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华山论书团评论合集 正文 08号作品《约翰诺温》作者:疯样的男子

正文 08号作品《约翰诺温》作者:疯样的男子

目录:华山论书团评论合集| 作者:华山论书团| 类别:历史军事

    “对斯东人来说,鹅毛笔所代表的并不是一个记录工具这样简单的事,它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我记得我第一次对人说出这番大道理的时候,我的语调是语无伦次的,而那边的听者则在平静而充满戏谑的看着我。酒馆里静悄悄的,就我们两个人,没有平时的喧嚣。我们坐的地方是一片以经常发生战争的闻名的峡谷,峡谷的对面是巫妖和黑暗骑士那长满獠牙的军队。无星无月的夜幕中,精灵和地精调试着器具,矮人和人类搬运着装备,黑夜中似乎随时会闪出一对锋利的犬齿。第二次银龙大战的前夜,并没有与它的名字相符合的激昂气氛。不过就斯东人的观点来说,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的。

    这是一个学者面对一个军人的时候,经常发生的景象。这也是气质使然,作为一个历史学家,我总是认为我对军人身上的萧杀味有很敏感的认识。这并不是一个好现象,至少,让我在面对那些军人的时候总是感觉不适。

    当然并不是所有军人都会让我不适,很多王公贵族或者游手好闲的骑士总是无法震慑到我,不过对那些人而言,反而认为是一种优雅。

    不过很不幸的,在那次的采风中,我遇见的,是一个让我不适的军人,一个胡子拉渣,身上佩戴着新兵臂章的中年人。

    “您以前是做什么的?”我对自己的某种感觉充满信心,对方如果说出强盗或者海盗也不会让我过分惊讶。

    “一个普通的农夫,先生。”他说出一个让我略感惊讶的职业,让我自然的忽略了他带着戏谑的古怪语调。

    “哦!”我过分浓密的胡子这时候肯定是掩饰住了我略感惊讶的口型。

    一瞬间,我的眼神十分古怪,而在我的眼神注视下,军人放下了酒杯,下意识的看了看自己全身。

    “我似乎没什么不妥吧?”他奇怪的望着我。

    “您知道,我的预感总是很准……恩……我的意思是说……您应该是一个,至少使用过武器……”

    他用力砸起了酒杯,用下级士兵特有的,那种足够让胆小的斯东人惊慌失措的方式大笑起来。我敢肯定我当时肯定涨红了脸,脸上的表情和兔子没什么两样。

    “您……咳咳……您是一个让人尊敬的先生,您瞧,我真的在说实话,我一直以为学者就是一群站在安全的地带侃侃而谈的家伙。”他笑得累了,深吸一口气,把手中的酒一口气喝下了,眼睛直勾勾的望着,今夜没有月光,有的只是纯粹的黑暗,他的视线让人捉摸不透。

    他说的确实没错。

    “那是一种咔嚓声。”他严肃的神情让我无法打断他,“您应该没听到过,脖子被整个砍断,骨头断裂,如梦魇般的声音。”

    职业的敏锐让我快速的调试好我的鹅毛笔,用比以往更快的速度。

    “约翰诺温的叙述。”我在纸的第一行这样写道。

    约翰诺温坐直身子,两手交错,支撑起他的头,从我这个角度看,他满是胡渣的下巴正好在他交错的双手后面。沉默持续了很长时间,笔上的墨水一遍又一遍的干掉又润湿,这让我有点着急。

    不过作为一个等着记录故事的人,耐心是必不可少的。屋子里静的可怕,我一瞬间有了某种非现实感,似乎看见时间在我们身边流过。

    而我的采访对象,他的眼神在双手上游离了许久,当我被老旧的椅子所产生的吱呀声拉回现实的时候,他的眼睛还是盯着自己的手。

    “我来自诺米尔温。”这是他的眼睛从手上离开之后,说的第一句话,“您应该知道那地方。”

    我当然知道!

    “您的眼神告诉我您知道。”

    约翰诺温从指缝之间深深的看着我,让我感觉喉咙发干。

    不过,我依然意识到他话语里吐露的某些信息。

    “但是有一点很奇怪,据我所知,诺米尔温人并不被允许参加军队。”

    他笑了笑,“我能不能理解为明天,那些贵族中的一个就会知道我的身份?”

