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道途之旅 正文 第十四话:辛苦学刀法?幸福得初恋

正文 第十四话:辛苦学刀法?幸福得初恋

目录:道途之旅| 作者:黑色的老熊| 类别:武侠仙侠

    黎老头不知怎么回事,他好似对王冲更有兴趣起来,他认真的教王冲刀术。去看看小说网 w-W-w.7-K-aNKan.c-o-m。

    他甚至抬出了唐斩的例子,因为这是最好的例子。

    道盟整理出来的历史资料里有很多古代武术达人的资料,其中一个就是唐斩。

    唐斩的出名是因为两个,第一他是历史上最接近现代的一个人。

    和楼兰王妃搞地下情的无极刀火旋龙,杀人不用第二刀的一刀仙,少有的双刀客孩哥,他们都是唐朝的人物。

    出刀最快的双刀客飞龙和独臂刀王黎定安是明朝初期的人物。

    唐斩这个人不同,他是明朝快亡的末期刀客。

    他的特别之处是一刀两断,例不回空,历史资料记录可以达到这种境界的也就是小李飞刀了。传说小李飞刀的确是例不虚发,从来没有一刀是落空的。而唐斩也是如此。

    当然,唐斩的历史评价远远不如小李飞刀李寻欢,因为李寻欢出手总是从容不迫。他的飞刀不是暗器,而是明器,当你面射你,你就是躲不过,这才是他刀可怕的地方。

    唐斩不同,他使的是雍州刀客都少用的一把大刀。他的刀术上有无极刀的影子。

    传说唐斩之所以强大就是因为他得到了古代无极刀的真传,不过他使用的是大刀,而非双斩短刀。好在的是,虽然使用大刀,但唐斩杀人,从来都是刺杀,突然出手,一刀结束。

    用黎老人的话说,你知道唐斩的刀为什么快吗?因为他是杀手,他杀人从来只是杀人。

    杀人的时候,心里什么都不要想,你刀劈出去的时候,是为了达到最快的目的。

    但这个时候,哪怕是你心里想着刀要快,只是这个念头都是错。

    出刀刹那,心念成空。什么都不要想,不要管,这一刀劈出去,什么都不要理会。只有达到了这层境界,才可以一刀劈出,如唐斩那样,永不落空,不可以有任何的想法。

    感情,良知,都是不必要的东西,对于士兵来说,出刀也许还要些杀意,但真正的刀客出刀,只为出刀,不想著什么杀杀杀的,也不想什么快快快的,他出刀就好似劈柴一样。

    只是那么一刀劈出去,无念无想,万般皆空。达到了这种境界,就算是把刀术的速度一学给练到家了。当然,这个境界虽高,却未必是你肉(亻本)可以承受的,不过这就是非战之罪了,因为你到底是个凡人。

    黎老头传承的,是黎定安一脉的刀术。黎定安一脉的刀术,是传承一刀仙的刀术。

    一刀仙本人不会御气,他也没有修出真气来,他只是快而已矣也。

    黎定安修的时候,因为刀谱只有一半,所以他自己摸索,他把自己用绳子吊起来,以身体朝下的重心,加强了聚气的效果,无巧不成书的把真气给炼出来了。

    虽然黎定安摸到的只是一个入门,却也给他莫大的好处。

    他更是籍由断刀悟出一寸短一分快的道理,出刀走弧线,反手抹削,一刀两断。

    不过黎定安之后,没有人可以和他一样了。因为不会有人发神经把右手砍掉。

    想要学好黎定安的刀术,首先得是独臂,其次还要是左撇子,当然,不是左撇子也不要紧,因为黎定安也是在失去右手之后才开始学习左手的使用的。不过,想要达成黎定安的标准,那仍是太漫长了。

    黎定安之后,黎家的人开始对这门刀术进行学习,研究,和改良。

    黎氏的后人在(忄生)格上多少继承了黎定安的妻子习惯,以保守和谨慎为主。

    刀术是一门进攻学,但在黎氏的传承里,有一段时间走的却是保守的路子了。

    因为黎定安的妻子目睹过丈夫和飞龙的那场刀术之间的巅峰较量。

    双方以快打快,飞龙使出双刀八刃的秘术,一把刀可以分出三个前刃和一个后刃,两刀合起来就是八刃,而且还可以利用钢丝把刀射出去化成刀爪杀人。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在当时黎定安都一副要死的样子,他仅有一条手,刀也一把,还是把断刀。

