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十三章 乡下之旅【3】
目录:重生之乱试佳人| 作者:四月流萤| 类别:都市言情
晚上,躺在客房的小床上——这应该是专门为秦欢而设的房间。奶奶给我定好空调的关机时间,然后把薄毯轻轻盖在我身上。然后她的手抚在了我的额头,“欢欢,我怎么觉得你这次来,变得有点怪怪的。”
“只是心情不大好。”我淡淡的说。
“哟,这么个小人儿都有心事了啊?来,给奶奶讲讲。”她说着坐在床沿上。
“奶奶,你遇到不尽人意的事情,就是那种会让你很难过很难过的事,比如你最好的朋友背叛了你。”
“遇上这种事啊,那你应该想想,你失望的时候,是不是自己把希望放错了地方呢?”她慈爱的看着我,“如果你的朋友背叛了你,那么你不是看清了一个人吗?你该庆幸,幸亏你没有跟那样可恶的人做一辈子朋友。”
我看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不清楚自己要表达的是什么,但我真正担心害怕的事又不能说出口。
“怎么,是不是听不懂啊?”她笑了笑,“我也真是的,说这么深的道理,你不过是个十岁的孩子。”说完她就站起来,“好了,是时候要睡觉了,奶奶走了。”
“晚安,奶奶。”
她微微一愣,随即笑开了,“晚安,小宝贝。”
被人叫小宝贝的感觉真好,是那种被宠着,被捧在手心里的感觉。我偏过头,眼泪掉了下来。
第二天睁开眼,就看到了桌子上的牛奶和蛋糕。奶奶已经来过了,因为是秦欢的身体,警觉性都降低了吗?毕竟是个孩子的身体。
我起床刷牙洗脸,然后吃掉了桌子上的东西。能这样一直下去也不错呢,心里突然有了这样的念头。
不对,妈妈和哥哥现在还不知道怎么样,我现在仿佛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一点外界的消息都没有。
对了,可以看报纸,爷爷不是每天都有看报纸吗?不过在这之前,我要把外衣换掉。
我打开那个小小的行李箱,里面全是漂亮的裙子,连衣裙,短裙,娃娃衫。看来,秦欢不喜欢穿裤子呢。我也不喜欢,因为腿不修长,穿了裤子有点不伦不类,于是常常穿裙子装嫩——我根本穿不出成shu女人的韵味。
而现在,我可以堂而皇之地穿起花花绿绿的裙子,看着镜子里那张似曾相识的脸。其实这不就是我童年时的脸吗?第一次见到秦欢,我就觉得她像是小时候的我。原来,还真是小时候的我,就像现在这样。
我穿了一条青苹果绿的连衣裙,再把头发盘起来,用两个卡通苹果夹夹起来。如果有个皇冠就好了,放上去就活脱脱是个小公主。
我下楼去,爷爷坐在摇椅上看报纸。
“爷爷。”我走过去,“我也想看报纸。”
“啊,秦欢啊。你也喜欢看报纸?识得多少字了?”他说着从桌上拿了报纸给我。
我接过,“这是今天的吗?”
“嗯,刚送到的。”
我大致浏览了一下,并没有秦家的任何新闻。秦家在映城的地位不容小觑,发生点什么事的话必定满城皆知。所以,没有新闻就是好事。
“奶奶去哪里了?”我问。
“她去镇上买菜。”爷爷的眼睛盯着报纸,“说是晚饭要请你那帮小伙伴一起吃。”
“哦。这样。”我现在也就只能跟小不点们玩玩,“大概是哪些人爷爷知道吗?”
