀璨如星辰般的眸子,仿佛一把锋利的宝剑插上了一柄剑鞘。当然这一切的打扮都是柳大小姐的功劳,用柳大小姐的话说,“你原来的样子像个老头子,还是这样帅气些。”
冷痕没能认出大变样的林萧,但冷痕依旧觉得自己似乎见过眼前这个男人。
“林萧,我的男朋友!”柳梦蝶拉着林萧的手,自豪的对篮球队这些人介绍道。
如果心碎有声音的话,此刻你会听到许多玻璃杯落在地上的声音。无可否认,柳梦蝶的容貌、柳梦蝶的智慧、柳梦蝶的风情是无法抵御的,球员们加入上大篮球队或多或少都打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主意。只不过柳梦蝶大学四年拒绝了无数青年才俊的追求,使上大的男生们渐渐死心了。但他们心中也有几分欣喜,至少心中的女神没有属于其他男人。然而今天女神重回上大居然有了男朋友,看两人你侬我侬的表情想必感情非常好。一时间篮球队员们对林萧充满了敌意。
见上大篮球球员面色不善的看着自己,林萧暗暗摇了摇头,武侠小说上最常见的一句话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战争,有云的地方就有江湖,倾城的女人往往是战争的源头,因此有了红颜祸水之说。林萧脸上挂着恬淡的笑容,丝毫不把这些男生放在眼中。当一个人站的足够高的时候,往往会忽略很多东西,正如大象永远不会理会蚂蚁的挑衅一样。在林萧眼中,这些在校园中叱咤风云的篮球队员不过路人甲路人乙而已。
然而林萧的表情落在这些平日里骄傲的篮球队员眼中成了林萧的胆小怕事,他们再望向林萧的眼神变得轻视了几分。
“会玩儿篮球吗?”一个相貌英俊的高大男生低头看着林萧,挑衅的问道。这个男生叫上官飞,和秦风是一届的学生,曾经疯狂的追求过柳梦蝶。
“会如何不会又如何?”林萧懒懒的问道。
上官飞嘴角露出一丝阴谋的笑容,高声道:“柳师姐是上大篮球的骄傲,如果你想得到我们的认可,你必须打败我们。而且柳师姐非常喜欢篮球,如果他的男朋友不会篮球的话,岂不是大煞风景?”
柳梦蝶此时也从旧友重聚的欣喜中冷静下来,听着上官飞略带轻视挑衅的话语,她怎么会不清楚上官飞的心思,于是柳梦蝶冷喝道:“上官飞——”
没有人会知道柳梦蝶是因为一个男人曾经喜欢篮球而喜欢上了篮球,而不是因为曾经喜欢篮球而喜欢上了一个男人,在柳梦蝶眼中林萧比这个世界都要厚重,侮辱林萧就是侮辱了她的信仰。
林萧的嘴角微微翘起,认真审视着上官飞道:“我为什么一定要得到你的认可才能成为梦蝶的男朋友?你是她什么人吗?”
林萧戏谑的眼神使上官飞非常恼火,不过面对林萧的反问,他又无从反驳。
“不过你说的也有几分道理。”林萧脸上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梦蝶这么喜欢篮球,如果我玩儿篮球不够好的话,确实配不上她。”
“梦蝶,想不想看老公打篮球?”林萧转头望着柳梦蝶轻笑着问道。
上官飞不屑的看着身高只有一米八三的林萧,嘴角浮现出轻蔑的冷笑,无可否认,篮球是巨人运动,比自己矮一个头的小白脸怎么可能是自己的对手?他若是上场比赛不过是自取其辱!
林萧伸手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嘴角挂着淡然的笑容,“相比于以运动为目的的正规篮球,我更喜欢以艺术为目的的街头篮球。上海滩是最早出现街头篮球的城市,没有什么比在上海大学玩一场街头篮球更让人心动的事情了,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比试一场街头篮球。”
“你也会街头篮球?”上官飞轻蔑的扫了林萧一眼,相对于正式篮球的团队精神,街头篮球体现最多的是个人才华,它使得个人技术演变成了艺术的创作,大胆、疯狂、优美,无限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强烈的视觉感官刺激。
“无知者比有知者更自信,只有有知的人才不会坐井观天。”林萧看着一脸不屑的上官飞淡淡的道,“毋庸置疑,身高在正式篮球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不过街头篮球更注重的是身体的协调性、柔韧性和个人技术。被誉为‘未曾打过BA的最伟大球员’的山羊只有一米八八,但他可以轻易打败身高两米一八的KareemAbdul-Jabbar。你比不过BA巨星KareemAbdul-Jabbar,但我绝对比山羊强的多。”
如果是别人说这句话,上大篮球队的队员们一定会仰头大笑这个人的狂妄,身为街头篮球十大传奇人物之首的山羊岂是他人可以望其项背的,然而当他们触及到林萧从容坦然的眼神时,他们内心深处莫名的相信了林萧的话。
上官飞微微一怔,看着现实中比自己矮上大半头的林萧,他竟升起一股无力感,脑海中浮现出一句话——有些男人天生是让人仰视的。上官飞苦笑,也许正是这个男人的气质和自信俘获了被学生戏称为“上大五十年来最美丽最具智慧女神”的芳心吧。上官飞忽然释然了,他认真的看着林萧道:“有些红颜天生就是该拒绝平庸的,显然柳经理就是这样的女人。呵呵——,平庸本无罪,但柳经理的男朋友若是庸人便是一种亵渎。如果你在球场上战胜我,我会向你道歉!”
