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这点钱都舍不得借我,还…
目录:畸情燃烧| 作者:罗语萍| 类别:历史军事
业务结构的调整,使我意识到我在这个公司的地位将逐渐丧失,但即使这样,我也没有想到要换单位,更没想到要调换工种,所以当凌国一提出让我和木哉同时做市场,各分半壁江山时,我很久都没有反应过来。
我不想频繁地调换单位,让自己的人气大伤;也没想过去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更何况做市场拉广告,一直以来,都是让我憎恨而惧怕的。但是凌国一让我无路可退,无路可选。这个男人,他太了解我的这种心理,以至于他愿意花那么多时间来说服我。他残忍指出了我做电视新闻的空间,他对我说电视新闻不是电视艺术;他还说如果我不逼自己走这一步(转型做市场),那么我的前途也就到此为止;他说既然战战兢兢地等着这一天的到来,还不如主动向自己挑战;他还说以我目前的素质和潜力,应该更加适合做市场,应该比公司任何人都走得远;而只要我能把销售工作挑起来,那么以后我的发展潜力将不可限量……
于是第二天早上,老康跟我商量,除了兼管栏目外,是不是也做一部分市场销售!
我不知道最初提出这一方案的是老康还是凌国一,但我推测应该是后者。而从这个意义上说,老康其实挺可怜的,在这个公司,他连给自己的班子分工的主动权都没有。
我终于被逼上梁山。到此为止,我跟木哉的竞争将变得你死我活。但是有意思的是,在这种你死我活之前,我和木哉竟然假惺惺吃了一顿“友情饭”,在完全撕破脸皮之前,木哉居然惺惺相惜地对我说:这种你死我活,只会牺牲自己陶冶别人。
木哉说:让部下掐架,然后达到管理平衡,自古以来就是领导们的御人要术。
娘的。我其实也感觉到了,这些阴谋家。可是木哉想干什么呢?
木哉又说:咱们偏偏不掐不闹,让他们着急上火。
我是不想掐,可这是不是木哉的烟雾弹?我要是不争了,那他岂不半夜笑醒?可木哉表情真诚,一副忍辱负重不被理解的样子。
这家磨菇店里,升腾着一股懒洋洋的雾气,让人很难相信窗外寒冷彻骨。这两天一直下小雪,不痛不痒的,雪后的街道上一片黑糊糊的泥泞,像极了刚刚经牛群踩踏过的肥沃的黑土地,还散发着热烘烘的燥人的气息。从屋子里看着外面人仰马翻的场面,很像是在动物园看马戏。
――既然左右都是中计,本小姐跟着往里跳就行了。
春节一天天近了,我妈打电话来问我是不是回家过年。说真的,我很烦。不是烦我妈,是烦我即将开始的浴血奋战;而要是真在这种奋战中浴火重生也就罢了,问题是,我对前路一无所知;因为一无所知,所以我恐惧;当然,还厌恶!
曾几何时,我发誓今生决不做市场销售,因为在我的理解中,那无异于卖笑(身)求荣,尽管有无数的国际富豪著书立说,扬言世界上最智慧的人就是“卖手”。我注定享受不了那么高的荣誉,不是因为我不够聪明,而是因为骨子里的假清高。
好了,现在这清高的外皮终于要剥下来了,在剥下来之前,我恐惧一下不行吗?我喊叫几声不行吗?我朝我妈发泄不行吗?木哉以一顿饭为代价,请求我与他和平共处,可那边话音刚落,这边就开始跟我抢人。先是抢现有的业务员,然后就把来应聘的人挑剩下给我,妈的,玩我呢,搞得我一段时间手忙脚乱、灰头土脸的。
可我实在是没有经验,实在是千头万绪不知从何抓起。卖广告毕竟不是做片子,加几个班熬几个夜,好赖可以把片子剪出来,片子在自己的脑子里,自己可以控制。拉广告这玩艺,钱在别人的口袋里,并且捂得紧紧的,你得先哄人家高兴了,然后再想法从人家口袋里把钱掏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说,“卖手”确实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我有点理解以前木哉为何总是跟我过不去了。
我想起前男友,他不也是做销售的吗?虽然他卖的是电脑,可是隔行不隔理啊。我决定找他取取经,人有时就有病急乱投医,并且还有舍近求远的毛病――既然是凌国一对我“充满信心”,我找他不就行了,真是蠢啊!我想我当时可能还憋着一股劲,心想我悄悄摸摸求仙问道,哪天突然以一副长生不老之身站在你们的面前,把你们吓个半死,不服都不行。
可是我求的仙却偏偏是我的前男友,就是那个借我的车,把油开得一点不剩才还给我的男人。
