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传076 教女(四)——母女斗嘴
目录:明朝生活面面观| 作者:一文钱员外| 类别:历史军事
文箐怕她误会,急忙辩解道:“不是不是……母亲别误会了。我这也是以事论事。母亲也说世间百态,一样米养千样人,女儿便想那些父母不慈,儿女却不得唯命是从的,不知该如何自处?父不对,于理该劝阻,可是要说及‘阴阻’,此举必是于孝道上定为不孝不顺。这是矛盾之一。再有,女儿之所以不以《女诫》为然,只因为其中所谓的‘曲从’,那自然万事以夫为主,以夫为天,又读得先徐皇后所著《女则》中又有言:‘夫妇之言,婉而易入’,唐时长孙皇后亦有进言。三本书,对女子与丈夫不当之言行,便是有所不同。我却以后二者为可,《女诫》乃过之犹为不及。不知可对?”
周夫人思考了很久,也未作答,拿了房契看了一眼,长叹一口气,道:“是非恩怨,岂是一言两语所能说得清的?父母再不慈,终是有生育之恩,此情大于天。从来孝道,需得遵从。我见你是个胆大的,只需谨记日后舅姑再有不是,也不得公然违逆。路遥知马力,人久见人心,新妇要被夫家接纳,却万万不能操之过急,需得多方容忍,宽处着想,细处下手,善待夫家才是。”
文箐听完,想了一会儿,觉得古人这点太过于愚孝,深不以为然,便问道:“母亲,既然要万事遵从,那岂不是为人父母作奸犯科,也需得遮掩不成?”
陈嫂已经接不上话了,发现小姐与夫人所谈,不仅仅是“四书”所及了,人伦纲常孝道夫言妻从,无所不涵。小姐不学而已,一学便是那个什么日进千里,当刮目相看了。
周夫人讶异于她的思维,思索好久后,方道:“你这真正是出题来为难母亲了。从来律令都有云:父辈如非谋反叛逆之罪,其子侄不得检举揭发。由此可知。你适才说的若是父母为家不公道,分家厚此薄彼,虽然有律云可诉于官中。可是万一真有子侄诉诸于官中,我记得某年有人为此事诉讼,最后虽然秉公查办,公平分了家产,可最后追诉子侄不孝之罪,便将上诉之人仍进行了杖责。”
文箐没想到这法律还有这么不讲理的地方,似乎是矛盾无比,便很不满地道:“这律法也太不人道了”
周夫人见她噘了小嘴,居然动了气,便也觉她小孩子心性,自己却同她讨论连寻常大人都不曾涉及的问题,自己也是个可笑的。可要是不回答她,见她一脸期盼,又不忍,便笑道:“这律法由来已久,非是大明朝才立此法。我少时,也曾听你祖父有次人与谈及,便是宋代就已有之。宋时便发生了好几起儿子诉为父不公,儿媳与家舅为私产争夺而告官一事。”便与她娓娓而谈了几件宋代有明的家产之争的事例。
文箐没想到周夫人真是个见识不一般的人,要是平常女子,谁个晓得这些?便是自己也不知婚姻法里具体的财产条律如何,更何况一个古人,却能见识如此。真正是越来越佩服不已。也让她更深地迷信周夫人,实在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女人,可惜生错了朝代了。要是她穿越到现代去,与自己换了个身份,她会如何?文箐想过头来,发现自己也中了魔怔。
周夫人见她不语,便又指点她道:“箐儿,需知,在大明,却无子媳告父之事。人言可畏,礼义不可费,孝道不可失,切记切记。”
文箐听得这句,心道:她终究还是古人一个,要是到了现代,只怕也不好生存。心里暗自发笑,点头,嘴里称是。琢磨了一会儿,又想到了一个矛盾,便问:“母亲,忠与孝,礼与义,皆不可费。可是要二者取舍时,人道先有国后有家,便是忠在前,孝在后。可是我听说,丁忧之期,便需停职在家守孝,那岂不是不得尽忠?”
