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找个好人嫁了吧 正文 第百五三章 萧然一梦昨夜长风

正文 第百五三章 萧然一梦昨夜长风

目录:找个好人嫁了吧| 作者:荼蘼春梦| 类别:历史军事

    情,如窗外的冷月一般沉静;欲,被锁在理智铸就的盒子里。枕着一副似曾相识的臂弯,忽然觉得两人如此陌生。

    颜如玉紧闭着双眼,额头贴着男人的颈窝,心象暗夜里的湖水,澎湃却又深不可测。。。。。。

    聂琛发觉今晚自己的鼻子异常敏感,被女人周身特殊的香味挑逗着,双臂裹紧那副柔软的身子,轻启薄唇,“玉,什么香水?淡淡的,真迷人。”

    “KZO,水之恋。”不觉想起林晚生——DRSS“风之恋”的男人。忽然发觉自己被月色蛊惑了,也许,今夜根本就不该出来。

    既来之则安之,最后一次。。。。。。

    聂琛明显感到自己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身体随之变得燥热。刚刚在前排的时候,女人宽大的长袍遮蔽着,当一副娇躯落在怀里,他开始有些把持不住了。没话找话,想办法分散注意力,“干嘛总穿这样的衣裳?你骨架本来就大,显胖。”

    “胖就胖,我又不打算勾引谁!”鼻子里哼出一声轻笑,嘴角邪气轻挑,“再说,咱本来也没有那么好的条儿。”

    “小气!还记得那天的事儿呢?听不出我那是故意气你?”这就是胡说八道的下场!在一个女人面前万万不能说别人比她漂亮。

    “你看着不好能跟她睡吗?不用安慰我,除了个别怪胎没人看得上我。”这就叫做吃干醋!明知道这个男人不属于她,还是会介意他跟别人睡。

    聂琛一时被噎得没话说:现世报!脑袋进水了?怎么能跟她说这些呢?要不怎么说太了解的两个人在一起很难有结果。女人结婚时通常都嫁给了梦想中的那个人,嫁了之后才看清,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而两人一旦太熟悉,你就很难成为对方心目中的梦想,谁愿意守着一大堆毛病的混蛋过日子?

    颜如玉见对方半天没说话,猛然睁开眼睛安慰道,“行了,别真憋出个好歹!跟什么人睡是你的权利,一三十大几的老光棍,联系野女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别不好意思,没必要因此而鄙视自己。”

    聂琛五官皱巴在一起,扬手搬起对方的下巴,“我什么时候鄙视自己了?我只是在想,当初跟你说这些干嘛?”

    “气我啊?证明你很有本事!嗔念害人,想埋汰别人结果脏了自己。”

    无奈一笑,轻轻摇了摇头,“你还真说对了。我这辈子自认贪欲不算重,所以才缺乏上进心。唯独这脾气不好,嗔念过重。就象那孙猴子,心是好心,干出那事来死活不招师傅待见。”

    “阿弥陀佛,可惜我不会念紧箍咒,你那土匪脾气,大概是从小没遭人束缚的原因。还记得当初你被学校开除学籍时的情形吗?还真像是扔下唐僧撂挑子回花果山的孙悟空!”

    聂琛扬起一只手枕在脑后,“孙悟空最大的乐趣就是趁闲着捉弄一下猪八戒,我当时好像也是这么混过来的。”

    “你才是猪八戒呢!”她猛然起身,挣脱怀抱,狠狠在他侧腰上掐了一把。

    “哎呀,放手,猪八戒没你厉害!”一把将她按回怀里,对视着似怒非笑的含情眼,“记得当初咱俩钻在门洞里打啵儿吗?成天黏糊个没完,常常把头一节课误了。闲了我就琢磨:妖精那么多,我怎么偏偏被八戒给迷住了?”

    颜如玉霎时收起一脸笑容,一本正经的说道:“那个时候,我真的很喜欢你。后来,伤了心。。。。。。我常常觉得自己只是你的玩伴而已,我知道你对我不是爱情。可我是!所以会伤心。”

    “你太小了!当时就觉得爱上一个比我小十岁的女人根本就不现实。不是玩伴能是什么?我能指望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嫁给我吗?”伸手揽过她的后脑,嗅着头顶幽幽的发香,低头细吻着她的发际,“呵,也就一晃的功夫。。。。。。老天总他妈玩儿我!”

    女人哀伤的唇瓣贴着对方温热的胸口“我到希望就那么结束了,你结了婚就不该再来找我。。。。。。”如果没有那段婚外情,她也就不会碰见林晚生,用一辈子的幸福去偿还,这就是报应!

    “呵,我那时候真的想养你。想不到你会突然间变得那么漂亮。”

    “。。。。。。”她终于明白了,上学的时候两人无论怎么亲密都不过是朋友,他没有想要占有她的。猛然抬头,望着他的眼睛质问道,“那你跟林晚生有什么区别?如果你那叫爱,他就不是吗?”

    “那当然不一样,我会对你负责到底!”困惑,真的不一样吗?

    “可笑!结婚了还有离婚的呢,负责到底哪有说起来这么容易?如果当初真的答应你养我,你兴许还想不起离婚呢。在老婆身上找不到的,在我身上可能得到了补偿。或许是命中该有此劫,这个‘二奶’我死活是躲不过去了。只当命运给我上了一课,好在这噩梦很快就要结束了。。。。。。”

    “今后有什么打算?”

    “顺其自然!自己养活自己,能嫁就嫁,嫁不了就烂在家里。我对爱情已经没有任何憧憬了,有没有男人都行!”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找个好人嫁了吧》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找个好人嫁了吧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错误/举报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