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雄鹰天下 正文 第十六章 收养

正文 第十六章 收养

目录:雄鹰天下| 作者:拜金小妖| 类别:其他类型

    来到爱丁堡这么久了,这还是第一次来到丝盾学院!

    丝盾学院正门口两根二十米高的圆形石柱高耸着,中间呈塔碑状红色四个大字‘丝盾学院’字迹沧桑有力,颇有书法的味道儿。

    后面一条宽敞的大道一直通向学院深处,道路两边是排整齐的古树,看树干的腰围,应该有着四五百年甚至是更久的树龄了,树冠长的格外茂密,玩若是一把把巨大的伞将道路遮蔽起来,只有零散的阳光才能透过树荫照射下来。后面是块绿油油的草坪,三三两两的人们散坐在草坪上聊着天。

    往前走大概是两三百米的样子,一个圆形的高台,正中间耸立着一个巨大的雕像,佝偻的身形隐藏在一身法师长袍之下,干枯的手中拿着一根法杖,褶皱的脸颊,眯着的双目沧桑的看着远方。

    雕像后面竖着一个石碑,刻着雕像的人物的传记。宋子华走近两步,果然不出所料,这个雕像正是格兰帝国子民们引以为豪的丝盾大魔导师。而他所发现的丝盾距点是当代所有魔法结界的根基。也被很多炼金大师们利用进行炼金实验。

    丝盾学院,作为格兰帝国第一学府,并不是封闭式的,道路上不光是学员,还有着不少的子民们在中间漫步着。所以宋子华走在道路上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

    一路上打听下来,终于在学院偏北的地方找到了骑士学院。

    在大陆上其他的学院中,一般总的可以分成魔法和斗气学院,再细分下去魔法学院可以分成不同的系,斗气学院可以分成剑士和骑士学院。虽然剑士和骑士学院都是修炼斗气的,但是他们的武技则大不相同,剑士学院研究学习的是剑术,而骑士学院则研习枪术。相比之下枪比较长,武技上枪术不可能像剑术那般精妙细致,它更加讲究的是大开大合。

    因为格兰帝国的护国神器是长枪朔月,格兰帝国因此特别的重视骑士的培养。所以和大陆上其它学院不同,丝盾学院将骑士系单独拉出来,学院内则分成魔法学院,斗气学院和骑士学院三部分,其中骑士学院最为强大,人数也是最多的。

    来到骑士学院附近,虽然学院内没有明确规定哪些范围是那个学院的,也没有明显的围墙相隔,但是千万年来的习惯还是让学院内无形中划出了一块块的区域。

    中间一块平坦的草地凸起,中间竖立着块一人高的石碑,宋子华走到跟前,只见石碑正面龙飞凤舞的刻着四个大字‘骑士精神’,走到石碑背后,背后则竖着刻着密密麻麻的一堆小字。

    “骑士精神第一条,我以心灵之名起誓 ‘忠诚’将成为我毕生尊崇之品格,恪守内心,毕生无悔!

    骑士精神第二条,我以心灵之名起誓‘荣誉’将成为胜过我生命之存在,毕生捍卫我之荣誉,捍卫骑士之荣誉,毕生无悔!

    骑士精神第三条,我以心灵之名起誓,我将铭记‘牺牲’我身不惜,我命不惜,毕生无悔!

    骑士精神第四条,我以心灵之名起誓,勇气将长存我心‘勇敢’将成为我地标尺,奋勇向前,毕生无悔!

    骑士精神第五条,我以我心灵之名起誓,我将怜悯弱者,残暴是我地敌人,宽容是我地朋友,一颗‘怜悯’之心,毕生无悔!

    骑士精神第六条,我以心灵之名起誓,我将保持精神和灵魂地融合,我地精神即我地灵魂,我地灵魂即我地生命,毕生无悔!

    骑士精神第七条,我以心灵之名起誓:我将‘诚实’身为骑士,我地言语将永远直白心灵,谎言将是我最大地敌人和不屑,毕生无悔!

