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6章 麻子酒馆(上)
目录:天墨飞雪| 作者:蓝夜未央| 类别:玄幻奇幻
“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月城。”黑衣人仰望星空,悠悠低吟。
黄衫人微锁的剑眉不由一挑,纳罕:“你还知道这两句诗?”
“我曾翻阅霄伤熠的《琴心集》,中规中矩,并无新意,唯此二句剑走偏锋,可谓绝品。霄先生天纵奇才,不过诗赋方面的造诣比之功法,相差远矣。”黑衣人看了看黄衫人,笑劝道,“连璧城固然号称不夜之城,但已过亥时,又非节庆日,你我未必会巧遇熟人。再者你施了化形术,何须多虑?”
黄衫人不悦道:“最近棘手之事接踵而来,你倒是不慌不忙,闲逸的紧。为何定要约在连璧城会面?此地不同于其他天界大城,极易碰见魔妖鬼界和衡门中有头脸的人物,你偏不肯施展化形术。”
“难得有机会与兄台你小酌几杯,遮遮掩掩的,委实无趣。”黑衣人嘿嘿一笑,“你且放宽心,即便遇到我界子民,也无妨。”
“小酌几杯?”黄衫人愕然,“你究竟要去甚么地方?似已临近南门,难不成你又打算出城?”
“麻子酒馆。记得么?那可是你我初会之地。”
黄衫人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那么个破旧小酒馆,还未倒闭么?如果你打定主意想喝酒,索性便去紫瑶楼。”
“你这个人,以前多少还有几分洒t之气,现今却是越来越俗了。”黑衣人嘴上毫不留情,“紫瑶楼富丽堂皇,莫非你平日里看天庭的富丽堂皇还未看够?”
“紫瑶楼至少雅间清静,适宜议事。”黄衫人坚持己见,并不理会黑衣人的讽刺。
“如此清幽月色,不如叙叙旧。何况麻子酒馆地处偏僻,酒客一向稀少,你我议事也议得。”
“可是……”黄衫人还待反驳。
“既来之则安之,前面就快到了。老兄你怎恁地啰嗦,想当初你是多么沉静寡言的男子,小弟始终认为你比那个油腔滑调的混账小子可靠百倍。”黑衣人半真半假的调侃着。
黄衫人被噎住了,半晌方道:“口是心非。你若真嫌那人不可靠,岂会欢天喜地的把妹子许给他。”
黑衣人叹道:“女大不中留,我有甚么法子?他俩根本不在意所谓神魔殊途那一套。讲道理讲不通,我又打不过那小子,赶也赶不走。不能哭天抢地,只好欢天喜地。”
黄衫人哑然失笑:“原来你和他交过手?这件事我倒不晓得。”
“我和小妹相依为命,好不容易出人头地,满心盼她嫁个顶天立地的魔族男儿,有个好归宿。不料一个神族小子半路杀出,换你是我,也绝不会甘愿。”黑衣人又叹了口气,“倘若那家伙像霄伤熠一般天资超卓专于武道不嗜好任何世俗享乐,我败了也无话可说。偏生他四处留情吊儿郎当,功法仍然如此高绝。如今早已事过境迁,可回想起来,还是觉得没有天理!”
黄衫人原本心事重重,听到最后已是忍俊不jin:“算了,几万年前的旧事,不必耿耿于怀。雪丫头都长成大姑娘了……唉,还真是女大不中留。”一想起天雪,他的重重心事立刻全部回归,连头都开始隐隐作痛。
黑衣人大笑道:“这就叫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神族最善作伪,譬如你便总是嘴硬,其实深心里待天雪如女儿,眼看她被一个魔族小子勾走了,却无计可施,只怕比当年的我还要恼火。难怪近年来每次见你,你都是一脸苦大仇深的模样,比她那个正牌的老爹负责任多了。”
黄衫人被说破心事,有点尴尬,又不便发作,忽而道:“你适才形容霄伤熠天资超卓专于武道不嗜好任何世俗享乐。我想象中的墨释,亦是如此,只是他比霄君性情暴烈,行事更为无忌,终究是出身魔族。”
黑衣人想了想:“确有几分相似,不过本质不同。墨释是一个有血有肉的‘魔’,而霄先生给我的感觉,仿佛一个超t九界众生之上的‘存在’。在我看来,目前的墨释和当年的霄伤熠有一点最为接近。”他的脸色一肃,声音也低了,“在朝中的地位和名望。于你我而言,这点才是最重要的罢。”
黄衫人一震,默然不语。
黑衣人淡淡一笑:“我确信霄伤熠不是你杀的,即使世间流言不断。我仅见过霄先生三次,那样的绝顶人物,世人所看重的权财mei色,在他眼中皆是虚妄,所以你根本没必要冒风险除掉他。同样的,我也无意除掉墨释。”他顿了顿,又笑着坦言,“估计想杀也杀不了。”
黄衫人依旧沉默,却伸手拍了拍黑衣人的肩膀,心中逐渐涌出一丝奇特的暖意。这种性质的谈天,对他而言是无比珍贵的感受。毕竟以他的身份,纵是他的妻,也难以完全平等无惧的态度与其交心。普天之下,这个黑衣男子大概是唯一的例外,而且他们能够理解彼此。虽然他们身份对立,某种意义上地位却是平等的。不是朋友,胜似朋友。黑衣人的内心深处,何尝不是相同的想法。况且他俩之间,还守着一个共同的秘密。
黑衣人随即转回轻松的话题:“小弟之所以说这些,乃是向兄台表明,将天雪许给墨释,是非常明智的选择,一则不必担心她受欺负,二则墨释痴情的要死,决计不会变心,三则天雪的性格明显不适合做天官,你赶紧把她打发走了,以免她三天两头惹祸,诸神轮番找你告状。如此一石三鸟之计,兄台意下如何?”
