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杰森
目录:雄鹰天下| 作者:拜金小妖| 类别:其他类型
“咯吱,咯吱!”一辆破旧的马车载着一车乌黑的煤炭在官道上行驶着,和旁边不时经过的豪华马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子华,你真的要走么?你不是说等我领悟了光之璀璨之后,和我一起去爱丁堡么?”菲儿眼珠中含着泪花,拉着宋子华的手恋恋不舍。
轻轻地将菲儿拥入怀中“我当初也是这么想的,但是菲儿,我已经不小了,我总不能一直窝在学院里吧!埃玛他们三个比我小,现在都出去闯了,我也需要出去啊!”
“但是,等我们到了爱丁堡也可以啊,我向你保证,三年,不,两年内我就能够领悟光之璀璨!”菲儿紧紧地抱着宋子华深怕一放手他就会消失。
“我也相信你能够!菲儿,这两年对你来说非常关键,我希望你能够安心的修炼,而我呢就去外面闯一下,建立自己的事业,到时候你修炼有成,我事业有基础,就没有人能够阻止我们了!”
“但是。。。但是。。。”
“难道我不在的这两年你会忘记我么?”
“不会我当然不会了!”菲儿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一般。
“那就是了,我先去爱丁堡,我在那里等着你!”宋子华伸手捧着菲儿的脸颊,轻轻的吻着额头“俗话说小别胜新婚,到时候我们碰面的时候,嘿,嘿。。。”
“什么小别胜。。。你乱说什么呢!”菲儿的脸瞬间熟透,脑袋低低的。
。。。。。。
“子华,你真的打算去爱丁堡么?”
“是的村长,我已经决定了!”
“子华,其实富贵鱼是你一手打造出来的,就算不能在梦罗克发展,旁边也有些不小的城市,你也完全可以去那里,为什么非要远赴爱丁堡呢?”
“村长,虽然我很讨厌博尔德,但是有一句话他说的是对的,无论富贵鱼如何,那都是村子里的,至始至终我自己都是一无所有。而我这次出去就是为了找到我的一切,完完全全属于我的一切!”
“你有雄心壮志是件好事情,但是爱丁堡是帝国的首都,那里各大势力云集,可谓是鱼龙混杂,我是怕你人生地不熟,万一有个什么差池的话。。。要不这样吧,我让泰勒他们陪着你去!”
“不用了村长,这次我想自己一个人去!”
。。。。。。
“喂,醒醒啦,我是叫你来帮我干活的,不是睡觉的!”一名浑身邋遢的五十多岁的村夫举起马鞭敲着马车边。
“哦!”宋子华猛的惊醒过来,连忙从破旧的马车上跳了下来。
“把这些煤都搬到后院去!”村夫指着一间阁楼的后方。
宋子华抬头看着,阁楼大概有五层,气派非凡而且还不时的飘出饭香味来,是间酒楼!而这里应该是酒楼后面的厨房了。
宋子华不再说什么,稍微活动一下,开始将马车上又沉又脏的每块搬着朝厨房走去。
“呦喝,老迈达,你竟然也有下手了!不错啊!”从厨房后走出一个男子,看到村夫后笑着走了过来“怎么,这金币多了是吧,都可以雇人帮你搬煤了!”
“多什么多啊,我就这卖卖煤,再多又能多到哪里呢?这个人是我在路上碰到的,当时他在烈日下快要累晕了,我就好心把他载来了,条件就是等到了城里他帮我搬完煤!”老迈达笑着说道,指着宋子华“不过你看他细皮嫩肉的,搬起煤来一步三喘的,一看就知道是落魄少爷之类的,从小没干过粗活!”
“那你还让他搬,他搬一车,你可以搬五车了!”
“反正今天就这一车了,让他慢慢搬好了!这些富家子弟们从小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没干过活没吃过苦还挥金如土!这下好了,家里完蛋了,人也落魄了,我就让他好好地给我干干活,知道这金币不好赚!”
“你啊!”
已经是傍晚了,宋子华浑身疲惫的走在道路上,手中还攥着两个银币,还是老迈达看自己能够坚持干完,没有半途开溜,所以‘赏’给自己的。。。
这趟出来自己只带了两个紫金币,还是平时零用剩下的,老村长本来打算给自己百个紫金币,但是被自己谢绝了,原因很简单那是村子里的,而自己这一次要完完全全靠自己,靠自己闯出一条路来!
