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六章 行动!
目录:当家大女人| 作者:怪眼| 类别:都市言情
周李氏自打发现孩子不见了,就一路沿着大街小巷的寻找,呼唤,可是整个南门大街都被他找遍了,都没有人见过他的孩子,他的内心不禁被一股浓浓的恐惧笼罩。
要是玉林丢了……要是孩子再也找不着了……他该怎么办?怎么办……
在这热闹的大街,人人都充满着喜气洋洋的神色,可是在这些快乐的气氛之中,却出现一个失魂落魄的身影,他是那么的孤独,那么的无助。周李氏的样子很快就引起一些好事之人的注意,很多路人都围着他,询问究竟。
可是一听他说自己的孩子不见了,就都露出无可奈何的神情,表示无能为力,都劝他去衙门报一下官,看官府的人能不能派人帮他找一下。周李氏听从这些人建议,又一路匆匆往衙门赶去。
可是这件事却已经在这些人中传开,不相干的人听说之后,也都是发出一声怜悯的感叹,可这事传到城西菜市场的朱传九耳朵时,她就立刻待不住了,把生意正火爆的摊子扔给老娘一个人之后,就匆匆去寻找周李氏。
一路打听之下,朱传九得知周李氏已经去报官了,又连忙往衙门跑去。当她赶到衙门门口,却看到周李氏跪在那衙门门口的衙役面前不停地磕头:“大人,求求你们,帮小民找找孩子吧……求求你们了!”
也不知道他这样求了多久,那衙役感到非常不耐烦,骂道:“去去去!烦不烦啊?衙门里的人忙着呢!谁有空管你这点破事啊?快滚!”说罢,拿起水火棍就要赶人。
“住手!”朱传九见那衙役一棍子就要打在周李氏背上,连忙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拦住了她。
那衙役见到朱传九,很显然认识她,知道她的两位嫂嫂都在衙门办事,连忙收起水火棍陪笑道:“哟,是秦师爷的小姑子朱小姐啊!怎么今天有空到衙门来啊?”
朱传九懒得看她那副嘴脸,不接她的茬,转身把已经吓得脸色发白的周李氏扶起,关切地问道:“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周李氏没有出声,那衙役却忍不住说话了:“我刚才还没碰到他你就来了,能有什么事儿啊?”
“哼!”朱传九瞪了她一眼,问道:“我二嫂夏景天现在可在衙门?”
那衙役被朱传九一瞪,心里很不舒服,不禁暗骂:不就是仗着你有两个嫂嫂吗?有什么了不起?不过还是乖乖回答了她的问题:“夏捕头在里面喝茶呢!”
朱传九不再理她,对周李氏说道:“我带你进去吧。”
周李氏还有些不愿接受朱传九的好意,面无表情的站在原地不动。
“你不是要报官吗?”朱传九眉头一皱,不知道他为什么在这种时候还要闹脾气?
听到朱传九这么一说,周李氏立刻想到他失踪的孩子,防卫的表情瞬间崩溃,如同找到救命的稻草拉着她的衣袖哭求道:“我要找我的孩子,求你,找到我的孩子……”
看着他这无助可怜的样子,朱传九不禁叹了一口气,说道:“你跟我来吧。”
此刻,周李氏似乎在绝望中看到了一丝希望,连忙紧紧的跟在朱传九身后进了衙门。
那衙役看到朱传九带着那周李氏进了衙门,不禁在背后啐了一句:“一看就知道是对狗男女!小鳏夫迟早要被浸猪笼!”
朱传九一进衙门就直奔二嫂平时打屁闲磕牙的那间房间,这间房间一般都是衙门里的捕快没有公干时待的地方,由于这些捕快都是一些没有读过什么书的粗人,这房间里也搞得跟个茶馆似的,里面有人在大吹大擂,也有人在互开玩笑说着荤段子,热闹不已。
朱传九一进来就让里面的人一静,还以为是县太奶奶来查房了!