“这事是你奶奶弄出来的,我可不清楚。不过,我倒知道你跟隔壁刘家的狗蛋玩得不错。”
“狗蛋”天呐,这人不是他父母亲生的吧,怎么取了这么个名字……
“村里都这么叫他,这是小名吧,说是为了小时候好养点,真名叫刘天什么来着,不大记得了。”他说着敲了敲额头,“老咯”
我默默退出去,走到门口的花园里。有栀子花的香气隐约漂浮在空气里,小蝴蝶在草丛里飞来飞去。这情景,莫名的让我的心安定下来。
再走几步,除了院子,就看到了可恶的狗屎……好吧,我知道在农村这个不可避免。
我继续走出去,奶奶家是在靠村口不远的地方,沿着附近的小路过去,里面是更多的房屋,高高低低,新旧不一。
我正要走上那条小路,就听到有人叫我,“秦欢”
很是稚嫩的声音,我转过头去,看到一个脏兮兮的小男孩。手里拎着一个木桶,隐约可见里面几只表壳深红的龙虾。他的裤腿卷起来,脚上都是泥。
“你……”我不知道如何答话。
“你不记得我了?我是狗蛋啊”他着急的抹了抹脸,“是不是脸太脏了?”
“原来是你啊”我恍然大悟,这应该是爷爷口中跟我玩得特别好的小子。
“你奶奶叫我晚上去你家吃饭,所以我抓了一些龙虾,好让你奶奶去做菜,她做的可好吃了。”他兴奋地提了木桶给我看。
“你还是先回去洗个澡吧,看你脏的。”
“嘿嘿,没事,等下我去河里游一圈就可以了。”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那不是变得湿漉漉的?”
“没事,我回家换衣服呀”
“好吧。”我跟这小孩子没话题啊,“我特别无聊。”
“要不你看我游泳去吧?”他说着过来牵起我的手,“小汤圆和荷花都在那里”
我一头雾水,难道他口中的那两个人也是跟秦欢玩得很好的?这名字还真是千奇百怪,不过令人觉得特别亲切。
“喂,狗蛋,你真名叫什么呀?”我忍着喷口水的冲动问他。
“刘天赐。”
“哟,这名字不错。”
“你记性真差。”他拉着我跑向河边,气喘吁吁的,“我都告诉过你好多遍了”
“哦哦。”我应和道。
“到了”他说着放下手中的木桶,开始脱衣服和裤子。
随即“噗通”一声跳入河里,速度之快让我目瞪口呆。
我看一看被她牵过的手,满是泥,于是我走到石阶上去洗手。
“秦欢,你也来了啊”有人跟我打招呼,是个白白净净的女孩子,扎着羊角辫,我想这人不是小汤圆就是荷花。
“是呀”我挤出一个微笑。
“小汤圆,你快回来,秦欢来了”她接着向湖中的一个小女孩喊。
那个小女孩转过头来,是短发,眼睛很大,皮肤是那种健康的黝黑。
那么这个坐在石阶上双脚晃在水里的人是荷花无疑了。
“荷花,你真好看。”我蹩脚地赞美着她。
“你才好看呢。”她认真地看着我,“秦欢,你的衣服真漂亮。”
我想她的家境一定不怎么样吧,看她身上的裙子,白色的,但已经有点泛黄,皱巴巴的。这样可爱的一个小姑娘,要是有条件好好打扮,一定也跟公主似的。
“我奶奶邀请你晚上来我家吃饭了吗?”我问。
“嗯。我们三个晚上都回去。”她是指她,狗蛋跟荷花三人。
“那到时候,我让你看看我这次带的衣服,你要是喜欢哪件,我就送你。”
“真的”她不敢相信地双手捂住嘴。
“当然。”我真诚的笑笑,这样天真的岁月已经离去好久了,现在重拾,觉得心里像是吹进一阵春风,很舒服。
“秦欢,你的裙子真好看”小汤圆刚上岸就是这句话,眼睛里闪闪发光。
“小汤圆,我跟荷花说好了,今天晚上你来的时候我带你去看我的衣服,你喜欢哪件,我也送你。”
“真的”跟荷花如出一辙的期待的神情。
“当然是真的。”我又重复一次。
“什么是真的?”狗蛋这个时候也游到岸边来。
“女孩子的事,男孩子少打听。”我说。
“哎哟”他突然喊一声,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怎么了?”我们三个不约而同地问他。
“玻璃扎到脚了。”他说着慢慢爬上来,露出那只留学的脚。
“谁让你乱站了”小汤圆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
“我们扶你去孙爷爷那看看吧?”想必是农村的私人诊所。
“不用不用。”我说,“这种伤我会治。”
“真的?”荷花惊呼。
“不过,等下你们看到的情景,你们都要为我保密。”我说。
他们三个人互相看了看,然后异口同声,“好”
我于是先狗蛋脚底的玻璃拔出来,他痛得大叫。
然后我按着伤口处,给他治疗,这种感觉真奇妙,像是有股力量自我指尖传过去。
他很是奇怪,“咦,没有那么痛了。”
“好了。”我说。
