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重生之乱试佳人 正文 第八十七章 新的童年

正文 第八十七章 新的童年

目录:重生之乱试佳人| 作者:四月流萤| 类别:都市言情

    我是不肯就这样相信他的,毕竟他曾做过那么多令我心灰意冷甚至怨恨他的事。更何况,现在妈妈生死未卜,我怎么都不能胳膊往外拐,去毫无保留的相信一个恶魔般的家伙。

    “你真的能做到?”我问他。

    “也许开始会不适应,所以,我需要你的帮助啊。”

    “谁要帮你。”我撅嘴,“除非,你帮我把妈妈找回来。”

    “好。”他笑笑,“我本来就有这样的打算,不然也不会提前来找你了。”

    “真的?”我眼前一亮,“那我们什么时候行动?”

    “喂,这种事情我去解决就好了,你凑什么热闹。”

    “你现在也不过是个寻常人。”

    他一拍额头,一脸受不了的表情,“再怎么寻常,也总比你这种小孩子厉害点的嘛。”

    “喂,你找抽啊”我说着扬了扬小拳头。

    “我明天就回诺斯族去看看,要是她真的在,我一定带回来。”他回到正题,“但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太过分的我可做不到。”

    “你只要保守秘密就好了。”

    “咦,是什么秘密?”看他一脸神秘的样子,我一点头绪都没有。

    “就当阿诺斯已经死了,而我是应文智,我只想做应文智。”他认真地看着我,“这个秘密,你能守住吗?”

    “难道我哥不知道这事?”我狐疑,“你怎么满骗过他?”

    “应文智的记忆都被我一丝不漏的读取了,所以……”

    我对这样不属于人间的方式早已见怪不怪。只是心里还是闪过一丝苍凉,一个生命,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被另一个覆盖。留下来的只有记忆而已,不过有记忆还是好的,秦欢连记忆都没给我留下。

    “好,关于这件事,我一个字都不会对第三个人说。但是,把妈妈找回来之后,你一定要做个像模像样的应文智。”我语气一转,“不然,我拼了命也不会让你好过的。”

    “嗯。”他点点头,“我还要等你长大呢,对什么事都不要太拼命,你没命了我会伤心的。”

    照理说他这一番话应该是很恶心的才对,谁知道这家伙一脸的认真,我看不出一点的讽刺和戏谑。于是心里一动,也没再说什么。

    “明天我就去诺斯族看看。”他说,“我要走了,等下你哥哥看到我我又得敷衍他。你妈血咒使得我消耗很多能量,你看我现在多虚弱。”

    “这个给你。”我把周萦绮给我的符递给他。

    “啊哈?这个?”他接过,“我们又不是鬼神,这种东西根本没什么用。”

    “不过是我的心意而已。”我也早知道这些东西没多大用处,不过周萦绮给我是她的心意,我给阿诺斯——哦不,还是叫应文智吧,说好不再提那个名字了,我给他却是我的心意。他希望做一个普通人,虽然听上去匪夷所思,但存在即是合理,我宁愿相信这是一个好的开端。

    应文智走后,我就在台阶上双手托着脑袋沉思。为了不暴露应文智的真实身份,他去异界找寻妈事当然也不能告诉秦枫了。如果妈妈找回来了,终究会被秦枫知道的吧,但又不是我泄密,我只要守住自己的承诺就好了,他也不能拿我怎么样。

    如果妈妈回不来——这真是最最糟糕的后果了。我们家大概会一直沉浸在悲伤的气氛里,吃饭都不会香了。哎,我叹一口气,然后看到了一双脚在我面前停下。我目光移上去,看到一个大概二十出头的女人。

    “秦欢,你怎么坐在这里?”

    “啊啊,我……”我看了一眼头顶的太阳,虽然已经入秋并不炎热,但总不能说在太阳底下吹风吧?况且这个女人什么来头啊……我像是一脚踏空似的,状态云里雾里。

    “才开学几天,你就请假了,你妈妈说你身体不舒服,所以我来看看你。”

    听她这么说,应该是老师了吧?

    “老师……”我声音轻轻的,“去里面坐坐吧?”

    “好,你妈妈在家吗?”