黄衫人顿时气结:“甚么乱七八糟的!神武将军嫁与赤魔尊,简直是天字第一号大笑话!你让我的颜面往哪里放?!你让神魔两界的威严往哪里放?!”
黑衣人慢条斯理的言道:“不要激动。你尽可先撤了她的将军职,再逐出神界,简单的很嘛。我们这边也不会大肆张扬的。”
黄衫人忽然心生警惕:“且不提她体内邪灵未除,未必适宜久居魔界。我倒要问问你,为何这么热心?”
黑衣人笑的异常灿烂,真假难测:“神魔相安多年,境内亦无事。我这些年愈发气闷,又没太多兴趣钻研武技。倘若天雪与墨释成了亲,至少要生三五个孩子罢。他俩也还是孩子,自然做不好父母,可以把小孩子放在我宫里养。”
黄衫人呆呆的盯着黑衣人,发现自己刚才的暖意啊理解啊通通都是错觉,他完全搞不懂眼前这个家伙脑子里到底在想些甚么东西。也许那个传言是真的,对神族来说,魔族都是不可理喻的。反之,亦成立。
他无意识的转过头,想整理整理思绪再回话,突然看到前方岔路上有一对年轻情侣手牵手的迎面而来。黄衫人要崩溃了,如果可以选择,他希望那对情侣才是他眼花的错觉。
黄衫人微锁的剑眉不由一挑,纳罕:“你还知道这两句诗?”
“我曾翻阅霄伤熠的《琴心集》,中规中矩,并无新意,唯此二句剑走偏锋,可谓绝品。霄先生天纵奇才,不过诗赋方面的造诣比之功法,相差远矣。”黑衣人看了看黄衫人,笑劝道,“连璧城固然号称不夜之城,但已过亥时,又非节庆日,你我未必会巧遇熟人。再者你施了化形术,何须多虑?”
黄衫人不悦道:“最近棘手之事接踵而来,你倒是不慌不忙,闲逸的紧。为何定要约在连璧城会面?此地不同于其他天界大城,极易碰见魔妖鬼界和衡门中有头脸的人物,你偏不肯施展化形术。”
“难得有机会与兄台你小酌几杯,遮遮掩掩的,委实无趣。”黑衣人嘿嘿一笑,“你且放宽心,即便遇到我界子民,也无妨。”
“小酌几杯?”黄衫人愕然,“你究竟要去甚么地方?似已临近南门,难不成你又打算出城?”
“麻子酒馆。记得么?那可是你我初会之地。”
黄衫人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那么个破旧小酒馆,还未倒闭么?如果你打定主意想喝酒,索性便去紫瑶楼。”
“你这个人,以前多少还有几分洒t之气,现今却是越来越俗了。”黑衣人嘴上毫不留情,“紫瑶楼富丽堂皇,莫非你平日里看天庭的富丽堂皇还未看够?”
“紫瑶楼至少雅间清静,适宜议事。”黄衫人坚持己见,并不理会黑衣人的讽刺。
“如此清幽月色,不如叙叙旧。何况麻子酒馆地处偏僻,酒客一向稀少,你我议事也议得。”
“可是……”黄衫人还待反驳。
“既来之则安之,前面就快到了。老兄你怎恁地啰嗦,想当初你是多么沉静寡言的男子,小弟始终认为你比那个油腔滑调的混账小子可靠百倍。”黑衣人半真半假的调侃着。
黄衫人被噎住了,半晌方道:“口是心非。你若真嫌那人不可靠,岂会欢天喜地的把妹子许给他。”
黑衣人叹道:“女大不中留,我有甚么法子?他俩根本不在意所谓神魔殊途那一套。讲道理讲不通,我又打不过那小子,赶也赶不走。不能哭天抢地,只好欢天喜地。”
黄衫人哑然失笑:“原来你和他交过手?这件事我倒不晓得。”
“我和小妹相依为命,好不容易出人头地,满心盼她嫁个顶天立地的魔族男儿,有个好归宿。不料一个神族小子半路杀出,换你是我,也绝不会甘愿。”黑衣人又叹了口气,“倘若那家伙像霄伤熠一般天资超卓专于武道不嗜好任何世俗享乐,我败了也无话可说。偏生他四处留情吊儿郎当,功法仍然如此高绝。如今早已事过境迁,可回想起来,还是觉得没有天理!”
