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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里淡出鸟来《秋凤下长安》70%

目录:山猫品书之网络小说推荐| 作者:山猫部落长老| 类别:历史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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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嘴里淡出鸟来——评《秋凤下长安》

    ———————————题外话———————————————

    山猫只说缺点,不说优点。去看看小说网 w-W-w.7-K-aNKan.c-o-m。.

    因为真要说该书的优点,似乎是言语通顺,标点符号运用正确,史料引用基本正确……

    很久没写过书评了,因为我觉得值得写评的书,只有好书;需要写评的书,只有不为人知的书。

    不为人知的好书很少,这点我相信大家还是有共识的。

    《秋凤下长安》我原本看不下去,答应了人家写评,硬着头皮看下去的结果肯定是猫嘴也吐不出象牙……

    读这篇文字的诸君应做好心理准备。

    ———————————写作这事儿(引自网友抱朴仙人)—————————————

    写作这事儿,有几个要素——

    1、文字:通顺,洗练,准确。词藻华丽清雅自然也在其中,不过相对不那么重要。

    文字方面的提高纯粹是笨功夫,读书多、勤思考才能提高。

    就是“讲故事“时候用的言语。

    2、内容:要谈的事情,或是奇闻轶事,或发人深思,或授人以技,言之有物,内容充实。

    “讲故事“时候说的故事。

    3、结构:文章必须具备一定结构,有主有次,有详有略,才能说明事情,好比围棋中的定式,需要背过记熟的。

    八股文中的起承转合之道,就是纯讲结构。

    “讲故事“时候心里有数,知道先说什么,后说什么,这样才能说的清楚。

    用音乐来比喻,就是美妙的文字和故事好比旋律,人人都可以领会;和声和对位是结构,作曲家才能注意到。

    4、气氛:整篇文章,是采用轻快明朗的调子,还是采用低沉压抑的调子;还是满腔愤怒的调子。

    “讲故事“时候,特别是讲笑话的时候,讲述的人自己不能先笑了;讲鬼故事的时候不能在烈日晴空之下。去看看小说网 w-W-w.7-K-aNKan.c-o-m。

    作者个人的风格往往多体现在把握文章气氛的时候。

    形式和内容都是用来讲述故事的,内容压倒形式,则粗糙混乱;形式压过内容,则虚浮空洞;只有形式和内容水*融,高度一体,共同表达你要表达的观点,才能够达到最佳效果。

    非常多的作者,本来没话可说,为了打发时间,为了赚点稿费,为了出名,去凑字……

    其实对于写文章的人,思想不是问题,形式才重要。至于没有思想的人呢?没有思想的人,他就不应该动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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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秋凤下长安》

    地址:http://.cf/shobook.asp?bl_d=64340

    字数:259480,连载中

    作者自己写的内容简介:

    本书为四卷系列小说《李世民》的第一卷,卷名《秋风下长安》,性质为“历史人物小说”,大部分内容依据史实。

    有时候很难相信,我们曾经真的有过那样的时代。

    那时候中华文明当之无愧地立于整个世界的巅峰,散射出的万丈光芒穿越千年时空,至今仍在照耀每一个中国人的心灵。那时的中华帝国是世界上疆域最大、人口最多的文明国度,全盛时版图超过一千万平方公里。首都长安是全球第一个居住人口超过百万的国际性大都会,至少五分之一居民是“老外”,与世界上300多个国家地区联系往来。长安的规模是当时东罗马帝国首都的3倍,是后世明清北京城的1.4倍。长安大明宫能装下四个半北京紫禁城。

    那时候的中国人以傲视群伦的自信海纳百川、敞开国门拥抱世界。中亚民族的音乐歌舞在皇宫宅邸中彻夜飘荡,翻领窄袖的胡服和坦胸露背的女装在街头并行,基督教、伊斯兰教、摩尼教(金庸笔下的明教)都在长安城内堂而皇之地兴建自己的教堂神庙。黑皮肤的昆仑奴和来自朝鲜半岛的新罗婢都是贵族府邸里的常见风景,白肤金发的胡姬当垆卖酒,则被大诗人李白写进了永传不朽的诗篇。现在数典忘祖屡屡犯呲的东倭,当年可是不远万里顶风排浪一批批派人到中国来顶礼膜拜偷师学习,甚至毕恭毕敬地尊称长安为“宇宙之都”。

