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泪痕剑同人)傻狗驮着狐狸走 所谓“福寿”(本章倒V,昨天看过的同学不要买)

所谓“福寿”(本章倒V,昨天看过的同学不要买)

目录:(泪痕剑同人)傻狗驮着狐狸走| 作者:一夜花厅雪| 类别:都市言情

    (去看看小说网 www.7kankan.com)    “这位公公,怎么称呼?”

    见灰衣人吃完了,萧立拱手问道。去看看小说网 www.7kaNKan.com

    “咱家姓陈,陈玉德。”灰衣人也拱一拱手,恭敬地回答道。

    “哦,陈公公。夜也深了,你们就在这里歇着吧,两个时辰后我要给那位……”

    “他叫秦钟。”

    “秦钟?”萧立失笑,“倒是个好名字。”

    “这可是三皇子赐的名字,你笑什么!”旁边一个小公公不满的嚷嚷着。

    “小林子,噤声!”陈玉德连忙呵斥着,转过头来向萧立道歉,“这小的不懂事,您别放在心上。”

    陈玉德不小了,在宫里宫外都打滚了好多年,他知道正常人是怎么看他们这些阉人的。

    那些当官的,明着巴结他们,给他们塞银子,背过身还不知道怎么冲他们吐口水;宫外的百姓,看见他们这些公公,也是一脸鄙视、指指戳戳的,就是见了东厂的衣服,也只会怕、等他们走了继续瞧不起他们。这位萧大夫只不过是笑了笑,还是善意的,又有什么。

    萧立摆摆手示意无妨,本也就是他失礼了。“这位秦公公两个时辰后要换药,我会过来的,你们注意别让他受风着凉了。”说着,起身收拢起盘子碗碟,出去了。

    “陈哥,你怎么对这大夫这么客气?”那小公公不服气地问到,“虽然他治了秦哥,可也不用对他这么客气啊!”

    小林子一直觉得自己的头儿,也就是陈玉德太软弱,完全没有一个东厂副头领应该有的气势。嗯,对的,就是气势,这是三皇子说的。

    陈玉德看一眼小林子的眼睛,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他暗暗叹息,这个三皇子派来的人真不知道是傻还是聪明。

    “小林子,你也忙了一天了,去睡吧。”陈玉德指指屋里的另一张床,打发这人去休息了。他自己则下了炕,坐在秦钟身边,拿过布巾为他擦汗。

    “宝哥,你要好起来,不然我真不知道会去做什么。你知道我的……”

    他叹了口气,俯下\身去,将头轻轻搭在秦钟的胸口上,迟到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

    ‘三皇子,哼!’他心中恨极了这个“平易近人”的三皇子。

    说什么不觉得他们低人一等,那又说什么东厂统领的气势?

    说什么拿他们当兄弟、当朋友,新武器造出来,就拿他们去试验,这也是当他们是兄弟吗?

    我呸!

    陈玉德攥紧拳头,牙咬得咯吱咯吱的。

    要不是他知道八千岁一心爱慕这个表里不一的混蛋皇子,要不是八千岁对他们有救命之恩,他一定要杀了他!

    原来,那个疑似萧立老乡的三皇子在长安城郊秘密造了一间兵工厂,就是在那个闹鬼的柳园里。陕晋都是他的封地,前两日他造出了一款新式的大炮,主要针对武林中功夫较高的那些人。为了试验是否有成效,他向刘怀恩借几个功夫好的东厂手下。

    应该说什么呢,也许恋爱中的,哦,不,单恋中的人都是智商为负的,刘怀恩竟然答应了如此离心离德、如此让自己手下心寒的事。

    本来是陈玉德被三皇子点到的。这个三皇子也不傻,他很清楚陈玉德根本不买他的帐,就想借这个机会铲除了再安插几个自己的人。不过秦钟急急地把这个差事抢了过来。

    秦钟本名秦二宝,也是穷苦出身,和原名陈柱儿的陈玉德同期进宫。从五六岁的孩童到如今,三十几年的相互扶持,感情很深厚。他本性聪明,入宫几年后被调去皇家书库,识文断字,读了不少书,远比陈玉德这个只知道练武的愣头青要更加看清楚三皇子的瑕疵必报。

    那人是高高在上的龙子凤孙,即使母家不显,也不是他们这些无根无依的低等太监所能得罪的。陈玉德几次对三皇子的拉拢没有表示,那人就改了自己的名字,告诉他们,他们的所有都在他的手中掌控。所以,这一次,三皇子必定要下杀手。