林萧望着上官飞眼中真挚的神色,他的嘴角翘了起来,眸子深处有一抹深意,“商场、战场、情场上我从来不是失败者,篮球场上我同样会笑到最后,我等着你的道歉,呵呵——,也许将来的某一天你会发现,你这个道歉是世界上最昂贵的道歉。
后来被誉为“天王老子”的篮球王者上官飞在回忆录中写道“许多人很疑惑,当初只是上大校篮球队队员的我是如何得到太子赏识的,我总是说是因为一个道歉。大家都认为这是我的敷衍,其实这是一个事实。或许朋友们会问一个小小的道歉怎么会打动太子,呵呵——,事实上我也不理解,或许我的真诚打动了太子,于是他善意的给了卑微的我一个机会。”
百年后“东方凯撒研究学会会长”易天中先生在百家讲坛中说道:“纵观太子争霸历史,上官飞现象非常普遍,太子总是把成功的机会播撒给许多看起来卑微的人,后来这些卑微的人大部分成了太子争霸的骨干。后世许多史学家认为太子最终雄霸天下与其说是太子的雄才大略,不如说是太子比任何人都更加幸运,因为他身边的人才都是捡来的。在这里我不与这些史学家争辩,我只说明我的观点,在我看来,与其说太子幸运,不如说太子识人。著名文学家韩愈说过伯乐不常有而千里马常有,太子身旁能聚集一众人才固然有幸运的成分,更多的是他的识人。以上官飞为例,他的成功不光带动了华夏篮球的发展,使华夏篮球走上了一个新纪元,而且他还会为太子带来了无穷的财富和声望。许多人很疑惑太子为什么会给当初只是在上大打篮球的上官飞一个机会,或许有人认为那只是太子随手为之,其实不然。上官飞说那是因为一个道歉,也许大家认为这是上官飞的故弄玄虚,但我认为这很有可能。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东方凯撒》中的这样一句话——篮球场上不乏篮球巨星,但却很少出现篮球王者,篮球巨星是得分的尖刀,篮球王者是球场的灵魂,毋庸置疑,篮球比赛可以缺少尖刀,但绝对不能缺少灵魂。许多篮球巨星梦想成为贾巴尔乔丹张伯伦一样的篮球王者,统领一个时代的篮球,然而最终他们没有成功,是技术不好吗?不是,篮球场上不缺少天才,肯定的说许多巨星的篮球技艺比乔丹他们要强的多。在我看来,篮球巨星之所以不能够成为篮球王者,是因为他们缺乏一种气度,一种篮球场上舍我其谁,胜不骄败不馁的气度,一种篮球场下谦和自省的态度。看了这句话各位反观上官飞也许会若有所悟吧,或许天王老子上官飞道歉这个小小的举动正符合了太子心中篮球王者的标准吧,于是上官飞得到了一个机会,而且他把握住了,于是华夏篮球的辉煌来了。”第一百一十二章街头篮球
“街头篮球的风格有许多种,不过说到底无外乎美国黑人区的OS风格和华夏倭国加拿大的S风格。”
林萧从高三米的体育场看台稳稳的落在篮球场上,脸上挂着轻松写意的笑容,他随手抓起地上的篮球一面让篮球在指尖旋转,一面优雅的看着上官飞。上官飞也不示弱的从看台上跳下,他的眸子中划过一道犀利的光芒,“相比于华而不实的S风格,我更喜欢实用的OS风格,因为无论街头篮球还是正规篮球都是以胜败论英雄的。”
“其实S风格同样可以得分。”林萧嘴角微微翘起,他手指尖旋转的篮球仿佛变成了一个跳脱的精灵随着他手臂的舒展从林萧的一只胳膊滑向了他的另一只胳膊,继而篮球被林萧的手肘撞击飞向了篮球框。
看台上的篮球队员从没有见过林萧这种如同舞蹈一样的街头篮球,只不过当他们看清楚篮球飞翔的轨迹时,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叹息,篮球偏了。冷痕的视线一直没有离开过林萧一份,看到篮球偏离篮筐,她没有失望,莫名的觉得球场上那个男人会创造奇迹。
林萧没有让冷痕失望,他动了,他迈出三步,第三步是高高跃起,仿佛一只大鸟般追逐着高空中的篮球。冷痕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她怎么也想不到有人的弹跳力竟然达到如斯恐怖的地步,这样的弹跳力怕是被称为飞人的乔丹也要黯然吧。林萧在半空中抓住了篮球,身体不可思议的在空中微微停顿,继而手臂舒张转身飞向篮球框。
“砰!”篮球狠狠的砸在篮板上,缓缓的落在篮球场上,继而滚落。
上官飞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不可思议的一幕,一个人完成了空中接力,并且完美的诠释出大风车灌篮的内涵,这需要怎样的弹跳力和速度啊?
球场外的冷痕脸色复杂,她很不理解自己的内心,校篮球队的队员被一个外人欺负,身为篮球队经理的自己应该很生气很愤怒,但为什么当自己见到那人一粒完美的进球时,自己不仅没有生气反而有一种淡淡的喜悦。难道自己花痴了?冷痕苦笑,二十年来从没有一个男人走进自己的心扉,这个男人虽然看起来很特别,但绝对没有到让自己花痴的地步,可是,为什么自己内心深处莫名的对他有一股特殊的感觉,或者称之为虚无缥缈的宿命感。
柳梦蝶看着篮球场上那个完成一粒令世界震惊进球,脸上却不见任何骄矜的男子,她的脸上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林家男儿尽枭雄,有些男人生来就是需要万众瞩目的,即便他们韬光养晦,世界也无法掩盖他们的光芒,林爷爷是这样,阿萧是这样,林云龙叔叔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呢?蓦然间柳梦蝶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慵懒男人的身影,那个被称为林家最无能的男人真的如同表面那么简单吗?虎父无犬子,虎子能有犬父吗?
“砰!”篮球应声入网,打断了柳梦蝶的思绪。球场上的林萧仿佛一个魔术师,他手中的篮球仿佛是他身体的一部分神出鬼没,时而出现在他后背,时而出现在他头顶,时而出现在他臂弯。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被称为上大防御第一人的上官飞第一次有了挫败的感觉,眼前这个男人不是在打篮球,而是在玩篮球,也只有这样玩篮球才配称为街头篮球。上官飞不是轻言放弃的人,挫败感仅仅一瞬间被他无穷的斗志所取代,与高手斗其乐无穷,使人进步的不是胜利而是失败。
看着球场上被自己戏耍如同无头苍蝇却斗志十足的上官飞,林萧的眼底微不可查的闪过一丝赞许的光芒,人可以被打败但绝对不可以被,没有天生的王者,只有打不倒的王者。上官飞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这一刻他的生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球场的比赛依旧在继续,林萧身上的任何一个部位都是进球的神兵利器,平时那些看起来华而不实的街头篮球动作在他手中有了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篮球总是以不可思议的弧度不可思议的角度进球。
球场下的秦风等人由原来的惊艳到惊诧到平静,直到最后的麻木,被冯教练称为十年难遇的天才篮球队员上官飞如同一个顽童般被那个只有一米八三的小个子男人戏耍,天啊,这个小子到底是什么妖怪啊,是不是老天派下来打击人的?
