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章 长空翔舞海东青
目录:乱三国之赵氏风云| 作者:酒中望月| 类别:玄幻奇幻
[[[CP|W:550|:453|A:C|:]]]鹰奴,无名无姓,自幼与鹰为伍,精擅驯鹰、驭鹰之术,为鲜卑贵族奴隶,由是而得名。因帝尝救其性命,遂以主事帝,甘为奴仆。
蔡琰《汉末风云?奇人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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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鲜卑领内的又一个部落。
杀声震耳,火光冲天。我与徐风仍是选了一座小丘冷眼旁观。杀人放火之事完全交由高顺等一班小子带着“贪狼营”去做――此次我们跨海而来,千里奔袭鲜卑大后方,其中一个主要目的便是练兵。
马蹄声传来,高顺、关羽、张飞、典韦、黄叙五个小子策马归来。五人均是浑身浴血,犹带稚气的脸上满是令人胆寒的杀气。经过这两场杀戮,这五个小子成长极快,平日所学的各种技艺在真刀真枪的实战中打磨的初见圆熟,举手投足间,隐隐然已是一派小高手气度。
“事情做得如何?”我沉声问道。
高顺在马上拱手道:“师傅,此部落所有鲜卑人均已诛杀,不过我们发现一个很奇怪的人。弟子等不敢私自处置,还请师傅亲自去看一看。”
我心中微讶,嘱徐风去盯着“贪狼营”的战士们打扫战场,自己则催动金角随他们往前行去。在这个鲜卑部落正中的一片空地上,立着一个高有丈余、完全以对掐粗的原木钉制的巨大笼子。在笼子正中,关着一个野兽般的高大汉子。此人全身只穿着一条短裤,裸露在外的肌肤上遍布令人触目惊心的伤口。这些伤口花样繁多,刀创、箭伤、鞭痕、灼印应有尽有,更多的却是数之不尽的细小的圆形伤孔。原来关押此人的木笼设计得委实阴损歹毒到了极点,笼子前后左右上下所有的木栏上,全都面向内侧钉满长达两尺的锋利铁刺,使得笼中之人不敢坐下亦不能直腰,无论身体靠向哪一个方向都会被密密麻麻的铁刺刺中。这人也不知在笼中关了几日,遍布全身每一寸肌肤的伤口都已泛黑。许多外翻的伤口中,隐隐竟可见一条条细小的蛆虫蠕动,可怖之极。
我见此人双目紧闭似已失去意识,心中奇怪他如何保持身体不倒。从金角上下来走到笼子近前一看,不由倒吸一口冷气。原来此人双掌双足都已被锋利的铁刺穿透,将他固定在木栏之上。那将他关他之人既然设计出如此一座歹毒的木笼,自然不会再画蛇添足固定其手足。想来应是他自己为防止自己昏迷后死在丛生的铁刺上而刻意为之,如是这样,那此人当真是狠到了极点。
“你们可曾查明此人身份?”我扭头问高顺等人。
他们面色微赤地一起摇头,方才他们一个个只顾杀人,哪里顾得上其他,等想找个人问话时,却发现所有人已被杀个一个不剩。
我摇头叹息,看来这些小子还是需要操练。上前一步来到木笼跟前,伸出右掌在一根木栏上轻轻一拍,已臻化境的“绵掌”掌力瞬间蔓延至木笼的每一寸角落,将所有的木栏都震成粉碎的木屑扑簌簌飘落,钉在木栏上的铁刺亦随之叮叮当当雨点般掉在地上。
笼中之人失去依托,身躯一软便要摔倒。我左边的衣袖一拂,“流云飞袖”的柔和劲力宛如一直巨大的手掌平托着他的身体,轻轻平放在地上。方才此人在笼中佝偻着身躯还不甚显眼,此时平放才发现他的身高足有丈余,若是站直,一般的成年男子怕还不能及他胸口。
“师傅,此人重伤到如此地步,恐怕……”高顺凑到近前仔细看看此人身上伤势,有些为难地道。
我摇摇头道:“子循错了,此人受如此重伤却还能坚持到现在,心中分明有一股极强的信念支撑。一个有着如此强的求生意志的人,是不会轻易便死的。你去拿一袋我们从家中带来的烈酒来。”
高顺早知我此次出征草原前特意吩咐人准备了不少自家酒坊中出产的最烈的美酒。他知道师傅是个好酒之人,性格方正的他当时还颇有些不以为然。此刻听我叫他拿酒,当时便是一呆。
我瞪他一眼,斥道:“发的什么呆,那是用来救命的东西,还不快去取来!”