他们三个一齐去看那个伤口,已经愈合,结疤。
“不会吧”狗蛋一脸的不信。
小汤圆和荷花也惊呆了,“简直像是在看神话故事。”
“狗蛋你走走看。”
他站起来来回走了几步,“不痛了。”
“这件事不能告诉别人。”我严肃的说。
“知道啦”他们齐声说。
荷花凑过来,“秦欢,你以后当个医生吧,你可比孙爷爷厉害多了”
“是呀是呀”小汤圆也应和着。
“我觉得秦欢可以当个异能师。”狗蛋说。
“那是什么?”我假装不知,这小孩子从哪听来这样的话。
“就像动漫里讲的那样啊。你们看过《驱魔少年》不?可好看了”他兴奋地说。
“看过,我喜欢亚连”小汤圆也很兴奋。
“我喜欢丽娜李”荷花也不示弱。
“我喜欢拉比。”我说。
“拉比就一个眼睛。”小汤圆提醒我。
“可我就是喜欢他。”话题很容易被转到了这个上面,小孩子果然好骗啊。
我虽然很喜欢亚连,但我更喜欢拉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虽然他只有一个眼睛,虽然他的除魔武器并不美观,但我就是喜欢他。喜欢一个人,跟他的外在是没有关系的。我觉得拉比是个更加重情重义的人,相对于他的身份来说。因为作为一个bookman的继承人来说,他是不能对任何人有感情的,他只是历史的记录着,必须平淡的看待每一场战争。然而,他说,在战争中唯一平等的,就只有痛苦。
只听他这一句话,我就知道他内心饱含热情。他把那些一起战斗的人都当成同伴,虽然他的师傅熊猫老头总是提醒他,作为一个记录历史的人,要用旁观者的身份去看待那些痛苦和快乐,但他依然那么看重同伴。
所以,我喜欢这样一个人,明明有着那么尴尬的身份,也不愿意放弃自己内心的意愿。
像极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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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心情不大好。”我淡淡的说。
“哟,这么个小人儿都有心事了啊?来,给奶奶讲讲。”她说着坐在床沿上。
“奶奶,你遇到不尽人意的事情,就是那种会让你很难过很难过的事,比如你最好的朋友背叛了你。”
“遇上这种事啊,那你应该想想,你失望的时候,是不是自己把希望放错了地方呢?”她慈爱的看着我,“如果你的朋友背叛了你,那么你不是看清了一个人吗?你该庆幸,幸亏你没有跟那样可恶的人做一辈子朋友。”
我看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不清楚自己要表达的是什么,但我真正担心害怕的事又不能说出口。
“怎么,是不是听不懂啊?”她笑了笑,“我也真是的,说这么深的道理,你不过是个十岁的孩子。”说完她就站起来,“好了,是时候要睡觉了,奶奶走了。”
“晚安,奶奶。”
她微微一愣,随即笑开了,“晚安,小宝贝。”
被人叫小宝贝的感觉真好,是那种被宠着,被捧在手心里的感觉。我偏过头,眼泪掉了下来。
第二天睁开眼,就看到了桌子上的牛奶和蛋糕。奶奶已经来过了,因为是秦欢的身体,警觉性都降低了吗?毕竟是个孩子的身体。
我起床刷牙洗脸,然后吃掉了桌子上的东西。能这样一直下去也不错呢,心里突然有了这样的念头。
不对,妈妈和哥哥现在还不知道怎么样,我现在仿佛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一点外界的消息都没有。
对了,可以看报纸,爷爷不是每天都有看报纸吗?不过在这之前,我要把外衣换掉。
我打开那个小小的行李箱,里面全是漂亮的裙子,连衣裙,短裙,娃娃衫。看来,秦欢不喜欢穿裤子呢。我也不喜欢,因为腿不修长,穿了裤子有点不伦不类,于是常常穿裙子装嫩——我根本穿不出成shu女人的韵味。
而现在,我可以堂而皇之地穿起花花绿绿的裙子,看着镜子里那张似曾相识的脸。其实这不就是我童年时的脸吗?第一次见到秦欢,我就觉得她像是小时候的我。原来,还真是小时候的我,就像现在这样。
我穿了一条青苹果绿的连衣裙,再把头发盘起来,用两个卡通苹果夹夹起来。如果有个皇冠就好了,放上去就活脱脱是个小公主。
我下楼去,爷爷坐在摇椅上看报纸。
“爷爷。”我走过去,“我也想看报纸。”
“啊,秦欢啊。你也喜欢看报纸?识得多少字了?”他说着从桌上拿了报纸给我。
我接过,“这是今天的吗?”