    骑士精神第八条,我以心灵之名起誓:我将牢记‘公正’我地心是天平地化身,我地剑会指向不平,毕生无悔!”

    宋子华默默地念着这简单而又铿锵有力八句话,这八句话是大陆之上每一名拥有骑士资格地武者都牢牢记在心里的,也是每一名骑士学院的学员们,在当初进入学院后都单膝跪地朗读背诵过的。

    这段骑士精神,就是让每一名身为骑士的人,牢记骑士地八大品质:忠诚,荣誉,牺牲,勇敢,怜悯,精神,诚实,公正。而每个骑士都要以这把句话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不得违反这八点,否则就没有成为骑士的资格!

    宋子华口中念着,想象着一大群学员握拳按于胸口,单膝跪在地上跟着导师一句句的念,这是个什么情景,是不是和自己当初加入共青团员的时候是一样的。还记得当时自己一大群新人跟着老团员宣誓,他说一句自己一群人跟着说一句,结果到了最后竟然连名字也都麻木的跟着老团员念他的名字,闹出一个不大不小的笑话。

    “噗嗤,那个时候自己好傻啊!”宋子华微微笑着,不过在学校的那段日子的确过得比较开心!

    “很好笑么?”

    就在宋子华回忆着小时候的时候,突然一声呼喝从耳边传来,连忙扭头一看,一名少年小伙子二十七八岁的样子,一身劲装额头上还有这汗珠,应该是刚练习完出来。少年神情低沉着,脸色有些铁青的朝着自己走来。

    “哦,不好意思,我刚才是。。。”宋子华连忙摆摆手解释道。

    “骑士精神是我们骑士学院,乃至整个大陆上所有骑士的荣耀,也是我们的骄傲和信仰,如果谁敢嘲笑它的话,就是在嘲笑我们所有骑士!”少年低沉的说道,走到宋子华面前顿了一下,伸手爱抚的摸着石碑“如果是那样的话,就算是牺牲我们的性命也要维护!”

    “我并没有这个意思!我刚才只是想起了小时候做过的一些个傻事才会笑出来,并不是嘲笑你们的骑士精神!”宋子华解释道“相反,我觉得这个骑士精神写的相当的好,如果大陆上所有的人能够把这个当做自己的行为准则,那么大陆将会是何等的太平美好!”

    少年的脸色这才缓和下来,对宋子华的敌意也随之消散“你说的不错,只可惜现在大陆上越来越多的人都受到名和利的影响,对骑士精神不屑一顾了!”

    “可不是么!许多个武者身为强者,非但不能除奸惩恶,反而助纣为虐仗着自己有些能耐欺负弱小。。。哎,世道啊!唯权追逐唯利是图,哪还有什么道德有什么精神啊!”宋子华情不自禁的又想起自己在梦罗克的遭遇,想起了自己被血瞳欺压。

    “是啊,现在大陆上信奉骑士精神的人实在是太少了!”少年感叹道,仿佛是找到了知音一般“对了,你是哪个学院的,怎么会来我们骑士学院呢,我以前好像从来没有见到过你?”

    “我不是丝盾学院的学员,我这次是来找人的!”宋子华解释道。

    “哦,找人啊!那你找谁?”少年问道。

    “我找血瞳!”

    “你找谁?”少年没有听清似地瞪大了眼睛。

    “我找血瞳!”宋子华再次大声的回答。

    “你找她?”少年吃惊的看着宋子华“那你是她什么人啊!”

    “我是。。。我是她的一个朋友!”宋子华微微一愣,随口回答道。

    “朋友?”少年摇摇头,上下打量着宋子华“你是才来首都的吧,血瞳是从来都没有朋友的!”

    “你说。。。她从小都没有朋友?”这次轮到宋子华瞪大了眼睛“我可是听说血瞳从小就是跟在安德烈院长身边,是在学院之中长大的,怎么会没有一个朋友呢?”

    “你说的没错,她从小就是跟着爷爷在学院之中长大的,但是她真的没有一个朋友!”少年凝重的回答道。

    “怎么可能,就算是现在没有朋友,那小时候的玩伴总会有吧?”