高顺虽不知烈酒如何救命,但见我面色不善,便不敢怠慢,急忙拨马如飞般去了。不一会儿抱来用大号皮袋盛着的一袋烈酒。
我接过酒袋打开,叫他们几个小子一齐动手,各自撕下身上的一块衣襟,蘸着烈酒来清洗那人身上的伤口。几个人不敢不听,只得都苦了脸,强忍着那人身上的血污肮脏,一点一点地擦洗他身上的伤口。乘着他们低头干活,我一面偷喝袋中的烈酒,一面教导他们:“你们也在军中历练了一段时间,应当听说过有些人在受了刀剑之伤后,当时明明并不致命,却常在数日后因伤口化脓腐烂而导致死亡。之所以如此,皆因空气中存在一种肉眼难辨的微小生物。它们对常人无害,却可以会使伤口恶化,而烈酒的作用便是可以有效地杀灭这些微小而可怕的东西,保障伤口可以正常复原。”
随着身上的血污被清洗掉,此人的本来面目逐渐露出。虽然身材高大,但他的年龄却是不大,从略带稚气的面孔推测,他的年纪绝不超过20岁。
等高顺他们将此人全身的伤口都用烈酒清洗一遍,我从囊中取出一个白玉雕琢的扁圆瓶子:“将这伤药给他敷上。”自古医武不分家,凡属武林中人,都有几手疗治内伤外创的绝活。前世的武当派作为白道武林两大魁首之一,秘传的疗伤圣药也是武林一绝。我这玉瓶中装的是依照记忆中的秘方精心炼制的武当金创秘药“止血生肌散”,以马兰草、白芨、田三七、仙鹤草、茜草等配制而成,名字虽俗,但于止血消炎、祛腐生肌却是卓有奇效。
高顺结果药瓶,将一整瓶药粉用了大半,才将此人全身的伤口敷遍,关羽不知从何处翻出一匹白绢,几个人七手八脚地将此人身上的伤口裹住,其造型与木乃伊却颇有几分神似之处。黄叙细心,去寻来一袋马奶,想喂此人喝下,但见他始终昏迷不醒,双唇紧闭。黄叙束手无策,只得转头向我求救。
我摇摇头,放下被我偷喝了近半的酒袋,走到近前蹲下身来,伸出一根手指按在他的脉门之上,输入一丝真气查看他体内情形。一看之下,心中不由微微惊愕。此人竟拥有一身不俗的真气修为,不过如今他的一身功力已被人以特殊手法禁锢在丹田之内,不能调用分毫。他在笼中已不知关了多久,身受重伤又始终水米未进,此刻身体虚弱到极点。本着好人做到底的念头,我默运神功,将体内“氤氲紫气”灌注与右手食中二指,连点他丹田周围的七处要穴,未费多大力气便解开了禁锢他丹田的手法。
禁止一开,此人体内真气自动圆转,不多时终于悠悠醒转。他张开眼睛看到围在周围的我们,眼中满是疑惑之色。黄叙忙将那袋马奶送到他的嘴边,饿了多日的他立时将满腹的疑惑抛在一边,张开大嘴贪婪地吞咽着腥甜的马奶。
半袋马奶入腹,此人的精神恢复了许多。他用嘶哑的声音操着一口生涩的汉语问道:“你们是汉人吧?为何会出现在此地?”
一边的张飞闻言不悦,他喝道:“你这人好生无礼,我们费尽力气救回你的性命,你怎的一句道谢的话都不会说!”
我摆手叫张飞稍安勿躁,微笑答道:“本官乃大汉东莱太守赵雷,之所以出现在此地,却是欲给连年侵扰我大汉边境的鲜卑胡虏以小惩大诫!”
听了我饱含杀机的话,这人全身一震,吃力地扭头看去,一片尸山血海赫然入目。他不敢置信地问道:“这个部落的鲜卑人……”
一旁的典韦不耐烦地答道:“都被我们杀了!”
