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二十八章 论策(下)
目录:斩秦| 作者:轻杖胜马一壶醋| 类别:历史军事
太子对两个人的意见都予以嘉纳,称之一为权变,一为长久之道。桓礼和计生听在耳中,都没什么不满,众人也觉得有理,都纷纷点头称是。
汪日辰见两人退下,上前拱手道:“东胡各部,均以畜牧为生业,不事耕作,故桓礼所言,因其俗而治之,臣以为此言得矣,非如此不足以安其民!”
“然封其部落大人,则需散其部落氏族方可!”
目前的东胡,乃是一个庞杂的部落联盟,其下面约有大小部落几十个。每个部落,又是有一些联姻的氏族构成。在氏族中间,不论是畜牧的草场、营地、牲畜,还都是氏族的公有制。并没有分到每个人或者每个家庭的头上。
故而在氏族层面,因为一切公有,血脉相连,其凝聚力是非常强的。
封赏和招降其部落大人,虽然可以很快的安定下草原的形势,但也留下了后患,那就是,对氏族和部落丁壮的真正的控制是在部落大人手里面的,一旦局势有所变化,比如匈奴的东进,或者部落实力的快速增强,则部落大人很容易产生异心,而一旦部落大人不再忠心燕国,则整个部落就会马上和燕国背心离德,成为国家的敌人。
因此,对于东胡部落,必须改造其部落的构成和组织,形成大小相制、彼此制约的层级结构。
这个改造,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部落大人和豪强被斩杀一空的东胡王族部落。这些部落人民,一可以内迁到长城以内,编户为民。这样当然很快就能把这些人完全同化成农耕之民或者半农半牧的庶民。其二则是仍然让这些人留在草原上,把这些部落残民同样给编户。打散其氏族和部落限制进行编户。以有功的将士为其首领,根据战功,分得多少不同的编户牧民为其奴民。奴民在首领的管理和带领下放牧、生活,并按一定数量,给首领贡献生产所得。
根据将士级别的不同,再按照一定的层级,逐步编管起来,这样从十户到百户,千户,万户,就可以管辖到几万口。平日为牧,战时就按照编管之法,从中抽取丁壮成军。
如此一来,虽然仍是逐水草而放牧,但各级官长,皆为国家所封,有功则加,有过则减,可传之于后人。如此上下乃是赐封的将士或子弟,并非家族血脉,就不会形成浑然一体,外面无法监管控制的局面。
至于其他的部落,则因其部落大人都在,可以封赏那些真心归顺的部落大人,但同样要打散氏族部落,形成内外相通,上下相制的局面。但凡不肯被打散部落氏族进行封赏的,则一律坚决打压,或将其直接迁往内地为民,或者直接斩杀。
为了鼓励将士们留在草原,凡国家封赏之牧民,除了按照国家命令,调发丁壮,自备马匹、兵刃和一切器具随国家征战外,无需另行交纳赋税。同时,还允许将士们在长城以内,按照官爵功劳,封赏家宅土地。
听着汪日辰的话,太子丹越听越觉得这种方式有些熟悉,听到最后,猛然间想的明白,这个不就是和后世的清代将蒙古编旗设盟差不多么!
这个方法不错!