伸手摸着怀中贴着内衣放置的两块紫金币,这可是自己全部的家财了,绝对不能轻易地乱花。还好手中有着两个银币,找个小饭馆节俭一点还是能够吃上两顿的。
自己除了第一年,在渔村的那段日子过的比较艰苦外,自从去了学院,因为有着富贵鱼和斯达,所以手中从来不差金币,也就和埃玛他们吃的都比较好,到了现在,竟然又被打回了原型。。。
这里已经是帝国的首都爱丁堡了,爱丁堡可是大陆上最大的城市之一,抡起人口来应该有梦罗克的两倍之多,城的规模也比梦罗克要大上三四倍。道路比较宽敞,来往的行人也比较多,穿着也都是光鲜照人。看来这里所聚集的权贵富贾们可要比梦罗克还要多啊!
看道路两边密密麻麻的气派的店铺,还有那琳琅满目的货物,这里应该是城的内层和中层之间的道路,也是城内最为繁华的道路!
“咕噜噜~~”肚子开始抗议起来。
宋子华强忍着,刚才在厨房那边一直闻着饭香,不过忙于干活所以没有感觉,到现在忙完了才发觉自己已经饿得不行了!
眼前这个五层的阁楼就是饭庄。。。
宋子华绕道正门口,酒饭香味飘散出来,如果是自己以前,抬步就进去了,可是现在不行,自己只有两个紫金币了!
嘴角蠕动几下,抬头看了一眼酒楼正打算离开,突然愣了一下,这个酒楼的正门上悬挂着一个斗大的招牌‘阿斯兰商会’!
这个是阿斯兰家族的酒楼。。。
自己也算是阿斯兰的朋友了,不过目前自己可吃不起这里了!宋子华苦笑两下转身朝着城外走去,只有在外层才会有小饭店,自己才吃得起!
走进一家简陋的饭馆,客栈内只有三四个人,身着简陋的粗布衣服。宋子华自身的衣服原本是光鲜的,但是这一路上来,再加上刚才搬了半天的煤,早已变得脏旧不堪。
看到宋子华一身邋遢的走进来,其他客人也没有什么反应,就像是没有看到似地,这种装束进出饭馆的人太多了,不差这一个!
看看墙上一张破旧的纸张,最便宜的面只要一个五个铜币。
“老板,帮我来一碗这个面!”宋子华说着,递上前一个银币。
片刻之后热腾腾的面上来了,还有找回的五个铜币。铜币要比银币小一些,颜色呈铜褐色。宋子华拿起铜币在手背上来回的翻滚着,说实话这还是自己第一次看到铜币!收起铜币,大口的吃起了面,虽然不是什么山珍海味,但饿极了什么都香!
“哎,你知道么,旁边的杰森商会似乎要关门了!”旁边桌子上,两个男子聊起了天。
“不是吧,杰森这么大的商会也会关门?”另外一个男子不可思议的说道。
“你知道什么啊,杰森商会也算是大商会么?他就是一个小商会罢了!像他那种的商会在爱丁堡一抓一大把,就算倒了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了!”男子回答道,将酒壶拿起,廉价的酒水倒入杯中“老板,你说我说的对不对啊?”
饭店老板呵呵笑着“这个我可就不懂了,杰森商会比我们这种小店大得多就是了!”
“这不是废话么,就你这小店也和别人的商会比!别人商会就算再小也比你大千百倍!”男子一口将酒喝干,哈哈大笑起来。
“喂,你说说他们杰森商会怎么会倒的?”同伴问道。
“具体的我也不清楚,我上次被他们雇去搬家的无意之间听到的,他们好像在说是和那个大一些的商会结下了梁子,然后处处被排挤,最后只能够倒闭。唉!杰森商会好歹也有百年的历史了,就要这么完了,可怜啊!”
“是那家商会这么强啊,竟然能够把别的商会逼到倒闭啊?”
“你问我我问谁去啊!反正不是一个小商会就是了!”男子将喝干的就被再次满上“这年头就是这样,大商会欺负小商会,小商会欺负咱们这些平民!”
那边聊的正欢,宋子华已经稀里哗啦的吃完了,连汤也喝完了!