    多年相依为命,秦钟早把陈玉德当成自己要保护的人,所以,他才会抢下这个送死的差事。

    “柱……柱子……”

    断断续续的呻吟声从伤者口中溢出。

    “宝哥,你醒了?”陈玉德连忙扑过去,握住他唯一没受伤的手,急切地叫着。

    可惜,秦钟并没有醒来,只是无意识地呓语。

    “怎么了?是不是他醒了?”房门被推开,萧立披着一件棉衣进来。他就睡在这间房隔壁,有什么动静就能察觉。

    他过去为秦钟把脉,弄好了将他的手放回去盖好。回过身对满怀希望的陈玉德说:“没事,情况很好,明天下午应该能醒。”

    他看看时间,反正也快到换药的时候了,干脆就在这等着吧,不回去睡回笼觉了。

    萧立找个位子坐下,不发一言地看着陈玉德默默地为秦钟擦汗。他唇角微动,淡淡一笑,满是包容和理解。

    萧立看看那边被吵醒的小公公小林子不满的眼神,再看看这边什么都不关注的陈玉德,自己叫那小林子去隔壁休息。

    把小林子安置下,他回转身回了这边,一进门,陈玉德幽幽地开口:

    “我同宝哥一起入宫的,那年我五岁,宝哥8岁。”

    “我老子是个赌鬼,卖了我换了二两银子继续去赌。宝哥,”他低下头,动作温柔地抚了抚秦钟脸上的碎发,“他家乡遭了灾,家里没吃的。上头有个姐姐,下头还有两弟妹,他就自己把自己卖了。”

    萧立默默听着,现在他不需要说什么,听着就好了。不过他就不知道为什么这人能放下戒心,将自己的往事告诉他,毕竟,他是个不明来历的人罢了。

    “宝哥很照顾我,有一次我不小心打碎了师父的花瓶,宝哥替我认了,被师傅打了三十鞭子,差点没命。这次又是一样,我从来只会拖累他……”陈玉德捂住脸,哽咽着,一个魁梧的汉子,哭得说不出话来。

    萧立拍拍他的肩膀,“都会好的,会好起来的。”他递上一方帕子,坐在陈玉德对面,“我听说宫里有规矩,到了一定年龄的宫女就会放出宫,公公到了一定年纪就到一个地方集中供养,不知道是不是?”

    陈玉德点点头。

    “我知道,那里的条件肯定很差,不过你们现在都是出来当差的嘛,不用昧良心的钱,攒一些,到老了几个老伙计聚在一起,开些荒、种点菜粮,自给自足,也挺不错的。像你们都练武,身体肯定不差的,种点地还是没问题吧。”

    萧立看看床上昏迷着仍然不安稳的秦钟,露出一丝笑,“少年为友,老来作伴。能找到一个这样的伴,是福气,有多少人一辈子都修不来的福气。”

    不知道东来现在在做什么呢,可千万别做什么会让自己受伤的事啊。

    京城林宅

    葫芦巷的街坊们都知道,林侍郎可是个才貌双全的好儿郎。最重要的是,还未婚啊。那些大妈媒婆,三不五时地上门推销自家的侄女或是“存货”,惹得林侍郎烦得不行。

    “我都快烦死了,你还笑?”林侍郎又打发走一批媒婆,生气地冲着一边坐着只知道喝茶的中年男子低吼。

    那中年男人面如桃花,端的比得过当年迷得小李探花和义兄龙啸云反目的林诗音。但他绝非柔弱妩媚之流,气度非凡,上位者的睥睨傲气冲散了他面容给人的感觉,只让人心生敬畏之情。

    只见男人优雅地翘着兰花指捻起杯盖,吹了吹,呷了口茶,根本不理会一边气的跳脚的林侍郎。

    “小云,不得对王前辈如此无礼!”一个温和却又坚定的声音传来,紧跟着,一个文弱书生和身旁的矫健男子走了进来。

    没错,来者就是小李探花和阿飞啦,而那位林侍郎,就是改从母姓而大隐于朝的龙小云了。

    至于那中年男子,来头更是大得吓死人。那就是传说中避居海外三十年的怜花公子,王怜花。

    “无妨,飞刀未免太过拘泥。”王怜花放下杯盏,微微一笑,眼角的皱纹也挡不住他的风情,“我和小云相识多年,怎么会对他的孩子话生气?”

