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三十章 新伙伴
目录:怪物帝国| 作者:本无错| 类别:其他类型
九姑娘则安静地站在夜色中,死死盯着安乐,情不自禁地伸出腥红的蛇信舔了舔獠牙。
“哈!”相比安乐,紫风更惧怕张媛,他一拍光头,抓起安乐的衣领把他提了起来,道:“看,我找到了谁?安乐,他是我们的新伙伴!”他看着张媛的反应,裂嘴低声对安乐道:“配合一下,逛窑子下馆子,老子全包。”
安乐正愁就他那几个银币的工资不够挥霍,这就来了一个冤大头,被砸扁的怒气消了大半,不过,他似乎看出了光头和张媛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介缔,不趁机敲竹杆,就枉费他在紫风身边混了那么久。他同样压低声音,道:“包一年,外加一百个金币零花钱!”
紫风气得牙痒痒,却拿他没办法,只得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吞,低声道:“成交!”
“喂!”张媛看向安乐,言气中带着一种冰冷的味道,道:“摩尼斯先生,你不是追随伍德森将军镇守凯撒要塞吗,可以随便和我们去冒险?还有,你知道我们是去干什么吗?”
今后一年鬼混的开销有了着落,还有了一百个金币这么一大笔闲钱,安乐的怒火彻底消失得干干净净,他优雅一笑,随口胡编道:“身为一名战士,我天生流着的是屠龙的血液,怎么甘心蜗居在这么一个鸟不生蛋的地方做一个亲卫兵?美丽的张媛小姐,请让我跟着你们一起冒险吧,你若是有什么吩咐,就算上刀上下油锅,我也绝不说个不字!”
这话说的玄乎其玄,紫风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九姑娘则不屑的咧咧嘴,躲在黑暗中的西蒙则点了点头,无敌倒是没什么反应,她一直看着紫风。
“走啦!”张媛瞪了紫风一眼,然后带头向黑暗中走去,几人紧随其后。
见糊弄了过去,紫风暗暗抹了把冷汗,卖狗的,他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一见张媛就有种心虚的感觉。
经过这一会儿的休整,安乐勉强能行走,他蹒跚着跟在队伍最后面,不时抬头看看前面的紫风。他不在乎悄悄离开,反正就算紫风不来,他也打算悄悄离开一段时间,去烟花之地打打牙祭,现在跟了紫风,最令他尴尬的经济问题解决了,是件非常美丽的事情,但是,至少应该让他知道这是要去哪里吧?亦步亦趋地跟着走了一会儿,安乐实在忍不住了,问道:“我说帅哥老大,你们大晚上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偷偷空渡过凯撒要塞,这是准备要去哪里?”
紫风回头,自认很和蔼地咧嘴一笑,道:“摩尼斯先生,你早就知道了啊。”
安乐一头雾水,道:“我知道什么了?”
紫风道:“你不是说了吗,你天生流着的是屠龙的血液,你说我们能去哪里?”
安乐张大了嘴巴,“你是说……”
“对,摩尼斯先生,”紫风再次无害地一笑,道:“我们MD就是去屠龙!”