“老板,我想和你打听一下,我现在想要找份活干,不知道什么地方了以找得到呢?”宋子华站起来问着老板,希望能够找到一个类似职业介绍所的地方,目前至少要找一个地方住下来才是。
“你是来找活的啊,有人介绍么?”
“我是一个人来的,也没有人介绍我!”
“那就难了!”老板摇摇头,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对了,我前些日子听说尼尔多大人府邸着火了,现在要重新修建,他们正招人呢,你可以去看看啊!我听说他们估计是要干一年多的时间呢!”
“哈哈哈,老板,你也不看看这位小兄弟的身板,一看就知道没有几分力气,你让他去给别人修建园子,那可是力气活啊,我敢说这位小兄弟要不了三天准歹趴下不可!”旁边聊天的男子大笑起来。
“哦!你说的也对!”老板打量着宋子华。
宋子华惭愧的低着头,他们说的都是实话,刚才自己不过是卸下了一车煤炭,结果累的气喘吁吁的,如果是让自己干上一年,恐怕小命都要搭进去了!不过这个也不能全怪自己,从出生起,上幼儿园,上小学初中,读高中,读大学,毕业了也是从事保险行业,一直以来就没有怎么干过重活,而且并非自己一个,和自己一个时代的大学生们都是如此!
不过那都是以往的事情了,现在总不可能让自己再在这个充满魔法斗气的大陆上卖保险吧!别说这个世界没有保险公司,就算是有保险公司,单凭这里毫无约束的杀戮和抢夺,就算是世界五百强的公司加在一起,估计也不够赔的!
但是自己目前只两个紫金币,总不能坐吃山空吧!
“老板,你说的那个尼尔多大人要修的府邸在哪里,我想去试试看!”宋子华问道。
“小兄弟,你真的要去啊,我劝你可别去,修建园子可是需要很大的力气的!”老板连忙劝道。
“没关系,我试试看,行就行不行就算了!”
“唉,小兄弟。。。若是我的店大一些,我一定请你。。。”老板无奈“你出了们一直朝左边走,走到中层内层的那条路上再打听一下吧!”
“老板,你这不是害人么!”旁边的男子站起来,走到宋子华面前打量了一下“小兄弟,我劝你还是别去!我看你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估计认识几个字吧,能写几个字吧!”
“嗯!”宋子华点点头,连四本《万物集》都能够抄写完,别说写几个字了!
“那就好,我就给你指条明路子!刚才我们说的杰森商会估计你也听到了吧!现在杰森商会正缺人,你可以去试试看,看他们能不能够请你!”男子说道。
杰森商会!
“我说,你刚才还不是说杰森商会快不行了么,怎么就让别人去,你这不是比我更害人么?”饭店老板嘟囔着。
“我刚才是说杰森商会快关门了,但是这不还没有关么!再说我上次去的时候,他们商会的人都跑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就是些老人了,而且他们目前似乎还在招人,小兄弟你现在去说不定还能干上个三五个月!”男子回答道。
老板点点头,这倒也是!
“但是这个快要倒闭的商会,会不会赖报酬啊!”男子同伴担忧道。
“就算是快要关门了,但是怎么说也是一个百年商会了,怎么会无耻到赖报酬呢?再说这么丁点的报酬对他们来说更本就是九牛一毛啊!”男子说道,看向宋子华“兄弟,你现在有住的地方么?”
摇摇头“我是今天才进城了,没有任何亲戚在这里,所以。。。”
“那不就结了,反正你现在也没有地方住,住客栈又十分的贵,所以我才叫你去杰森商会的,最起码那里有个住的地方,有个床睡啊!你们说是不?”男子说道。
“这么说也有道理!”老板和同伴都点点头“小伙子,你不如就去杰森商会看看吧!”
反正已经吃饱了,乘着天还没有黑,宋子华和老板还有男子道谢后,问明道路,朝着杰森商会走去。
沿着道路往中层附近走去,快要走到中层的时候,才看到一个似模似样的商铺,门口的装修还有门面上的招牌都是暗黑色的,四个斗大的暗红色大字‘杰森商会’。
招牌门面倒还是可以的就是进出的人少得可怜!