“嗯,刚送到的。”
我大致浏览了一下,并没有秦家的任何新闻。秦家在映城的地位不容小觑,发生点什么事的话必定满城皆知。所以,没有新闻就是好事。
“奶奶去哪里了?”我问。
“她去镇上买菜。”爷爷的眼睛盯着报纸,“说是晚饭要请你那帮小伙伴一起吃。”
“哦。这样。”我现在也就只能跟小不点们玩玩,“大概是哪些人爷爷知道吗?”
“这事是你奶奶弄出来的,我可不清楚。不过,我倒知道你跟隔壁刘家的狗蛋玩得不错。”
“狗蛋”天呐,这人不是他父母亲生的吧,怎么取了这么个名字……
“村里都这么叫他,这是小名吧,说是为了小时候好养点,真名叫刘天什么来着,不大记得了。”他说着敲了敲额头,“老咯”
我默默退出去,走到门口的花园里。有栀子花的香气隐约漂浮在空气里,小蝴蝶在草丛里飞来飞去。这情景,莫名的让我的心安定下来。
再走几步,除了院子,就看到了可恶的狗屎……好吧,我知道在农村这个不可避免。
我继续走出去,奶奶家是在靠村口不远的地方,沿着附近的小路过去,里面是更多的房屋,高高低低,新旧不一。
我正要走上那条小路,就听到有人叫我,“秦欢”
很是稚嫩的声音,我转过头去,看到一个脏兮兮的小男孩。手里拎着一个木桶,隐约可见里面几只表壳深红的龙虾。他的裤腿卷起来,脚上都是泥。
“你……”我不知道如何答话。
“你不记得我了?我是狗蛋啊”他着急的抹了抹脸,“是不是脸太脏了?”
“原来是你啊”我恍然大悟,这应该是爷爷口中跟我玩得特别好的小子。
“你奶奶叫我晚上去你家吃饭,所以我抓了一些龙虾,好让你奶奶去做菜,她做的可好吃了。”他兴奋地提了木桶给我看。
“你还是先回去洗个澡吧,看你脏的。”
“嘿嘿,没事,等下我去河里游一圈就可以了。”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那不是变得湿漉漉的?”