姬丹知道,自秦汉以后,中原政权对于草原民族的管理,无非就是两种,一种是彻底编户为民。这种方法,只适合那些逐步定局,渐渐被同化为农耕为主生活的部落,而且这种同化,时间是非常漫长的。中间往往会有很多的反复。
另一种更常用,就是封赏其豪强大帅,实行羁索政策,然后再设立统一管理的机构进行控制。
这种羁索管理的模式,基本贯穿了自汉到明的一千多年时间,从汉代的南匈奴,乌桓、鲜卑,再到唐代对西域各国、北庭都护府属下各部,再到宋代初期对党项族的管理,明代对东北和西南土司的管理,无不都是一脉相承。
这种管理,在王朝兴盛的时候,可以很快的稳定住边疆的局面,形成一个大一统的繁华居面。但一旦王朝开始衰退,或者随着羁索管理对象的逐步壮大,很快,这些地区的混乱就逐步开始,原先作为羁索状态下负责管理庶民的那些豪强土帅,往往就很容易成为反抗王朝管理和权威的带头人。
比如乌桓族,先是依附于东汉王朝,对抗鲜卑的攻掠,同时在东汉的指挥下,共同对抗鲜卑,但很快,这些乌桓人就成为边关地区最大的骚扰者。而五胡乱中华的那五胡之族,也都是先后归附中原汉、魏、晋各朝,受封于中央,以部落形态定居于关内的游牧民族。
所以,部落形势的存在,不管暂时对燕国是效忠还是心有不满,但归根结底,一旦时间长了,都将是国家的祸患。
比如说像明朝的女真族和东南土司阶层,当初都是老老实实受封的,也都还知道为国出力。但到了后来,都由于这样和那样的原因,起兵相抗,成为覆灭帝国的主要力量。
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也就是指此吧?
可见这种羁索管理,不过是权宜之计而已。
倒是满清,起自黑山白水之间,自身就是以骑射牧猎为生,创造出了八旗制度,虽然这个八旗制度后来被人鄙视到了极点,但满清将这个制度用于对蒙古各部的管理确实起到了非常奇特的效果,自满清创建,以旗盟制度管理内外蒙古,但凡推行好的地区,如后世的内蒙古地区,就再也没有出现对中央政权的威胁,而管理稍松的外蒙,也是在三百年后,才在外人的煽动和支持下出现了叛立。至于仍然是部落羁索管理,并未推行旗盟制度的漠西蒙古,则七八十年间,大战多次才予以平定。
由此可见旗盟制度对于游牧民族的管理,是一个很好的手段。
况且汪日辰的建议,还是将最大的部族,改为册封有功将士为其主干!那就更容易保证其对国家的忠诚和可靠。
对汪日辰建言分给牧奴,那些将佐听着,更是大为高兴,简直太好了,这要杀到东胡去立了功劳,不但关内有美宅两天可分,还可以获得大批的牧奴效力,永为其主,这可是大好事呀!
尉僚听了汪日辰的提议,当即站起来支持,并进一步补充,道是现下东胡各族,出战则全族为兵,凡丁壮无一可免,东胡各部对外,乃是以劫掠为主,故出兵多,即便畜牧受些损害,也可以靠掠夺弥补,日后接管其部,向南抢掠之路肯定是断绝了,只有向西、北、东、各处出击,那里都是苦寒之地,所获不多,所以还是要尽量保证畜牧所需的人力丁壮。故日后非生死存亡的大战,其抽丁当不过一半。
如此,按照编制,以伍为最小的单位,则将士赐封当为十户、百户、五百户、千户、三千户为宜,三千户可为一校尉之部属。
千户以上的赐封,即为军功制里的军将和乡侯、郡候两级。千户级别以下,封赏既是其官职,也是其军职,入则管其民,出则统其军。
但到了千户之上,封赏的乃是官职,是否带兵,带领的是不是本部兵,则根据需要而定,一般都不能专门统带本部兵。这也是为了防止大封爵的权力过大,导致尾大不掉。
太子丹频频颌首,道:“尉卿所言,正好可弥补汪卿所少呀!”
这时,又有宾客建言,道东胡畜牧旺盛,多牛马羊之属而少锦帛菽麦,所谓消有余而补不足,当鼓励商贩,从关内贩运粮食、布帛、盐、铁等物到草原,换取牛马牲畜,一来可得肉食,二来牛马,既可助耕,又可为军用。
况既收其为国家子民,则当仁爱待之,畜牧之民,往往遇到风雪之年,多有冻馁之患,输运粮食布帛,也能帮助牧民过冬。
同时,既然册封的将士,多为内地务耕之人,也可教其农耕之道,半农半牧,更当利于其稳定温饱。
这宾客刚刚说完,韩非在旁,鼓掌赞道:“善哉!斯言!”
