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曲钰
目录:御夫无良| 作者:粉粉的雪| 类别:历史军事
我赶紧隐身到树丛后面,诸小葛,为什么屁股后面会有一个蛋形的胎记?
他并没有察查到我的存在,擦干身子,套上衣衫,弯腰拎起酒壶。
往嘴巴里面灌了几口,然后晃晃悠悠往他住的青翠苑走去。
打住,不对劲啊蛋形的胎记,可是,他不是个孩子,我摇了摇头。
扶额一想,这段时间虽然努力寻找曲钰,但根本没有发现孩子们中间有这个特征的。
难道说曲钰根本不是个孩子,他是个大人?像诸小葛这么大的人,那如此说来,诸小葛并不是诸小葛,而是曲钰。
我感觉有点炫晕,定了定神,然后快步走回书房。
突然间想起天华曾经打这副画的主意,难道他从中间发现了什么蛛丝马迹?
谢天谢地,这幅半成品的画还好好的悬挂在墙壁上。
这是一副普通的青竹画,没有什么过人之处,看仔细了,画的右下角有落款,
对,落款,一般是画画的人留下作画的时间和自己的名字。
可是这幅的落款是三个字,不是二个字。
不管他,先揪住诸小葛问清楚。
“告诉我,这三个字是什么?”诸小葛一壶酒已经下肚了,脸色微红。
接过我手中的画,展开来,半眯着眼睛盯着画看了许久。才吐了三个字,
“曲子期”
子期?难怪诸小葛一直叫我子期,原来真的有这个人。
“那你知不知道曲钰是谁?”我追问,
“曲钰?听着好耳熟,我想想,曲钰不就是曲子期嘛。姓曲名钰字子期嘛”
诸小葛歪在椅子上面,一会又灌一壶进去,打了一个酒嗝摇摇晃晃又开始唱着,“有狐..”
“哪曲子期是不是你?为什么你又叫诸小葛?”
“我?我?曲子期就是诸小葛,诸小葛就是我,曲子期是谁?你说呢?”
诸小葛醉态已出,说话开始没头没脑起来。
我心里已经豁然开朗起来,为什么我以前没有想到呢。诸小葛如此精通木工,他根本就是精绝国的小王子嘛。我真蠢,他一直就在眼前,我却在满世界寻找他。如若不是今天看到他屁股上面的胎记,我恐怕找死也找不到他。
那幅小孩的画像兴许是他小时候的,他离开精绝国这么久了,谁知道他的长相呢。
如此萧洒不羁的一个人肯定不会四处宣扬他的名字,像这样隐名埋姓的坦然生活不是更适合他的性情吗?
望着仰躺在地上已经酣然而睡的诸小葛,我心里开始纠结了,要不要把他交给女王?
“天华,我想跟你谈谈”杜鹃院门口,树林中,天华坐在落叶上面。一双手正
抚着夜风的脖子,听到我的声音,转过头,给我一个灿烂的笑容。
他站起身,将我揽在怀里,吻了吻我的额头,“看你每天忙的,想见你一面都等很久”
“嘿嘿,我真不明白,同样是储君,为什么你过得比我悠闲?”
天华耸了耸肩,将长发撩到耳后,然后将衣衫下摆扎到腰间,抱着我翻身跨上马背。
“我带你出去走走”天华轻轻哟了一声,夜风轻快的载着我们走出了公主府。
我将头靠在天华宽阔的肩膀上,贪婪地呼吸着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香味。回忆起第一次与他相见的情形,忍不住心里暗暗发笑。特别是想到自己在祭台上慌乱的一幕,好傻好天真。
夜风出了公主府的大门,在西京城的街道上穿行起来。步伐不快不慢,看方向,应该是西城区。
西城区是西京城最僻远的角落,这里居住着外地来的游商和一些贫民,还有沿街乞讨的乞丐也会在这里集中。
随着夜风的脚步,眼前的景象也让我心酸起来。
一条条简陋的小巷子,路边都是随意搭建的窝棚,衣衫褛褴的人们躲藏在窝棚之中。
偷偷从阴暗中露出一张痿黄的脸,由于饥饿而呆滞的眼神。默默的望着路上的行人,一些衣服稍为整洁的人,从建筑物里面出来,挑着干净的路走,避开这些肮脏的乞讨者。
我突然明白了明诀的意思,他叫我在这里施粥,难道就是让我拯救这里的饥民?