    不过,最后还是黎定安胜利了,不过这胜利来的太危险了,它让黎定安的妻子害怕。

    在这位妻子的影响下,黎氏再也没出过如黎定安这样的绝世刀客。

    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是九州军阀混战,那个时候根本就是乱世。

    黎老人的父亲悟出了这点,他开始就祖传的刀术进行改革。

    这位老人已经辞世。现在接手的是黎老人,黎老人把自己体会到的刀术奥义教给了王丁。

    因为黎老人,王丁才可以学成连尸煞都可以斩开来的绝世刀术。

    以气御刀是不可能的,不过,可以利用速度来增加刀的威力。王丁虽没达到极限,也不远了。他实是凡人中最聪明的那种人。

    王冲的资质远远不如王丁,很多事,黎老人只要一说,王丁就会明白,但对王冲就不行。

    比如说,在出刀的时候,什么都不要想,王丁可以轻易做到这点,王冲却不行。

    明明知道,但知道和做到,这却是两回事,失败的王冲学业开始越来越差。不过,王冲却把精力移到了刀术上。他开始常年在手腕上缠上负重。然后练习提锤和抖杆。

    提锤是提一把木棍上加负的哑铃,这是为了练习臂力。

    抖杆是抖白蜡杆子,在武术学的行话里,这是练习听劲儿。

    不仅可以练听劲,提锤炼出来的臂力,虽然大,但也会使手臂僵硬。

    而抖白蜡杆子就是把练出来的臂力化为自己的气劲。可以被自己灵活控制运用的劲力才是自己的劲力。不仅如此,王冲还要学习扎马,马步。马步是武术的基础。别看电影电视上的那些武星们,真正扎马好的有几个?马步最练的,就是腰腿的力量。

    力学原理,力从地起,力从地起,但要从腰借力。由腰发劲,这才可以把从地上借来的劲力顺着腰力送到上半身。从而发挥出武术所谓的超级爆发力。

    除此之外,黎老人还使用了一种药泥,这种药泥是涂在握刀手心上的,包括每根手指。

    这种药泥的最大效果就是催茧子,使双手的手掌,容易滋生出老茧子。

    你舞一天刀,不觉得,你舞两天刀,不觉得,但三天,只要你是按正常的情况来练刀,刀把绝对会把你的手掌给磨破。为了加大摩擦力,刀把还得进行加工,比如缠麻,这就使得刀把更加的磨手。如果你在手上戴什么保护措施,这多出来一层的物件会影响你和刀的交流。

    黎老人说的虽小,却是毫无疑问,把他的智慧经验都说出来了。

    “别以为枪就一定好使。”为了加强王冲学刀的热情,黎老人告诉王冲一些要点。

    先,社会文明了,和谐了,但并不是说,武术就该没落。

    不,没可能的事!

    黎老人的说法很精确,现代社会,很多黑帮还是处在用刀说话的地步,枪这玩意动静太大,还不是好使。而且在城里,在这个现在已经文明的社会,枪大多也是短枪。

    黎老人不屑的告诉王冲,手枪看似可怕,其实没啥可怕的。因为手枪的射程太差劲了。

    手枪的有效射程一般是五十米,不过,五十米是子弹射程。

    其实,用手枪开枪,一过十步远的距离,那准头可就没把门的了。真正的手枪,主要是在十步以内,这才可以进行有效的击发,可以击中对方。但是,十步的距离,如果是一个身手灵活的人,他完全可以利用身法,步法,巧妙的躲过去。普通人的反射神经是无法和学武术的相比。

    “只要给你到了一步的距离里,对方别说拿手枪了,他拿原子弹,命也在你的刀下。”