周夫人一下子便被问倒了。陈嫂递了杯水于她,她接了过去喝光了,恍然不知,仍然拿空杯子往嘴里送,等意识到自己失神到如此境地,不禁也莞尔,道:“你今日不难倒母亲是不罢休了。且容我再想想,你说的似有理,便也不全有理,我需得……”把杯子递给陈嫂,咳了一下。
文箐这才想到她是个重病之人,哪里敢让她再想下去,便站起来阻止道:“母亲,女儿无此意,只是适才突然想到此事,其实忠君之事,也不是我女子辈所能之事,母亲无需再多想了。女儿真是多嘴了。”
周夫人却不肯放弃,想要为女儿找个答案,摆摆手道:“这病着也是病着,想这事也不伤神。同你说这些,也好。”
文箐见她如此要强,为这一个问题,非得寻出答案,见她如此有心为自己,内心也是动容不已。又想她这般性格,只怕也是个有事便不会轻易推脱,必会劳心劳力地操办的,想来曾经在周府,必然是一个人前人后力求完美的女人,真正是何其难哉
周夫人又让陈嫂倒了杯水,喝了两口,方道:“我记得律法有一条,将在外,军士无丁忧之期,不得离职归家尽孝。文职官员,方才有丁忧省亲一说,再说也还有夺情克复一事,这算是先国后家?”说完似乎也带点得意地笑看文箐一眼。
文箐见她这般神情,便真如顽皮女性一般,实在是难得出现在周夫人这样的人身上,可见一个人的心性,她再如何沉静如水,总有些童心的,有些不服输的。当下,便拍起马纪来,说了一番夸赞之词。
周夫人见自己能教女儿如此事体,也是高兴,眼神里便有一种:难道你还有何问题要考较于我?
文箐这时也一时兴起,便有意再为难为难她,也斗上嘴来。“适才我听母亲道这律法规定为人儿女,不得诉讼(祖)父母尊者。想来为人父母,定是可以告儿女不尽瞻养之职了?”
周夫人点点头,道:“自是。长幼尊卑放在那儿。”
文箐便马上接口道:“如此,这律法似乎有失公允,且有矛盾之处。”
周夫人闻言一挑眉,道:“你可是又想到哪里了?”
文箐一等她话落音,便问道:“先不说父慈且有抚育之职。试想,如若父母为刁滑之人为一己之私,陷他人于不义,子女无意中若知情,且这被害之人不论是陌生人,抑或是至亲友朋。如此,为人子女不得告官,可为人友朋见人落难却只能袖后旁观不予理睬,岂不是让子女陷于孝义矛盾中了?”
周夫人听得这段后,先是想着女儿真是一张利嘴,想得快,说出来的话也快,张嘴刚想说,却突然想到一个问题,笑意便慢慢凝结在脸上,过得片刻,也不说话,只是看着文箐,微微有些神思不属。
生活便是这样,常常是:“言者无心,听者有意。”文箐是纯粹讨论问题,却完全没料到了已触及周夫人某根神经。
陈嫂不明白小姐怎么会问出这些问题来,在一旁也思索着最近家里没人说闲话,更不知这些问题从何而来,又担心夫人生病想得太多了,于身体不好,忙在一旁打岔道:“夫人和小姐这论的是哪一出啊,我这是听得晕头晕脑的,我看小绿家的舅姑也是个良善的,作奸犯科的,必然是不敢的。”
周夫人也回过神来,挤了一丝笑出来,勉强道:“你家小姐如今会想事了。至于小绿,如今是该教的也教的,凡事只能靠她自己去了。她要有箐儿这般两人的开窍就好了。”
文箐见刚才有冷场,尚不知自己说的哪些话有不对的,思考了一遍,也没找到答案,但总是自己惹了周夫人不高兴,忙站起来,陪了小心道:“母亲,定是误会了,我只是看书上这般说,想世人千百种,哪里是一个模式能用这一种方法来应付的,才请教母亲,母亲您……”
周夫人看着她急于辩白的模样,心想她是年小,应该不是对自己有意见,真是自己多想了,这心思一放开,也展了眉,道:“看你急的,为母还未尝说你如何,你且这般小意行事,莫不是把我当母虫一般了?”
