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天才

目录:小房东(下部)| 作者:香朵儿| 类别:历史军事

    江北的男人多有些大男子主义,富三叔是典型,认为媳妇就是用来传宗接代相夫教子伺候男人的,当初相中富三婶也是因为她胸大臀肥好生养,还有烧的一手好菜。

    纪老四跟他邻居这么多年,对他的标准也是知道的,所以这些年来对纪晓云的培养都是照他的标准来的。

    目前来看,效果显著。

    胸大臀肥,一目了然。

    手脚勤快,有目共睹。

    热情好客,宾客满意。

    一手好菜,众人齐赞。

    贾凡凡是典型的有奶就是娘,欢快地啃着鸡腿,望着一桌子美味佳肴,含糊不清地说:“麦麦,都是一个地方来的人,怎么水平差这么多。”

    乔小麦睨了她一眼,“你一只会泡方便面,煮面不知水开才放面的厨房白痴怎么好意思说我的,”

    贾凡凡不说话了,闷头啃鸡腿,杜藤逗她,“凡凡,虽然你和麦麦都是吃货,但人家好歹还能烧几道家常小菜,你什么都不会,以后嫁人了,怎么办?难不成天天吃泡面。”

    说这话时,要笑不笑地看了一眼对面的老黑,作为兄弟,对老黑这种温吞不言的态度实在看不过眼,这个样子,哪辈子能把到美眉。

    贾凡凡啃完鸡腿,将骨头丢在桌上,说:“不会烧饭怎么了,大不了我以后找个厨子做老公,五星级大酒店的厨子,到时我想吃什么吃什么,”

    老黑偏头看她,说:“凡凡,厨子回家都不做饭的。”

    贾凡凡惊:“为什么?”

    夏朗兄弟情深,帮腔道:“没听过做一行厌一行吗?在酒店伺候人的回家都想老婆伺候,这叫找平衡。”

    贾凡凡咬着油汪汪的食指郁闷地说:“不会做饭的女人又不只我一个,难道人家都不嫁人吗?”

    佳佳抿嘴笑了笑,说:“可以找个会厨艺的老公啊!”

    贾凡凡不纠结了,接过老黑递给她湿帕子边擦手边说:“佳佳姐说的对,我以后找男朋友的首要标准就是会做饭。”

    乔小麦呲她:“只会做饭就行了,你的要求还真低。”

    贾凡凡嚼着红烧肉揶揄道:“我当然希望找个像富老大这种在外是精英在家是厨艺大师,工作家庭两不误,居家过日子的好男人。”

    冲富大抛了个媚眼,说,“嗷,老大。”

    她这么说,乔小麦没反应,纪晓云坐不住了,插话道:“大家别光顾着说话,赶紧吃菜,不然菜凉了就不好吃了,”然后,夹了块肥瘦相间的红烧肉就要朝富大碗里放,“国泰哥,这是你最喜欢吃的红烧肉,尝尝看,有没有三婶烧的好,”

    被富大遮碗避开,纪晓云一愣,手一打颤,红烧肉滑落在桌上,脸上的笑容也一僵,略带委屈地说,“国泰哥,你……”

    富大皱眉,淡淡地说,“晓云,我不习惯别人给我夹菜,你吃你的,不用管我,”

    纪晓云吸吸鼻子,展露笑颜说:“国泰哥,我忘了你是公司老板,平时一定经常去应酬客人参加宴会,那些有钱人家都挺注重餐桌礼仪的,最忌讳餐桌上互相夹菜,对不起,以后不会了,”

    这番话除了缓解尴尬的气氛外,还想告诉餐桌上的其他人,富大不吃她夹的菜,不是因为嫌弃她,而是因为修养好。

    她这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行为,别人想装作不知道都难,看她这样,应该还不知道老大和麦麦的关系,可老大事先交代过,麦麦还小,他们之间的事不想太多人知道,所以,有外人在时,他们都尽量不拿两人开玩笑,当然也不敢,因为老大很记仇。

    夏朗和杜藤看向富大,一副你艳福不浅的幸灾乐祸样,富大‘嗯’了声,继续吃饭,见乔小麦一边猛喝水,一边猛吃酸菜鱼、辣子鸡、水煮肉片,辣的呲啦啦的,还吃个不停,小嘴被辣子泡的又红又肿,额头和鼻尖上布着一层细细密密的汗,不好给她夹菜,只能一个劲地说多吃点这个菜,多吃点那个菜,都是不辣的养胃小菜。

    可想而知,纪晓云的脸色有多难看,杜藤见气氛有些压抑,趁机将歪楼扶正,说:“要说做饭,我们几人里,老黑烧饭最好吃,拿手好菜水煮鱼、辣子鸡、啤酒鸭、红烧羊肉、糖醋排骨、香辣小龙虾……做得相当地道,比很多饭店做的都好吃,”

    这几个菜恰恰都是贾凡凡的最爱,于是,她无比垂涎地看向老黑,“真的噢,黑哥,”

    老黑也给她装了一碗排骨汤说,“还行吧,跟大饭店没法比,有机会做给你尝尝,”

    贾凡凡连声说‘好好好’,点头如捣蒜!

