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一章 应文智化身老师
目录:重生之乱试佳人| 作者:四月流萤| 类别:都市言情
日子好像已经走上了正轨,奇奇怪怪的事情少了许多。这跟应文智决定做一个正常人有很大的关联。他再也不允许我提“阿诺斯”这三个字。他像是一个从良的浪子,往事不再提。
我除了写那本《半路接手的人生》之外,还多了一个目标:成为新一代神医。
这倒不是我自发的,而是以身俱来的能力给了我适应这职业的最好条件。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早自习下课,这一群小屁孩又在教室里乱哄哄玩闹。结果一个小胖子跟一个小瘦子真打起来了。情急之下,小瘦子随手抓了桌上的东西朝小胖子扎过去。谁知,拿什么不好,拿的是把小刀,就那样准确无误地捅到了小胖子肚子里的脂肪里去了。
这下子,大家都吓坏了,我倒是一副世外高人的样子,一点紧张都没有。
小胖子被人群围起来,小瘦子则吓得在一旁哭起来。还有的同学已经慌忙跑去办公室。
荷花扯扯我的袖子,“秦欢,你给他治治吧,就像那天给狗蛋治疗一样。”
于是,我拨开人群,看到小胖子躺在地上,肚子上的衣服已经有血渗出来。我走过去,握住他的手。
“疼……”他脸色发白,冷汗直冒。
我感觉到自己的力量缓缓经过手指,向他传送过去。很是舒服的感觉,就像在寒冬,从空调里吹出的暖气贴在皮肤上一样。
老师很快来了,神色慌张。她一见到血就尖叫起来,“方晟,老师送你去医务室。”
那个叫方晟的小胖子稳稳当当地站起来,“老师我已经没事了。”
“那你衣服上的血怎么回事?”
“刚才肚子被小刀割了,现在已经好了。”他掀起衣服,疤痕还在,只是早就已经愈合,一点也不像新伤的样子。
我在这个时候不禁叹息,为什么我的异能不是消除疤痕呢?那样,我开个美容院一定赚钱。其实当医生,对我来说也是一份很有挑战性的职业。医院是属于那种每天出生入死的地方,那就免不了大大小小的手术。或者,许多从事故现场被送来的伤员,大都伤得惨不忍睹,我真怀疑我内心承受那些血和伤口的能力。
“这事情太奇怪了。”老师皱眉,“这伤口不是刚弄的吧?又是你们恶作剧?这红色的别是红墨水吧?”
“刚才真的受伤了,是秦欢帮我治好的。”方晟说。
他这一句话,把所有目光都引到了我身上。
“啊,有吗?”我矢口否认,“我可什么都没做。”心想,这下坏了,要是被他们知道,我只需输送力量就能治疗伤痛,那我还不被他们当成异类啊?难说不把我送去科学院直接解剖研究。
“可是,你握着我手的时候,我明明感觉……”
“你感觉个头,我好心来扶你,你说这么奇怪的话干嘛”我打断他。
上课铃声在这个时候响起,老师叹口气站起来,“好了好了,这事情就到此为止,下次再胡闹我就不饶你们了”她的手指着小胖子和小瘦子。她一定以为这又是一次他们的恶作剧,他们常常这样愚弄老师。
看到他们垂头丧气地回到座位上,我不禁要轻笑,狼来了的故事总听过吧,平时太多恶作剧,现在就算事情真正发生了,可信度也不高。
还有人在小声讨论,眼神时不时朝我瞥一眼,我也懒得搭理。
荷花凑过来,“这个事情不能给别人知道吗?”
“当然,不然大家都当我是怪物了。”我说,“你不会说出去吧?”
“当然不会。”她微微一笑,“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嗯。”我相信她不会说出去的。
“秦欢,你只是跟别人不太一样。你比别人都懂事,你对事情的看法也很像大人。”荷花又说。
“嗯,是爸妈教育成这样的。”我只好瞎扯。我不是像大人,我分明就是个大人,跟这群孩子的想法自然天差地别。我都差点忘记了,我的思维不是10岁小孩子的,每天跟孩子一起,我都快忘记自己的年龄了。
教室里一下子安静下来,我知道是老师来了,于是赶紧坐好。
班主任去而复返,脸上带着害羞的笑容。我正纳闷,她身后跟着进来的那个人差点让我把眼珠子瞪出来。
“同学们,这是新来教你们美术的应老师,大家欢迎他”说着,班主任鼓起掌。
大家都跟着鼓掌,我明显感觉到了自己嘴角的抽搐。原来他昨天的话时这个意思看着应文智西装革挺地站在讲台上,我想吐血的冲动都有。这下,我们真的每天都能见面了。
“咦,那个不是……”荷花也发现了。
“是……应文智……这个家伙。”
“应该叫应哥哥吧?”