文箐忙趁机撒娇,过去给她捶了两下肩道:“母亲对我自是极好的。我只是担心母亲身体,万勿有了忧丝,所以日夜看书,想自己只要有了长进,让母亲晓得,便会放心养病了。就是太佩服母亲了,适才不知是不是言语无状了?”说完,从周夫人肩上俯下身子,一脸笑意地看着她。
周夫人这才完全放下心思来,道:“好了,好了,你这进展神速,便是我现在看书只怕也未必及得上你所思的,古人是‘士别三日当更刮目相看’,唯有你是:多看一本书当更错眼相待。真是个好样的。”
文箐被她说红了脸,也觉得自己今日问得太多,似乎有些卖弄了。
周夫人见她感兴趣于有关家财之争的事项,便又把自己所知的一些律法、事例都讲与她听。听得文箐大开眼界。
更正一点:第七十四章里涉及到的房产税,误写为千分之三,那一行备注已删掉了。希望没误导大家。
关于父兄犯罪,子侄不得揭发——这个条律真是BT。
家中涉及家财之争,在宋代有好些非常有名的诉讼案例。有兴趣的,可以搜一搜。文笔好的大大,就此写一很好的小说了,也是一个非常好的题材。()
周夫人思考了很久,也未作答,拿了房契看了一眼,长叹一口气,道:“是非恩怨,岂是一言两语所能说得清的?父母再不慈,终是有生育之恩,此情大于天。从来孝道,需得遵从。我见你是个胆大的,只需谨记日后舅姑再有不是,也不得公然违逆。路遥知马力,人久见人心,新妇要被夫家接纳,却万万不能操之过急,需得多方容忍,宽处着想,细处下手,善待夫家才是。”
文箐听完,想了一会儿,觉得古人这点太过于愚孝,深不以为然,便问道:“母亲,既然要万事遵从,那岂不是为人父母作奸犯科,也需得遮掩不成?”
陈嫂已经接不上话了,发现小姐与夫人所谈,不仅仅是“四书”所及了,人伦纲常孝道夫言妻从,无所不涵。小姐不学而已,一学便是那个什么日进千里,当刮目相看了。
周夫人讶异于她的思维,思索好久后,方道:“你这真正是出题来为难母亲了。从来律令都有云:父辈如非谋反叛逆之罪,其子侄不得检举揭发。由此可知。你适才说的若是父母为家不公道,分家厚此薄彼,虽然有律云可诉于官中。可是万一真有子侄诉诸于官中,我记得某年有人为此事诉讼,最后虽然秉公查办,公平分了家产,可最后追诉子侄不孝之罪,便将上诉之人仍进行了杖责。”
文箐没想到这法律还有这么不讲理的地方,似乎是矛盾无比,便很不满地道:“这律法也太不人道了”
周夫人见她噘了小嘴,居然动了气,便也觉她小孩子心性,自己却同她讨论连寻常大人都不曾涉及的问题,自己也是个可笑的。可要是不回答她,见她一脸期盼,又不忍,便笑道:“这律法由来已久,非是大明朝才立此法。我少时,也曾听你祖父有次人与谈及,便是宋代就已有之。宋时便发生了好几起儿子诉为父不公,儿媳与家舅为私产争夺而告官一事。”便与她娓娓而谈了几件宋代有明的家产之争的事例。
文箐没想到周夫人真是个见识不一般的人,要是平常女子,谁个晓得这些?便是自己也不知婚姻法里具体的财产条律如何,更何况一个古人,却能见识如此。真正是越来越佩服不已。也让她更深地迷信周夫人,实在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女人,可惜生错了朝代了。要是她穿越到现代去,与自己换了个身份,她会如何?文箐想过头来,发现自己也中了魔怔。
周夫人见她不语,便又指点她道:“箐儿,需知,在大明,却无子媳告父之事。人言可畏,礼义不可费,孝道不可失,切记切记。”
文箐听得这句,心道:她终究还是古人一个,要是到了现代,只怕也不好生存。心里暗自发笑,点头,嘴里称是。琢磨了一会儿,又想到了一个矛盾,便问:“母亲,忠与孝,礼与义,皆不可费。可是要二者取舍时,人道先有国后有家,便是忠在前,孝在后。可是我听说,丁忧之期,便需停职在家守孝,那岂不是不得尽忠?”