“都杀了?”他有些失神,忽地又发疯般流着眼泪狂笑起来,“杀得好!杀得好!”笑毕,他挣扎着爬起来跪伏在我的脚下,扯着破落般的嘶哑嗓音歌唱道:“主人救鹰奴性命,鹰奴便是主人最忠实的奴隶;主人为鹰奴报仇,鹰奴便是主人最锋利的刀箭。主人指向哪里,哪里便是鹰奴的方向。哪个与主人为敌,鹰奴便摘取他的心肝!”唱毕,凑过来便要亲吻我的靴子。
我吓了一跳,向后退了一步躲开,问道:“你做什么?”
这自称“鹰奴”之人抬起头来,面带悲戚之色将自己的来历缓缓道来。
十年前,一个自幼即在草原上流浪的孤儿流落到一个鲜卑部落,被部落首领乌力罕大人收留,成了乌力罕数以百计的奴隶之一。草原贵族向来有豢养猎鹰的爱好,而这个孩子便由于在驯养猎鹰方面展现出过人的天赋而受到乌力罕的重视。乌力罕特意聘请驯鹰高手来教导他。结果不到两年,这孩子便已远远地青出于蓝,无论何等凶猛的鹰隼,到了他的手里都会被调教得对主人服服帖帖的同时又不失其野性。凭着这一手驯鹰之术,这个十来岁的孩子成为乌力罕面前的红人,且被乌力罕赐名为“鹰奴”。
在鹰奴十二岁那年,他到野外驯鹰之时偶遇一个濒死的老者,此人自报身份,竟是横行草原数十年的独行大盗、有着“飞鹰”之誉的阿古达。原来在一年多以前,胆大包天的阿古达居然潜入鲜卑王庭弹汗山,盗取了檀石槐珍若性命的金刀。檀石槐震怒,尽起王庭高手追杀阿古达。经过长达一年的追杀,阿古达在经历连场血战后虽然彻底摆脱追兵,却也身受致命重伤。此那日起,鹰奴每天夜里都带了食物清水去见阿古达。半年后,阿古达撒手西去,他那一身倚之横行大草原的惊世绝学也被鹰奴继承下来。
当时的鹰奴虽然年幼,但由于少年流浪时见惯了人心险恶,因此他将这个秘密深深藏起对任何人都不曾提及。只是在每天的夜深人静之时悄悄地苦练不辍,渐渐将师傅教授的各种绝学融会贯通。
今年年初,鹰奴邂逅了一位牧民家的美丽女儿古娜。正当他怀着对幸福的美好憧憬准备恳求主人作主成全他与古娜之时,却听到古娜被乌力罕大人的儿子乌图奸杀的噩耗。
发狂的鹰奴孤身怒闯乌力罕大帐,凭着自己结合师傅所传绝学与多年观察猎鹰扑击动作而参悟出的“飞鹰十三式”,以一双赤手将乌力罕帐下十八名护卫撕成碎片,并生生扯下仇人乌图的一条手臂。但在最后的关头,四名萨满教的高手赶到,不仅从鹰奴爪下救回乌图,更合力将他生擒活捉,以秘法禁锢他一身功力,交由乌力罕处置。恨极了鹰奴的乌力罕将他关入特质的囚笼,发誓要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到我们将他救出,鹰奴已在笼中被关了整整十天。而依照草原习俗,被我救了性命的他已自动地成为我的奴隶。
鹰奴的体质强悍无比,在恢复功力又说了这些话之后,竟已可以勉强独自行动。他见我似乎很排斥草原上的认主仪式,便也不再强求,从地上站起身来,恭恭敬敬地道:“主人,鹰奴有一件礼物要献给您。”说罢撮唇发出一声高亢入云的长啸。
我和高顺等一呆之际,忽听到半空中一声带着说不出的凶猛与威严的嘹亮鹰鸣。抬头看去,只见从一片白云后钻出一个黑点,在我们的视线中迅速变大,不多时已看清是一头神骏无比的纯白色雄鹰。它看到重获自由站立在我身边的鹰奴,欢快无比的一声长鸣,在空中盘旋数匝轻盈地落在鹰奴平伸的右臂之上。
鹰奴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摩挲雄鹰的头顶,自豪地道:“此鹰名为‘雪魂’,是我远赴肃慎族领地,历经千辛万苦方才得到。据当地的肃慎族人说,在肃慎语中,这种鹰被称作‘雄库鲁’,以汉语发音则是‘海东青’,意为飞得最高与最快的鸟,又有‘万鹰之神’之意。经过我的训练,它已不仅仅是一头供权贵玩赏游猎的猎鹰,更是一头可以用来传递讯息、侦测敌情的战鹰。”
“天助我也!”望着这头双目如电、爪喙似铁的神骏雄鹰,我大喜过望,抚掌大笑道,“有鹰奴与此神鹰相助,我等此番草原之行无忧矣!”