“你可以这样叫,我才不叫。”我突然像个孩子一样。
这家伙竟然会老做老师?还教美术,他脑子没被门挤过吧……
班主任走后,应文智的眼神瞥向我,嘴角一歪,笑得非常灿烂。
“今天,我教你们画太阳。”
“拜托,老师我们已经三年级了”有人不满的叫出来。
应文智不以为意地微微一笑,在黑板上画出各种各样的太阳,一数竟然有15种之多。一时间,教室里都是感叹声。这家伙,真看不出来……我的嘴角不由自主扬了起来。
“同一种事物,可以有许多不同的方式来表达。就算是一种方式,也可以有不同的角度来演绎。”他说,“你们想想,就算只是简单的一句‘我爱你’全世界都可以有几百种语言来表达。所以,看事情绝对不要片面的,单一的来看,思维要扩展开来,学美术尤其如此,不能固守成规。”
他说得头头是道,还真那么像回事,只是他有没有搞明白啊,他面对的是一群10岁的孩子。他竟然还那么顺口的把“我爱你”三个字挂在口边。不过,说实话,这是我这些天听课以来,感觉最好的一节课。好像,这些小孩子也很喜欢他,他不像其他老师那样会责怪,动不动就拉长脸。他一直很有风度的微笑着,只感觉亲切。
哎,要是所有的老师都这个样子就好了。不过,应文智什么时候有了教师从业证?我真没想到,他会这么安于平静,我以为就算他不是过去的他,融合了过去的回忆,他也应该继续从事以前喜欢的电脑事业才对。结果跑来小学当一个教师,不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
不过,我跟荷花上下学的方便多了,每天应文智送我们到学校,也接我们回家。他已经搬来跟秦枫一块住,还是两个男人一张床……虽然床是够大,但这个对他们来说已经是习惯的事情,对身边的人来说应该还是需要一个缓冲期吧。光想想,两个秀色可餐的男人——这样形容行不,每天赤身睡在一起,是多么让人浮想翩翩啊……
祥叔就比较轻松了,他工作也不用那么赶,送完我们要送妈妈,要接妈妈。要送张嫂去买菜,或者家里有谁要用车都会找他。当然家里还有别的司机,但那些司机大都会去爸妈公司帮忙。爸妈又是好样的,每人处理一个公司,作为他们的司机也真是辛苦。
晚上吃过饭,荷花在房间里跟作业做斗争。我只用五分钟就把作业完成,真是小儿科,心里不禁感叹一声。
走到露天阳台,那里有桌椅,已经有人捷足先登在喝咖啡。我心情烦闷的时候就待在那里吹风。
我走过去,是应文智。
我坐下,不动声色地看着他。
他也不惊不慌,抿一口咖啡问我,“你要来一杯吗?”
“不要,咖啡对小孩子身体不好。”我说。
“哈,你还真适应。”
“不然呢。”我把手枕到脑后,靠在椅子上,“再无奈也无法改变。其实,我应该高兴才对,无端地多了几年时间给我享受。对大人来说,无忧无虑的童年。”语气里带上一点自嘲。
他放下咖啡,“我觉得,小孩子应该更多忧虑才对。不被理解,不被看重,这样的感觉是很寂寞的。”
“为什么会想到去当老师?”我转话题。
“为了你。”他直言不讳,吓我一跳。
“我可受不起。”我内心诚惶诚恐。
“我说真话你又不信。”他无奈,“只有你知道我的秘密,所以我害怕你。”
“说笑。”
“不。我查根究底,才发现,我害怕你不是因为你知道的秘密,而是,我喜欢你。”他说着那么认真,我也好希望自己能够相信。
“你没有理由会喜欢我。”我低头,不敢看他。
“才不。你是一个热烈的女子。”他的声音异常温柔。
我诧异,我是一个热烈的女子?怎么他这样看待我。我一直觉得我是个倒霉的,颠三倒四的神经病。想法与常人有异,有点愤世嫉俗,偶尔伤感,但悲伤不能缠着我太久。我是个神经大条的乐天派。然而,从他口中,我听出尊重的味道。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脸已经发烫。低着头,瞥到自己小小的双手。想起面前这个男人,曾对我妹妹见死不救,我内心的温暖一下子熄灭下去。
“我要去睡了。”我淡淡地说出这句话,赶紧离开。
