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伟哥是谁
目录:天下哥哥一般黑| 作者:关子欣| 类别:玄幻奇幻
“哥哥,你认识那个文掌门吗?”叶萱儿见文掌门冲他们打招呼,问霍不缺道。
霍不缺站起身来冲文掌门拱了拱手,复又坐下:“此人叫文焕之,是云遥派掌门。平生酷爱书法。江湖绰号“狂书秀才”。去年他到雁山给家师庆寿,是我接待的他。在一起相处了三日,他临走之前写了一副字送给我。”
叶萱儿感兴趣地问道:“那他的字究竟值不值钱?”
霍不缺摇摇头:“我不懂字。不知道他的字值不值钱。对我来说,字只要能让人看明白就是好字。看不明白,就不是好字。”
叶萱儿笑了笑:“咱俩英雄所见略同。虽然我不懂他的字,但是我觉得他挺有福气的,住店吃饭居然不用花银子,写几个字就可以充钱。果然耳朵大的人有福啊。”
......
第二天早饭后,霍不缺带叶萱儿去逛集市,买衣服。
小镇上人来人往,甚是热闹。捏糖人的,蒸馒头的,卖绸缎的,做面条的,玩杂耍的......应有尽有。叶萱儿以前只在电视里见过古代的集市,今儿算是亲身体会到那份古香古韵了。
她兴冲冲地拉着霍不缺的手,一会钻到那,一会跑到这,玩得很是开心。而且还买了两个糖人,一个自己吃。另外一个给霍不缺吃。
霍不缺不时看看二人紧紧相握的手,心里泛起一丝异样的感觉。她的小手柔若无骨,握在他带有薄茧的大手中,很--舒服。
“弟弟,不要光顾着玩,咱们还是干正事吧。你看,那里有一家成衣店,我带你去买几套衣服。”霍不缺拉着叶萱儿进了一家店铺。
这家成衣店里面绫罗绸缎样样齐全,各色衣衫一应尽有。
“弟弟,给你买这件袍子怎么样?样子很漂亮!”霍不缺指着一件颜色鲜艳,绣着花朵的衣服问道。他觉得弟弟很美,应该穿漂亮的衣服。
叶萱儿摆摆手。那种花团锦簇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她一定很像女人。她才不要像女人。她要大变身,成为一个男人。
“我更喜欢这件。”叶萱儿指着一件颜色深灰,毫无花纹的袍子说道。
“这个,这个不漂亮。”霍不缺嗫嚅着说道。
“我觉得它很漂亮。我讨厌穿太鲜艳的衣服。就买这件嘛,哥哥。”叶萱儿朝他撒娇。
“好好好。弟弟喜欢就好。”霍不缺最受不了的就是弟弟撒娇,一撒娇他就要投降。
霍不缺买下那件灰袍之外,又给叶萱儿买了一件青袍,然后又买了若干内衣鞋袜等等。
叶萱儿回到客栈后,华丽变身。从一个扎马尾辫,穿长袖衬衣,牛仔裤,运动鞋的女孩变成了一个头束灰色缎带,身穿灰色长袍,脚蹬灰布靴的少年。
虽然她原本长得美丽动人,但是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她现在打扮得普普通通,土里土气,也就显得很是平常,一般人是不会注意到她的。
她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她知道,自己是穿越人士,与这里的人不同,她不想受到别人的过度关注,以免生活受到打扰。她想要明哲保身,低调处事。
至于她为什么要女扮男装,原因当然是为了捍卫贞操了。一个没有武功,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行走江湖,真的太容易被坏男人给OO了。她不要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所以才穿起了男装。
虽然她的胸不大,只有A罩杯,她还是找布将它缠起来了。这样,她的胸部不仅变得很平,而且还很硬,即使不小心和某个男人抱在一起,也不会让他识别自己的女儿身份。
只是,她没想到的是,古代的食物由于缺少化学添加剂,天然健康,所以能够丰胸美体。在以后闯荡江湖的日子里,她的胸居然慢慢地发起来了。一年之间,从A罩杯愣是升到了C罩杯。使得她越来越难隐藏自己的女儿身份。这是后话,以后再表。
叶萱儿和霍不缺又在这家客栈住了一晚,第二天早饭后,二人共乘一骑向秦贤山庄赶去。
秦贤山庄庄主秦真礼贤下士,仁义好客,仗义疏财,济困扶危。许多江湖人士都受过他的款待。
他们一路走来,看到好多江湖人士骑马乘车,向秦贤山庄方向行去。估计这些江湖人士都是曾经受过秦庄主的恩惠,特意赶来给他贺寿的。
在这些骑马乘车的江湖人士中,有一辆华丽的马车最为惹人注目。
四匹健硕的白色骏马拉车,马车车顶上镶着一颗鸡蛋大小的珍珠,绝非凡品,车帘黄底金线绣着龙凤呈祥吉图和两个大大的字“春水”。
驾车者是一个身穿艳红衣裙,酥胸半露,妖冶妩媚的女人。要知道,其他马车驾车的一般都是男人,即使偶有女人驾车也不会把胸脯露出一半。
更为奇特的是,那辆马车内不时传来女子大声的娇吟,声声,让闻者无不侧目。
听到车内娇吟声的行人,年幼者脸色变红,年长者则一脸鄙夷,对着马车指指戳戳,议论纷纷。
“弄潮浪子又在光天化日之下,行那苟且之事了!真不要脸!”