韩非这一称赞,那宾客大为兴奋,转身对韩非恭敬施礼,道:“先生夸赞,在下荣幸之至。”
韩非微笑着摆手道:“非是我夸赞,实乃阁下之言大得治平之道也!”
韩非坐了老半天都没吭声,这下却站出来夸奖宾客,太子丹就知道,韩非必有所见解。
在他心里,韩非是学术大家,值得敬仰没错,但对于法家之说,姬丹心里也只是信服一部分罢了,另外有很多观点,姬丹并不是很感冒。
比如法家学说最重要的基础就是重耕战。这一点,姬丹很认同,毕竟现在这个社会,农耕是国家存在的基础,战争是国家存在的保障,但在法家学说里,尤其是商鞅,将农耕和诗书礼仪全然对立起来,这未免就有些太过了。比如,在商君书中就提到:诗、书、礼、乐、善、修、仁、廉、辩、慧,国有十者,上无使守战。国以十者治,敌至必削,不至必贫。国去此十者,敌不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按兵不伐,必富。可见法家的理想国度,就是所有的庶民,都要去务农和耕战,至于其他的,都不必要也都是害处。没事就老老实实的去种田,有事调出来打仗。
说到底,就是愚民之耳目,老老实实的守法耕战,别的啥都不要干了。至于行商什么的,更是大逆不道的事情,秦国建立以后,烧诗书,焚史记,和这个思想乃是一脉相承的。至于抑制商业,视商人如罪犯,发商人戍边,更是经常的事。都是在另一个法学大家李斯的推动下进行的。
所以,姬丹认为ie,法家学说有可取之处,但极端之处也不少。并不能适应一个地域广大的帝国的管理和政治。
韩非来了以后,对于韩非治国的理念,太子丹曾经了解过一些,总得来说,他觉得韩非主要的长处,还是在于政治的论述,对于韩非是否有治政的才干,太子丹还真不了解。
既然韩非现在要讲话,那正好可以借此机会,看看韩非的治政之才和谋略如何,也好知道韩非到底只是一个理论家呢还是一个政治大家。
太子姬丹对韩非很是客气,微笑着问道:“其言何以为治平之策,先生可为丹解之否?”
求评论,大家不评论,老醋不知道大家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呀!!!
有要打赏的兄弟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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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日辰见两人退下,上前拱手道:“东胡各部,均以畜牧为生业,不事耕作,故桓礼所言,因其俗而治之,臣以为此言得矣,非如此不足以安其民!”
“然封其部落大人,则需散其部落氏族方可!”
目前的东胡,乃是一个庞杂的部落联盟,其下面约有大小部落几十个。每个部落,又是有一些联姻的氏族构成。在氏族中间,不论是畜牧的草场、营地、牲畜,还都是氏族的公有制。并没有分到每个人或者每个家庭的头上。
故而在氏族层面,因为一切公有,血脉相连,其凝聚力是非常强的。
封赏和招降其部落大人,虽然可以很快的安定下草原的形势,但也留下了后患,那就是,对氏族和部落丁壮的真正的控制是在部落大人手里面的,一旦局势有所变化,比如匈奴的东进,或者部落实力的快速增强,则部落大人很容易产生异心,而一旦部落大人不再忠心燕国,则整个部落就会马上和燕国背心离德,成为国家的敌人。
因此,对于东胡部落,必须改造其部落的构成和组织,形成大小相制、彼此制约的层级结构。
这个改造,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部落大人和豪强被斩杀一空的东胡王族部落。这些部落人民,一可以内迁到长城以内,编户为民。这样当然很快就能把这些人完全同化成农耕之民或者半农半牧的庶民。其二则是仍然让这些人留在草原上,把这些部落残民同样给编户。打散其氏族和部落限制进行编户。以有功的将士为其首领,根据战功,分得多少不同的编户牧民为其奴民。奴民在首领的管理和带领下放牧、生活,并按一定数量,给首领贡献生产所得。