    “啊,不。”我摆摆手,“不过我哥哥在。”

    我心想引荐给哥哥的话,他一定不会说我坏话,就算秦欢在学校的表现不怎么样,秦枫也不会拿我开刷。幸好爸爸不在,不然以他的脾气,再加上现在妈妈下落不明,我非遭殃不可。总之,家访这种事,是个学生都会怕。就像以前孤儿院的老师告诉素晴阿姨,我顽皮闯祸的事,我总是特别害怕那时候素晴阿姨的眼神。然后就明白,等老师走后我手心一定要挨板子了。

    哥哥从楼上下来,我见老师立马像被勾了魂似的。哎,小女人还真是好钓啊。

    “是这样的。”她这个时候的语气比之前对我说话时可温柔多了,“秦欢开学就是三年级了,开始学英语了,我怕她落下功课,所以,如果不是什么特别大的病的话,我希望她能早点来学校上课。”

    “没问题。”秦枫笑着说,“她身体好得差不多了,明天就送她来学校。”

    听到这话,在一旁喝果汁的我毫不犹豫地喷了出去。

    “不会吧……”我拿眼神拼命地瞥向秦枫,他却当没看见一样。

    “那好,其实我没什么事,我主要是来看看秦欢的。”女老师羞涩的说。

    我翻了个白眼,说是来看我的,她的眼珠子却一直甩在秦枫身上,睁眼说瞎话啊有没有?

    送走了老师,我非常不悦,“要上学你自己去啊,要我整天跟一群孩子混一起,我会疯的。”

    “那有什么办法,你难道要让生活变得不正常?”

    “可对于我来说,现在念小学纯粹是浪费时间。”

    “那你有本事就跳级啊。”他对我挑了挑眉,“没有办法的事,你再抱怨都没有用,明天我会送你去学校的。”

    “靠……”我极度不爽,“别小看我,虽然我受教育的程度不高,但对付小学课程,可是轻而易举的。”

    “那好,你做给我看。”

    我默默捏紧了拳头,既然重新拥有一个童年,当然要遵循规律,做一些适应年纪的事情。但谁规定一个人不能在一夜之间变成天才的?我就是这样一个奇迹,秦欢本身就该是个奇迹。

    并且,我也没有上过正规的高中,我更加没上过大学,趁这个机会可以补上。只不过一个人跟一堆不熟悉的人念书,放学在家,或者假期也只是一个人,跟那只叫小猫咪的狗狗玩吗?太愚蠢了,那大概适合一个10岁的普通孩子,但不适合一个10岁的天才,没错,我说的就是我。

    所以呢,我需要一个伙伴。我当然无法找一个境遇跟我一样的人。所以我想到了乡下的三个人,小汤圆,荷花和狗蛋。但把他们三个一起弄来城里上学,显然太不现实了,我家都成托儿所了,何况其中一个还是男孩子。小时候无所谓,再大点多不好意思啊。

    虽然小汤圆的个性很豪爽,大大咧咧的,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比起在城市生活的话,荷花才更适合。她长得白白净净的,真不像农村长大的孩子。而且她比小汤圆文静,有礼貌。

    所以,我把这个想法跟秦枫说了,他白我一眼算是讽刺我没出息。可是,谁不怕寂寞呢?只有身在幸福中的人才不怕寂寞,只要寂寞了,一条短信,一个电话发给心爱的人,就可以得到慰藉。可是,我是没有资格的,以现在的身份。我连原本心情不爽了找哥们出去喝酒这样的机会都没有了。新的哥们要重新培养起来才是。不过,现在我的同龄人都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愣头青,哎,找哥们是件任重而道远的事啊。

    秦枫最终还是答应我往乡下跑一趟,问问荷花的父母愿不愿意送荷花来城里念书。学费,吃住都由我们家包了,主要是来陪我念书。我想这个理由真是卑微,仿佛把人家当下人似的,她来了,我一定会拿她当姐妹。

    一天又过去了,一想到第二天要去上小学我就头疼。小学生一般都叽叽喳喳的,跟一群烦人的麻雀似的,并且我在想,在老师教着加减法,小学古诗文的时候,我也要傻乎乎地跟着念吗?我早说过了,那就是浪费时间。不然,我买几本小说带去好了,只是被老师发现一定不得了,我才不看格林童话之类的,我一定看言情啊……爱情是小说中永恒不灭的话题。

    或者,我也可以自己尝试着写写小说?这想法不错,于是当晚我就塞了好几本本子在书包里。都是很漂亮的本子,一点也不俗气,果然是我妹妹,秦欢的品味相当独特。

    一大早就被张嫂喊起来,然后眯着眼睛洗漱,再吃早饭,被强迫背上书包,又被塞进祥叔的车子里。

    到学校了,一切都是那么陌生。不过,这倒是我曾梦寐以求的小学的摸样,高高的建筑楼,花团锦簇的花坛,两旁种满了绿色的树的道路。还有个喷泉,现在冒着小小的水柱。

    祥叔在门口把我放下就走了,我伸着手脸都石化了,尼玛啊,哪个班级我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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