“公孙涯这厮,居然一天到晚都在做那种事。不知他是不是吃药了,精力怎地那么大!”
“浪子莫非真要去秦贤山庄玷污秦二小姐?有我等在,自不能让他得逞!”
“两年前,浪子自秦贤山庄经过,秦庄主好心款待他,他居然狼心狗肺,半夜将秦大小姐玷污了。还留言说,秦二小姐长得也很美,只是才十三岁,太嫩了点。两年后他再来采秦二小姐!”
“这厮真是男人中的败类!不知被他糟蹋了多少良家妇女!”
......
叶萱儿听到人们的议论,问霍不缺道:“哥哥,那个浪子,真的会去玷污秦二小姐吗?”
霍不缺面色凝重地应道:“恐怕他真的会做出此等下流之事。公孙涯是春水派掌门,江湖绰号“弄潮浪子”,一天到晚,都在--那个--那个女人。只要他看中的女人,没有一个能逃脱他的手心。”
“一天到晚都在那个?!”叶萱儿抽抽嘴角,朝那辆远去的华丽马车打量了几眼:“难道古代有伟哥?”
“伟哥是谁?”霍不缺疑惑地问道。
“伟哥,那个伟哥嘛,伟哥是一种药,男人吃了之后能够金枪不倒。”叶萱儿解释道。
“金枪不倒?”霍不缺说道:“公孙涯使的确实是一杆金枪,武功高深莫测,显有敌手。
“啊?”这次轮到叶萱儿惊讶了:“那个风流种马使的武器居然是金枪?倒是挺符合他的。”
“弟弟,你刚才说男人吃了伟哥,可以金枪不倒。莫非公孙涯吃了伟哥不成?他曾经用一杆金枪单挑连云寨一百零八条好汉,将他们打得一败涂地。”霍不缺说道。
“哇!公孙涯那么有本事啊?对女人金枪不倒,对男人仍然金枪不倒。真牛!我不知道他是否吃了伟哥。但是我现在对一件事倒是很感兴趣。如果哥哥和公孙涯打起来,究竟谁更胜一筹呢?”叶萱儿好奇地问道。
霍不缺思索了一会,答道:“我习的是雷霆棍法,他练的是幻影枪法。我的棍法,注重内力。他的枪法,注重灵活。各有所长。为兄没有与他比试过,不知道能否抵抗得住他的金枪。”
哇!哥哥也好牛呀!居然和金枪不倒不相上下。如此说来,他也能够做到铁棍不倒喽。叶萱儿望着他肩后背着的铁棍想道。
他们自早上出发,到了下午才赶到秦贤山庄。
出门迎客的管家脸上挂着一副悲戚戚的神情,眼睛红肿,嘴角向下耷拉着。
“管家,出什么事了?”霍不缺奇怪地问道。
“霍少侠,我家二小姐被弄潮浪子给--给--给......”那管家一个劲地“给给给”,却半天给不出下文来。
叶萱儿在一旁听得心急,插嘴道:“是不是给强暴了?”