“二嫂!”朱传九一眼就看到夏景天正在收拾坐上花生壳掩盖她不干正事儿的证据,连忙叫道。
“是你这丫头!吓死我了!”夏景天看到居然是小姑子,不禁白了她一眼,问道:“你来找我什么事儿啊?”
其他捕快见到是夏景天的亲戚,也都连忙出声打了声招呼,又开始闲聊起来。
“你现在看起来应该没事吧?那就帮一下忙吧。”朱传九看着这些闲人,不客气地说道。
“什么事啊?”夏景天坐得都有些腰酸背痛了,也不在意小姑子的口气。
“找人!一个四五岁大的男孩子,在南门大街走丢了,就今天刚发生的事儿。”……
就在这天,平时这些衙门里懒懒散散的捕快,为了找一个小男孩儿,居然全部破天荒的开始行动起来,在南门大街到处都看得到那捕快询问查找的身影,不明情况的人还以为是出了什么大案呢!
朱传九把周李氏送回城北家里,让红菱照顾他,免得他又做出什么傻事。吩咐他们在家等消息之后,她又出门了。
这次,她要找的人是丁益。
丁益很好找,她现在已经被朱传九雇来当了伙计,专门帮她给那些买了大量猪肉的商家送肉,朱传九只用在城西的家门口等着她就是了。
没多久,朱传九就看到丁益晃晃悠悠的回来了,她看到朱传九,连忙颠颠儿地跑过来,问道:“朱大姐,怎么不在菜市场啊?是来查看我是不是在偷懒吗?”
“少废话!现在有件事儿要你帮忙!”朱传九懒得听她贫嘴,这家伙与她相处越来越久,说起话来就越来越随便了,一点都没有了当初的畏惧之感,好在她也不在乎这些。
“朱大姐有什么事会用得着我帮忙吗?”
“你不是认识青县所有的地痞吗?去找她们帮我找个人!找到的人我会出一百红晶作为答谢!”
……
朱传九一句话就让整个青县所有的地痞行动了起来!一时间青县到处都听得到找人的声音!
这人多好办事,重赏之下有勇妇!很快就有人提供了有用的消息,有人看到有柺子曾经卖了一个四五岁的男孩儿到风月之地的一间倌馆换酒钱!
于是,朱传九带着二嫂夏景天和一干捕头杀气腾腾赶往了那风月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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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玉林丢了……要是孩子再也找不着了……他该怎么办?怎么办……
在这热闹的大街,人人都充满着喜气洋洋的神色,可是在这些快乐的气氛之中,却出现一个失魂落魄的身影,他是那么的孤独,那么的无助。周李氏的样子很快就引起一些好事之人的注意,很多路人都围着他,询问究竟。
可是一听他说自己的孩子不见了,就都露出无可奈何的神情,表示无能为力,都劝他去衙门报一下官,看官府的人能不能派人帮他找一下。周李氏听从这些人建议,又一路匆匆往衙门赶去。
可是这件事却已经在这些人中传开,不相干的人听说之后,也都是发出一声怜悯的感叹,可这事传到城西菜市场的朱传九耳朵时,她就立刻待不住了,把生意正火爆的摊子扔给老娘一个人之后,就匆匆去寻找周李氏。
一路打听之下,朱传九得知周李氏已经去报官了,又连忙往衙门跑去。当她赶到衙门门口,却看到周李氏跪在那衙门门口的衙役面前不停地磕头:“大人,求求你们,帮小民找找孩子吧……求求你们了!”
也不知道他这样求了多久,那衙役感到非常不耐烦,骂道:“去去去!烦不烦啊?衙门里的人忙着呢!谁有空管你这点破事啊?快滚!”说罢,拿起水火棍就要赶人。
“住手!”朱传九见那衙役一棍子就要打在周李氏背上,连忙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拦住了她。
那衙役见到朱传九,很显然认识她,知道她的两位嫂嫂都在衙门办事,连忙收起水火棍陪笑道:“哟,是秦师爷的小姑子朱小姐啊!怎么今天有空到衙门来啊?”