“刷!”
当林萧最后以一个超远三分球结束比赛的时候,上官飞神色颓然的站在原地,在球场上砰砰砰跌落的声音一声一声仿佛砸在上官飞心底,败了,彻底的败了!上官飞的斗志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输得如此彻底。球场上没有比分牌,但上官飞心中清楚比分是二十比零。
“我败了,我向你道歉!”上官飞低着头,一双神采飞扬的眸子此刻毫无神采。
林萧凝视着篮球场上颓废的上官飞,淡淡的道:“俾斯麦说过对于不屈不挠的人,没有失败这回事。”
上官飞的眉毛挑了挑,一双毫无生气的眸子重新恢复了神采,他看着林萧,真挚的道:“谢谢。”
林萧嘴角微微翘起,伸手推了推鼻梁上的镜框,笑容温和深邃,“不客气。”
上官飞很难理解林萧这个笑容的涵义,上官飞看着林萧,认真的道:“你很强,强大到我心生无法战胜之感,不过,我想对你说,你会努力追赶你,直到超越你。”
林萧负手含笑,摇了摇头道:“我虽然玩儿街头篮球,但我不会专注于篮球。华夏的舞台太小,你需要超越的人太多,如果你想成为篮球场上的王者,你不妨放眼看世界,或许未来的某一天,你会成为华夏篮球崛起的里程碑。”
上官飞微微一怔,半晌轻叹一声道:“街头篮球我不如你,气度上我也不如你。我一直是为了打篮球而打篮球,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成为引领华夏篮球崛起的人。谢谢你,你让我不再浑浑噩噩的打篮球,使我有了一个明确的目标。”
林萧笑了笑,拉起迎面走来的柳梦蝶,轻声对上官飞道:“我很欣赏你的气度,呵呵——,不久以后,世界因为你在篮球场上而尖叫。”
上官飞激动的看着林萧的背影,放生喊道:“我们还会在见面吗?如果可以,我想请你喝一杯酒。”
林萧的嘴角翘起,露出一个玩味的弧度,“当你俯视BA的时候,我定然与你不醉不归,哈哈——”
未来的几天对上官飞是梦幻一样的存在,美利坚唯一一支由华人控股的BA篮球队神龙队向他伸出了橄榄枝,当神龙教练含笑握着上官飞手说道:“年轻人,总裁很欣赏你。我相信总裁的眼光,希望我们能够共同筑造华夏篮球的辉煌。”
第一年上官飞加入BA,作为神龙队首发,打败那一年风头正劲的BA状元,获得BA最佳新秀的称号。同年以篮板得分助攻三双的优异战绩,入选BA全明星赛。
第二年上官飞在BA东部最后一场比赛中投入制胜一球,带领神龙队获得东部冠军,他更是在东西部决赛中表现绝佳,获得当年VIP。
第三年上官飞带领神龙队打败西部洛杉矶湖人队,得到神龙队历史上第一个总冠军,上官飞成为第一个获得BA总冠军的主力球员。
第四年、、、、、、
于是上官飞的名字不断出现在美利坚媒体和街头,世界人惊叹这个没有黑人健壮的东方人是如何成为如同飞人乔丹一样的传奇人物的。美利坚纽约的华尔兹街上无论白天还是黑夜都闪亮着红绿灯组合,这些灯组合成几个大字——天王老子上官飞!
(停更一段时间,抱歉同学们!)
篮球的产生满足了男人战斗的,让世界多了一项顶礼膜拜的运动!——以上选自《东方的凯撒》
上海大学体育馆内人声鼎沸,处处充满着男女的尖叫和呐喊,一队身穿性感服饰的篮球宝贝们跳着让任何男人热血沸腾的舞蹈,为自己所支持的球队加油鼓劲。去看看小说网 www.7kaNKan.com。泡书_吧(PaoSh8.COm)这个月恰是上海大学校园杯比赛,对战的两支球队分别是上海机电学院和上海工商学院。
上海工商学院的篮球经理是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儿,身穿一袭雪白纱裙,更突显出身体的完美。有人说这个世界很公平,魔鬼的身材必然搭配一张魔鬼的脸蛋儿,但这个女孩儿显然是个例外,她的一张俏脸虽及不上柳梦蝶那么精致绝美,但比起大多数明星要漂亮的多。女孩儿很美,她静静的站在替补席上看着队员们的热身,不过她娥眉轻蹙,眸子中有几分忧虑。
“冷痕,你是在担忧今天这场比赛的胜利吗?”一个身穿二十三号球衣的高大英俊的男生走到女孩儿身旁低声问道。
冷痕收回目光,望着眼前这个自己令许多女孩儿心动的男生,她发现自己此刻竟然心如止水,没有一丝一毫的涟漪。冷痕不置可否的笑了笑,一双秋水的眸子变得有几分深邃。冷痕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篮球是因为篮球运动本身的魅力,现在她才蓦然发现,原来自己喜欢是篮球背后的铁血与拼搏。冷痕不自禁的想起那个把她从服部龙樱手中救出的邪魅男子,那个冷傲邪魅铁血的男人站在球场上会是怎样的睥睨天下呢?