    少年摇摇头“没有,她小时候除了习武就是发呆,除了爷爷外几乎不和任何人说话,就连我差不多是和她一起长大的,每年说过的话也不超过五句!”

    怎么会这样?宋子华不可思议的摇着头,自己所见过的人中从小就有玩伴长大了也有朋友,就算是身患疾病或者残疾,也会有一两个朋友的。很难想象一个小孩从小到大没有一个玩伴一个朋友。。。她是怎么长大的。。。

    “呼!该不会是有自闭症或者精神分裂症吧?”宋子华喃喃的说道。

    “你说什么?”少年没听明白。

    “哦,没什么!”宋子华模糊道“对了,我刚才听你说你爷爷。。。你是指。。。”

    “我爷爷就是丝盾学院的院长,安德烈院长!”少年略带自豪的说道“我叫做克韦斯•安德烈!不知道你怎么称呼?”

    “哦,原来你是安德烈院长的孙子啊!难怪你会如此重视骑士精神呢,我相信你将来也会和你爷爷一样成为伟大的骑士的!”宋子华笑着恭维道,赞美是种美德,更何况克韦斯给自己的感觉好不错,特别是他对骑士精神如此重视,一定是受到了安德烈院长的影响“我叫做子华,是雄鹰拍卖所的老板!”

    “雄鹰拍卖所。。。哦,我知道这个拍卖所,你是不是在最近高价拍卖了那个大陆第一魔法天才拉法的魔核?我听说拍卖的价格高的离谱!你就是那里的老板啊!”克韦斯突然瞪大眼睛,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呵呵,那些都是别人给拉法尔的面子,我们雄鹰拍卖所只不过是走过流程罢了!”宋子华谦虚的说道“我们拍卖所近期内还会有场拍卖会,如果你有空可以来看一下啊!”

    “好啊,我听别人说了,拍卖的时候挺热闹的,我也正好想要去见识一下,那就这么说定了!”克韦斯开心的笑道。

    “那好啊!只不过雅间已经被权贵商贾们都给租掉了,不过我可以把最前排当中的位置留给你,虽然人多有些吵,不过靠的近看得清么!”

    “没关系,雅间哪有气氛啊,我就想去大厅看!”克韦斯拍下宋子华的肩膀,刚才还生气的,现在竟然像是好朋友一般了“对了,还没有问你找血瞳有什么事情么?”

    “哦,是这样的,我有一些事情想邀请血瞳帮忙,所以就专门来到这里找她了!”宋子华回答道。

    “找她帮忙!”克韦斯不住的摇头“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血瞳不会答应你的!我和她从小在一起长大,我对她太了解,她除非自己想要做,否则任何人求他都是白搭!不但是我们,就连我爷爷的话她也是从来不听的!”

    早就知道她是这样的人了,不过还是要争取一下“我试试看吧,碰壁了再回头吧!”

    “哎,既然你不怕碰壁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不过血瞳现在不在学院之中,她应该在别院中吧!

    “别院?她不是住在学院啊?”

    “平时是,不过每隔几天她都会去别院住一天!”克韦斯说道“那个别院是爷爷买来送给她的,她经常外出,有时候会捡上一些个孤儿来养着,就是在那个别院之中!”

    养孤儿?宋子华微微一愣显得有些吃惊这种心如冰铁的人竟然会收养孤儿?不过很快就使然了,血瞳自身的身份就是个孤儿,这种人鉴于自己的遭遇,往往会对孤儿特别的同情和关注,收养他们也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

    “她的别院就在学院出去一直往南走,过上三条街就是了!”克韦斯给宋子华详细的讲着血瞳别院的地址“有句话别怪我没早交代你,如果被拒绝了千万别多嘴,弄不好被她打了可别怪我没有提醒过你!”

    宋子华点点头,看着克韦斯的神情,估计他就被打过吧!

    “谢谢你了,我记住了!我现在就去试试看,别忘了过几天我们就开拍卖会了,你可一定要来啊!”宋子华笑着挥挥手。

    “一定,一定!”