    那时候的中国男人上马挥刀杀敌、下马吟诗作赋,士大夫和贵族子弟以寻章摘句、皓首穷经为耻,以从戎边庭、开疆拓土为荣,其尚武精神直追古罗马和后世英、德崛起时的军功贵族。去看看小说网 w-W-w.7-K-aNKan.c-o-m。“将军三箭定天山,壮士长歌入汉关”“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和最强音。

    那时候的中国女人华丽奔放,有统率三军决胜沙场的女元帅,有登基加冕睥睨天下的女皇帝,贵族女子可以身穿男装纵马驰射,也可以坦胸露背招摇过市,就是一般民间妇女,都在一定程度上享有婚姻和财产自由,后世那些在小脚束缚和礼教压迫下挣扎喘息的女性对此无法想象。

    那时候的大臣可以驳回皇帝的旨意诏书,宰相可以在朝堂上坐而论道,一个使者出去就可以在异域灭国擒王招附500多个城邦。皇帝对着痛骂自己的文章拍案叫好,写诗惹怒了宠妃的下场也不过是“赐金还山”,因为强大,所以自信,所以宽容,所以繁盛,千载之下回首再看那些浸透了雄风傲骨的诗篇,竟然无人再能模仿效颦,因为无法再重回那个养育了这一切的时代。

    那个时代的缔造者,身体里流动着和我们一样的鲜血,和我们仰望过同一片天空,踩踏过同一片土地,在我们这颗水蓝色星球的大洋东岸,真实地活过。

    十八岁随父起兵、二十二岁就把当世最强悍的两大敌手一举打得筋折骨断满地找牙、二十七岁杀兄逼父斩弟屠侄、坐上鲜血淋漓的至尊宝座,四年之后摆平北方最凶残的游牧民族,连可汗都擒来长安献舞,同时期还天下大治举国太平,被一众西方种族上尊号“天可汗”、推举为“国际盟主”,那一年,他刚刚超过三十岁。

    他有着天真的理想和务实的作风,精力充沛、好奇心旺盛、开朗乐观,但危急关头也是异常的冷酷无情。他是天才横溢的名将和刻苦修炼成的明君,坚毅强悍、宽容清醒,口才犀利极富幽默感,却也任性冲动、贪慕虚名、风l好色、污点众多。他能使天下英雄倾心膺服,能令四夷百姓率土归诚,却无法与自己最亲近的家人和睦相处。他的优点和缺点同样鲜明独特,既不能被有心美化的史笔涂白,更无法被居心叵测的谬论抹黑。他是复杂的、多面的、活生生的真实人物,他顺应了一个时代,他又引领了一个时代,最终,他造就了那个独一无二、光彩夺目的黄金时代。

    如果要歌颂历史,让我们歌颂雄强开放的汉唐,而不是闭关锁国的明清;如果要歌颂帝王,让我们歌颂宽容自信的明君,而不是孤立**的独夫;如果要歌颂将相,让我们歌颂自尊独立的人才,而不是磕头承旨的奴才;如果要歌颂群众,让我们歌颂豁达进取的人民,而不是愚昧守旧的蚁民。

    相信历史,相信中国,我们曾经真的有过那样的英雄,和那样的时代。

    山猫写的情节简介,序号和原文章节对应,自{第一卷 秋风下长安  楔子}开始:

    1、隋开皇十八年十二月末的一天,李世民诞生,李渊手下的人纷谈祥瑞。

    (这段纯粹废话,可以删除。)

    2、杨广被突厥围困在雁门关,下旨诸侯勤王。李世民看到募诏后离家出走,负弓带刀鲜衣怒马招摇过市,遇长孙无忌兄妹于酒楼。

    长孙无忌兄妹是“每次我家姑娘在外露面,总能遇上‘英俊矫健的世家子弟’拼命展现才智……”,李世民一行是“我家二郎外出时,倒是总能‘偶尔遇上’世间各种绝色美女,有的还带着标致侍儿,声称可以买一赠二……”。

    (详略不当,平淡无趣,难道算是长孙家以后出现的伏笔?)