根据将士级别的不同,再按照一定的层级,逐步编管起来,这样从十户到百户,千户,万户,就可以管辖到几万口。平日为牧,战时就按照编管之法,从中抽取丁壮成军。
如此一来,虽然仍是逐水草而放牧,但各级官长,皆为国家所封,有功则加,有过则减,可传之于后人。如此上下乃是赐封的将士或子弟,并非家族血脉,就不会形成浑然一体,外面无法监管控制的局面。
至于其他的部落,则因其部落大人都在,可以封赏那些真心归顺的部落大人,但同样要打散氏族部落,形成内外相通,上下相制的局面。但凡不肯被打散部落氏族进行封赏的,则一律坚决打压,或将其直接迁往内地为民,或者直接斩杀。
为了鼓励将士们留在草原,凡国家封赏之牧民,除了按照国家命令,调发丁壮,自备马匹、兵刃和一切器具随国家征战外,无需另行交纳赋税。同时,还允许将士们在长城以内,按照官爵功劳,封赏家宅土地。
听着汪日辰的话,太子丹越听越觉得这种方式有些熟悉,听到最后,猛然间想的明白,这个不就是和后世的清代将蒙古编旗设盟差不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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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丹知道,自秦汉以后,中原政权对于草原民族的管理,无非就是两种,一种是彻底编户为民。这种方法,只适合那些逐步定局,渐渐被同化为农耕为主生活的部落,而且这种同化,时间是非常漫长的。中间往往会有很多的反复。
另一种更常用,就是封赏其豪强大帅,实行羁索政策,然后再设立统一管理的机构进行控制。
这种羁索管理的模式,基本贯穿了自汉到明的一千多年时间,从汉代的南匈奴,乌桓、鲜卑,再到唐代对西域各国、北庭都护府属下各部,再到宋代初期对党项族的管理,明代对东北和西南土司的管理,无不都是一脉相承。
这种管理,在王朝兴盛的时候,可以很快的稳定住边疆的局面,形成一个大一统的繁华居面。但一旦王朝开始衰退,或者随着羁索管理对象的逐步壮大,很快,这些地区的混乱就逐步开始,原先作为羁索状态下负责管理庶民的那些豪强土帅,往往就很容易成为反抗王朝管理和权威的带头人。
比如乌桓族,先是依附于东汉王朝,对抗鲜卑的攻掠,同时在东汉的指挥下,共同对抗鲜卑,但很快,这些乌桓人就成为边关地区最大的骚扰者。而五胡乱中华的那五胡之族,也都是先后归附中原汉、魏、晋各朝,受封于中央,以部落形态定居于关内的游牧民族。
所以,部落形势的存在,不管暂时对燕国是效忠还是心有不满,但归根结底,一旦时间长了,都将是国家的祸患。
比如说像明朝的女真族和东南土司阶层,当初都是老老实实受封的,也都还知道为国出力。但到了后来,都由于这样和那样的原因,起兵相抗,成为覆灭帝国的主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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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这种羁索管理,不过是权宜之计而已。
倒是满清,起自黑山白水之间,自身就是以骑射牧猎为生,创造出了八旗制度,虽然这个八旗制度后来被人鄙视到了极点,但满清将这个制度用于对蒙古各部的管理确实起到了非常奇特的效果,自满清创建,以旗盟制度管理内外蒙古,但凡推行好的地区,如后世的内蒙古地区,就再也没有出现对中央政权的威胁,而管理稍松的外蒙,也是在三百年后,才在外人的煽动和支持下出现了叛立。至于仍然是部落羁索管理,并未推行旗盟制度的漠西蒙古,则七八十年间,大战多次才予以平定。
由此可见旗盟制度对于游牧民族的管理,是一个很好的手段。
况且汪日辰的建议,还是将最大的部族,改为册封有功将士为其主干!那就更容易保证其对国家的忠诚和可靠。
对汪日辰建言分给牧奴,那些将佐听着,更是大为高兴,简直太好了,这要杀到东胡去立了功劳,不但关内有美宅两天可分,还可以获得大批的牧奴效力,永为其主,这可是大好事呀!