‘扑通!’闻言,安乐一头栽倒外地,哀嚎道:“神呐,我……我只是想找个女人,不是要去找一头母龙啊。”
…………
紫风没猜错,大陆上出现巨龙的消息仿佛涨了翅膀,瞬间传遍整个帝国。龙,虽然是一种高危险生物,但同时也是能让人一夜暴富的存在。十天时间,大量有实力的佣兵团纷纷云集到斯里兰卡城,那些没什么实力的佣兵团,则从未有过的团结在了一起,组成一个个大的冒险团队,那些没有组织的散兵游勇,也都自觉的组成一个个临时的、颇具规模的冒险团队,全部聚集在斯里兰卡城,据不完全统计,十多天时间,已经有差不多近五万佣兵汇集到斯里兰卡,而且还不断有佣兵涌入,小小的斯里兰卡,据说超员百分之三百。
从地理位置上看,格特城其实更接近巨龙所在的山脉——人们称之为巨龙山脉,但是,如果从格特城出发前往巨龙山脉,则必须穿过血色沙漠。血色沙漠的危险程度,远高于直接面对十头巨龙,人们直接放弃了这条最直接的路。从斯里兰卡一直向西北,虽然路途遥远了一些,费的时间多一些,但也能到达巨龙山脉,而且风险要小很多,没有人会选择走血色沙漠。
事实上,巨龙出现在巨龙山脉的消息,最早传入的是帝国大佬——比如劳尔、亚瑟等人的耳中,他们虽然也窥觑巨龙的财富,但同时也明白巨龙的实力,所以一直处在观望态度中,鹤蚌相争,渔翁得利的道理,阴险的劳尔和冷静的亚瑟,比谁都清楚。
当然,聪明的紫风,也是想着干一笔坐收渔翁之利的勾当,这才特意放出巨龙的消息,他可不认为凭他那几把刷子就能干过一头巨龙,加上九头蛇也不行,否则,她也不会叫他帮忙杀一头龙了。
现在,预想中的混乱已经逐步形成,紫风要做的,就是等着看一场好戏,然后顺手捞走巨龙的晶核,干他伟大的复制大业。
这一天,六人费尽千辛万苦,总算来到斯里兰卡最大的酒楼龙凤楼,街上的行人,远比那个年代挤春运火车还要恐怖。
龙凤楼,不愧是斯里兰卡最大的酒楼,奢华的装潢,优雅的布置,干净整洁的环境,用紫风的眼光看,最少可以评个三星,不过此时,却也人满为患。
酒楼是一栋西式风格的高层建筑,从远处看,它就像一座高塔,耸立在斯里兰卡最中央位置。一楼,是一个宽阔的大厅,摆满了楠木制成的座椅,豪华奢侈,每一张座椅上,都坐满了穿着暴露、长相粗犷的佣兵,粗鲁野蛮。他们大大咧咧的坐在座椅上,砍刀、巨剑、法杖、长弓等各式武器随意仍在桌子上,相互间粗俗地交谈着。几十名侍者打扮的家伙穿梭其中,不停为这些狂暴的客人添茶倒水,累得满头大汗。
大厅的正对面,就是酒楼的前台,两个穿着妖娆的MM端坐其后,她们前面的桌子上趴着四五个佣兵,嬉戏着调侃两MM,闹得两MM面红耳赤,却还得强迎欢笑,往往惹得佣兵们一阵大笑。大厅的左侧,是一个螺旋梯,仿佛一条卷曲在树干上的蟒蛇,盘旋伸向二楼。
紫风迈着阔步,直直走向酒楼前台,张媛低着头,紧跟在九姑娘身后,九姑娘嘴脸带着口水,贪婪地打量着四周的佣兵,无敌和西蒙并肩,紧随其后,安乐昂首阔步,仿佛凯旋而归正接受群众检阅的士兵,自豪而傲慢。
几人一脚迈入酒楼,本是嘈杂的大厅立时安静了下来,用鸦雀无声形容都不为过。
事实上,佣兵是一种悲哀的职业,为了生活,他们长期漂泊在外,过着风餐露宿、茹毛饮血的艰辛日子,有的挣到了钱,有的赔上了性命,这且都不提,佣兵们有个通病,好色并且粗鲁。
所谓当兵三年,老母猪变貂蝉,佣兵们没有这么惨,至少他们可以偶尔逛一下窑子,事实上,大部分佣兵都把自己辛苦赚来的血汗钱花在了女人的肚皮上。
女人,他们见多了,但……但像眼前这种尤物,他们还是头一回见,窑子里的姑娘,远没有这种品质这种档次。
她低着头,俏生生地捣着小碎步,雪白的长裙得体而又不失大方,仿佛一朵清纯和娇艳并存的百合花,竟是如此迷人,那天使般的脸蛋,前凸后翘的完美身材,配合上含苞待放的勾人气质,天呐,简直要人老命。
“哈!”相比安乐,紫风更惧怕张媛,他一拍光头,抓起安乐的衣领把他提了起来,道:“看,我找到了谁?安乐,他是我们的新伙伴!”他看着张媛的反应,裂嘴低声对安乐道:“配合一下,逛窑子下馆子,老子全包。”
安乐正愁就他那几个银币的工资不够挥霍,这就来了一个冤大头,被砸扁的怒气消了大半,不过,他似乎看出了光头和张媛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介缔,不趁机敲竹杆,就枉费他在紫风身边混了那么久。他同样压低声音,道:“包一年,外加一百个金币零花钱!”