蔡琰《汉末风云?奇人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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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鲜卑领内的又一个部落。
杀声震耳,火光冲天。我与徐风仍是选了一座小丘冷眼旁观。杀人放火之事完全交由高顺等一班小子带着“贪狼营”去做――此次我们跨海而来,千里奔袭鲜卑大后方,其中一个主要目的便是练兵。
马蹄声传来,高顺、关羽、张飞、典韦、黄叙五个小子策马归来。五人均是浑身浴血,犹带稚气的脸上满是令人胆寒的杀气。经过这两场杀戮,这五个小子成长极快,平日所学的各种技艺在真刀真枪的实战中打磨的初见圆熟,举手投足间,隐隐然已是一派小高手气度。
“事情做得如何?”我沉声问道。
高顺在马上拱手道:“师傅,此部落所有鲜卑人均已诛杀,不过我们发现一个很奇怪的人。弟子等不敢私自处置,还请师傅亲自去看一看。”
我心中微讶,嘱徐风去盯着“贪狼营”的战士们打扫战场,自己则催动金角随他们往前行去。在这个鲜卑部落正中的一片空地上,立着一个高有丈余、完全以对掐粗的原木钉制的巨大笼子。在笼子正中,关着一个野兽般的高大汉子。此人全身只穿着一条短裤,裸露在外的肌肤上遍布令人触目惊心的伤口。这些伤口花样繁多,刀创、箭伤、鞭痕、灼印应有尽有,更多的却是数之不尽的细小的圆形伤孔。原来关押此人的木笼设计得委实阴损歹毒到了极点,笼子前后左右上下所有的木栏上,全都面向内侧钉满长达两尺的锋利铁刺,使得笼中之人不敢坐下亦不能直腰,无论身体靠向哪一个方向都会被密密麻麻的铁刺刺中。这人也不知在笼中关了几日,遍布全身每一寸肌肤的伤口都已泛黑。许多外翻的伤口中,隐隐竟可见一条条细小的蛆虫蠕动,可怖之极。
我见此人双目紧闭似已失去意识,心中奇怪他如何保持身体不倒。从金角上下来走到笼子近前一看,不由倒吸一口冷气。原来此人双掌双足都已被锋利的铁刺穿透,将他固定在木栏之上。那将他关他之人既然设计出如此一座歹毒的木笼,自然不会再画蛇添足固定其手足。想来应是他自己为防止自己昏迷后死在丛生的铁刺上而刻意为之,如是这样,那此人当真是狠到了极点。
“你们可曾查明此人身份?”我扭头问高顺等人。
他们面色微赤地一起摇头,方才他们一个个只顾杀人,哪里顾得上其他,等想找个人问话时,却发现所有人已被杀个一个不剩。
我摇头叹息,看来这些小子还是需要操练。上前一步来到木笼跟前,伸出右掌在一根木栏上轻轻一拍,已臻化境的“绵掌”掌力瞬间蔓延至木笼的每一寸角落,将所有的木栏都震成粉碎的木屑扑簌簌飘落,钉在木栏上的铁刺亦随之叮叮当当雨点般掉在地上。
笼中之人失去依托,身躯一软便要摔倒。我左边的衣袖一拂,“流云飞袖”的柔和劲力宛如一直巨大的手掌平托着他的身体,轻轻平放在地上。方才此人在笼中佝偻着身躯还不甚显眼,此时平放才发现他的身高足有丈余,若是站直,一般的成年男子怕还不能及他胸口。
“师傅,此人重伤到如此地步,恐怕……”高顺凑到近前仔细看看此人身上伤势,有些为难地道。
我摇摇头道:“子循错了,此人受如此重伤却还能坚持到现在,心中分明有一股极强的信念支撑。一个有着如此强的求生意志的人,是不会轻易便死的。你去拿一袋我们从家中带来的烈酒来。”
高顺早知我此次出征草原前特意吩咐人准备了不少自家酒坊中出产的最烈的美酒。他知道师傅是个好酒之人,性格方正的他当时还颇有些不以为然。此刻听我叫他拿酒,当时便是一呆。
我瞪他一眼,斥道:“发的什么呆,那是用来救命的东西,还不快去取来!”