    “你!”龙小云气结,这个王怜花,存心气他!他明明,明明知道自己的心意的,却总是对这些上门的媒婆依然笑呵呵的。

    “碰!”龙小云一拳砸在琉璃做面的茶几上,任由右手鲜血直流、伤口中还插着玻璃渣,怒气冲冲地走了。

    他没有回头,也没看到王怜花眼中一闪而过的不舍和痛苦。

    “王前辈,小云就是这个脾气,寻欢代他向你赔礼了。”李寻欢一脸愧疚地向王怜花说到。

    “没事。”王怜花闭了闭眼,收回了异样的情绪,转过头对李寻欢说:“和皇上见过了?”

    “恩。原来皇上不是不知道三位皇子的作为,只是想考察一下谁更适合接下那个位子。”李寻欢刚一坐定,阿飞就倒了药茶递上来,飞刀接过来,冲着爱人笑了笑。

    王怜花眼神一黯,那两人之间的亲密和情意,简直是发于外,萦绕在两人周身,让他这个“孤家寡人”难免有些黯然。他眼角余光瞥向大厅通向后院的门,不知在想什么。

    “前辈?”

    “嗯?”王怜花回过神,扬起微笑。

    “东来和司马超群去找三十九路的人,这两天就要回来了。”

    “噢~紫气东来,我都听过他的事,到时可要好好会他一会。”王怜花笑的好狡诈,看来想要得到他的认可,卓爷还需要很多努力。

    李寻欢想起当初龙小云在王怜花手上吃的苦头,在心中为卓东来默哀三声。

    一想起龙小云,李寻欢不由满怀感激地看向王怜花。要不是王怜花,龙小云恐怕还是那个恨他入骨、整日想着危害武林的少年。

    要说这世上谁能制得住龙小云,那当然除王怜花外不做他想。

    论心智聪明程度,王怜花恐怕是武林近五十年来心思最重最严密的一个,连卓东来都要甘拜下风。

    论心狠手辣,龙小云七八年前的手段虽然狠,但在怜花公子眼里,还嫩着呢。

    论武功学识,龙小云本就习的是《怜花宝鉴》,根本没有比的必要和资格。

    所以,当初一身毒刺的龙小云,在王怜花手里滚了几滚,脱了半层皮,真真是从里到外脱胎换骨了。

    后来关天翔一事终了,王怜花本要继续游历海外,但不知小云做了什么事,王怜花就留在林府,亦师亦友地与龙小云一同生活,只是一年出去几个月。

    王怜花一看李寻欢的眼神,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们三年未见了,若是三年前,他会很坦荡的接受李寻欢作为龙小云长辈的感激,但现在……他真的觉得有些受不起李寻欢这样的谢意。

    “对了,”王怜花避开李寻欢的眼,挑了别的话题,“你们知不知道现在京中风行一种神药,叫做‘福寿膏’的?”

    “嗯,不仅是京中,我们来的路上,很多大城镇里,这东西千金难求。”李寻欢皱起眉头,“据说可以解百忧、治百病。”

    王怜花嘴角泛起一抹冷笑,“治百病?王某走遍海外中原,还从未发现有包治百病的灵药。你们跟我来。”

    他起身带着李寻欢和阿飞去他自己院里,那里有间药房,供他研究各种药或毒。

    穿过长廊进了“逸云院”,扑面而来的花香让李寻欢不由得露出笑容。满园的白梅,倒有点像山西梅园。他们进了药房,王怜花端出一块黑色膏状的东西。

    “就是这个,三皇子制出来的。”王怜花嫌恶地说:“这个皇子真是不务正业,心术不正,他弄出来的东西没有几样是好的。这个吸食后的确会飘飘欲仙,可是服用到了一定时间,就不能再摆脱。到时候如果不按时吸食,就会犹如万蚁噬心,十分痛苦。”

    李寻欢又惊又怒,他们都是聪明人,三皇子之心,昭然若揭。

    “恐怕我要再入宫一趟。”李寻欢皱紧眉头,面色沉重地说。

    “嗯,我陪你。”阿飞应了一声,同王怜花告退去准备夜里要用的东西。

    王怜花收好东西,噙着笑望着阿飞出了房门,侧头对李寻欢说:“阿飞对你可是上心得很。”他笑道。

    李寻欢展了眉头,俊脸微红。“前辈……”

    “好了,不拿你玩笑了。不过,人生难得得一知心人。你可要好好对他,不然我一定放不过你。”王怜花指着李寻欢点了点。

    “这是自然。”李寻欢郑重点头应是,“前辈真的很关心阿飞,这也是阿飞的福气。”

    王怜花正摆弄着药瓶子,闻言动作一滞,他叹了口气,摆摆手,“回去吧”。

    “晚辈告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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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009900;"><hr size="1"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V,希望大家还能继续支持,不要离我而去啊~~</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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