可惜我一直都是让家丁来做此事,自己从未亲往,对于这里的事情反倒是一无所知。
虽然让一部分饥民裹了腹,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问题。
夜风在街头停了下来,天华神色凝重,“看到了吗?那些人”
他手指向前面一群特殊的人群,那些人缺胳膊少腿,掺杂在乞丐中间。
我点了点头,“这些人是战场上淘汰下来的,看到他们的下场了吗?
我没有吭声,我知道天华的意思。
在街头停留了一会,夜风带着我们出了城,然后一路狂奔。
眼前是一望无垠的草原,天华抱着我从夜风背上跳下来,放开缰绳,让夜风自己散着去啃草。
天华牵着我的手坐到草地上,一手指着西边的尽头微笑道,“从这里,骑着夜风一直跑到尽头,一天一夜的时间,可以到古格王国。如果你想,我们可以随时回去”
“这几天不见你,你就是回去古格了?”
“嗯,我母后生病了,所以回去陪陪她。”
“哪你还跑出来?”
“呵呵,母后都是被我气生病的。我扔下刚刚和我大婚完的金珠,还带着你跑掉了,这两件事在朝中引起了轩然大*,若不是因为我是父王唯一的儿子,恐怕他要废了我这个太子了我这次回去主要是给他们一个交待,陪了母后几天,然后跟父王表态我不可能跟金珠在一起”天华脸朝向西方的天空,缓缓说道。
“我搞不懂,古格离西京这么远,我怎么会出现在祭台上的?还有,你们举行祭祀的目的是什么?”
“我们古格王国信奉天神,传说正因为有了天神的佑护,古格才会牛羊成群,草肥水美,牧民们才会生活得更好。古格的勇士们也更加勇猛强壮,所以为了感谢天神,我们每三年会选择一位女子祭祀给天神。”
“烧死她?还每三年烧一个?”为什么我这么幸运?不过用来烧死太可怕了。
“其实用来祭祀的女子有一部分是牧民中自愿的,她们愿意献身给天神。她们觉得伺奉天神是神圣而高尚的。”
真是愚昧,生命多可贵啊。竟然认为死是高尚的,这些女孩真傻
“那为什么会选择我,我并不是你们古格国的子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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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并没有察查到我的存在,擦干身子,套上衣衫,弯腰拎起酒壶。
往嘴巴里面灌了几口,然后晃晃悠悠往他住的青翠苑走去。
打住,不对劲啊蛋形的胎记,可是,他不是个孩子,我摇了摇头。
扶额一想,这段时间虽然努力寻找曲钰,但根本没有发现孩子们中间有这个特征的。
难道说曲钰根本不是个孩子,他是个大人?像诸小葛这么大的人,那如此说来,诸小葛并不是诸小葛,而是曲钰。
我感觉有点炫晕,定了定神,然后快步走回书房。
突然间想起天华曾经打这副画的主意,难道他从中间发现了什么蛛丝马迹?
谢天谢地,这幅半成品的画还好好的悬挂在墙壁上。
这是一副普通的青竹画,没有什么过人之处,看仔细了,画的右下角有落款,
对,落款,一般是画画的人留下作画的时间和自己的名字。
可是这幅的落款是三个字,不是二个字。
不管他,先揪住诸小葛问清楚。
“告诉我,这三个字是什么?”诸小葛一壶酒已经下肚了,脸色微红。
接过我手中的画,展开来,半眯着眼睛盯着画看了许久。才吐了三个字,
“曲子期”
子期?难怪诸小葛一直叫我子期,原来真的有这个人。
“那你知不知道曲钰是谁?”我追问,
“曲钰?听着好耳熟,我想想,曲钰不就是曲子期嘛。姓曲名钰字子期嘛”
诸小葛歪在椅子上面,一会又灌一壶进去,打了一个酒嗝摇摇晃晃又开始唱着,“有狐..”
“哪曲子期是不是你?为什么你又叫诸小葛?”
“我?我?曲子期就是诸小葛,诸小葛就是我,曲子期是谁?你说呢?”