黄衫人原本心事重重,听到最后已是忍俊不jin:“算了,几万年前的旧事,不必耿耿于怀。雪丫头都长成大姑娘了……唉,还真是女大不中留。”一想起天雪,他的重重心事立刻全部回归,连头都开始隐隐作痛。
黑衣人大笑道:“这就叫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神族最善作伪,譬如你便总是嘴硬,其实深心里待天雪如女儿,眼看她被一个魔族小子勾走了,却无计可施,只怕比当年的我还要恼火。难怪近年来每次见你,你都是一脸苦大仇深的模样,比她那个正牌的老爹负责任多了。”
黄衫人被说破心事,有点尴尬,又不便发作,忽而道:“你适才形容霄伤熠天资超卓专于武道不嗜好任何世俗享乐。我想象中的墨释,亦是如此,只是他比霄君性情暴烈,行事更为无忌,终究是出身魔族。”
黑衣人想了想:“确有几分相似,不过本质不同。墨释是一个有血有肉的‘魔’,而霄先生给我的感觉,仿佛一个超t九界众生之上的‘存在’。在我看来,目前的墨释和当年的霄伤熠有一点最为接近。”他的脸色一肃,声音也低了,“在朝中的地位和名望。于你我而言,这点才是最重要的罢。”
黄衫人一震,默然不语。
黑衣人淡淡一笑:“我确信霄伤熠不是你杀的,即使世间流言不断。我仅见过霄先生三次,那样的绝顶人物,世人所看重的权财mei色,在他眼中皆是虚妄,所以你根本没必要冒风险除掉他。同样的,我也无意除掉墨释。”他顿了顿,又笑着坦言,“估计想杀也杀不了。”
黄衫人依旧沉默,却伸手拍了拍黑衣人的肩膀,心中逐渐涌出一丝奇特的暖意。这种性质的谈天,对他而言是无比珍贵的感受。毕竟以他的身份,纵是他的妻,也难以完全平等无惧的态度与其交心。普天之下,这个黑衣男子大概是唯一的例外,而且他们能够理解彼此。虽然他们身份对立,某种意义上地位却是平等的。不是朋友,胜似朋友。黑衣人的内心深处,何尝不是相同的想法。况且他俩之间,还守着一个共同的秘密。
黑衣人随即转回轻松的话题:“小弟之所以说这些,乃是向兄台表明,将天雪许给墨释,是非常明智的选择,一则不必担心她受欺负,二则墨释痴情的要死,决计不会变心,三则天雪的性格明显不适合做天官,你赶紧把她打发走了,以免她三天两头惹祸,诸神轮番找你告状。如此一石三鸟之计,兄台意下如何?”
黄衫人顿时气结:“甚么乱七八糟的!神武将军嫁与赤魔尊,简直是天字第一号大笑话!你让我的颜面往哪里放?!你让神魔两界的威严往哪里放?!”
黑衣人慢条斯理的言道:“不要激动。你尽可先撤了她的将军职,再逐出神界,简单的很嘛。我们这边也不会大肆张扬的。”
黄衫人忽然心生警惕:“且不提她体内邪灵未除,未必适宜久居魔界。我倒要问问你,为何这么热心?”
黑衣人笑的异常灿烂,真假难测:“神魔相安多年,境内亦无事。我这些年愈发气闷,又没太多兴趣钻研武技。倘若天雪与墨释成了亲,至少要生三五个孩子罢。他俩也还是孩子,自然做不好父母,可以把小孩子放在我宫里养。”
黄衫人呆呆的盯着黑衣人,发现自己刚才的暖意啊理解啊通通都是错觉,他完全搞不懂眼前这个家伙脑子里到底在想些甚么东西。也许那个传言是真的,对神族来说,魔族都是不可理喻的。反之,亦成立。
他无意识的转过头,想整理整理思绪再回话,突然看到前方岔路上有一对年轻情侣手牵手的迎面而来。黄衫人要崩溃了,如果可以选择,他希望那对情侣才是他眼花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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