宋子华迈开脚步走入商会之中,商会内的商品种类倒是不少,但是数量却少的可怜,有些架子甚至已经开始空了出来。柜台后面站着几个老者,正忙着记录着什么,甚至没有抬头看宋子华一眼。
“咳,咳!”宋子华轻声咳嗽了两下“老板,我。。。”
“买东西么?我们这里正在结算呢,你先去别的商会吧!”老者挥挥手,低着头继续埋首于纸张之间。
“老板,你这里分明有货物,怎么连我买什么都不问就把顾客往外推呢?”宋子华微笑着问道。
如果是别的顾客,听到老者这么说恐怕早就扭头离开了,老者也没想到宋子华会这么反问一下,好奇的抬起头打量着宋子华“小伙子,你要买什么啊?”
“呵呵,我不买什么,我是来找活干的!”
“哦,找活干的?”老者更是瞪大了眼睛看着宋子华“我看你是找错地方了吧!”
找错地方了?宋子华微微一愣“你们不是在请人做事么?”
“搬货物的工作前些日子已经完成了,短时间内我们已经缺力头了!你还是去别的地方找活干吧!”老者说完低下头来继续算着什么。
“我不是来找力气活的,我会认字!”宋子华见老者误会后,连忙补充道。
“哦,不还会认字,看不出来啊!”老者再次抬起头看着仔细的打量着宋子华,虽然穿的有些破旧不堪,但是人还算是白白嫩嫩的,看样子也算是认字的“你都认识几个字啊?”
“我曾经抄写过四本《万物集》”宋子华回答道。
“哦,四本《万物集》,你都抄写过?”老者惊讶起来,能把这四本都抄写来的人,别说识几个字了,恐怕所有字,就连偏门的字都认识了“认字啊,那就另当别论了!”
老者从旁边那过一张纸和笔递给宋子华“我说,你写!”
这是要测试啊!面试!
老者眯着眼睛,随口的说着,无论说那个字,宋子华都在纸上工整的写下来。
“不错,不错!”老者点点头,果然是认字的人,而且这字写的也是相当不错的!
“好了,你合格了,你就留下来给我打杂吧,每天一个金币,但是你必须做满三个月!”老者瞪大了眼睛盯着宋子华。
必须做满三个月,是试用期么?试用期双方不是可以随便离开么?不过算了,反正自己最近没有什么事情做“好啊!”
“那你叫做什么名字?”
“子华!”
“子华,你真的要走么?你不是说等我领悟了光之璀璨之后,和我一起去爱丁堡么?”菲儿眼珠中含着泪花,拉着宋子华的手恋恋不舍。
轻轻地将菲儿拥入怀中“我当初也是这么想的,但是菲儿,我已经不小了,我总不能一直窝在学院里吧!埃玛他们三个比我小,现在都出去闯了,我也需要出去啊!”
“但是,等我们到了爱丁堡也可以啊,我向你保证,三年,不,两年内我就能够领悟光之璀璨!”菲儿紧紧地抱着宋子华深怕一放手他就会消失。
“我也相信你能够!菲儿,这两年对你来说非常关键,我希望你能够安心的修炼,而我呢就去外面闯一下,建立自己的事业,到时候你修炼有成,我事业有基础,就没有人能够阻止我们了!”
“但是。。。但是。。。”
“难道我不在的这两年你会忘记我么?”
“不会我当然不会了!”菲儿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一般。
“那就是了,我先去爱丁堡,我在那里等着你!”宋子华伸手捧着菲儿的脸颊,轻轻的吻着额头“俗话说小别胜新婚,到时候我们碰面的时候,嘿,嘿。。。”
“什么小别胜。。。你乱说什么呢!”菲儿的脸瞬间熟透,脑袋低低的。
。。。。。。
“子华,你真的打算去爱丁堡么?”
“是的村长,我已经决定了!”
“子华,其实富贵鱼是你一手打造出来的,就算不能在梦罗克发展,旁边也有些不小的城市,你也完全可以去那里,为什么非要远赴爱丁堡呢?”
“村长,虽然我很讨厌博尔德,但是有一句话他说的是对的,无论富贵鱼如何,那都是村子里的,至始至终我自己都是一无所有。而我这次出去就是为了找到我的一切,完完全全属于我的一切!”
“你有雄心壮志是件好事情,但是爱丁堡是帝国的首都,那里各大势力云集,可谓是鱼龙混杂,我是怕你人生地不熟,万一有个什么差池的话。。。要不这样吧,我让泰勒他们陪着你去!”