    纪晓云咬着筷子,不受他人影响地看着富大和乔小麦之间的互动,一张脸略显苍白,似乎明白了什么,可又不敢朝那方面想,于是,问:“麦麦,文轩怎么没来,你倆不是一直都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吗?”

    乔小麦一愣,对啊,好像真的有好长时间没见小三了,前段时间听说他在追国贸的一班花,也不知现在怎么样了。

    “富文轩和她女朋友去圆明园了,”贾凡凡说。

    “女朋友?国贸的孙小雅?”乔小麦问。

    “不是,经管的,好像叫张梓蕊,”

    乔小麦讶异,“什么时候的事,”

    贾凡凡想想,“应该是圣诞节后跟张梓蕊确定的关系,平安夜,我们去飙歌时,他还和孙小雅在一起呢?”

    纪晓云比乔小麦更震惊,握筷子的手都发白了,筷子尖被咬着嘎嘎作响,“麦麦,文轩交女朋友,你不生气,”

    贾凡凡奇怪,“富文轩交女朋友,麦麦生什么气,”

    纪晓云说,“因为麦麦是文轩的媳妇啊,”

    “啊,”

    知情人士都惊呆了,麦麦是老大弟弟的媳妇也就是老大的弟媳妇,大伯和弟媳妇,这算不算是乱.伦啊!

    见大家都看向自己,乔小麦反倒淡定了,用勺子小口小口地喝着排骨汤,慢悠悠地问,“我是小三的媳妇,我怎么不知道,国家法律上什么时候规定,男18岁,女16岁就可以结婚了,”

    “可三婶一直都希望你能嫁给文轩,文轩对你也一直很好很好啊,我们都以为你俩是一对,”

    “你也说是干妈希望,你妈还希望你能考上北大清华嫁入有钱人家做少奶奶!你还能考上北大清华嫁入有钱人家做少奶奶?”

    “你……”纪晓云小脸苍白无色。

    “文轩是对我好,可对我好的人多着呢?翰君、尚城,耗子、猴子、孙阳、岳珂、孟翔对我都很好,难道他们都对我有意思?人家对我好,那是因为我人好,这叫人格魅力,再说,干妈希望我从干女儿升级为儿媳妇,也没说非小三不可,”乔小麦小嘴嘚吧嘚吧道。

    然后富大笑了,纪奶小脸白如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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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里的感情可谓是瞬息万变!

    前两日,A和B还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转眼间,A就和C你侬我侬、鸳鸯戏水了,过了段时间又和D亲亲我我、公然**了……

    富三甩了国贸系的孙小雅,蹬了经管的张梓蕊,然后对乔小麦说,我想追你的舍友。

    乔小麦问:哪个?

    富三说:长头发的那个!

    乔小麦倒吸一口凉气:冷维静?

    富三点头。

    乔小麦看着他,一副你疯了的表情。

    Q大是锻炼人心里承受力的地方,乔小麦沾了上世的光被人叫十几年的天才,如今来到Q大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天才。

    405的另外两个室友,一个是学计算机的费一笑,来自东北,一个是物理系的冷维静,来自上海。

    费一笑长的也很喜庆,圆圆的脸,溜溜的眼,还有两颗非常可爱的小虎牙。

    冷维静长得有点像Maggie Q,气质更像,比Maggie Q冷艳有余,性感不足,给人一种心高气傲、不可高攀的感觉。

    关键不是两人长相如何,而是智商。

    四人夜聊时,谈起自己是如何跟Q大跟她们的专业结下不解之缘时,费一笑是这样说的:高三时,我们学校开了个网吧,我们班好多同学都去玩说什么DOS, Windows 95,我不懂,就问他们是什么,他们笑我,说,亏你还是品学兼优的高材生呢,连这都不懂,说我是死读书的呆子,后来我才知道原来DOS是个“操作系统"。

    我不服气,准备拿起一本DOS大全从头啃起的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Linux。后来又因为The Art of Computer Programming,接触到了Knuth。我才发现,我借来的计算机书原来如此低级,有些东西学了就过时,学它干吗?于是,我试着自学Linux,还会很多种当时别人听都没听说过的计算机语言,然后,我学会了LaTeX。