我跟前男友吃饭仍然是在一个寒冷彻骨的黄昏,因为寒冷,所以见面时我们用了更多的时间嘘寒问暖。前男友一边谦虚一边得意着,非常舒服地享受我请他的福华肥牛。在我跟他想处的一年多时间里,他一直这么舒服地享受着我给他提供的一切,他的理由非常简单:因为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是不分彼此的,既然我收入比他高,自然买单的应该是我。
当然这样的结果完全是我咎由自取,谁让我跟他初相识时,就跟他灌输男女平等(尤其是花钱平等)的女权观念,慢慢地就把他教育成一个无赖的样子――有什么样的男人,就有什么样的女人,前男友那恬不知耻的嘴脸完全是我自己调教出来的,所以两年之后我还能不计前嫌地去找他。
其实之前我也找过小妖,在我看来,小妖绝对是做市场的九段高手。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不确切地知道小妖在做什么,她好像什么都做,什么都不做,干的全是空手套白狼的活,比如房地产融资拍卖,一单单的生意,竟然把她养得膘肥体白、花枝招展的,俨然成了北京城里的上流人物。可是很遗憾,尽管小妖已经炉火纯青,却不能给我更多的经验,毕竟她是单枪匹马有的放矢,而我却得带着一群乌合之众,到处寻找敌人在哪儿。
跟前男友转到正题上时,一餐饭吃得已经接近尾声。当我向前男友表明我的来意时,他竟然以为我弥欲盖弥彰,最终目的是为了跟他重修旧好:“你还是一个人吧,真是可怜!要帮忙的时候跟我说一声。”
真是自取其辱,他竟然可怜上我了,真是可笑。我义正词严地驳斥了他的这种思想,可他却在一边一脸暧昧地笑。
我站起来拿起大衣就往外冲,账也不结,你看着办吧。我气哼哼地拉开车门往车里钻,不小心衣摆蹭了一大块黑泥,气死我了。坐在车里,暖气很久都没有上来,看着路上淋漓的淤泥,心里有一种说不清的难过,更有一种隐隐的担心――
今天的张侃,不就是两年前的前男友吗?只不过一个是80版,一个是70版而已。都说吃一堑长一智,我这个女人,怎么喜欢的尽是这样的男人呀!
在感情上,很多人都会栽倒在同一个地方。事实证明,我就是这样一个愚蠢的女人。
我不想频繁地调换单位,让自己的人气大伤;也没想过去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更何况做市场拉广告,一直以来,都是让我憎恨而惧怕的。但是凌国一让我无路可退,无路可选。这个男人,他太了解我的这种心理,以至于他愿意花那么多时间来说服我。他残忍指出了我做电视新闻的空间,他对我说电视新闻不是电视艺术;他还说如果我不逼自己走这一步(转型做市场),那么我的前途也就到此为止;他说既然战战兢兢地等着这一天的到来,还不如主动向自己挑战;他还说以我目前的素质和潜力,应该更加适合做市场,应该比公司任何人都走得远;而只要我能把销售工作挑起来,那么以后我的发展潜力将不可限量……
于是第二天早上,老康跟我商量,除了兼管栏目外,是不是也做一部分市场销售!
我不知道最初提出这一方案的是老康还是凌国一,但我推测应该是后者。而从这个意义上说,老康其实挺可怜的,在这个公司,他连给自己的班子分工的主动权都没有。
我终于被逼上梁山。到此为止,我跟木哉的竞争将变得你死我活。但是有意思的是,在这种你死我活之前,我和木哉竟然假惺惺吃了一顿“友情饭”,在完全撕破脸皮之前,木哉居然惺惺相惜地对我说:这种你死我活,只会牺牲自己陶冶别人。
木哉说:让部下掐架,然后达到管理平衡,自古以来就是领导们的御人要术。
娘的。我其实也感觉到了,这些阴谋家。可是木哉想干什么呢?
木哉又说:咱们偏偏不掐不闹,让他们着急上火。
我是不想掐,可这是不是木哉的烟雾弹?我要是不争了,那他岂不半夜笑醒?可木哉表情真诚,一副忍辱负重不被理解的样子。
这家磨菇店里,升腾着一股懒洋洋的雾气,让人很难相信窗外寒冷彻骨。这两天一直下小雪,不痛不痒的,雪后的街道上一片黑糊糊的泥泞,像极了刚刚经牛群踩踏过的肥沃的黑土地,还散发着热烘烘的燥人的气息。从屋子里看着外面人仰马翻的场面,很像是在动物园看马戏。
――既然左右都是中计,本小姐跟着往里跳就行了。
春节一天天近了,我妈打电话来问我是不是回家过年。说真的,我很烦。不是烦我妈,是烦我即将开始的浴血奋战;而要是真在这种奋战中浴火重生也就罢了,问题是,我对前路一无所知;因为一无所知,所以我恐惧;当然,还厌恶!