“不用了村长,这次我想自己一个人去!”
。。。。。。
“喂,醒醒啦,我是叫你来帮我干活的,不是睡觉的!”一名浑身邋遢的五十多岁的村夫举起马鞭敲着马车边。
“哦!”宋子华猛的惊醒过来,连忙从破旧的马车上跳了下来。
“把这些煤都搬到后院去!”村夫指着一间阁楼的后方。
宋子华抬头看着,阁楼大概有五层,气派非凡而且还不时的飘出饭香味来,是间酒楼!而这里应该是酒楼后面的厨房了。
宋子华不再说什么,稍微活动一下,开始将马车上又沉又脏的每块搬着朝厨房走去。
“呦喝,老迈达,你竟然也有下手了!不错啊!”从厨房后走出一个男子,看到村夫后笑着走了过来“怎么,这金币多了是吧,都可以雇人帮你搬煤了!”
“多什么多啊,我就这卖卖煤,再多又能多到哪里呢?这个人是我在路上碰到的,当时他在烈日下快要累晕了,我就好心把他载来了,条件就是等到了城里他帮我搬完煤!”老迈达笑着说道,指着宋子华“不过你看他细皮嫩肉的,搬起煤来一步三喘的,一看就知道是落魄少爷之类的,从小没干过粗活!”
“那你还让他搬,他搬一车,你可以搬五车了!”
“反正今天就这一车了,让他慢慢搬好了!这些富家子弟们从小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没干过活没吃过苦还挥金如土!这下好了,家里完蛋了,人也落魄了,我就让他好好地给我干干活,知道这金币不好赚!”
“你啊!”
已经是傍晚了,宋子华浑身疲惫的走在道路上,手中还攥着两个银币,还是老迈达看自己能够坚持干完,没有半途开溜,所以‘赏’给自己的。。。
这趟出来自己只带了两个紫金币,还是平时零用剩下的,老村长本来打算给自己百个紫金币,但是被自己谢绝了,原因很简单那是村子里的,而自己这一次要完完全全靠自己,靠自己闯出一条路来!
伸手摸着怀中贴着内衣放置的两块紫金币,这可是自己全部的家财了,绝对不能轻易地乱花。还好手中有着两个银币,找个小饭馆节俭一点还是能够吃上两顿的。
自己除了第一年,在渔村的那段日子过的比较艰苦外,自从去了学院,因为有着富贵鱼和斯达,所以手中从来不差金币,也就和埃玛他们吃的都比较好,到了现在,竟然又被打回了原型。。。
这里已经是帝国的首都爱丁堡了,爱丁堡可是大陆上最大的城市之一,抡起人口来应该有梦罗克的两倍之多,城的规模也比梦罗克要大上三四倍。道路比较宽敞,来往的行人也比较多,穿着也都是光鲜照人。看来这里所聚集的权贵富贾们可要比梦罗克还要多啊!
看道路两边密密麻麻的气派的店铺,还有那琳琅满目的货物,这里应该是城的内层和中层之间的道路,也是城内最为繁华的道路!
“咕噜噜~~”肚子开始抗议起来。
宋子华强忍着,刚才在厨房那边一直闻着饭香,不过忙于干活所以没有感觉,到现在忙完了才发觉自己已经饿得不行了!
眼前这个五层的阁楼就是饭庄。。。
宋子华绕道正门口,酒饭香味飘散出来,如果是自己以前,抬步就进去了,可是现在不行,自己只有两个紫金币了!
嘴角蠕动几下,抬头看了一眼酒楼正打算离开,突然愣了一下,这个酒楼的正门上悬挂着一个斗大的招牌‘阿斯兰商会’!
这个是阿斯兰家族的酒楼。。。
自己也算是阿斯兰的朋友了,不过目前自己可吃不起这里了!宋子华苦笑两下转身朝着城外走去,只有在外层才会有小饭店,自己才吃得起!
走进一家简陋的饭馆,客栈内只有三四个人,身着简陋的粗布衣服。宋子华自身的衣服原本是光鲜的,但是这一路上来,再加上刚才搬了半天的煤,早已变得脏旧不堪。
看到宋子华一身邋遢的走进来,其他客人也没有什么反应,就像是没有看到似地,这种装束进出饭馆的人太多了,不差这一个!