周夫人一下子便被问倒了。陈嫂递了杯水于她,她接了过去喝光了,恍然不知,仍然拿空杯子往嘴里送,等意识到自己失神到如此境地,不禁也莞尔,道:“你今日不难倒母亲是不罢休了。且容我再想想,你说的似有理,便也不全有理,我需得……”把杯子递给陈嫂,咳了一下。
文箐这才想到她是个重病之人,哪里敢让她再想下去,便站起来阻止道:“母亲,女儿无此意,只是适才突然想到此事,其实忠君之事,也不是我女子辈所能之事,母亲无需再多想了。女儿真是多嘴了。”
周夫人却不肯放弃,想要为女儿找个答案,摆摆手道:“这病着也是病着,想这事也不伤神。同你说这些,也好。”
文箐见她如此要强,为这一个问题,非得寻出答案,见她如此有心为自己,内心也是动容不已。又想她这般性格,只怕也是个有事便不会轻易推脱,必会劳心劳力地操办的,想来曾经在周府,必然是一个人前人后力求完美的女人,真正是何其难哉
周夫人又让陈嫂倒了杯水,喝了两口,方道:“我记得律法有一条,将在外,军士无丁忧之期,不得离职归家尽孝。文职官员,方才有丁忧省亲一说,再说也还有夺情克复一事,这算是先国后家?”说完似乎也带点得意地笑看文箐一眼。
文箐见她这般神情,便真如顽皮女性一般,实在是难得出现在周夫人这样的人身上,可见一个人的心性,她再如何沉静如水,总有些童心的,有些不服输的。当下,便拍起马纪来,说了一番夸赞之词。
周夫人见自己能教女儿如此事体,也是高兴,眼神里便有一种:难道你还有何问题要考较于我?
文箐这时也一时兴起,便有意再为难为难她,也斗上嘴来。“适才我听母亲道这律法规定为人儿女,不得诉讼(祖)父母尊者。想来为人父母,定是可以告儿女不尽瞻养之职了?”
周夫人点点头,道:“自是。长幼尊卑放在那儿。”
文箐便马上接口道:“如此,这律法似乎有失公允,且有矛盾之处。”
周夫人闻言一挑眉,道:“你可是又想到哪里了?”
文箐一等她话落音,便问道:“先不说父慈且有抚育之职。试想,如若父母为刁滑之人为一己之私,陷他人于不义,子女无意中若知情,且这被害之人不论是陌生人,抑或是至亲友朋。如此,为人子女不得告官,可为人友朋见人落难却只能袖后旁观不予理睬,岂不是让子女陷于孝义矛盾中了?”
周夫人听得这段后,先是想着女儿真是一张利嘴,想得快,说出来的话也快,张嘴刚想说,却突然想到一个问题,笑意便慢慢凝结在脸上,过得片刻,也不说话,只是看着文箐,微微有些神思不属。
生活便是这样,常常是:“言者无心,听者有意。”文箐是纯粹讨论问题,却完全没料到了已触及周夫人某根神经。
陈嫂不明白小姐怎么会问出这些问题来,在一旁也思索着最近家里没人说闲话,更不知这些问题从何而来,又担心夫人生病想得太多了,于身体不好,忙在一旁打岔道:“夫人和小姐这论的是哪一出啊,我这是听得晕头晕脑的,我看小绿家的舅姑也是个良善的,作奸犯科的,必然是不敢的。”
周夫人也回过神来,挤了一丝笑出来,勉强道:“你家小姐如今会想事了。至于小绿,如今是该教的也教的,凡事只能靠她自己去了。她要有箐儿这般两人的开窍就好了。”
文箐见刚才有冷场,尚不知自己说的哪些话有不对的,思考了一遍,也没找到答案,但总是自己惹了周夫人不高兴,忙站起来,陪了小心道:“母亲,定是误会了,我只是看书上这般说,想世人千百种,哪里是一个模式能用这一种方法来应付的,才请教母亲,母亲您……”
周夫人看着她急于辩白的模样,心想她是年小,应该不是对自己有意见,真是自己多想了,这心思一放开,也展了眉,道:“看你急的,为母还未尝说你如何,你且这般小意行事,莫不是把我当母虫一般了?”
文箐忙趁机撒娇,过去给她捶了两下肩道:“母亲对我自是极好的。我只是担心母亲身体,万勿有了忧丝,所以日夜看书,想自己只要有了长进,让母亲晓得,便会放心养病了。就是太佩服母亲了,适才不知是不是言语无状了?”说完,从周夫人肩上俯下身子,一脸笑意地看着她。
周夫人这才完全放下心思来,道:“好了,好了,你这进展神速,便是我现在看书只怕也未必及得上你所思的,古人是‘士别三日当更刮目相看’,唯有你是:多看一本书当更错眼相待。真是个好样的。”
文箐被她说红了脸,也觉得自己今日问得太多,似乎有些卖弄了。
周夫人见她感兴趣于有关家财之争的事项,便又把自己所知的一些律法、事例都讲与她听。听得文箐大开眼界。
更正一点:第七十四章里涉及到的房产税,误写为千分之三,那一行备注已删掉了。希望没误导大家。
关于父兄犯罪,子侄不得揭发——这个条律真是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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