朱传九懒得看她那副嘴脸,不接她的茬,转身把已经吓得脸色发白的周李氏扶起,关切地问道:“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周李氏没有出声,那衙役却忍不住说话了:“我刚才还没碰到他你就来了,能有什么事儿啊?”
“哼!”朱传九瞪了她一眼,问道:“我二嫂夏景天现在可在衙门?”
那衙役被朱传九一瞪,心里很不舒服,不禁暗骂:不就是仗着你有两个嫂嫂吗?有什么了不起?不过还是乖乖回答了她的问题:“夏捕头在里面喝茶呢!”
朱传九不再理她,对周李氏说道:“我带你进去吧。”
周李氏还有些不愿接受朱传九的好意,面无表情的站在原地不动。
“你不是要报官吗?”朱传九眉头一皱,不知道他为什么在这种时候还要闹脾气?
听到朱传九这么一说,周李氏立刻想到他失踪的孩子,防卫的表情瞬间崩溃,如同找到救命的稻草拉着她的衣袖哭求道:“我要找我的孩子,求你,找到我的孩子……”
看着他这无助可怜的样子,朱传九不禁叹了一口气,说道:“你跟我来吧。”
此刻,周李氏似乎在绝望中看到了一丝希望,连忙紧紧的跟在朱传九身后进了衙门。
那衙役看到朱传九带着那周李氏进了衙门,不禁在背后啐了一句:“一看就知道是对狗男女!小鳏夫迟早要被浸猪笼!”
朱传九一进衙门就直奔二嫂平时打屁闲磕牙的那间房间,这间房间一般都是衙门里的捕快没有公干时待的地方,由于这些捕快都是一些没有读过什么书的粗人,这房间里也搞得跟个茶馆似的,里面有人在大吹大擂,也有人在互开玩笑说着荤段子,热闹不已。
朱传九一进来就让里面的人一静,还以为是县太奶奶来查房了!
“二嫂!”朱传九一眼就看到夏景天正在收拾坐上花生壳掩盖她不干正事儿的证据,连忙叫道。
“是你这丫头!吓死我了!”夏景天看到居然是小姑子,不禁白了她一眼,问道:“你来找我什么事儿啊?”
其他捕快见到是夏景天的亲戚,也都连忙出声打了声招呼,又开始闲聊起来。
“你现在看起来应该没事吧?那就帮一下忙吧。”朱传九看着这些闲人,不客气地说道。
“什么事啊?”夏景天坐得都有些腰酸背痛了,也不在意小姑子的口气。
“找人!一个四五岁大的男孩子,在南门大街走丢了,就今天刚发生的事儿。”……
就在这天,平时这些衙门里懒懒散散的捕快,为了找一个小男孩儿,居然全部破天荒的开始行动起来,在南门大街到处都看得到那捕快询问查找的身影,不明情况的人还以为是出了什么大案呢!
朱传九把周李氏送回城北家里,让红菱照顾他,免得他又做出什么傻事。吩咐他们在家等消息之后,她又出门了。
这次,她要找的人是丁益。
丁益很好找,她现在已经被朱传九雇来当了伙计,专门帮她给那些买了大量猪肉的商家送肉,朱传九只用在城西的家门口等着她就是了。
没多久,朱传九就看到丁益晃晃悠悠的回来了,她看到朱传九,连忙颠颠儿地跑过来,问道:“朱大姐,怎么不在菜市场啊?是来查看我是不是在偷懒吗?”
“少废话!现在有件事儿要你帮忙!”朱传九懒得听她贫嘴,这家伙与她相处越来越久,说起话来就越来越随便了,一点都没有了当初的畏惧之感,好在她也不在乎这些。
“朱大姐有什么事会用得着我帮忙吗?”
“你不是认识青县所有的地痞吗?去找她们帮我找个人!找到的人我会出一百红晶作为答谢!”
……
朱传九一句话就让整个青县所有的地痞行动了起来!一时间青县到处都听得到找人的声音!
这人多好办事,重赏之下有勇妇!很快就有人提供了有用的消息,有人看到有柺子曾经卖了一个四五岁的男孩儿到风月之地的一间倌馆换酒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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