看看墙上一张破旧的纸张,最便宜的面只要一个五个铜币。
“老板,帮我来一碗这个面!”宋子华说着,递上前一个银币。
片刻之后热腾腾的面上来了,还有找回的五个铜币。铜币要比银币小一些,颜色呈铜褐色。宋子华拿起铜币在手背上来回的翻滚着,说实话这还是自己第一次看到铜币!收起铜币,大口的吃起了面,虽然不是什么山珍海味,但饿极了什么都香!
“哎,你知道么,旁边的杰森商会似乎要关门了!”旁边桌子上,两个男子聊起了天。
“不是吧,杰森这么大的商会也会关门?”另外一个男子不可思议的说道。
“你知道什么啊,杰森商会也算是大商会么?他就是一个小商会罢了!像他那种的商会在爱丁堡一抓一大把,就算倒了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了!”男子回答道,将酒壶拿起,廉价的酒水倒入杯中“老板,你说我说的对不对啊?”
饭店老板呵呵笑着“这个我可就不懂了,杰森商会比我们这种小店大得多就是了!”
“这不是废话么,就你这小店也和别人的商会比!别人商会就算再小也比你大千百倍!”男子一口将酒喝干,哈哈大笑起来。
“喂,你说说他们杰森商会怎么会倒的?”同伴问道。
“具体的我也不清楚,我上次被他们雇去搬家的无意之间听到的,他们好像在说是和那个大一些的商会结下了梁子,然后处处被排挤,最后只能够倒闭。唉!杰森商会好歹也有百年的历史了,就要这么完了,可怜啊!”
“是那家商会这么强啊,竟然能够把别的商会逼到倒闭啊?”
“你问我我问谁去啊!反正不是一个小商会就是了!”男子将喝干的就被再次满上“这年头就是这样,大商会欺负小商会,小商会欺负咱们这些平民!”
那边聊的正欢,宋子华已经稀里哗啦的吃完了,连汤也喝完了!
“老板,我想和你打听一下,我现在想要找份活干,不知道什么地方了以找得到呢?”宋子华站起来问着老板,希望能够找到一个类似职业介绍所的地方,目前至少要找一个地方住下来才是。
“你是来找活的啊,有人介绍么?”
“我是一个人来的,也没有人介绍我!”
“那就难了!”老板摇摇头,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对了,我前些日子听说尼尔多大人府邸着火了,现在要重新修建,他们正招人呢,你可以去看看啊!我听说他们估计是要干一年多的时间呢!”
“哈哈哈,老板,你也不看看这位小兄弟的身板,一看就知道没有几分力气,你让他去给别人修建园子,那可是力气活啊,我敢说这位小兄弟要不了三天准歹趴下不可!”旁边聊天的男子大笑起来。
“哦!你说的也对!”老板打量着宋子华。
宋子华惭愧的低着头,他们说的都是实话,刚才自己不过是卸下了一车煤炭,结果累的气喘吁吁的,如果是让自己干上一年,恐怕小命都要搭进去了!不过这个也不能全怪自己,从出生起,上幼儿园,上小学初中,读高中,读大学,毕业了也是从事保险行业,一直以来就没有怎么干过重活,而且并非自己一个,和自己一个时代的大学生们都是如此!
不过那都是以往的事情了,现在总不可能让自己再在这个充满魔法斗气的大陆上卖保险吧!别说这个世界没有保险公司,就算是有保险公司,单凭这里毫无约束的杀戮和抢夺,就算是世界五百强的公司加在一起,估计也不够赔的!
但是自己目前只两个紫金币,总不能坐吃山空吧!
“老板,你说的那个尼尔多大人要修的府邸在哪里,我想去试试看!”宋子华问道。
“小兄弟,你真的要去啊,我劝你可别去,修建园子可是需要很大的力气的!”老板连忙劝道。
“没关系,我试试看,行就行不行就算了!”
“唉,小兄弟。。。若是我的店大一些,我一定请你。。。”老板无奈“你出了们一直朝左边走,走到中层内层的那条路上再打听一下吧!”
“老板,你这不是害人么!”旁边的男子站起来,走到宋子华面前打量了一下“小兄弟,我劝你还是别去!我看你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估计认识几个字吧,能写几个字吧!”