“没有!”那管家气愤地瞪了叶萱儿一眼,对霍不缺说道:“弄潮浪子现在我家二小姐闺房里,劫持了我家二小姐。说,说今天先--摸,明儿老爷寿辰的时候,他再给二小姐破--,以此作为给老爷的贺礼。”
“岂有此理!公孙涯这厮居然恩将仇报!难道其他宾客没有找他理论吗?”霍不缺气呼呼地问道。
“找他理论的宾客全都被他--的女弟子--打败了。没有人敢再找他理论了。”管家垂头丧气地说道。
“管家,弄潮浪子现在哪里?你带我去,我找他讲道理。”霍不缺说道。
“在后院。霍掌门请跟我来。”管家虽然觉得霍不缺打不过公孙涯,但是还是抱着姑且一试的心情,带他向后院走去。
后院里现在虽然没有打斗声,却传来一阵又一阵的叫嚷声。
数十个男女宾客围在二小姐的闺楼前面,不敢冲进去抢人,只敢对着闺楼轮流叫骂或者劝说。
“浪子,你这下流胚子,无耻恶棍,杀千刀的,快快放了秦二小姐!......”
“弄潮浪子,你这恩将仇报,烧杀奸淫的无耻之徒,若是敢冒犯秦二小姐,你定遭天打雷劈!......”
“公孙涯,你若想要女人,爷给你找十个八个,保证个个都比秦二小姐好看!但求你放过秦二小姐!......”
“公孙掌门,秦庄主为人乐施好善,许多江湖人士都受过他的恩惠。你不要一意孤行,免得树敌太多,寸步难行!......”
秦二小姐住在二楼。此刻,公孙涯就在秦二小姐的房间里,一边欣赏秦二小姐,一边饮酒吃菜。对外面的叫骂和劝说声充耳不闻。
估计此人只要男欢女爱,不要脸皮。任凭别人怎么说,他就是铁了心要上秦二小姐。他这次出门带了两名女弟子。这两名女弟子一路上轮流赶车,轮流与他欢爱。
此刻,这两名女弟子都在楼下,一个守住门口,一个守住窗户,不让闲杂人等闯进来,打搅他的雅兴。
这两名女弟子,一个叫做娇娇,一个叫做绾绾,不仅容貌娇媚,而且武功高强。是他沾花惹草时的护法。
霍不缺和叶萱儿跟管家来到后院,混进了那一堆叫嚷不停的宾客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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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不缺站起身来冲文掌门拱了拱手,复又坐下:“此人叫文焕之,是云遥派掌门。平生酷爱书法。江湖绰号“狂书秀才”。去年他到雁山给家师庆寿,是我接待的他。在一起相处了三日,他临走之前写了一副字送给我。”
叶萱儿感兴趣地问道:“那他的字究竟值不值钱?”
霍不缺摇摇头:“我不懂字。不知道他的字值不值钱。对我来说,字只要能让人看明白就是好字。看不明白,就不是好字。”
叶萱儿笑了笑:“咱俩英雄所见略同。虽然我不懂他的字,但是我觉得他挺有福气的,住店吃饭居然不用花银子,写几个字就可以充钱。果然耳朵大的人有福啊。”
......