这一道坎,我还没有跨过去。尽管他帮我找回了妈妈,尽管他给了我一个可以继续生存的身体。但如果要我选择,我宁可牺牲自己,也不要失去秦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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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除了写那本《半路接手的人生》之外,还多了一个目标:成为新一代神医。
这倒不是我自发的,而是以身俱来的能力给了我适应这职业的最好条件。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早自习下课,这一群小屁孩又在教室里乱哄哄玩闹。结果一个小胖子跟一个小瘦子真打起来了。情急之下,小瘦子随手抓了桌上的东西朝小胖子扎过去。谁知,拿什么不好,拿的是把小刀,就那样准确无误地捅到了小胖子肚子里的脂肪里去了。
这下子,大家都吓坏了,我倒是一副世外高人的样子,一点紧张都没有。
小胖子被人群围起来,小瘦子则吓得在一旁哭起来。还有的同学已经慌忙跑去办公室。
荷花扯扯我的袖子,“秦欢,你给他治治吧,就像那天给狗蛋治疗一样。”
于是,我拨开人群,看到小胖子躺在地上,肚子上的衣服已经有血渗出来。我走过去,握住他的手。
“疼……”他脸色发白,冷汗直冒。
我感觉到自己的力量缓缓经过手指,向他传送过去。很是舒服的感觉,就像在寒冬,从空调里吹出的暖气贴在皮肤上一样。
老师很快来了,神色慌张。她一见到血就尖叫起来,“方晟,老师送你去医务室。”
那个叫方晟的小胖子稳稳当当地站起来,“老师我已经没事了。”
“那你衣服上的血怎么回事?”
“刚才肚子被小刀割了,现在已经好了。”他掀起衣服,疤痕还在,只是早就已经愈合,一点也不像新伤的样子。
我在这个时候不禁叹息,为什么我的异能不是消除疤痕呢?那样,我开个美容院一定赚钱。其实当医生,对我来说也是一份很有挑战性的职业。医院是属于那种每天出生入死的地方,那就免不了大大小小的手术。或者,许多从事故现场被送来的伤员,大都伤得惨不忍睹,我真怀疑我内心承受那些血和伤口的能力。
“这事情太奇怪了。”老师皱眉,“这伤口不是刚弄的吧?又是你们恶作剧?这红色的别是红墨水吧?”
“刚才真的受伤了,是秦欢帮我治好的。”方晟说。
他这一句话,把所有目光都引到了我身上。
“啊,有吗?”我矢口否认,“我可什么都没做。”心想,这下坏了,要是被他们知道,我只需输送力量就能治疗伤痛,那我还不被他们当成异类啊?难说不把我送去科学院直接解剖研究。
“可是,你握着我手的时候,我明明感觉……”
“你感觉个头,我好心来扶你,你说这么奇怪的话干嘛”我打断他。
上课铃声在这个时候响起,老师叹口气站起来,“好了好了,这事情就到此为止,下次再胡闹我就不饶你们了”她的手指着小胖子和小瘦子。她一定以为这又是一次他们的恶作剧,他们常常这样愚弄老师。
看到他们垂头丧气地回到座位上,我不禁要轻笑,狼来了的故事总听过吧,平时太多恶作剧,现在就算事情真正发生了,可信度也不高。
还有人在小声讨论,眼神时不时朝我瞥一眼,我也懒得搭理。
荷花凑过来,“这个事情不能给别人知道吗?”
“当然,不然大家都当我是怪物了。”我说,“你不会说出去吧?”
“当然不会。”她微微一笑,“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嗯。”我相信她不会说出去的。
“秦欢,你只是跟别人不太一样。你比别人都懂事,你对事情的看法也很像大人。”荷花又说。
“嗯,是爸妈教育成这样的。”我只好瞎扯。我不是像大人,我分明就是个大人,跟这群孩子的想法自然天差地别。我都差点忘记了,我的思维不是10岁小孩子的,每天跟孩子一起,我都快忘记自己的年龄了。
教室里一下子安静下来,我知道是老师来了,于是赶紧坐好。
班主任去而复返,脸上带着害羞的笑容。我正纳闷,她身后跟着进来的那个人差点让我把眼珠子瞪出来。
“同学们,这是新来教你们美术的应老师,大家欢迎他”说着,班主任鼓起掌。
大家都跟着鼓掌,我明显感觉到了自己嘴角的抽搐。原来他昨天的话时这个意思看着应文智西装革挺地站在讲台上,我想吐血的冲动都有。这下,我们真的每天都能见面了。
“咦,那个不是……”荷花也发现了。
“是……应文智……这个家伙。”
“应该叫应哥哥吧?”