冷痕看着面前高大英俊的男生轻轻摇了摇头,“比较”真的是一件非常可怕的武器,这个以前看起来男人味道十足的奶油小生和那个邪魅的男人相比真的是相差的太远了。
高大英俊的男生叫秦风,不仅篮球大的非常好,而且有不凡的家世,是上海大学的风云人物。而冷痕凭借高挑的身材精致的外表,获得了上海大学第一校花的称号。自从大二第一次见到冷痕后,秦风便暗暗喜欢上了冷痕,如今追求了一年多,但他与冷痕的关系仍然只是朋友那么简单,这让秦风叹息的同时更加坚定了追求冷痕的决心。
秦风自以为猜到了冷痕的心事,笑着对冷痕道:“机电学院虽然是上海大学的强队,但我们工商学院也不是任人鱼肉的。机电学院是客场比赛,在地利人和上不如我们,虽然我们球队少了服部龙樱这个得分后卫,但我们胜利的几率也仍旧在八成以上。”
提到服部龙樱,冷痕的眸子中闪过一道寒意,微微抿着的粉唇翘起一丝冷然的弧度,这让一直偷偷观察冷痕的秦风心中大喜。身为一个普通人,秦风当然不会知道服部龙樱的真实身份是忍者村甲贺流的少主。秦风只知道服部龙樱是在华留学生,有着不凡的家世,容貌也称得上俊朗,更重要的是服部龙樱刚刚来到上海大学便对上海大学第一校花冷痕表示了兴趣,并且每天会送上玫瑰花小礼物,尽管冷痕一直拒绝,但秦风看来,服部龙樱无疑是一个强劲的情敌。
“哼,服部龙樱这个家伙信誓旦旦的说为了冷痕加入篮球队,可是到了关键时刻,这个混蛋竟然不见了踪影,实在是可恶至极!”秦风自然不会放过打击情敌的机会,佯作漫不经心的在冷痕面前诋毁着服部龙樱。
这时一声尖锐的哨声响起,工商学院和机电学院的热身宣告结束,激烈的比赛正式上演。
球场外的篮球宝贝们跳着火辣辣的劲舞,她们的容貌虽及不上冷痕绝色,但一身火爆的打扮足以吸引体育馆内众多狼狼的眼球,球场内的篮球队员为了吸引女孩儿的眼球更是鼓足了劲拼杀。
抢断、篮板、三步上篮。过人、跳投、风车灌篮!这就是篮球的魅力。
体育馆的一角,林萧搂着柳梦蝶置身在疯狂的呐喊尖叫中,望着球场上拼搏的球员,脸上挂着淡然的笑容。
“梦蝶记得阿萧高中的时候也很喜欢打篮球呢,那个时候阿萧总是说篮球和足球最能体现一个人的魅力,最能吸引女孩子的眼球,所以自己一定要把篮球打好。嘻嘻——可惜阿萧的篮球水平始终一般哦!”柳梦蝶趴在林萧怀中,粉唇凑到他的耳边轻声取笑道。
“敢调戏老公?!该罚!”林萧低头狠狠的吻在柳梦蝶的红唇上,一只大手轻轻拍了拍柳大小姐的粉臀。
柳梦蝶俏脸通红,做贼般的扫视了周围一眼,见无人注意才轻轻松了一口气。然而用小手捉住林萧作怪的大手,可怜兮兮的看着林萧,哀求道:“阿萧,不要在这里。”
见成功的降服了曾经的柳大魔女,林萧心满意足的停下了手脚,低声对柳梦蝶道:“停手可以,不过今天晚上梦蝶可要听我的哦。”
柳大小姐看着面前一脸邪恶笑容的男人,只能咬着下唇,无助的点点头。
“我听妈妈说梦蝶在大学期间担任过篮球队经理,呵呵,上海大学篮球队最近三年内在CBA中一直独占鳌头,看来梦蝶功劳不小啊。”林萧望着篮球场上表现不俗的篮球队员笑着对柳梦蝶道。
柳梦蝶俏脸微红,含笑着摇了摇头道:“不可否认,如今这个时代是缺少英雄的时代,偶像的魅力是不容忽视的。华夏因为WCG冠军人皇Skey的出现,华夏的魔兽高手辈出;巴西因为球王贝利的出现,巴西成了足球爱好者心中的圣地。因为姚明在BA中的大放异彩,华夏出现一场学习篮球的风暴,上海作为姚明的故乡,她的篮球文化得到发展是必然。因此梦蝶身为上海大学篮球队经理不敢居功,上海大学篮球队的成功是教练队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过分的谦虚就是虚伪了哦,在梦蝶加入上海大学篮球队以前,上海大学篮球队虽然勉强可以跻身CBA强队之列,但却没有如今的三连冠辉煌。如果说这其中没有梦蝶的功劳,我是不会相信的。”林萧亲昵的刮了刮柳梦蝶的小琼鼻。
“呵呵——”柳梦蝶轻轻一笑,身体向林萧怀中缩了缩,换了更舒服的姿势,“阿萧又在取笑梦蝶了。历史上曾经出现过文景之治,但我们不能说文景之治只是汉朝文帝和景帝两个人的功劳吧。同理,上海篮球的成功梦蝶虽然出了一份力,但更重要的是教练队员的努力和上海大学篮球队几代人的厚积薄发。用阿萧的话说,我只不过是在一个正确的时间一个正确的地点做了一件正确的事,仅此而已。”
林萧的目光投向球场上激烈的竞技,目光在秦风身上有所停留,“上海大学篮球队这一届的篮球素质很不错,看来今年CBA的冠军非上大莫属了。”
循着林萧的目光望去,柳梦蝶低声道:“那个穿二十三号球衣的队员叫秦风,他比我小两届,现在应该是大四了。秦风的球技很好,他仿佛天生为了篮球而生,在篮球场上有一种领袖的气质,我离开上大的时候他是球队副队长,现在应该是上大校篮球队队长了吧。”然后柳梦蝶又指着坐在休息区的一个秃顶男人道,“他是上大篮球队教练,可以说上大篮球的辉煌有他百分之八十的功劳,当年我亲眼见证了冯教练把上大一个准一流强队打造成超一流强队。”
林萧若有所思的看着坐在休息区的冯教练,深邃的眸子有几分高深莫测。
最后柳梦蝶的手指点向了休息区一个高挑的女孩儿身上,笑着道:“阿萧这个女孩儿漂亮吧?”