“没事,我回家换衣服呀”
“好吧。”我跟这小孩子没话题啊,“我特别无聊。”
“要不你看我游泳去吧?”他说着过来牵起我的手,“小汤圆和荷花都在那里”
我一头雾水,难道他口中的那两个人也是跟秦欢玩得很好的?这名字还真是千奇百怪,不过令人觉得特别亲切。
“喂,狗蛋,你真名叫什么呀?”我忍着喷口水的冲动问他。
“刘天赐。”
“哟,这名字不错。”
“你记性真差。”他拉着我跑向河边,气喘吁吁的,“我都告诉过你好多遍了”
“哦哦。”我应和道。
“到了”他说着放下手中的木桶,开始脱衣服和裤子。
随即“噗通”一声跳入河里,速度之快让我目瞪口呆。
我看一看被她牵过的手,满是泥,于是我走到石阶上去洗手。
“秦欢,你也来了啊”有人跟我打招呼,是个白白净净的女孩子,扎着羊角辫,我想这人不是小汤圆就是荷花。
“是呀”我挤出一个微笑。
“小汤圆,你快回来,秦欢来了”她接着向湖中的一个小女孩喊。
那个小女孩转过头来,是短发,眼睛很大,皮肤是那种健康的黝黑。
那么这个坐在石阶上双脚晃在水里的人是荷花无疑了。
“荷花,你真好看。”我蹩脚地赞美着她。
“你才好看呢。”她认真地看着我,“秦欢,你的衣服真漂亮。”
我想她的家境一定不怎么样吧,看她身上的裙子,白色的,但已经有点泛黄,皱巴巴的。这样可爱的一个小姑娘,要是有条件好好打扮,一定也跟公主似的。
“我奶奶邀请你晚上来我家吃饭了吗?”我问。
“嗯。我们三个晚上都回去。”她是指她,狗蛋跟荷花三人。
“那到时候,我让你看看我这次带的衣服,你要是喜欢哪件,我就送你。”
“真的”她不敢相信地双手捂住嘴。
“当然。”我真诚的笑笑,这样天真的岁月已经离去好久了,现在重拾,觉得心里像是吹进一阵春风,很舒服。
“秦欢,你的裙子真好看”小汤圆刚上岸就是这句话,眼睛里闪闪发光。
“小汤圆,我跟荷花说好了,今天晚上你来的时候我带你去看我的衣服,你喜欢哪件,我也送你。”
“真的”跟荷花如出一辙的期待的神情。
“当然是真的。”我又重复一次。
“什么是真的?”狗蛋这个时候也游到岸边来。
“女孩子的事,男孩子少打听。”我说。
“哎哟”他突然喊一声,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怎么了?”我们三个不约而同地问他。
“玻璃扎到脚了。”他说着慢慢爬上来,露出那只留学的脚。
“谁让你乱站了”小汤圆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
“我们扶你去孙爷爷那看看吧?”想必是农村的私人诊所。
“不用不用。”我说,“这种伤我会治。”
“真的?”荷花惊呼。
“不过,等下你们看到的情景,你们都要为我保密。”我说。
他们三个人互相看了看,然后异口同声,“好”
我于是先狗蛋脚底的玻璃拔出来,他痛得大叫。
然后我按着伤口处,给他治疗,这种感觉真奇妙,像是有股力量自我指尖传过去。
他很是奇怪,“咦,没有那么痛了。”
“好了。”我说。
他们三个一齐去看那个伤口,已经愈合,结疤。
“不会吧”狗蛋一脸的不信。
小汤圆和荷花也惊呆了,“简直像是在看神话故事。”
“狗蛋你走走看。”
他站起来来回走了几步,“不痛了。”
“这件事不能告诉别人。”我严肃的说。
“知道啦”他们齐声说。
荷花凑过来,“秦欢,你以后当个医生吧,你可比孙爷爷厉害多了”
“是呀是呀”小汤圆也应和着。
“我觉得秦欢可以当个异能师。”狗蛋说。
“那是什么?”我假装不知,这小孩子从哪听来这样的话。
“就像动漫里讲的那样啊。你们看过《驱魔少年》不?可好看了”他兴奋地说。
“看过,我喜欢亚连”小汤圆也很兴奋。
“我喜欢丽娜李”荷花也不示弱。
“我喜欢拉比。”我说。
“拉比就一个眼睛。”小汤圆提醒我。
“可我就是喜欢他。”话题很容易被转到了这个上面,小孩子果然好骗啊。
我虽然很喜欢亚连,但我更喜欢拉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虽然他只有一个眼睛,虽然他的除魔武器并不美观,但我就是喜欢他。喜欢一个人,跟他的外在是没有关系的。我觉得拉比是个更加重情重义的人,相对于他的身份来说。因为作为一个bookman的继承人来说,他是不能对任何人有感情的,他只是历史的记录着,必须平淡的看待每一场战争。然而,他说,在战争中唯一平等的,就只有痛苦。
只听他这一句话,我就知道他内心饱含热情。他把那些一起战斗的人都当成同伴,虽然他的师傅熊猫老头总是提醒他,作为一个记录历史的人,要用旁观者的身份去看待那些痛苦和快乐,但他依然那么看重同伴。
所以,我喜欢这样一个人,明明有着那么尴尬的身份,也不愿意放弃自己内心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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