    黎老人的话的确是给劲。王冲就这么的学起了刀术来。

    转眼,要考试了。

    王冲知道,他要升初中了,于是,他不得不舍弃了去黎老人的那里,好在这个时间,王丁也开始跟一件大墓,听人说有地方发现了传说中的曹操墓,这可是一个大买卖,王丁去了。

    于是王冲在家里找杨秀给他教学习。

    这两年多里,发生了很多事,王丁越来越不合群了,他对杨家,只在乎一个杨秀。

    这无疑让有一定农民式自尊心的杨乖娃不爽。他虽然是一个农民,却也是看出来王丁对他并不尊重。农民有农民式的想法。杨乖娃就看上了王冲。

    王冲和王丁很不同。

    王丁十分聪明,举一反三,学什么都快,上学课也好,早早的就有点……瞧不起他杨乖娃了。这一点让老杨的自尊心十分的受到打击。

    不是我当年收留你,你现在能有现在的生活么?抱上了城里老宋的粗腿,就看不起我了?杨乖娃当然会因此生气,好在还有一个王冲,王冲就是一个可怜娃,他反应慢,天然呆。

    从前看过历史剧《射雕英雄传》,杨乖娃就觉得这王冲就是一副郭靖大侠的样子。

    和郭靖大侠一样,王冲都是不怎么出色,但王冲这个人老实啊。

    再说,和女儿相比,王冲也就是小了四岁。女大三抱金砖,这也没啥的。

    多一岁又算什么?

    更重要的是,杨乖娃看不上王丁了,如果王丁对他客气,老实点,那杨秀嫁给他王丁也能让杨乖娃沾点光不是。可是王丁根本看不上杨乖娃,也就无从给杨乖娃便宜了。

    那么,与其便宜王丁,不如便宜这个一直老老实实的王冲。

    不知不觉的,杨乖娃开始为王冲和女儿杨秀打造一个合适的气氛。

    在王冲的心目中……最了不起的是哥哥王丁了,王丁什么都行,什么都强,什么都了不起,什么问题在他的面前都好似不是问题了。对于小时候的事,王冲也知道,他更感激王丁。

    不过……就算是再感激王丁,有一件事压在王冲的心里,那是他这个老实人的不老实。

    这一年王冲已经十三了,他要考试了,通过了考试,他就是一个初中生了。

    大多数男孩子,在这个时候,就进入了青春发育期。平时懵懂的念头也跳出来了。

    在王冲的心里,杨秀的身体越发的对他具有吸引力,他的枕头下藏了两双杨秀的袜子,在周末回家的时候,总是偷偷摸摸的,在杨秀的……特别是刚刚换下的衣服上,闻上一口。

    他深深的迷恋在杨秀的容颜中。不可自拔。

    王冲在心里自问了一下,给他选择,是选择哥哥王丁,还是杨秀,他一定选杨秀。

    王冲也了解哥哥,哥哥在外面早不是一个人了,他有很多女人,哥哥也不瞒他,但他说了,不许和杨秀说。杨秀知道王丁有女人缘,但还不确定他坏到了什么程度。王冲知道哥哥喜欢杨秀,杨秀也八成喜欢王丁,每当想起这里,他的心里都会有酸酸的感觉……

    现在得到杨秀专门的给他上课,王冲觉得自己一下子幸福起来。

    虽然这个时候王冲还没有什么特别的坏念头,对他来说,幸福就是可以偷偷的看看杨秀的脸,当然,这太危险,容易给杨秀看出来。所以王冲大多时候,看杨秀的足踝和脚……

    那里从弗洛伊德的心理学,有一定的恋母和往(忄生)上的联想。这是一个男孩懵懂的想法。王冲没有母亲,杨秀恰好比他大点,一切结合起来,使王冲迷失在杨秀身上。

    这个时候对于王冲来说,该算是初恋吧。

    初恋,总是那么的美丽,具有神奇的,让人创造奇迹的力量。

    如前说的,王冲的学习成绩真是一塌糊涂。

    大不列颠语不会串,粤语不会写,先天不够运,后天不够强,读书不争气。

    但是……杨秀居然使得王冲努力起来。王冲一边努力学习,一边偷偷以偷看杨秀桌下露出的一截足踝为幸福,学得飞快,连他自己也想不到,杨秀更是有点发懵。

    这个王冲,读书三遍就可以背下来,语文闪电过关,唯一的问题是数学,但只要自己教了公式,也会跟着一步步的套,就连王丁的学习能力都比不上啊……这是怎么回事?

    还有该死的自然课程,这门莫名其妙的课,本来王冲是没兴趣的,开始还行,后来根本跟不上,但现在也把那几本自然课的书来来回回的背了起来。一个星期后,王冲已经学有所成了!

    “你不是挺行的吗?为什么平时不好好学习呢?”杨秀多少有点埋怨,更多的是善意。

    王冲只是抓头……他是不会说,这一切是因为他对杨秀的“爱”点起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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