当林萧看到那个站在休息区,不时为队员鼓气加油的女孩儿时,他的嘴角不禁流露出一个玩味的弧度。
“她叫冷痕,比我小三届,曾经做过我的助理。冷痕很踏实,她很喜欢篮球而且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我离开上大的时候把她推荐给了冯教练,现在小丫头应该是上大篮球队的经理吧。”柳梦蝶发现林萧的笑容有几分深意,疑声道,“阿萧认识冷痕师妹吗?”
林萧微微摇了摇头,轻声道:“认识谈不上,不过我们算作有一面之缘吧。呵呵——,很特别的一个女孩儿。”说到这里林萧的眸子变得深邃了几分,他不禁想起临来上海前一天夜里事情。那天易天下愀然出现在林萧门外,对易天下的忽然造访,林萧有几分疑惑,不清楚这个号称六十四卦易天下的老者出现的原因。林萧和易天下都不是喜欢客套的人,一句话便入了正题。
“小友一定在疑惑易某忽然造访的原因吧?”易天下品了一口桌上的茶水,茶虽不是香茗,易天下的动作却非常优雅。
林萧眉头微皱,轻轻点了点头。林萧少年成名,自然有几分少年的狂傲,但却不倨傲。弱肉强食的时代,林萧佩服的人不多,师父滕青山算一个,爷爷林远山算一个,天下第一萧别离算半个,眼前的易天下算半个。
易天下放下茶杯,脸色变得深沉了几分,“不瞒小友,易某昨夜观星,发现主管北海上海交界处的星象凌乱,有紫气外泄之象,小友的矛头大概要指向上海了。”
林萧闻言眸子中划过一道犀利的光芒,眉宇间煞气一闪而过。
易天下坦然的坐在椅子上,轻轻摇了摇头道:“小友无需担忧,易某在这世界浮沉几十载,早已经把眼前的浮华看透了。我没有任何恶意,拜访小友只是想告诉小友一句话而已。”
林萧自小熟读孙子兵法、资治通鉴、厚黑学,他自信对人心的把握丝毫不比那些老狐狸差。林萧见易天下语气真诚,知道他真的没有恶意,林萧收敛起身上的杀气,淡淡的道:“易先生有话自便。”
“小友此行上海吉凶相依,胜未必海阔天空,败必将山穷水尽。呵呵——,小友命格紫微,紫微者斗数之主,众星之尊,易某窥不破小友命理。不过易某无意发现小友上海之行将遇到宿命之人。”
林萧自负聪明,天纵奇才,但隔行隔山,阴阳八卦的玄妙不是他能够轻易窥破的。
“易先生,何为宿命之人?!”
易天下摇了摇头,低声道:“宿命之人有很多种,比如诸葛孔明和周公瑾这样的敌人,比如唐太宗李世民和长孙无忌这样的明君贤臣,比如梁山伯和祝英台这种生死相依的恋人,小友的宿命之人是哪种,易某看不透。好了,言尽于此,易某告辞。”易天下不拖拉,言罢站起身朝房外走去。
“易先生十载不问世事,为何要如此帮助我?”林萧对着易天下的背影道。
易天下轻轻叹了一口气,淡淡的道:“这是易某的宿命。”
每个人心中都藏着一个魔鬼,有谁会想到篮球场上那个知性自信的女孩儿曾经疯狂的用修罗刀刺死了两名倭国的忍者。望着篮球场呐喊的少女,林萧嘴角不禁微微翘起,眼中闪过一道邪魅的光芒,“冷痕,你算不算我的宿命之人呢?”
“嘶——”一声尖锐的哨响,上大机电学院和商务学院的比赛宣告结束,商务学院以89比51大胜。冷痕走到球队主力面前,皱着眉头低声说着什么,几个篮球队员一面用湿毛巾擦着汗水,一面点头与冷痕低声交谈几句。
第一百一十一章篮球
美丽的女人是一道亮丽的风景,倾城的女人很容易引人注意。坐在角落里的柳梦蝶虽然戴着大大的墨镜,头上顶着一顶天蓝色的棒球帽,但完美如同上帝杰作般的身材依旧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美丽的女人对美丽的女人天生有一股敏锐的嗅觉,冷痕抬头蓦然发现了柳梦蝶的身影,她先是疑惑上大什么时候出现这样一位身材完美的女子,继而脸上露出了一丝喜色。冷痕一阵风一样的跑到观众席,有几分不确定的对柳梦蝶道:“梦蝶姐?!”
柳梦蝶与冷痕相处了近一年的时间,内心深处对这个小师妹是非常喜欢的,冷痕同样敬佩柳梦蝶这个智慧丝毫不下于容貌的师姐,因此大学期间柳梦蝶和冷痕的关系非常不错。柳梦蝶站在棒球帽,对冷痕嫣然一笑道:“冷痕师妹好久不见。”
“真的是你,梦蝶姐?!”冷痕虽然凭背影已经猜到眼前的女子是柳梦蝶,但柳梦蝶摘下棒球帽的瞬间露出冷痕的熟悉的容貌时,冷痕仍旧一阵欣喜。
“呵呵——,可不就是我吗?如假包换。$.com$”柳梦蝶眸子中透着笑意,拍了拍冷痕的肩头道,“母校重游,发现上大篮球更胜往昔,冷痕师妹功劳不小啊。”
“冷痕只不过是尽一个篮球队经理的本分罢了。”冷痕笑着摇头谦虚,然后调皮一笑道,“如果说功劳,冷痕觉得没有人比梦蝶姐的功劳更大了。”
柳梦蝶微微一愣,疑声问道:“我离开上大篮球队都两年了,哪里有什么功劳?”
冷痕背着双手对柳梦蝶眨了眨眼睛,更显得古灵精怪,“梦蝶姐这就有所不知了哦。当年上大称梦蝶姐是智慧与美貌并存的女神,嘻嘻——,无数追求者为了博得美人轻一笑苦练篮球,这大概也是上大篮球崛起的一个原因吧。现在梦蝶姐虽然走了,但仍旧有很多天赋很好的男生为了追寻美女曾经的足迹加入篮球队呢。你看,这不是梦蝶姐的功劳最大吗?”