    这个人还不错啊!虽然是安德烈院长的孙子,但是一点傲气都没有,比自己第一次拍卖会见过的那些个权贵巨贾的子嗣要好得多,那些人一个个把眼睛都长到了脑门上,在自己面前傲气的不行了,但是碰到凯奇又变得卑微起来!

    走出学院,宋子华按照克韦斯指点的方向走去,绕过了三四条街,才在一个很不起眼的地方找到了血瞳的别院。别院不是很大,而且比较久了大门上的漆都已经脱落了,门楣也有些破裂了!

    宋子华走上前敲着门。

    过了片刻大门打开,一个中年妇女探着头打开个门缝,奇怪的看着宋子华“请问,你是。。。你找谁啊?”

    “哦,我是来找血瞳的,不知道她在不在?”宋子华微笑着回答道。

    “她在是在,不过。。。不过她从来不见客的!”妇女回答道,并没有打开门的意思。

    “我是她的一个朋友,这次又是来找她商量,是克韦斯叫我来这里的!”宋子华说道。

    “克韦斯。。。哦!那你进来吧!”中年妇女这才打开了门。

    走进别院之内是一个大院子,简陋的种着一些个草木,几个三四岁的孩童穿梭者跑来跑去,嬉笑追逐着。看到宋子华之后顿时停了下来,小心的躲在一边瞪大了眼睛好奇而惊恐的瞪着宋子华,自从来到别院之中除了血瞳偶尔来一下外几乎没有外人来过。。。

    穿过院子走到客厅内,里卖弄布置的很简单,只有一些个最基本的家具,而且都是旧的!

    “你先坐一下吧,血瞳就在后面的院子中教孩子们练功呢,估计还要好一会呢!”中年妇女说道“我现在要去准备午饭了,你可千万别乱走啊,否则血瞳要是看到了。。。”

    “我知道了!”宋子华回答道。

    中年妇女这才放心的去厨房做饭。

    在客房内走了两圈,简陋的房屋内什么都没有。门口几个玩耍的小孩小心的接近客厅,趴在门边上小心的看着里面。

    宋子华微微一笑,这些小孩还挺怕生的,伸手到怀中抓了一把金币,在手中哗啦啦的,慢慢的靠近“你们几岁了啊!”

    “三岁!”

    “四岁!”

    只有两个比较大胆的孩子回答着,剩下几个躲在后面瞪大了眼睛看着。

    “是么,都这么大了!”宋子华伸手试探着抚摸的小孩的脑袋,拿起一个金币拿在手中一滑,金币沿着客厅的地面咕噜噜的滚动着,一直到墙边撞到后才倒下。

    “哈!”

    “啊!”

    “好不好玩啊!”宋子华说着又将一个金币滚了出去!

    “好玩!”孩童们拍着手,跳着,其中那个四岁的更是跑过去把金币捡过了回来递给宋子华。

    “看好了,前面那个石板,我这次把金币滚到石板中!”宋子华指着前面的颜色较深的石板,将金币滚出。可惜力道大了一点,金币直接滚过了石板。

    “啊,过了!”

    “没到!”

    孩童们叫嚷着。

    “哎,不如大家一起来玩吧!”宋子华摊开手中的金币,孩童们兴趣起来了,大胆的从宋子华手中拿起一个金币学着宋子华的样子笨拙的想要滚出,可惜没有一个能滚出去半米就全都倒下来。

    “呵呵,要这样玩!”宋子华抓着孩童的手教着。

    不出一会儿孩童们都学会了,虽然滚得没有宋子华好,但是勉强能够滚出去了。宋子华又教了他们一些个自己小时候的玩法。

    “这个只能够玩,不能够吃,记住了么?”

    “记住了!”孩童们抬起头回答道,马上又地下头开始滚金币。比谁滚得远。

    看着他们开心的活蹦乱跳的模样儿,宋子华也开心的笑起来,自从来到这里,除了和菲儿在一起外,就数现在最开心了!这些孩子们真是可爱,一个金币就能够玩的这么开心!

    “对了,你们知道血瞳在那里么?”

    “那里,那里!”孩童们异口同声的指着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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