    “当然不用。”他尖刻的声音让我有点紧张,“请相信我的独立性,作为一个斯东人和历史学者,我自然……有我的情报来源。”

    我被自己的胡子呛到了。

    他的这个问题让我有种想跳起来大声申辩的冲动,这是我一向的缺点,我相信当时我也把自己的冲动表现的很露骨。依利文啊!如果不是我的那位老友要我发誓不让任何人知道他的身份,不然把我的头发变成果酱,如果屋外面不是一整个军团的士兵在为了明天与尖牙利齿的敌人战斗而休息的话,我相信我会直接跳起来晃动我的手指。

    “冷静冷静,无论如何我都会把知道的告诉您的,没人会愚蠢到开战前夜才来刺探一个士兵的身份,而且……您知道,用魔法‘彭’的一声在我面前出现,让我不得不把您往某几个大人物身边去靠。”

    我很想申辩,让他知道那个魔法不是我用,但是这危机到我的头发。

    “他们把我们村子的毁灭方式称为什么?”

    “叫,恩……渗透。”我擦着因为激动而冒出的汗。

    “好字眼。”他喃喃的说。“那些贵族不让村里人混进军队,确实明智,如果是我也会害怕。”

    “害怕什么?”

    “真相,先生。”他自嘲的眨眨眼,“真相有时候会让人丧失斗志,很多人都愚蠢到以为只需要勇气就可以面对我们面前的黑暗。而且,我们这边的大部分人都是这么做的。”

    约翰诺温换了一个比较舒服的姿势,他把脚抬到了桌子上。我急急忙忙的拿起了我的笔,因为职业经验告诉我,他的话匣子终于打开了。

    他的声音缓慢而深沉:“您知道那种‘咔嚓’声么?那种脖子整个断掉的声音?”

    “哦天那!”

    “您瞧,我不是在吓你,只是不知道用什么别的方式来形容。我确实是被一声‘咔嚓’声吵醒的,当我意识到那是一个怪物咬断我女儿喉咙的声音,是在10分钟以后。”

    约翰诺温用力灌下一杯酒,似乎是为了获得某种勇气。他闭上眼睛,用梦喃般的声音复述着,他的声音虚无缥缈,整个空间似乎只有书写的声音是真实的。

    “我从卧室冲进了妻子和女儿睡着的房间,然后就看见了那个家伙,它像食肉动物一样蹲着。它全身是黑色,翅膀像蝙蝠,爪子又长又尖。我才满月的女儿被它叼在嘴里,尖利的牙齿刺进嫩肉,嘴巴搅动发出的咯吱声让人头皮发麻。”

    “我无法再详细的描述,因我害怕的没有再看第二眼,我一屁股摔倒在地上,地上全是血,一摸粘粘的,我妻子是第一个受害的,但是我害怕得没力气去看她的尸体在那里。我跌跌撞撞的跑出去,碰翻了一打以上的东西。但是外屋的情形更让我作呕……”他又用力灌下一口酒,“黑暗中我看见我的叔叔马修正努力地想从地上爬起来,当看见他身上的大洞,发觉在移动着的是他的尸体而不是他本人的时候,我听见自己的惨叫声被卡在喉咙里发不出来。”

    “渗透……”我慢慢的咀嚼着这个词,诺温曾经说过,这个词恰如其分。

    “马修的身子一直在变化,骨头开始突起,背后隆起发出可怕的卡卡声,那瞬间我意识到他正在变形,无论是黑魔法或者是别的,我叔叔的尸体正在变形,我想起了那个黑色家伙和我的女儿……”

    “之后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当马修的脑子伴随着咔嚓声掉下来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手拿着斧子,我害怕的不能自已,手指久久无法张开。我意识到拯救我的力量不是来自勇气而是来自恐惧。”

    约翰诺温睁开了眼睛,他看起来有点呆滞。

    “我满脑子想着的就是逃跑,不过这并不容易,外面下着雨,死人在到处猎杀活人,那些变形完全的家伙张着黑色的翅膀如蝙蝠一样在天上到处盘旋,我这才看清楚它们的脑袋是尖尖的,没有头发。在门口我发现了守夜人马罗斯,一个勤奋的年轻人。不过我发现的是他的的尸体,或者说他的大部分肢体,要不是那套衣服我都认不出他,尸体发出卡卡的响声,于是我砍下了他的脑袋。邻居从斜里冲过来抓住我的手,还好我看见他正在哭的脸,不然我会本能的砍倒他。我记得他混乱的语言大致在说他杀死了自己的儿子,天那,我那邻居是一个多么善良的老小子啊,不过我可没有资本说他是个懦夫,因为我当时全身在抖。”