“恐怕现在这些男生追寻的不是我的足迹,而是我们的冷痕师妹吧。”柳梦蝶戏谑的看着冷痕,嘴角流露出一个和林萧如出一辙的弧度。
“柳经理!”
“柳师姐!”
在冷痕与柳梦蝶说话的时间内,篮球队的队员也发现了角落里的柳梦蝶。这些篮球队员大部分与柳梦蝶认识,此刻见到当年艳绝上大的第一校花哪里有不来搭讪的道理。还有几个球员在柳梦蝶离开上大后才加入篮球队,他们听说过太多这个师姐的传闻,如今好不容易见到上大曾经的风云人物,几个人表现的比那些老球员还要热切。
柳梦蝶见到当年的熟人心中也有几分欢喜,与冷痕等人相谈甚欢。冷痕看了看手表,笑着对柳梦蝶道:“梦蝶姐时候不早了,今天我们好不容易见到你,你可不能不吃饭就走哦。”
柳梦蝶闻言目光扫向角落里一直含笑听着他们谈话的林萧,见林萧微微点了点头,柳梦蝶才笑着对冷痕道:“两年不吃上大食堂的饭了,呵呵——,我确实有几分怀念呢。”
“好,那今天就遂了梦蝶姐的心愿。”冷痕笑呵呵的拉起柳梦蝶的手。
柳梦蝶转头对林萧嫣然笑道:“阿萧不是一直想尝尝上大的饭吗?走吧,今天有人请客,我带你去蹭饭。”
“他是——?”冷痕这才注意到柳梦蝶身旁一直含笑的俊雅青年。
一身白色休闲服,头上同样戴着一顶天蓝色棒球帽,此时的林萧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身上多了几分阳光和快乐,少了几分忧郁和深沉。最重要的是林萧鼻子上架着的一副金丝平面眼镜掩饰了他那双璀璨如星辰般的眸子,仿佛一把锋利的宝剑插上了一柄剑鞘。当然这一切的打扮都是柳大小姐的功劳,用柳大小姐的话说,“你原来的样子像个老头子,还是这样帅气些。”
冷痕没能认出大变样的林萧,但冷痕依旧觉得自己似乎见过眼前这个男人。
“林萧,我的男朋友!”柳梦蝶拉着林萧的手,自豪的对篮球队这些人介绍道。
如果心碎有声音的话,此刻你会听到许多玻璃杯落在地上的声音。无可否认,柳梦蝶的容貌、柳梦蝶的智慧、柳梦蝶的风情是无法抵御的,球员们加入上大篮球队或多或少都打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主意。只不过柳梦蝶大学四年拒绝了无数青年才俊的追求,使上大的男生们渐渐死心了。但他们心中也有几分欣喜,至少心中的女神没有属于其他男人。然而今天女神重回上大居然有了男朋友,看两人你侬我侬的表情想必感情非常好。一时间篮球队员们对林萧充满了敌意。
见上大篮球球员面色不善的看着自己,林萧暗暗摇了摇头,武侠小说上最常见的一句话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战争,有云的地方就有江湖,倾城的女人往往是战争的源头,因此有了红颜祸水之说。林萧脸上挂着恬淡的笑容,丝毫不把这些男生放在眼中。当一个人站的足够高的时候,往往会忽略很多东西,正如大象永远不会理会蚂蚁的挑衅一样。在林萧眼中,这些在校园中叱咤风云的篮球队员不过路人甲路人乙而已。
然而林萧的表情落在这些平日里骄傲的篮球队员眼中成了林萧的胆小怕事,他们再望向林萧的眼神变得轻视了几分。
“会玩儿篮球吗?”一个相貌英俊的高大男生低头看着林萧,挑衅的问道。这个男生叫上官飞,和秦风是一届的学生,曾经疯狂的追求过柳梦蝶。
“会如何不会又如何?”林萧懒懒的问道。
上官飞嘴角露出一丝阴谋的笑容,高声道:“柳师姐是上大篮球的骄傲,如果你想得到我们的认可,你必须打败我们。而且柳师姐非常喜欢篮球,如果他的男朋友不会篮球的话,岂不是大煞风景?”
柳梦蝶此时也从旧友重聚的欣喜中冷静下来,听着上官飞略带轻视挑衅的话语,她怎么会不清楚上官飞的心思,于是柳梦蝶冷喝道:“上官飞——”
没有人会知道柳梦蝶是因为一个男人曾经喜欢篮球而喜欢上了篮球,而不是因为曾经喜欢篮球而喜欢上了一个男人,在柳梦蝶眼中林萧比这个世界都要厚重,侮辱林萧就是侮辱了她的信仰。
林萧的嘴角微微翘起,认真审视着上官飞道:“我为什么一定要得到你的认可才能成为梦蝶的男朋友?你是她什么人吗?”
林萧戏谑的眼神使上官飞非常恼火,不过面对林萧的反问,他又无从反驳。
“不过你说的也有几分道理。”林萧脸上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梦蝶这么喜欢篮球,如果我玩儿篮球不够好的话,确实配不上她。”
“梦蝶,想不想看老公打篮球?”林萧转头望着柳梦蝶轻笑着问道。
上官飞不屑的看着身高只有一米八三的林萧,嘴角浮现出轻蔑的冷笑,无可否认,篮球是巨人运动,比自己矮一个头的小白脸怎么可能是自己的对手?他若是上场比赛不过是自取其辱!