高顺虽不知烈酒如何救命,但见我面色不善,便不敢怠慢,急忙拨马如飞般去了。不一会儿抱来用大号皮袋盛着的一袋烈酒。
我接过酒袋打开,叫他们几个小子一齐动手,各自撕下身上的一块衣襟,蘸着烈酒来清洗那人身上的伤口。几个人不敢不听,只得都苦了脸,强忍着那人身上的血污肮脏,一点一点地擦洗他身上的伤口。乘着他们低头干活,我一面偷喝袋中的烈酒,一面教导他们:“你们也在军中历练了一段时间,应当听说过有些人在受了刀剑之伤后,当时明明并不致命,却常在数日后因伤口化脓腐烂而导致死亡。之所以如此,皆因空气中存在一种肉眼难辨的微小生物。它们对常人无害,却可以会使伤口恶化,而烈酒的作用便是可以有效地杀灭这些微小而可怕的东西,保障伤口可以正常复原。”
随着身上的血污被清洗掉,此人的本来面目逐渐露出。虽然身材高大,但他的年龄却是不大,从略带稚气的面孔推测,他的年纪绝不超过20岁。
等高顺他们将此人全身的伤口都用烈酒清洗一遍,我从囊中取出一个白玉雕琢的扁圆瓶子:“将这伤药给他敷上。”自古医武不分家,凡属武林中人,都有几手疗治内伤外创的绝活。前世的武当派作为白道武林两大魁首之一,秘传的疗伤圣药也是武林一绝。我这玉瓶中装的是依照记忆中的秘方精心炼制的武当金创秘药“止血生肌散”,以马兰草、白芨、田三七、仙鹤草、茜草等配制而成,名字虽俗,但于止血消炎、祛腐生肌却是卓有奇效。
高顺结果药瓶,将一整瓶药粉用了大半,才将此人全身的伤口敷遍,关羽不知从何处翻出一匹白绢,几个人七手八脚地将此人身上的伤口裹住,其造型与木乃伊却颇有几分神似之处。黄叙细心,去寻来一袋马奶,想喂此人喝下,但见他始终昏迷不醒,双唇紧闭。黄叙束手无策,只得转头向我求救。
我摇摇头,放下被我偷喝了近半的酒袋,走到近前蹲下身来,伸出一根手指按在他的脉门之上,输入一丝真气查看他体内情形。一看之下,心中不由微微惊愕。此人竟拥有一身不俗的真气修为,不过如今他的一身功力已被人以特殊手法禁锢在丹田之内,不能调用分毫。他在笼中已不知关了多久,身受重伤又始终水米未进,此刻身体虚弱到极点。本着好人做到底的念头,我默运神功,将体内“氤氲紫气”灌注与右手食中二指,连点他丹田周围的七处要穴,未费多大力气便解开了禁锢他丹田的手法。
禁止一开,此人体内真气自动圆转,不多时终于悠悠醒转。他张开眼睛看到围在周围的我们,眼中满是疑惑之色。黄叙忙将那袋马奶送到他的嘴边,饿了多日的他立时将满腹的疑惑抛在一边,张开大嘴贪婪地吞咽着腥甜的马奶。
半袋马奶入腹,此人的精神恢复了许多。他用嘶哑的声音操着一口生涩的汉语问道:“你们是汉人吧?为何会出现在此地?”
一边的张飞闻言不悦,他喝道:“你这人好生无礼,我们费尽力气救回你的性命,你怎的一句道谢的话都不会说!”
我摆手叫张飞稍安勿躁,微笑答道:“本官乃大汉东莱太守赵雷,之所以出现在此地,却是欲给连年侵扰我大汉边境的鲜卑胡虏以小惩大诫!”
听了我饱含杀机的话,这人全身一震,吃力地扭头看去,一片尸山血海赫然入目。他不敢置信地问道:“这个部落的鲜卑人……”
一旁的典韦不耐烦地答道:“都被我们杀了!”
