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一品闺秀 正文 搬家事件

正文 搬家事件

目录:一品闺秀| 作者:夜有轻寒| 类别:玄幻奇幻

    “大虎,真不走了么?”林念宗问道。

    “嗯,不走了,仗也打完了,走了这些年,都没好好孝顺我娘,虽说京中繁华,到底不是自己家乡,娘舍不得离开南临,我也只好留下。”

    “可惜了,你不是说那位赵将军挺赏识你的?”

    “对啊,我在战场上救过赵将军的一次,他对我很好,”蔡大虎一脸的笑,没有丝毫郁闷,“我留下来,不是正好和你作伴!”

    “可是我还是觉得可惜,你跟着赵将军,前途肯定与呆在南临有天壤之别。”林念宗真的是为朋友惋惜。

    蔡大虎无所谓地挥了挥手:“没仗打,呆在哪里不是一样?好了好了,我都不遗憾你替我着什么急,走,陪我下河捉鱼去,别整天埋头在书本里,也得换换脑子,晚上回来给师父师母他们烧鱼吃。”

    林念祖听到两人的对话,眼巴巴地瞅着蔡大虎:“大虎哥,我也要去!”

    看从蔡大虎回来,他就换了崇拜的对象,整天跟着人家,对这个崇拜英雄的小朋友来说,从战场上回来的蔡大虎无疑就是他的榜样。

    “走吧走吧,去,连你二虎哥也叫上。”蔡大虎乐呵呵地拍了拍林念祖的头,转向林念宗,“我们都走了,师父师母也不在,霜儿妹妹一个人在家怕是不好,不如叫上她一道?”

    “她在看书呢,又怕晒太阳,只怕未必肯去。”林念宗看了看里屋,静悄悄的,一点动静也没有。

    “你不问问怎么知道她不去?”蔡大虎搓了搓手,“河边凉快,若是她怕晒,戴上斗笠好了。”

    林念宗进了屋里,蔡大虎眼巴巴地瞅着门口,听着里面模糊的低语,很快林念宗就出来,对他摇了摇头。

    “看,说了也是白说,我就知道她是不会去的。”

    林晓霜的脾性他早知道,这个妹妹每天巳时三刻至申时三刻,是从来不会出门的,就窝在屋里看书睡觉练字绣花,这是个很奇怪的习惯,但家里人都习以为常了。

    蔡大虎很失望,他不明白其中的原因,甚至在想是不是林晓霜不喜欢自己,故意躲着他。

    林晓霜丝毫不知,她不出门,单纯是不想晒坏了皮肤,浪费了她的白芷面膜效果,要知道皮肤的保养是很麻烦的,她很喜欢自己这张脸,发誓要好好保护它。

    申时三刻过后,林晓霜准点出门,站在院子里,舀了一瓢水喝了几口,余下的淋了淋手,拍在脸上,轻呼:“纯天然矿泉水,够味!”

    “姐姐……”

    抬眼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矮矮的篱笆墙后,林念祖拎着一尾鱼,跑得飞快,进了院子,小脸上满是兴奋,仰头叫道:“我要吃鱼。”

    后面跟着的三个人也进来了,林晓霜一一打过招呼,看了看蔡大虎手中的鱼篓,凑了过去:“收获真丰富啊,谁抓的多?”

    “当然是我哥了!”蔡二虎得意地伸了伸脖子。

    “大虎哥你好厉害,以后想吃鱼就找你了,”林晓霜笑眯眯地说道,“你比我大哥可强多了,上次让他去抓鱼,去了一天,一条也没逮着。”

    林念祖在一旁哈哈大笑:“今天大哥还是一样,一条也没抓着。”

    林念宗轻咳一声,红着脸苦笑:“要不怎么会有人说,百无一用是书生。”

    蔡大虎摇了摇头:“你可别这么说,你书读得好,将来是有大出息的,不像我只是认得几个字,是个粗人,也就只能干干这些力气活儿。”

    “大虎哥谦虚了,你这叫文武双全。”林晓霜笑道。

    得到表扬,蔡大虎一阵高兴,挽了袖子走到水缸边:“霜儿妹妹,拿个盆和刀来,我来剥鱼。”

    林晓霜答应一声,从屋里端了洗菜的木盆出来,蹲在旁边看蔡大虎展示绝活儿,只见他都不用砧板,拎着鱼尾猛地往木盆里一摔,一手压住鱼尾,刀光闪烁,几下就剥光了鱼鳞,掏内脏的速度更是快,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就好了。

    林晓霜张大了眼睛,佩服无比。

    晚上的饭桌于是全是鱼,都是林晓霜做的,水煮鱼、糖醋鱼、酸菜鱼,煎鱼。

    全家人围坐在桌前,林崇严笑着说道:“今儿饭菜可真丰富,怎么,莫不是你们知道了?”