林萧伸手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嘴角挂着淡然的笑容,“相比于以运动为目的的正规篮球,我更喜欢以艺术为目的的街头篮球。上海滩是最早出现街头篮球的城市,没有什么比在上海大学玩一场街头篮球更让人心动的事情了,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比试一场街头篮球。”
“你也会街头篮球?”上官飞轻蔑的扫了林萧一眼,相对于正式篮球的团队精神,街头篮球体现最多的是个人才华,它使得个人技术演变成了艺术的创作,大胆、疯狂、优美,无限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强烈的视觉感官刺激。
“无知者比有知者更自信,只有有知的人才不会坐井观天。”林萧看着一脸不屑的上官飞淡淡的道,“毋庸置疑,身高在正式篮球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不过街头篮球更注重的是身体的协调性、柔韧性和个人技术。被誉为‘未曾打过BA的最伟大球员’的山羊只有一米八八,但他可以轻易打败身高两米一八的KareemAbdul-Jabbar。你比不过BA巨星KareemAbdul-Jabbar,但我绝对比山羊强的多。”
如果是别人说这句话,上大篮球队的队员们一定会仰头大笑这个人的狂妄,身为街头篮球十大传奇人物之首的山羊岂是他人可以望其项背的,然而当他们触及到林萧从容坦然的眼神时,他们内心深处莫名的相信了林萧的话。
上官飞微微一怔,看着现实中比自己矮上大半头的林萧,他竟升起一股无力感,脑海中浮现出一句话——有些男人天生是让人仰视的。上官飞苦笑,也许正是这个男人的气质和自信俘获了被学生戏称为“上大五十年来最美丽最具智慧女神”的芳心吧。上官飞忽然释然了,他认真的看着林萧道:“有些红颜天生就是该拒绝平庸的,显然柳经理就是这样的女人。呵呵——,平庸本无罪,但柳经理的男朋友若是庸人便是一种亵渎。如果你在球场上战胜我,我会向你道歉!”
林萧望着上官飞眼中真挚的神色,他的嘴角翘了起来,眸子深处有一抹深意,“商场、战场、情场上我从来不是失败者,篮球场上我同样会笑到最后,我等着你的道歉,呵呵——,也许将来的某一天你会发现,你这个道歉是世界上最昂贵的道歉。
后来被誉为“天王老子”的篮球王者上官飞在回忆录中写道“许多人很疑惑,当初只是上大校篮球队队员的我是如何得到太子赏识的,我总是说是因为一个道歉。大家都认为这是我的敷衍,其实这是一个事实。或许朋友们会问一个小小的道歉怎么会打动太子,呵呵——,事实上我也不理解,或许我的真诚打动了太子,于是他善意的给了卑微的我一个机会。”
百年后“东方凯撒研究学会会长”易天中先生在百家讲坛中说道:“纵观太子争霸历史,上官飞现象非常普遍,太子总是把成功的机会播撒给许多看起来卑微的人,后来这些卑微的人大部分成了太子争霸的骨干。后世许多史学家认为太子最终雄霸天下与其说是太子的雄才大略,不如说是太子比任何人都更加幸运,因为他身边的人才都是捡来的。在这里我不与这些史学家争辩,我只说明我的观点,在我看来,与其说太子幸运,不如说太子识人。著名文学家韩愈说过伯乐不常有而千里马常有,太子身旁能聚集一众人才固然有幸运的成分,更多的是他的识人。以上官飞为例,他的成功不光带动了华夏篮球的发展,使华夏篮球走上了一个新纪元,而且他还会为太子带来了无穷的财富和声望。许多人很疑惑太子为什么会给当初只是在上大打篮球的上官飞一个机会,或许有人认为那只是太子随手为之,其实不然。上官飞说那是因为一个道歉,也许大家认为这是上官飞的故弄玄虚,但我认为这很有可能。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东方凯撒》中的这样一句话——篮球场上不乏篮球巨星,但却很少出现篮球王者,篮球巨星是得分的尖刀,篮球王者是球场的灵魂,毋庸置疑,篮球比赛可以缺少尖刀,但绝对不能缺少灵魂。许多篮球巨星梦想成为贾巴尔乔丹张伯伦一样的篮球王者,统领一个时代的篮球,然而最终他们没有成功,是技术不好吗?不是,篮球场上不缺少天才,肯定的说许多巨星的篮球技艺比乔丹他们要强的多。在我看来,篮球巨星之所以不能够成为篮球王者,是因为他们缺乏一种气度,一种篮球场上舍我其谁,胜不骄败不馁的气度,一种篮球场下谦和自省的态度。看了这句话各位反观上官飞也许会若有所悟吧,或许天王老子上官飞道歉这个小小的举动正符合了太子心中篮球王者的标准吧,于是上官飞得到了一个机会,而且他把握住了,于是华夏篮球的辉煌来了。”第一百一十二章街头篮球
“街头篮球的风格有许多种,不过说到底无外乎美国黑人区的OS风格和华夏倭国加拿大的S风格。”
林萧从高三米的体育场看台稳稳的落在篮球场上,脸上挂着轻松写意的笑容,他随手抓起地上的篮球一面让篮球在指尖旋转,一面优雅的看着上官飞。上官飞也不示弱的从看台上跳下,他的眸子中划过一道犀利的光芒,“相比于华而不实的S风格,我更喜欢实用的OS风格,因为无论街头篮球还是正规篮球都是以胜败论英雄的。”
“其实S风格同样可以得分。”林萧嘴角微微翘起,他手指尖旋转的篮球仿佛变成了一个跳脱的精灵随着他手臂的舒展从林萧的一只胳膊滑向了他的另一只胳膊,继而篮球被林萧的手肘撞击飞向了篮球框。
看台上的篮球队员从没有见过林萧这种如同舞蹈一样的街头篮球,只不过当他们看清楚篮球飞翔的轨迹时,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叹息,篮球偏了。冷痕的视线一直没有离开过林萧一份,看到篮球偏离篮筐,她没有失望,莫名的觉得球场上那个男人会创造奇迹。
林萧没有让冷痕失望,他动了,他迈出三步,第三步是高高跃起,仿佛一只大鸟般追逐着高空中的篮球。冷痕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她怎么也想不到有人的弹跳力竟然达到如斯恐怖的地步,这样的弹跳力怕是被称为飞人的乔丹也要黯然吧。林萧在半空中抓住了篮球,身体不可思议的在空中微微停顿,继而手臂舒张转身飞向篮球框。
“砰!”篮球狠狠的砸在篮板上,缓缓的落在篮球场上,继而滚落。
上官飞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不可思议的一幕,一个人完成了空中接力,并且完美的诠释出大风车灌篮的内涵,这需要怎样的弹跳力和速度啊?
