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南宋娱乐圈 正文 番外:请你叫我黑无常(宋千心的前世今生)上

正文 番外:请你叫我黑无常(宋千心的前世今生)上

目录:南宋娱乐圈| 作者:右一| 类别:都市言情

    请将校对时光机的时间,请将镜头推进到二十一世纪2012世界末日到来之前的两年。去看看小说网 w-W-w.7-K-aNKan.c-o-m。对,也就是2010年。

    请停留在2010年9月10日这一天,这一天是个伟大的日子,通常人们称这一天为“教师节”,多少砖家、叫兽在这一天里都假模假式的缅怀一下早就忘在二门子后或窝在村头等待发扣押工资的他们的老师们。这一天,也是个奇怪的日子,因为有一个特别矫情的人马上就要去见阎王了。

    火车“咯噔”“咯噔”的作响,车窗外的绿油油的稻田迅速从划过。

    20岁的她(千心的前生)无心欣赏列车外的风景,她将头靠在玻璃上,任由九月的阳光轻抚着她乌黑、浓郁的发、黑色的长睫毛。她时而轻轻的动一下,故意露出一丝林妹妹的娇柔之态。

    算命的说,她今年命逢咸池会遇到类似一夜情的桃花煞。亲娘嘞,作为一枚宅死人不偿命的萝莉,她是多么期盼天上掉下一个帅气、多金、阳光、爱她、疼她、不会犟嘴、没有脚臭口臭狐臭、性趋向正常、像是童话里国王一样的男人啊!

    不过,她们说这世界上有一个女人跟她的想法一样,那个女人很出名,听说那女人叫罗玉凤,是个网络名人。

    好吧,她没那个当凤姐的勇气,就只好YY白雪公主的故事。她相信有一天她能遇见那样一个人,可能不是王子,但他一定高大、伟岸可以为她遮风挡雨。让她这个从小没了父母跟着祖母长大的女孩儿得到最好的疼爱,可是,这个人在哪儿捏?

    老天老天,求求你,天上往下掉帅哥吧?

    老天给了她一巴掌,然后说了一句贼至理的名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老天啊老天,请你在我旅行的途中赐我一个帅哥吧?

    老天冷笑了一声,等着吧。

    窗外的风景似是而非,她缓缓的张开了眼睛,伸出左手轻轻的挡住了阳光。眯着眼,阳光,从她的指缝中穿过。爱和男人,都在这个秋日里,没有了踪影。

    她掏出了驴(LV)牌笔记本以及父亲留下的万宝龙钢笔,忍受着对面大叔令人作呕的脚臭气,用清秀的字迹写下:

    “我想要那样的一次旅行,坐上没有终点的列车,经过平原、小溪与森林。遇见对着河里撒尿的小孩儿,以及偷偷亲吻的情侣。

    我想在这样的一次旅途中,寻找或是忘记。

    寻找自己是谁,接着,遗忘。

    在这场没有终点的旅途中,遗忘和忍受寂寞是唯一娱乐。狂欢、笑容或是短暂的愉悦,会如同沙漠中的水一样,珍贵而遥不可及。

    爱情到底是什么?或许,是一个亘古以来哲学家都无法解释的问题,没有人知道,人和人互相吸引究竟是因为荷尔蒙还是所谓的爱情。

    哲学家硬生生的给爱做了一个定义:爱情是人与人之间的强烈的依恋、亲近、向往,以及无私专一并且无所不尽其心的情感。

    可是,谁又能真的说清楚,男人和女人,女人和男人,究竟是为什么所吸引?回眸一笑,还是耳鬓厮磨?

    说白了,或许就是人类那倒霉的情绪。因为了有情绪,才有了喜怒哀乐。因为了有了情绪,有了态度、情感等等。不过,研究人类的构造可是一个庞大而复杂过程。人类研究了几千年,却得不到一个归根结底的答案,即,自己是谁。

    尼采是个疯子,可昆德拉还在纠结人类的情感,这就是哲人和作家的区别。从情感的角度出发,生命,就有了各式样的目的。归根结底,这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在苟延残喘的像驴子一样傻乎乎的活着,哲人是痛苦的,因为他们看到了未来的茫然性。”

    一大段话写下来,她不禁有些得意。啧啧,看看自己这文笔,若是她当时尚杂志的主编,怎么还能有哪些混饭的人活着?