第二天早饭后,霍不缺带叶萱儿去逛集市,买衣服。
小镇上人来人往,甚是热闹。捏糖人的,蒸馒头的,卖绸缎的,做面条的,玩杂耍的......应有尽有。叶萱儿以前只在电视里见过古代的集市,今儿算是亲身体会到那份古香古韵了。
她兴冲冲地拉着霍不缺的手,一会钻到那,一会跑到这,玩得很是开心。而且还买了两个糖人,一个自己吃。另外一个给霍不缺吃。
霍不缺不时看看二人紧紧相握的手,心里泛起一丝异样的感觉。她的小手柔若无骨,握在他带有薄茧的大手中,很--舒服。
“弟弟,不要光顾着玩,咱们还是干正事吧。你看,那里有一家成衣店,我带你去买几套衣服。”霍不缺拉着叶萱儿进了一家店铺。
这家成衣店里面绫罗绸缎样样齐全,各色衣衫一应尽有。
“弟弟,给你买这件袍子怎么样?样子很漂亮!”霍不缺指着一件颜色鲜艳,绣着花朵的衣服问道。他觉得弟弟很美,应该穿漂亮的衣服。
叶萱儿摆摆手。那种花团锦簇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她一定很像女人。她才不要像女人。她要大变身,成为一个男人。
“我更喜欢这件。”叶萱儿指着一件颜色深灰,毫无花纹的袍子说道。
“这个,这个不漂亮。”霍不缺嗫嚅着说道。
“我觉得它很漂亮。我讨厌穿太鲜艳的衣服。就买这件嘛,哥哥。”叶萱儿朝他撒娇。
“好好好。弟弟喜欢就好。”霍不缺最受不了的就是弟弟撒娇,一撒娇他就要投降。
霍不缺买下那件灰袍之外,又给叶萱儿买了一件青袍,然后又买了若干内衣鞋袜等等。
叶萱儿回到客栈后,华丽变身。从一个扎马尾辫,穿长袖衬衣,牛仔裤,运动鞋的女孩变成了一个头束灰色缎带,身穿灰色长袍,脚蹬灰布靴的少年。
虽然她原本长得美丽动人,但是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她现在打扮得普普通通,土里土气,也就显得很是平常,一般人是不会注意到她的。
她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她知道,自己是穿越人士,与这里的人不同,她不想受到别人的过度关注,以免生活受到打扰。她想要明哲保身,低调处事。
至于她为什么要女扮男装,原因当然是为了捍卫贞操了。一个没有武功,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行走江湖,真的太容易被坏男人给OO了。她不要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所以才穿起了男装。
虽然她的胸不大,只有A罩杯,她还是找布将它缠起来了。这样,她的胸部不仅变得很平,而且还很硬,即使不小心和某个男人抱在一起,也不会让他识别自己的女儿身份。
只是,她没想到的是,古代的食物由于缺少化学添加剂,天然健康,所以能够丰胸美体。在以后闯荡江湖的日子里,她的胸居然慢慢地发起来了。一年之间,从A罩杯愣是升到了C罩杯。使得她越来越难隐藏自己的女儿身份。这是后话,以后再表。
叶萱儿和霍不缺又在这家客栈住了一晚,第二天早饭后,二人共乘一骑向秦贤山庄赶去。
秦贤山庄庄主秦真礼贤下士,仁义好客,仗义疏财,济困扶危。许多江湖人士都受过他的款待。
他们一路走来,看到好多江湖人士骑马乘车,向秦贤山庄方向行去。估计这些江湖人士都是曾经受过秦庄主的恩惠,特意赶来给他贺寿的。
在这些骑马乘车的江湖人士中,有一辆华丽的马车最为惹人注目。
四匹健硕的白色骏马拉车,马车车顶上镶着一颗鸡蛋大小的珍珠,绝非凡品,车帘黄底金线绣着龙凤呈祥吉图和两个大大的字“春水”。
驾车者是一个身穿艳红衣裙,酥胸半露,妖冶妩媚的女人。要知道,其他马车驾车的一般都是男人,即使偶有女人驾车也不会把胸脯露出一半。
更为奇特的是,那辆马车内不时传来女子大声的娇吟,声声,让闻者无不侧目。
听到车内娇吟声的行人,年幼者脸色变红,年长者则一脸鄙夷,对着马车指指戳戳,议论纷纷。
“弄潮浪子又在光天化日之下,行那苟且之事了!真不要脸!”
“公孙涯这厮,居然一天到晚都在做那种事。不知他是不是吃药了,精力怎地那么大!”
“浪子莫非真要去秦贤山庄玷污秦二小姐?有我等在,自不能让他得逞!”
“两年前,浪子自秦贤山庄经过,秦庄主好心款待他,他居然狼心狗肺,半夜将秦大小姐玷污了。还留言说,秦二小姐长得也很美,只是才十三岁,太嫩了点。两年后他再来采秦二小姐!”
“这厮真是男人中的败类!不知被他糟蹋了多少良家妇女!”
......
叶萱儿听到人们的议论,问霍不缺道:“哥哥,那个浪子,真的会去玷污秦二小姐吗?”
霍不缺面色凝重地应道:“恐怕他真的会做出此等下流之事。公孙涯是春水派掌门,江湖绰号“弄潮浪子”,一天到晚,都在--那个--那个女人。只要他看中的女人,没有一个能逃脱他的手心。”
“一天到晚都在那个?!”叶萱儿抽抽嘴角,朝那辆远去的华丽马车打量了几眼:“难道古代有伟哥?”