紫风气得牙痒痒,却拿他没办法,只得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吞,低声道:“成交!”
“喂!”张媛看向安乐,言气中带着一种冰冷的味道,道:“摩尼斯先生,你不是追随伍德森将军镇守凯撒要塞吗,可以随便和我们去冒险?还有,你知道我们是去干什么吗?”
今后一年鬼混的开销有了着落,还有了一百个金币这么一大笔闲钱,安乐的怒火彻底消失得干干净净,他优雅一笑,随口胡编道:“身为一名战士,我天生流着的是屠龙的血液,怎么甘心蜗居在这么一个鸟不生蛋的地方做一个亲卫兵?美丽的张媛小姐,请让我跟着你们一起冒险吧,你若是有什么吩咐,就算上刀上下油锅,我也绝不说个不字!”
这话说的玄乎其玄,紫风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九姑娘则不屑的咧咧嘴,躲在黑暗中的西蒙则点了点头,无敌倒是没什么反应,她一直看着紫风。
“走啦!”张媛瞪了紫风一眼,然后带头向黑暗中走去,几人紧随其后。
见糊弄了过去,紫风暗暗抹了把冷汗,卖狗的,他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一见张媛就有种心虚的感觉。
经过这一会儿的休整,安乐勉强能行走,他蹒跚着跟在队伍最后面,不时抬头看看前面的紫风。他不在乎悄悄离开,反正就算紫风不来,他也打算悄悄离开一段时间,去烟花之地打打牙祭,现在跟了紫风,最令他尴尬的经济问题解决了,是件非常美丽的事情,但是,至少应该让他知道这是要去哪里吧?亦步亦趋地跟着走了一会儿,安乐实在忍不住了,问道:“我说帅哥老大,你们大晚上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偷偷空渡过凯撒要塞,这是准备要去哪里?”
紫风回头,自认很和蔼地咧嘴一笑,道:“摩尼斯先生,你早就知道了啊。”
安乐一头雾水,道:“我知道什么了?”
紫风道:“你不是说了吗,你天生流着的是屠龙的血液,你说我们能去哪里?”
安乐张大了嘴巴,“你是说……”
“对,摩尼斯先生,”紫风再次无害地一笑,道:“我们MD就是去屠龙!”