    “爹,知道什么?”林念宗问道。

    林崇严清瘦的脸上隐含喜色,却卖关子不说:“先吃饭,吃完我再宣布好消息。”

    林晓霜轻轻扯了扯张氏的袖子:“娘,什么事让爹那么高兴?”

    “吃饭,别说话!”张氏的脸色却有些沉郁,低头吃饭,没有理会林晓霜。

    她左看看右看看,爹娘一个喜一个忧,但是明显的老爹并没有发现娘的异样,会是什么好消息?若真的是好消息,娘怎么会不大高兴?她纳闷了。

    林崇严一直等到林晓霜收拾好碗筷出来,才让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宣布了他所谓的好消息。

    “今日爹和你们的娘进城,遇到一位关中老乡,打听到咱们家的老屋都还在,家里人也都在,你两位伯伯都带着家人回去了,所以爹决定,搬回老家去。”

    “啊?”众人齐齐被这个消息惊呆了。

    “好好地,为什么要搬回去,咱们地里的庄稼怎么办?”林晓霜问道。

    虽然她是很想去京城看看没错,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事,这片土地她才刚刚熟悉,这里的乡民纯朴,只不过她曾经看那些挂着鼻涕,饿得像鸡仔儿的孩子们可怜,送过吃给过左邻右舍,他们就记下了这份情,在村里走时,不是这个塞给她一个鸡蛋,就是那个递给她一个芋头,尽管他们自己也没有多少可吃的。

    林晓霜皱起了眉头,她种下的鬼芋快要收获了,她的豆腐还没做成,还有她天天关在屋子里研究的东西,也正在脑子里慢慢成形,她还没有开始创业,现在除了私藏的十两银子,是真正的一穷二白。前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脱离钢筋水泥的城市,在乡下买一块地,建一座小屋,种自己喜欢的东西,好不容易这个愿望完成了一半,她做农民做得很开心,现在要让她进入城市,进到有可能充满斗争的大宅门,过那种等同于关禁闭的生活,她才不想!

    “地里的庄稼确实是个问题,不行就卖了吧,老家也有宅子有地,关键是念宗念祖的前程,听说你大伯跟着新皇,还升了,如今已是从五品的官,新皇要开科取士,就在今秋,念宗也该去试试,就是我也想去考一下,若是侥幸能够功成名就,咱们一家也就熬出头了,以后你们也能过上好日子。”

    “相公有如此心,再好不过,与其在路上耽搁时间,回家去又有应酬,不如就在这乡间温习,临考了再回去。”张氏想了想,说道。

    林晓霜马上举手赞成:“同意,在乡间环境好,空气清新,学习比在城里有效得多。”

    “哪儿来的这些歪理!”林崇严瞪了女儿一眼,转向妻子,“你不懂,光靠学问是没有用的,人际交往也很重要,早些去,请大哥带着走一走,也好帮念宗打出点名气去,考试不光看成绩,考官的评语,也很重要。”

    商量来商量去,林崇严铁了心要走,念宗念祖也赞成,唯有张氏与林晓霜,两人立场一致,都不想回去。

    “爹,我舍不得南临,我不想去。”林晓霜咬了咬唇,终于还是明确地表明了立场。

    张氏有些意外地看了看女儿,眼里有着感动,果然还是女儿体谅娘,只有她支持她。

    “难道你想耽搁你大哥的前程?”林崇严闻言面色一沉,脸色有些不好看。

    “没有啊,我不是不让你们去,要不你们去,我留下,我要照看地里的庄稼,好不容易都快要成熟了,只要再等几个月……”

    “我也留下吧!”张氏打断了女儿的话,“你带着念宗先回老家,反正祖屋那里有人打点一切。”

    “好吧,既然如此,我带大儿先走,这里就交给你了,秋收后我再来接你们回家。”林崇严见女儿与妻子坚持,只得应允。

    “念祖,你呢?是跟着爹爹走,还是留下来等我们?”林晓霜转向弟弟问道。

    “我?”林念祖指了指自己,想了想,跑过来拉住母亲的手,“我要跟着娘和姐姐!”

    张氏欣慰地摸了摸儿子的头:“就这样吧,祖儿还小,跟过去也怕他们照顾不好他,你也无暇分心看顾。”

    “留下可以,功课不能落下!”林崇严说道。

    “放心吧,爹,有我看着呢,不会让弟弟偷懒的。”林晓霜说道。

    对女儿的承诺,林崇严还是相信的,尽管她没有跟着他学,不过女儿的聪明他早已领教过,不止一次对张氏说,可惜了晓霜是个丫头。

    商议总算有了一个结果,林家人眼看就要分离,留乡的留乡,进城的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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