“伟哥是谁?”霍不缺疑惑地问道。
“伟哥,那个伟哥嘛,伟哥是一种药,男人吃了之后能够金枪不倒。”叶萱儿解释道。
“金枪不倒?”霍不缺说道:“公孙涯使的确实是一杆金枪,武功高深莫测,显有敌手。
“啊?”这次轮到叶萱儿惊讶了:“那个风流种马使的武器居然是金枪?倒是挺符合他的。”
“弟弟,你刚才说男人吃了伟哥,可以金枪不倒。莫非公孙涯吃了伟哥不成?他曾经用一杆金枪单挑连云寨一百零八条好汉,将他们打得一败涂地。”霍不缺说道。
“哇!公孙涯那么有本事啊?对女人金枪不倒,对男人仍然金枪不倒。真牛!我不知道他是否吃了伟哥。但是我现在对一件事倒是很感兴趣。如果哥哥和公孙涯打起来,究竟谁更胜一筹呢?”叶萱儿好奇地问道。
霍不缺思索了一会,答道:“我习的是雷霆棍法,他练的是幻影枪法。我的棍法,注重内力。他的枪法,注重灵活。各有所长。为兄没有与他比试过,不知道能否抵抗得住他的金枪。”
哇!哥哥也好牛呀!居然和金枪不倒不相上下。如此说来,他也能够做到铁棍不倒喽。叶萱儿望着他肩后背着的铁棍想道。
他们自早上出发,到了下午才赶到秦贤山庄。
出门迎客的管家脸上挂着一副悲戚戚的神情,眼睛红肿,嘴角向下耷拉着。
“管家,出什么事了?”霍不缺奇怪地问道。
“霍少侠,我家二小姐被弄潮浪子给--给--给......”那管家一个劲地“给给给”,却半天给不出下文来。
叶萱儿在一旁听得心急,插嘴道:“是不是给强暴了?”
“没有!”那管家气愤地瞪了叶萱儿一眼,对霍不缺说道:“弄潮浪子现在我家二小姐闺房里,劫持了我家二小姐。说,说今天先--摸,明儿老爷寿辰的时候,他再给二小姐破--,以此作为给老爷的贺礼。”
“岂有此理!公孙涯这厮居然恩将仇报!难道其他宾客没有找他理论吗?”霍不缺气呼呼地问道。
“找他理论的宾客全都被他--的女弟子--打败了。没有人敢再找他理论了。”管家垂头丧气地说道。
“管家,弄潮浪子现在哪里?你带我去,我找他讲道理。”霍不缺说道。
“在后院。霍掌门请跟我来。”管家虽然觉得霍不缺打不过公孙涯,但是还是抱着姑且一试的心情,带他向后院走去。
后院里现在虽然没有打斗声,却传来一阵又一阵的叫嚷声。
数十个男女宾客围在二小姐的闺楼前面,不敢冲进去抢人,只敢对着闺楼轮流叫骂或者劝说。
“浪子,你这下流胚子,无耻恶棍,杀千刀的,快快放了秦二小姐!......”
“弄潮浪子,你这恩将仇报,烧杀奸淫的无耻之徒,若是敢冒犯秦二小姐,你定遭天打雷劈!......”
“公孙涯,你若想要女人,爷给你找十个八个,保证个个都比秦二小姐好看!但求你放过秦二小姐!......”
“公孙掌门,秦庄主为人乐施好善,许多江湖人士都受过他的恩惠。你不要一意孤行,免得树敌太多,寸步难行!......”
秦二小姐住在二楼。此刻,公孙涯就在秦二小姐的房间里,一边欣赏秦二小姐,一边饮酒吃菜。对外面的叫骂和劝说声充耳不闻。
估计此人只要男欢女爱,不要脸皮。任凭别人怎么说,他就是铁了心要上秦二小姐。他这次出门带了两名女弟子。这两名女弟子一路上轮流赶车,轮流与他欢爱。
此刻,这两名女弟子都在楼下,一个守住门口,一个守住窗户,不让闲杂人等闯进来,打搅他的雅兴。
这两名女弟子,一个叫做娇娇,一个叫做绾绾,不仅容貌娇媚,而且武功高强。是他沾花惹草时的护法。
霍不缺和叶萱儿跟管家来到后院,混进了那一堆叫嚷不停的宾客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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