    3、唐公李渊也带着从人,外加李建成、窦夫人,追到酒楼教诲李世民一番。分出府里的家将部曲分出百十来人,交由李世民带去雁门关勤王。

    (百兵勤王,糊弄谁啊?我是杨广就真要杀人祭旗了。)

    4、雁门关前李世民率兵追击突厥残兵,**骏马引起杨广注意。事后杨广召李世民见驾,用轻浮的口气谈及窦夫人,令小李不快;老杨又对李渊未亲自带兵勤王不满,下令李渊任第三次征高丽的粮草马匹督运使。

    (杨广是傻子,当着人家儿子的面问候领兵大将的妻子,把大军后勤工作交给自己不满的人。)

    5、雁门关之役过后,李渊由“山西河东宣抚使”贬官为“征辽粮秣督运使”,长孙兄妹的舅父高士廉因与杨玄感叛乱有染被贬官外放,两家同命相怜,两位几乎同时遭贬的大隋官员之间迸出理解与爱的火花,长孙家小姐和李世民订婚了。

    还有,李世民嫡亲姐姐,前年在长安成婚嫁人的李慕兰年轻时候的爱情故事。

    (我想看李世民的故事,不想看他全家的来世今生啊。情节叙述的枝干不分,就跟种树结果种出藤一样。)

    6、柴绍因何对李慕兰求婚下聘。唐代婚俗,从“纳采”到“亲迎”。十三岁的新娘子长孙小姐,被十六岁的少年新郎李世民睡了。

    (我想看李世民如何睡新娘,可惜只看到“四片嘴唇将触未触之际”。这节的叙事还是详略不当。)

    7、李渊的正妻窦夫人,拖着久病之身,强打起精神,为次子操办婚事。眼见大功告成,心头这口气一松,身体立刻就垮瘫下来,病死。叹息一声,李世民伸开双臂,拥住热泪奔流的小妻子,安静地依偎在一起,让彼此的温热相互慰藉受伤的心田。

    (这段情节确实让我意外……这作者是故意跟读者们过不去吧?)

    8、李渊把家中良马悉数献给了皇帝杨广,获封“右骁卫将军、太原留守”,升官了。上任途中,在太原城下遇到前来“迎劫“的已经内附的西突厥处罗可汗阿史那大奈。唐公李渊举家进城,住入事先遣人收拾准备好的“太原留守府”,从此,父子两人各蓄异志,分头行动。

    (这是翻译史料……)

    9、果然,在由太原马邑两地军政主要官员参与的会议上,当地最高长官李渊提出了“训建仿突厥骑*兵”的建议——或者说是决策。挑选二千名弓马精强、熟悉突厥风俗的战士,扮成突厥人,进入大草原习练骑射,逐水草而居,探测动静,趁隙侵扰…… 李渊坚持要亲身上阵、自己带领这支“突骑”(李渊给这二千骑兵的命名),前往马邑边境训练作战。

    遇到逃跑的老胡人奴隶,讲述突厥人自己的历史。

    (这是再加工过的史料……)

    10、突厥酋长颉利带上千骑兵来捉拿逃跑的奴隶,李家父子率众突袭他们,追出数十里外,一路斩杀突厥骑兵约四五百人。射杀突厥“特勤”级贵族一人,俘获宝马一匹,意外抓到十二三岁的突厥小公主两个。

    (哪个老胡人奴隶需要出动上千骑兵去抓,明明出动几只狗加上5、6人就够了。)

    以上共阅读约38000字,山猫无法坚持下去了……既然是没钱可收的,何苦为难自己呢?

    小结:

    情节平铺直叙,出场人物多而乱,算是打乱了的流水帐。

    部分情节设置有违常识。

    评分:

    推荐不阅读70%

    PS:

    引用网友jraynor的话来说——

    最大的问题是,写的就像是令人昏昏欲睡的历史书,我完全不知道这本书到底想让我看什么。如果作者是想歌颂李世民,请尽快进入主题。开始用情节来展现李世民的雄才伟略;如果作者是想写言情剧,那请尽快进入主题。开始用情节来描绘几个恩怨情仇的人物。如果作者是想描绘一个波澜壮阔的时代,说实话,这位MM还是省省吧,看她的书,我还不如去看历史书。起码历史书写的还有点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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