尉僚听了汪日辰的提议,当即站起来支持,并进一步补充,道是现下东胡各族,出战则全族为兵,凡丁壮无一可免,东胡各部对外,乃是以劫掠为主,故出兵多,即便畜牧受些损害,也可以靠掠夺弥补,日后接管其部,向南抢掠之路肯定是断绝了,只有向西、北、东、各处出击,那里都是苦寒之地,所获不多,所以还是要尽量保证畜牧所需的人力丁壮。故日后非生死存亡的大战,其抽丁当不过一半。
如此,按照编制,以伍为最小的单位,则将士赐封当为十户、百户、五百户、千户、三千户为宜,三千户可为一校尉之部属。
千户以上的赐封,即为军功制里的军将和乡侯、郡候两级。千户级别以下,封赏既是其官职,也是其军职,入则管其民,出则统其军。
但到了千户之上,封赏的乃是官职,是否带兵,带领的是不是本部兵,则根据需要而定,一般都不能专门统带本部兵。这也是为了防止大封爵的权力过大,导致尾大不掉。
太子丹频频颌首,道:“尉卿所言,正好可弥补汪卿所少呀!”
这时,又有宾客建言,道东胡畜牧旺盛,多牛马羊之属而少锦帛菽麦,所谓消有余而补不足,当鼓励商贩,从关内贩运粮食、布帛、盐、铁等物到草原,换取牛马牲畜,一来可得肉食,二来牛马,既可助耕,又可为军用。
况既收其为国家子民,则当仁爱待之,畜牧之民,往往遇到风雪之年,多有冻馁之患,输运粮食布帛,也能帮助牧民过冬。
同时,既然册封的将士,多为内地务耕之人,也可教其农耕之道,半农半牧,更当利于其稳定温饱。
这宾客刚刚说完,韩非在旁,鼓掌赞道:“善哉!斯言!”
韩非这一称赞,那宾客大为兴奋,转身对韩非恭敬施礼,道:“先生夸赞,在下荣幸之至。”
韩非微笑着摆手道:“非是我夸赞,实乃阁下之言大得治平之道也!”
韩非坐了老半天都没吭声,这下却站出来夸奖宾客,太子丹就知道,韩非必有所见解。
在他心里,韩非是学术大家,值得敬仰没错,但对于法家之说,姬丹心里也只是信服一部分罢了,另外有很多观点,姬丹并不是很感冒。
比如法家学说最重要的基础就是重耕战。这一点,姬丹很认同,毕竟现在这个社会,农耕是国家存在的基础,战争是国家存在的保障,但在法家学说里,尤其是商鞅,将农耕和诗书礼仪全然对立起来,这未免就有些太过了。比如,在商君书中就提到:诗、书、礼、乐、善、修、仁、廉、辩、慧,国有十者,上无使守战。国以十者治,敌至必削,不至必贫。国去此十者,敌不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按兵不伐,必富。可见法家的理想国度,就是所有的庶民,都要去务农和耕战,至于其他的,都不必要也都是害处。没事就老老实实的去种田,有事调出来打仗。
说到底,就是愚民之耳目,老老实实的守法耕战,别的啥都不要干了。至于行商什么的,更是大逆不道的事情,秦国建立以后,烧诗书,焚史记,和这个思想乃是一脉相承的。至于抑制商业,视商人如罪犯,发商人戍边,更是经常的事。都是在另一个法学大家李斯的推动下进行的。
所以,姬丹认为ie,法家学说有可取之处,但极端之处也不少。并不能适应一个地域广大的帝国的管理和政治。
韩非来了以后,对于韩非治国的理念,太子丹曾经了解过一些,总得来说,他觉得韩非主要的长处,还是在于政治的论述,对于韩非是否有治政的才干,太子丹还真不了解。
既然韩非现在要讲话,那正好可以借此机会,看看韩非的治政之才和谋略如何,也好知道韩非到底只是一个理论家呢还是一个政治大家。
太子姬丹对韩非很是客气,微笑着问道:“其言何以为治平之策,先生可为丹解之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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