    “吱……”

    忽然,一声奇怪的响声刺破了她的耳膜。

    来不及大吃一惊,只感到身体猛烈向右侧一倾,随后,她下意识的抓住桌子。紧接着,“哐”的一声巨响冲入耳膜。

    随后,她的身体立即跟着车厢一同飞了出去。电光火石的那一瞬间,她猛然感到头部一阵剧烈的疼痛。

    “大叔,你的脚……”她想对三天不洗香港脚的大叔说一句真心话,可惜最后那半句“臭死人了,拿开!”还没说完,她跟香港脚的大叔就一起断了气。

    作为一枚黑无常,余表示鸭梨很大。

    你大爷的阎罗王,余哪儿惹着你了啊?想余生前也是个白面书生,你凭什么叫余死的时候脸先着地?

    好吧,你让余这么一帅气的小伙变成这副德行了,余可以勉强饶恕你。但是,麻烦你别弄一个跟掉白灰里似地搭档天天跟我旁边行吗?

    余在怎么说,上辈子也是一书香门第出身的才高八斗的秀才,你看看余那个搭档。他他他,他上辈子竟然是个杀猪的!余可以原谅杀猪,但不可以原谅一个杀猪的比余白、比余帅、比余身材好!凭什么啊?余死时脸先着地就成了胖墩,他被门框夹死就有好身材啊?你丫也太不公平了,你大爷的!

    余也忘记了为这个花心大萝卜阎王工作了多少年,哎,余说他是花心大萝卜不是没有道理的。余死时,他说他会疼爱余到天荒地老。可惜,天还没荒地还没老,这个大萝卜就移情别恋到了二郎神的身上,想到这个就气死个人!

    忽然,余的眼前一花,猛然一个白影轻飘飘的就挂在了余的面前。

    “嘛呢?别跟个怨妇似地,赶紧开工吧,今儿三十八个名额一个都不能少!赶紧忙,忙完我好跟孟婆回家吃饭!”

    说话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余的搭档老屠夫白无常。

    余只有对着他翻个白眼儿,随后飘然跟在他身后重返阳间。

    一到阳间,就看到一群冤魂蹲地上等候。白无常掐的时间正好,这些惊魂未定的冤魂们还没缓过神来。这正是抓他们去投胎的时候,否则等他们想明白跑了,余还得费劲抓捕他们。

    一二三四……三十八个一个不少,余将他们串成了一串,白无常前面举旙,余后面收尾。

    一行鬼浩浩荡荡的向阴曹地府走去,跟在最后面的是个长得很甜的姑娘。别看这姑娘长得漂亮,但双目无神,倒像是被吓坏了一样。余一向对美女没有好感,便不禁的走过去想要调笑她一番。

    没想到,这姑娘(宋千心的前生)倒是个半傻,余只听到她口中反反复复的不断说一段话:“于千千万万人之中遇见,于千千万万人之中相爱,于千千万万人之中分手,再见时也不过是轻轻一笑,互道一句“珍重”,便再一次游走在时空的长河中,寻找着自以为是的自己。今日一别,此生不见。惟愿来生,不再相遇。”

    善了个哉的,余平生最讨厌矫情的姑娘,不禁一巴掌拍了下去。

    “哎呦!你干嘛!”那姑娘立即喊道。

    余冷笑一声,冷冷说道:“干嘛?打你!”

    “你有病啊?”那姑娘喊道。

    “你能治吗?”余立即呛声说道。

    “你!”那姑娘怒道。

    “我!”我立即笑嘻嘻的说道。

    “有病!”那姑娘翻了个白眼。

    嘿!敢跟余翻白眼的人还没出生呢!余一气之下将她拖出了队伍,绕过望乡台直接将她拖到了奈何桥。那姑娘一面被余托,一面口中只喊:“你干嘛?放开我!你这个丑八怪!”

    “你才丑八怪,你们全家都丑八怪!”余一面骂一面将她拖到奈何桥边,指着下面滔滔的河水说道:“看见没,这是畜生道,余把你往下一仍,你下辈子就成了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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