    火炉发出一声“啪啦”声,我们安静下来,没有再说话,约翰饶有兴趣的看着我,似乎想知道我的意见。

    被人盯着看让我不安,这大概是斯东人的遗传病,和矮小的个子或者过长的胡子一样,“恩……恩……蝙蝠魔。”我对他发表了我的意见,那些所谓怪物确实是蝙蝠魔没错,一直以来很多战场上都有人目击到这些生物,“也就是说,诺米尔温事件的真相是……”

    我的感觉并不好,因为我突然想到其他的东西,如果蝙蝠魔是如此,那么其他怪物是怎么来的呢?比如食人妖,它们的身材和精灵一样修长是巧合么?

    “我们的出逃过程并没有什么有趣之处,蝙蝠魔像追捕兔群的老鹰一样在我们中间起落,最后冲进森林的都是真正意义上的幸运儿。”约翰.诺温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瞪着我身后的某块地方。

    “就这样,很糟糕不是么?”我的采访对象动作利索的站起来,他又带上的戏谑的微笑。说实话,历史学家对故事的内容从不挑剔,不过我并不想告诉我的想法,于是我点点头表示同意。

    他显然想收拾收拾准备离开,我才想起来现在还处在战争中,于是我并没有挽留他。

    “能告诉我您的真名么?”我说道。

    他转过身来充满疑问的看着我。

    “呃……其实,做为资料,我最好能写上叙述者的真名。”

    他大声的笑了,我听出了一丝自嘲的味道,“约翰.诺温马上会成为一个著名的名字,亲爱的先生。”他说完转身想离开,又突然想到什么似的再次面向我,“因为每个诺米尔温人在军队里都用这个名字。”

    “似乎我知道了个秘密。”我笑着说。

    “是的先生……秘密。”

    约翰.诺温在出门前停了一会,他指着门旁的水桶,“我每次喝完酒回家,我妻子都会把装满的水桶放在门旁边。”他这样跟我说。

    然后我突然又一个想法,是的!蝙蝠魔是施过法的人体,他的妻子和女儿当时睡在一起,当时地上血非常多,约翰没有看见他妻子的尸体!我被自己的想法惊呆了,我记得约翰说过他妻子是第一个受害者……

    我胸口充满烦闷,瞪大眼睛看向摇动的木门,约翰.诺温已经不见了。

    每个诺米尔温人都叫约翰.诺温,每个诺米尔温人都杀死过自己的朋友,每个诺米尔温人都比任何人都了解我们的敌人。每个诺米尔温人都知道,只用勇气就可以战斗是多么的幸运。

    第二天清晨我看着银龙的军队在我脚下移动,之后的事情在史书上记载的清清楚楚,所以,我在这里的工作也到此为止了。我的老友站我旁边,依然穿着他软的像天鹅绒的黑色袍子。我看着狄拉克爵士在前往战场,我还看见约翰.诺温前往战场。因为我是历史学家,我必须两者都看见。

    这是无数人用无数的方式粉饰着,高唱着,赞颂着的场面,有如从在众人头顶聚集的光芒。所谓战场,永远是比地狱更像地狱的地方,那些英雄的荣誉和光荣,骑士的尊严和信仰,就如长夜中聊以自慰的烛光而已。

    “当知道自己使命的时候,做出正确的选择,这是我们短暂生命最重要的事。”我那精通魔法的老友缓缓的说。

    我不得不承认,他的话一般都是对的。不过我并不确定约翰.诺温的使命到底是什么,或者他的选择是什么?总有一天当他在战场见到自己亲人,那时候他会想着什么?

    我的老友并没有回答我的疑问,但我知道如果他想的话,他一定会知道答案,和我不同,他是时空之手。

    我感觉我被一个透明的魔法罩住,我知道我们的旅程又要开始了,这趟记录之旅在那里结束对我并不重要,因为斯东人的生命就是记录,永远都不会停止。

    时空旅行让人头晕,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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