‘扑通!’闻言,安乐一头栽倒外地,哀嚎道:“神呐,我……我只是想找个女人,不是要去找一头母龙啊。”
…………
紫风没猜错,大陆上出现巨龙的消息仿佛涨了翅膀,瞬间传遍整个帝国。龙,虽然是一种高危险生物,但同时也是能让人一夜暴富的存在。十天时间,大量有实力的佣兵团纷纷云集到斯里兰卡城,那些没什么实力的佣兵团,则从未有过的团结在了一起,组成一个个大的冒险团队,那些没有组织的散兵游勇,也都自觉的组成一个个临时的、颇具规模的冒险团队,全部聚集在斯里兰卡城,据不完全统计,十多天时间,已经有差不多近五万佣兵汇集到斯里兰卡,而且还不断有佣兵涌入,小小的斯里兰卡,据说超员百分之三百。
从地理位置上看,格特城其实更接近巨龙所在的山脉——人们称之为巨龙山脉,但是,如果从格特城出发前往巨龙山脉,则必须穿过血色沙漠。血色沙漠的危险程度,远高于直接面对十头巨龙,人们直接放弃了这条最直接的路。从斯里兰卡一直向西北,虽然路途遥远了一些,费的时间多一些,但也能到达巨龙山脉,而且风险要小很多,没有人会选择走血色沙漠。
事实上,巨龙出现在巨龙山脉的消息,最早传入的是帝国大佬——比如劳尔、亚瑟等人的耳中,他们虽然也窥觑巨龙的财富,但同时也明白巨龙的实力,所以一直处在观望态度中,鹤蚌相争,渔翁得利的道理,阴险的劳尔和冷静的亚瑟,比谁都清楚。
当然,聪明的紫风,也是想着干一笔坐收渔翁之利的勾当,这才特意放出巨龙的消息,他可不认为凭他那几把刷子就能干过一头巨龙,加上九头蛇也不行,否则,她也不会叫他帮忙杀一头龙了。
现在,预想中的混乱已经逐步形成,紫风要做的,就是等着看一场好戏,然后顺手捞走巨龙的晶核,干他伟大的复制大业。
这一天,六人费尽千辛万苦,总算来到斯里兰卡最大的酒楼龙凤楼,街上的行人,远比那个年代挤春运火车还要恐怖。
龙凤楼,不愧是斯里兰卡最大的酒楼,奢华的装潢,优雅的布置,干净整洁的环境,用紫风的眼光看,最少可以评个三星,不过此时,却也人满为患。
酒楼是一栋西式风格的高层建筑,从远处看,它就像一座高塔,耸立在斯里兰卡最中央位置。一楼,是一个宽阔的大厅,摆满了楠木制成的座椅,豪华奢侈,每一张座椅上,都坐满了穿着暴露、长相粗犷的佣兵,粗鲁野蛮。他们大大咧咧的坐在座椅上,砍刀、巨剑、法杖、长弓等各式武器随意仍在桌子上,相互间粗俗地交谈着。几十名侍者打扮的家伙穿梭其中,不停为这些狂暴的客人添茶倒水,累得满头大汗。
大厅的正对面,就是酒楼的前台,两个穿着妖娆的MM端坐其后,她们前面的桌子上趴着四五个佣兵,嬉戏着调侃两MM,闹得两MM面红耳赤,却还得强迎欢笑,往往惹得佣兵们一阵大笑。大厅的左侧,是一个螺旋梯,仿佛一条卷曲在树干上的蟒蛇,盘旋伸向二楼。
紫风迈着阔步,直直走向酒楼前台,张媛低着头,紧跟在九姑娘身后,九姑娘嘴脸带着口水,贪婪地打量着四周的佣兵,无敌和西蒙并肩,紧随其后,安乐昂首阔步,仿佛凯旋而归正接受群众检阅的士兵,自豪而傲慢。
几人一脚迈入酒楼,本是嘈杂的大厅立时安静了下来,用鸦雀无声形容都不为过。
事实上,佣兵是一种悲哀的职业,为了生活,他们长期漂泊在外,过着风餐露宿、茹毛饮血的艰辛日子,有的挣到了钱,有的赔上了性命,这且都不提,佣兵们有个通病,好色并且粗鲁。
所谓当兵三年,老母猪变貂蝉,佣兵们没有这么惨,至少他们可以偶尔逛一下窑子,事实上,大部分佣兵都把自己辛苦赚来的血汗钱花在了女人的肚皮上。
女人,他们见多了,但……但像眼前这种尤物,他们还是头一回见,窑子里的姑娘,远没有这种品质这种档次。
她低着头,俏生生地捣着小碎步,雪白的长裙得体而又不失大方,仿佛一朵清纯和娇艳并存的百合花,竟是如此迷人,那天使般的脸蛋,前凸后翘的完美身材,配合上含苞待放的勾人气质,天呐,简直要人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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