“你可以这样叫,我才不叫。”我突然像个孩子一样。
这家伙竟然会老做老师?还教美术,他脑子没被门挤过吧……
班主任走后,应文智的眼神瞥向我,嘴角一歪,笑得非常灿烂。
“今天,我教你们画太阳。”
“拜托,老师我们已经三年级了”有人不满的叫出来。
应文智不以为意地微微一笑,在黑板上画出各种各样的太阳,一数竟然有15种之多。一时间,教室里都是感叹声。这家伙,真看不出来……我的嘴角不由自主扬了起来。
“同一种事物,可以有许多不同的方式来表达。就算是一种方式,也可以有不同的角度来演绎。”他说,“你们想想,就算只是简单的一句‘我爱你’全世界都可以有几百种语言来表达。所以,看事情绝对不要片面的,单一的来看,思维要扩展开来,学美术尤其如此,不能固守成规。”
他说得头头是道,还真那么像回事,只是他有没有搞明白啊,他面对的是一群10岁的孩子。他竟然还那么顺口的把“我爱你”三个字挂在口边。不过,说实话,这是我这些天听课以来,感觉最好的一节课。好像,这些小孩子也很喜欢他,他不像其他老师那样会责怪,动不动就拉长脸。他一直很有风度的微笑着,只感觉亲切。
哎,要是所有的老师都这个样子就好了。不过,应文智什么时候有了教师从业证?我真没想到,他会这么安于平静,我以为就算他不是过去的他,融合了过去的回忆,他也应该继续从事以前喜欢的电脑事业才对。结果跑来小学当一个教师,不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
不过,我跟荷花上下学的方便多了,每天应文智送我们到学校,也接我们回家。他已经搬来跟秦枫一块住,还是两个男人一张床……虽然床是够大,但这个对他们来说已经是习惯的事情,对身边的人来说应该还是需要一个缓冲期吧。光想想,两个秀色可餐的男人——这样形容行不,每天赤身睡在一起,是多么让人浮想翩翩啊……
祥叔就比较轻松了,他工作也不用那么赶,送完我们要送妈妈,要接妈妈。要送张嫂去买菜,或者家里有谁要用车都会找他。当然家里还有别的司机,但那些司机大都会去爸妈公司帮忙。爸妈又是好样的,每人处理一个公司,作为他们的司机也真是辛苦。
晚上吃过饭,荷花在房间里跟作业做斗争。我只用五分钟就把作业完成,真是小儿科,心里不禁感叹一声。
走到露天阳台,那里有桌椅,已经有人捷足先登在喝咖啡。我心情烦闷的时候就待在那里吹风。
我走过去,是应文智。
我坐下,不动声色地看着他。
他也不惊不慌,抿一口咖啡问我,“你要来一杯吗?”
“不要,咖啡对小孩子身体不好。”我说。
“哈,你还真适应。”
“不然呢。”我把手枕到脑后,靠在椅子上,“再无奈也无法改变。其实,我应该高兴才对,无端地多了几年时间给我享受。对大人来说,无忧无虑的童年。”语气里带上一点自嘲。
他放下咖啡,“我觉得,小孩子应该更多忧虑才对。不被理解,不被看重,这样的感觉是很寂寞的。”
“为什么会想到去当老师?”我转话题。
“为了你。”他直言不讳,吓我一跳。
“我可受不起。”我内心诚惶诚恐。
“我说真话你又不信。”他无奈,“只有你知道我的秘密,所以我害怕你。”
“说笑。”
“不。我查根究底,才发现,我害怕你不是因为你知道的秘密,而是,我喜欢你。”他说着那么认真,我也好希望自己能够相信。
“你没有理由会喜欢我。”我低头,不敢看他。
“才不。你是一个热烈的女子。”他的声音异常温柔。
我诧异,我是一个热烈的女子?怎么他这样看待我。我一直觉得我是个倒霉的,颠三倒四的神经病。想法与常人有异,有点愤世嫉俗,偶尔伤感,但悲伤不能缠着我太久。我是个神经大条的乐天派。然而,从他口中,我听出尊重的味道。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脸已经发烫。低着头,瞥到自己小小的双手。想起面前这个男人,曾对我妹妹见死不救,我内心的温暖一下子熄灭下去。
“我要去睡了。”我淡淡地说出这句话,赶紧离开。
这一道坎,我还没有跨过去。尽管他帮我找回了妈妈,尽管他给了我一个可以继续生存的身体。但如果要我选择,我宁可牺牲自己,也不要失去秦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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