曾几何时,我发誓今生决不做市场销售,因为在我的理解中,那无异于卖笑(身)求荣,尽管有无数的国际富豪著书立说,扬言世界上最智慧的人就是“卖手”。我注定享受不了那么高的荣誉,不是因为我不够聪明,而是因为骨子里的假清高。
好了,现在这清高的外皮终于要剥下来了,在剥下来之前,我恐惧一下不行吗?我喊叫几声不行吗?我朝我妈发泄不行吗?木哉以一顿饭为代价,请求我与他和平共处,可那边话音刚落,这边就开始跟我抢人。先是抢现有的业务员,然后就把来应聘的人挑剩下给我,妈的,玩我呢,搞得我一段时间手忙脚乱、灰头土脸的。
可我实在是没有经验,实在是千头万绪不知从何抓起。卖广告毕竟不是做片子,加几个班熬几个夜,好赖可以把片子剪出来,片子在自己的脑子里,自己可以控制。拉广告这玩艺,钱在别人的口袋里,并且捂得紧紧的,你得先哄人家高兴了,然后再想法从人家口袋里把钱掏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说,“卖手”确实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我有点理解以前木哉为何总是跟我过不去了。
我想起前男友,他不也是做销售的吗?虽然他卖的是电脑,可是隔行不隔理啊。我决定找他取取经,人有时就有病急乱投医,并且还有舍近求远的毛病――既然是凌国一对我“充满信心”,我找他不就行了,真是蠢啊!我想我当时可能还憋着一股劲,心想我悄悄摸摸求仙问道,哪天突然以一副长生不老之身站在你们的面前,把你们吓个半死,不服都不行。
可是我求的仙却偏偏是我的前男友,就是那个借我的车,把油开得一点不剩才还给我的男人。
我跟前男友吃饭仍然是在一个寒冷彻骨的黄昏,因为寒冷,所以见面时我们用了更多的时间嘘寒问暖。前男友一边谦虚一边得意着,非常舒服地享受我请他的福华肥牛。在我跟他想处的一年多时间里,他一直这么舒服地享受着我给他提供的一切,他的理由非常简单:因为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是不分彼此的,既然我收入比他高,自然买单的应该是我。
当然这样的结果完全是我咎由自取,谁让我跟他初相识时,就跟他灌输男女平等(尤其是花钱平等)的女权观念,慢慢地就把他教育成一个无赖的样子――有什么样的男人,就有什么样的女人,前男友那恬不知耻的嘴脸完全是我自己调教出来的,所以两年之后我还能不计前嫌地去找他。
其实之前我也找过小妖,在我看来,小妖绝对是做市场的九段高手。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不确切地知道小妖在做什么,她好像什么都做,什么都不做,干的全是空手套白狼的活,比如房地产融资拍卖,一单单的生意,竟然把她养得膘肥体白、花枝招展的,俨然成了北京城里的上流人物。可是很遗憾,尽管小妖已经炉火纯青,却不能给我更多的经验,毕竟她是单枪匹马有的放矢,而我却得带着一群乌合之众,到处寻找敌人在哪儿。
跟前男友转到正题上时,一餐饭吃得已经接近尾声。当我向前男友表明我的来意时,他竟然以为我弥欲盖弥彰,最终目的是为了跟他重修旧好:“你还是一个人吧,真是可怜!要帮忙的时候跟我说一声。”
真是自取其辱,他竟然可怜上我了,真是可笑。我义正词严地驳斥了他的这种思想,可他却在一边一脸暧昧地笑。
我站起来拿起大衣就往外冲,账也不结,你看着办吧。我气哼哼地拉开车门往车里钻,不小心衣摆蹭了一大块黑泥,气死我了。坐在车里,暖气很久都没有上来,看着路上淋漓的淤泥,心里有一种说不清的难过,更有一种隐隐的担心――
今天的张侃,不就是两年前的前男友吗?只不过一个是80版,一个是70版而已。都说吃一堑长一智,我这个女人,怎么喜欢的尽是这样的男人呀!
在感情上,很多人都会栽倒在同一个地方。事实证明,我就是这样一个愚蠢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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