诸小葛醉态已出,说话开始没头没脑起来。
我心里已经豁然开朗起来,为什么我以前没有想到呢。诸小葛如此精通木工,他根本就是精绝国的小王子嘛。我真蠢,他一直就在眼前,我却在满世界寻找他。如若不是今天看到他屁股上面的胎记,我恐怕找死也找不到他。
那幅小孩的画像兴许是他小时候的,他离开精绝国这么久了,谁知道他的长相呢。
如此萧洒不羁的一个人肯定不会四处宣扬他的名字,像这样隐名埋姓的坦然生活不是更适合他的性情吗?
望着仰躺在地上已经酣然而睡的诸小葛,我心里开始纠结了,要不要把他交给女王?
“天华,我想跟你谈谈”杜鹃院门口,树林中,天华坐在落叶上面。一双手正
抚着夜风的脖子,听到我的声音,转过头,给我一个灿烂的笑容。
他站起身,将我揽在怀里,吻了吻我的额头,“看你每天忙的,想见你一面都等很久”
“嘿嘿,我真不明白,同样是储君,为什么你过得比我悠闲?”
天华耸了耸肩,将长发撩到耳后,然后将衣衫下摆扎到腰间,抱着我翻身跨上马背。
“我带你出去走走”天华轻轻哟了一声,夜风轻快的载着我们走出了公主府。
我将头靠在天华宽阔的肩膀上,贪婪地呼吸着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香味。回忆起第一次与他相见的情形,忍不住心里暗暗发笑。特别是想到自己在祭台上慌乱的一幕,好傻好天真。
夜风出了公主府的大门,在西京城的街道上穿行起来。步伐不快不慢,看方向,应该是西城区。
西城区是西京城最僻远的角落,这里居住着外地来的游商和一些贫民,还有沿街乞讨的乞丐也会在这里集中。
随着夜风的脚步,眼前的景象也让我心酸起来。
一条条简陋的小巷子,路边都是随意搭建的窝棚,衣衫褛褴的人们躲藏在窝棚之中。
偷偷从阴暗中露出一张痿黄的脸,由于饥饿而呆滞的眼神。默默的望着路上的行人,一些衣服稍为整洁的人,从建筑物里面出来,挑着干净的路走,避开这些肮脏的乞讨者。
我突然明白了明诀的意思,他叫我在这里施粥,难道就是让我拯救这里的饥民?
可惜我一直都是让家丁来做此事,自己从未亲往,对于这里的事情反倒是一无所知。
虽然让一部分饥民裹了腹,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问题。
夜风在街头停了下来,天华神色凝重,“看到了吗?那些人”
他手指向前面一群特殊的人群,那些人缺胳膊少腿,掺杂在乞丐中间。
我点了点头,“这些人是战场上淘汰下来的,看到他们的下场了吗?
我没有吭声,我知道天华的意思。
在街头停留了一会,夜风带着我们出了城,然后一路狂奔。
眼前是一望无垠的草原,天华抱着我从夜风背上跳下来,放开缰绳,让夜风自己散着去啃草。
天华牵着我的手坐到草地上,一手指着西边的尽头微笑道,“从这里,骑着夜风一直跑到尽头,一天一夜的时间,可以到古格王国。如果你想,我们可以随时回去”
“这几天不见你,你就是回去古格了?”
“嗯,我母后生病了,所以回去陪陪她。”
“哪你还跑出来?”
“呵呵,母后都是被我气生病的。我扔下刚刚和我大婚完的金珠,还带着你跑掉了,这两件事在朝中引起了轩然大*,若不是因为我是父王唯一的儿子,恐怕他要废了我这个太子了我这次回去主要是给他们一个交待,陪了母后几天,然后跟父王表态我不可能跟金珠在一起”天华脸朝向西方的天空,缓缓说道。
“我搞不懂,古格离西京这么远,我怎么会出现在祭台上的?还有,你们举行祭祀的目的是什么?”
“我们古格王国信奉天神,传说正因为有了天神的佑护,古格才会牛羊成群,草肥水美,牧民们才会生活得更好。古格的勇士们也更加勇猛强壮,所以为了感谢天神,我们每三年会选择一位女子祭祀给天神。”
“烧死她?还每三年烧一个?”为什么我这么幸运?不过用来烧死太可怕了。
“其实用来祭祀的女子有一部分是牧民中自愿的,她们愿意献身给天神。她们觉得伺奉天神是神圣而高尚的。”
真是愚昧,生命多可贵啊。竟然认为死是高尚的,这些女孩真傻
“那为什么会选择我,我并不是你们古格国的子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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