“嗯!”宋子华点点头,连四本《万物集》都能够抄写完,别说写几个字了!
“那就好,我就给你指条明路子!刚才我们说的杰森商会估计你也听到了吧!现在杰森商会正缺人,你可以去试试看,看他们能不能够请你!”男子说道。
杰森商会!
“我说,你刚才还不是说杰森商会快不行了么,怎么就让别人去,你这不是比我更害人么?”饭店老板嘟囔着。
“我刚才是说杰森商会快关门了,但是这不还没有关么!再说我上次去的时候,他们商会的人都跑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就是些老人了,而且他们目前似乎还在招人,小兄弟你现在去说不定还能干上个三五个月!”男子回答道。
老板点点头,这倒也是!
“但是这个快要倒闭的商会,会不会赖报酬啊!”男子同伴担忧道。
“就算是快要关门了,但是怎么说也是一个百年商会了,怎么会无耻到赖报酬呢?再说这么丁点的报酬对他们来说更本就是九牛一毛啊!”男子说道,看向宋子华“兄弟,你现在有住的地方么?”
摇摇头“我是今天才进城了,没有任何亲戚在这里,所以。。。”
“那不就结了,反正你现在也没有地方住,住客栈又十分的贵,所以我才叫你去杰森商会的,最起码那里有个住的地方,有个床睡啊!你们说是不?”男子说道。
“这么说也有道理!”老板和同伴都点点头“小伙子,你不如就去杰森商会看看吧!”
反正已经吃饱了,乘着天还没有黑,宋子华和老板还有男子道谢后,问明道路,朝着杰森商会走去。
沿着道路往中层附近走去,快要走到中层的时候,才看到一个似模似样的商铺,门口的装修还有门面上的招牌都是暗黑色的,四个斗大的暗红色大字‘杰森商会’。
招牌门面倒还是可以的就是进出的人少得可怜!
宋子华迈开脚步走入商会之中,商会内的商品种类倒是不少,但是数量却少的可怜,有些架子甚至已经开始空了出来。柜台后面站着几个老者,正忙着记录着什么,甚至没有抬头看宋子华一眼。
“咳,咳!”宋子华轻声咳嗽了两下“老板,我。。。”
“买东西么?我们这里正在结算呢,你先去别的商会吧!”老者挥挥手,低着头继续埋首于纸张之间。
“老板,你这里分明有货物,怎么连我买什么都不问就把顾客往外推呢?”宋子华微笑着问道。
如果是别的顾客,听到老者这么说恐怕早就扭头离开了,老者也没想到宋子华会这么反问一下,好奇的抬起头打量着宋子华“小伙子,你要买什么啊?”
“呵呵,我不买什么,我是来找活干的!”
“哦,找活干的?”老者更是瞪大了眼睛看着宋子华“我看你是找错地方了吧!”
找错地方了?宋子华微微一愣“你们不是在请人做事么?”
“搬货物的工作前些日子已经完成了,短时间内我们已经缺力头了!你还是去别的地方找活干吧!”老者说完低下头来继续算着什么。
“我不是来找力气活的,我会认字!”宋子华见老者误会后,连忙补充道。
“哦,不还会认字,看不出来啊!”老者再次抬起头看着仔细的打量着宋子华,虽然穿的有些破旧不堪,但是人还算是白白嫩嫩的,看样子也算是认字的“你都认识几个字啊?”
“我曾经抄写过四本《万物集》”宋子华回答道。
“哦,四本《万物集》,你都抄写过?”老者惊讶起来,能把这四本都抄写来的人,别说识几个字了,恐怕所有字,就连偏门的字都认识了“认字啊,那就另当别论了!”
老者从旁边那过一张纸和笔递给宋子华“我说,你写!”
这是要测试啊!面试!
老者眯着眼睛,随口的说着,无论说那个字,宋子华都在纸上工整的写下来。
“不错,不错!”老者点点头,果然是认字的人,而且这字写的也是相当不错的!
“好了,你合格了,你就留下来给我打杂吧,每天一个金币,但是你必须做满三个月!”老者瞪大了眼睛盯着宋子华。
必须做满三个月,是试用期么?试用期双方不是可以随便离开么?不过算了,反正自己最近没有什么事情做“好啊!”
“那你叫做什么名字?”
“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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