    乔小麦自翔是重生人士,比她们先知了十多年,现在的电脑无论从配置还是外观来看都明显低于后世不知几多,而,电脑于她,也是必须品之一,如今才知道,自己竟是个电脑白痴。

    后来,将费一笑引荐给同系学长老黑时,两人的实机操作,让她叹为观止,居然见到了活的女Computer Master。

    之后,冷维静也讲述了自己的求学经历,冷维静说:我小时候跟我奶奶住乡下,家里蚂蚁特别多,我就想把它们给弄死,我发现疏松的棉絮可以迅速的燃烧,就想出一种惨绝蚁寰的大屠杀实验。我先把糖水滴在地上,等蚂蚁把那个地方围个水泄不通的时候,铺上棉花,点火……后来这个实验有一个升级的版本用的是浸泡过一种化学药品溶液的纸,文火燃烧,由于燃烧速度慢,杀伤力不大,这个实验可以测试蚂蚁的逃跑路线,我还用活蚂蚁进行过心理实验,首先用破袜子摩擦塑料尺产生静电,然后放在一只正在行走的蚂蚁身后不远处,蚂蚁走不动了,我就开始推测它在想什么,它感觉到什么。它可能会觉得有外星人?但是由于尺子拿开以后,它若无其事继续走,我猜它只是有点纳闷,而不惊慌。但是反反复复几次之后,它明显有罢工的意思,似乎忘了自己要去干什么。后来我又发现蚂蚁被吸到塑料尺上之后会由于带上相同的电荷而被"发射"出去,就像人间大炮一样。

    乔小麦默,有人说,这个世界最后不是毁在疯子手上,就是毁在科学家手上。世界上如果只有科学家是很可怕的,比如他们会发明高效的杀人武器。

    乔小麦问:所以你的理想是成为一个像爱迪生、牛顿、居里夫人那样的物理学家?

    冷维静静默了好一会,说:我爸妈都是老师,我上学比较早,再加上他们额外的辅导,我中间连跳了几级,高考时,我才十四岁,你们知道的,高考是多么乏味而无聊的事,忽然有一天我发现,我的一切活动都是在纸上进行的,看书,做习题,试卷和复习书让我变得麻木。我想这样下去我就不再像爱迪生和牛顿了,于是我开始调皮起来,我不但要做考试的题目,还要做更难的题目,做了物理奥林匹克的题目,接着就想看大学的物理书,再接着就想恢复我小时候的实验的爱好。老师辅导自习时经常被我缠住问一些不着边际的问题,那其实是我在实验中发现的问题,终于有一天,在我要求他跟我合作制造一个磁悬浮陀螺的时候,他不耐烦了,说,冷维静,你的问题对考试没有好处,我呆住了,启发我让我爱上物理的人,竟然对我说出这样的话,连我父母也劝我将精力放在高考上。

    然后,我对实验失去了兴趣,对物理失去了兴致,对成为爱迪生和牛顿这样的科学家也失去了激情。

    我想到小时候那些因我的实现而变成灰烬的小蚂蚁,我想,他们的灵魂会来找我报复吗?为了救赎自己的罪孽,我决定学医,因为年龄小,我只能就近去了哈尔滨医科大,大三那年,我发表的一篇关于多肽类结核杆菌抗原激活的γδ T细胞表达抗原提呈细胞表型和功能的论文被我导师以他的名义发表后,我突然发现我还是喜欢物理实验,喜欢跟冰冷的仪器打交道,因为它们很干净,能让我一眼看透,然后,我绝食三天逼着我妈给我退了学,参加了今年的高考,来了Q大。

    冷维静讲完后,宿舍里静默一片。

    乔小麦汗颜啊,这都是什么人啊!以后谁再叫她天才,她跟谁急!

    听到富三要追冷维静,就好比看病免费、中石油要降价、韩国棒子说孔子是韩国人、端午节是韩国节日……一样震惊。

    先不说这智商,就是气场也相差太远,而且人冷维静还有一个很要好的竹马,现在在美国哈佛读博士。

    富三鼻孔朝天,一副颇想让人劈头盖脸揍一顿的欠扁样,说:我喜欢挑战高难度。

    乔小麦觉得他最近傲娇的有些过了,以为自己交了几个挥之即来喝之即去的女朋友,就真当自己是刘德华、是周润发、是张国荣、是梁朝伟了?

    然后将他介绍给冷维静,两人只见了一次面,便没下文了,不过自那之后,富三闻静色变,见到她跟见个鬼般撒丫子就跑,连最爱吃的猪大肠、猪肺、猪肝、猪心都戒了。

    许久后,乔小麦问冷维静,到底用什么方法把富三折磨成这样。

    冷维静说:也没什么,就带他去了解剖室看了一次我的现场解剖,并实物讲解了人体的构造和功能。

    冷维静的高中学姐在北医,冷维静在医学方面是天才,学姐找她帮自己做个研究课程,嗯,学姐是学法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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