球场外的冷痕脸色复杂,她很不理解自己的内心,校篮球队的队员被一个外人欺负,身为篮球队经理的自己应该很生气很愤怒,但为什么当自己见到那人一粒完美的进球时,自己不仅没有生气反而有一种淡淡的喜悦。难道自己花痴了?冷痕苦笑,二十年来从没有一个男人走进自己的心扉,这个男人虽然看起来很特别,但绝对没有到让自己花痴的地步,可是,为什么自己内心深处莫名的对他有一股特殊的感觉,或者称之为虚无缥缈的宿命感。
柳梦蝶看着篮球场上那个完成一粒令世界震惊进球,脸上却不见任何骄矜的男子,她的脸上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林家男儿尽枭雄,有些男人生来就是需要万众瞩目的,即便他们韬光养晦,世界也无法掩盖他们的光芒,林爷爷是这样,阿萧是这样,林云龙叔叔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呢?蓦然间柳梦蝶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慵懒男人的身影,那个被称为林家最无能的男人真的如同表面那么简单吗?虎父无犬子,虎子能有犬父吗?
“砰!”篮球应声入网,打断了柳梦蝶的思绪。球场上的林萧仿佛一个魔术师,他手中的篮球仿佛是他身体的一部分神出鬼没,时而出现在他后背,时而出现在他头顶,时而出现在他臂弯。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被称为上大防御第一人的上官飞第一次有了挫败的感觉,眼前这个男人不是在打篮球,而是在玩篮球,也只有这样玩篮球才配称为街头篮球。上官飞不是轻言放弃的人,挫败感仅仅一瞬间被他无穷的斗志所取代,与高手斗其乐无穷,使人进步的不是胜利而是失败。
看着球场上被自己戏耍如同无头苍蝇却斗志十足的上官飞,林萧的眼底微不可查的闪过一丝赞许的光芒,人可以被打败但绝对不可以被,没有天生的王者,只有打不倒的王者。上官飞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这一刻他的生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球场的比赛依旧在继续,林萧身上的任何一个部位都是进球的神兵利器,平时那些看起来华而不实的街头篮球动作在他手中有了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篮球总是以不可思议的弧度不可思议的角度进球。
球场下的秦风等人由原来的惊艳到惊诧到平静,直到最后的麻木,被冯教练称为十年难遇的天才篮球队员上官飞如同一个顽童般被那个只有一米八三的小个子男人戏耍,天啊,这个小子到底是什么妖怪啊,是不是老天派下来打击人的?
“刷!”
当林萧最后以一个超远三分球结束比赛的时候,上官飞神色颓然的站在原地,在球场上砰砰砰跌落的声音一声一声仿佛砸在上官飞心底,败了,彻底的败了!上官飞的斗志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输得如此彻底。球场上没有比分牌,但上官飞心中清楚比分是二十比零。
“我败了,我向你道歉!”上官飞低着头,一双神采飞扬的眸子此刻毫无神采。
林萧凝视着篮球场上颓废的上官飞,淡淡的道:“俾斯麦说过对于不屈不挠的人,没有失败这回事。”
上官飞的眉毛挑了挑,一双毫无生气的眸子重新恢复了神采,他看着林萧,真挚的道:“谢谢。”
林萧嘴角微微翘起,伸手推了推鼻梁上的镜框,笑容温和深邃,“不客气。”
上官飞很难理解林萧这个笑容的涵义,上官飞看着林萧,认真的道:“你很强,强大到我心生无法战胜之感,不过,我想对你说,你会努力追赶你,直到超越你。”
林萧负手含笑,摇了摇头道:“我虽然玩儿街头篮球,但我不会专注于篮球。华夏的舞台太小,你需要超越的人太多,如果你想成为篮球场上的王者,你不妨放眼看世界,或许未来的某一天,你会成为华夏篮球崛起的里程碑。”
上官飞微微一怔,半晌轻叹一声道:“街头篮球我不如你,气度上我也不如你。我一直是为了打篮球而打篮球,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成为引领华夏篮球崛起的人。谢谢你,你让我不再浑浑噩噩的打篮球,使我有了一个明确的目标。”
林萧笑了笑,拉起迎面走来的柳梦蝶,轻声对上官飞道:“我很欣赏你的气度,呵呵——,不久以后,世界因为你在篮球场上而尖叫。”
上官飞激动的看着林萧的背影,放生喊道:“我们还会在见面吗?如果可以,我想请你喝一杯酒。”
林萧的嘴角翘起,露出一个玩味的弧度,“当你俯视BA的时候,我定然与你不醉不归,哈哈——”
未来的几天对上官飞是梦幻一样的存在,美利坚唯一一支由华人控股的BA篮球队神龙队向他伸出了橄榄枝,当神龙教练含笑握着上官飞手说道:“年轻人,总裁很欣赏你。我相信总裁的眼光,希望我们能够共同筑造华夏篮球的辉煌。”
第一年上官飞加入BA,作为神龙队首发,打败那一年风头正劲的BA状元,获得BA最佳新秀的称号。同年以篮板得分助攻三双的优异战绩,入选BA全明星赛。
第二年上官飞在BA东部最后一场比赛中投入制胜一球,带领神龙队获得东部冠军,他更是在东西部决赛中表现绝佳,获得当年VIP。
第三年上官飞带领神龙队打败西部洛杉矶湖人队,得到神龙队历史上第一个总冠军,上官飞成为第一个获得BA总冠军的主力球员。
第四年、、、、、、
于是上官飞的名字不断出现在美利坚媒体和街头,世界人惊叹这个没有黑人健壮的东方人是如何成为如同飞人乔丹一样的传奇人物的。美利坚纽约的华尔兹街上无论白天还是黑夜都闪亮着红绿灯组合,这些灯组合成几个大字——天王老子上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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