“都杀了?”他有些失神,忽地又发疯般流着眼泪狂笑起来,“杀得好!杀得好!”笑毕,他挣扎着爬起来跪伏在我的脚下,扯着破落般的嘶哑嗓音歌唱道:“主人救鹰奴性命,鹰奴便是主人最忠实的奴隶;主人为鹰奴报仇,鹰奴便是主人最锋利的刀箭。主人指向哪里,哪里便是鹰奴的方向。哪个与主人为敌,鹰奴便摘取他的心肝!”唱毕,凑过来便要亲吻我的靴子。
我吓了一跳,向后退了一步躲开,问道:“你做什么?”
这自称“鹰奴”之人抬起头来,面带悲戚之色将自己的来历缓缓道来。
十年前,一个自幼即在草原上流浪的孤儿流落到一个鲜卑部落,被部落首领乌力罕大人收留,成了乌力罕数以百计的奴隶之一。草原贵族向来有豢养猎鹰的爱好,而这个孩子便由于在驯养猎鹰方面展现出过人的天赋而受到乌力罕的重视。乌力罕特意聘请驯鹰高手来教导他。结果不到两年,这孩子便已远远地青出于蓝,无论何等凶猛的鹰隼,到了他的手里都会被调教得对主人服服帖帖的同时又不失其野性。凭着这一手驯鹰之术,这个十来岁的孩子成为乌力罕面前的红人,且被乌力罕赐名为“鹰奴”。
在鹰奴十二岁那年,他到野外驯鹰之时偶遇一个濒死的老者,此人自报身份,竟是横行草原数十年的独行大盗、有着“飞鹰”之誉的阿古达。原来在一年多以前,胆大包天的阿古达居然潜入鲜卑王庭弹汗山,盗取了檀石槐珍若性命的金刀。檀石槐震怒,尽起王庭高手追杀阿古达。经过长达一年的追杀,阿古达在经历连场血战后虽然彻底摆脱追兵,却也身受致命重伤。此那日起,鹰奴每天夜里都带了食物清水去见阿古达。半年后,阿古达撒手西去,他那一身倚之横行大草原的惊世绝学也被鹰奴继承下来。
当时的鹰奴虽然年幼,但由于少年流浪时见惯了人心险恶,因此他将这个秘密深深藏起对任何人都不曾提及。只是在每天的夜深人静之时悄悄地苦练不辍,渐渐将师傅教授的各种绝学融会贯通。
今年年初,鹰奴邂逅了一位牧民家的美丽女儿古娜。正当他怀着对幸福的美好憧憬准备恳求主人作主成全他与古娜之时,却听到古娜被乌力罕大人的儿子乌图奸杀的噩耗。
发狂的鹰奴孤身怒闯乌力罕大帐,凭着自己结合师傅所传绝学与多年观察猎鹰扑击动作而参悟出的“飞鹰十三式”,以一双赤手将乌力罕帐下十八名护卫撕成碎片,并生生扯下仇人乌图的一条手臂。但在最后的关头,四名萨满教的高手赶到,不仅从鹰奴爪下救回乌图,更合力将他生擒活捉,以秘法禁锢他一身功力,交由乌力罕处置。恨极了鹰奴的乌力罕将他关入特质的囚笼,发誓要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到我们将他救出,鹰奴已在笼中被关了整整十天。而依照草原习俗,被我救了性命的他已自动地成为我的奴隶。
鹰奴的体质强悍无比,在恢复功力又说了这些话之后,竟已可以勉强独自行动。他见我似乎很排斥草原上的认主仪式,便也不再强求,从地上站起身来,恭恭敬敬地道:“主人,鹰奴有一件礼物要献给您。”说罢撮唇发出一声高亢入云的长啸。
我和高顺等一呆之际,忽听到半空中一声带着说不出的凶猛与威严的嘹亮鹰鸣。抬头看去,只见从一片白云后钻出一个黑点,在我们的视线中迅速变大,不多时已看清是一头神骏无比的纯白色雄鹰。它看到重获自由站立在我身边的鹰奴,欢快无比的一声长鸣,在空中盘旋数匝轻盈地落在鹰奴平伸的右臂之上。
鹰奴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摩挲雄鹰的头顶,自豪地道:“此鹰名为‘雪魂’,是我远赴肃慎族领地,历经千辛万苦方才得到。据当地的肃慎族人说,在肃慎语中,这种鹰被称作‘雄库鲁’,以汉语发音则是‘海东青’,意为飞得最高与最快的鸟,又有‘万鹰之神’之意。经过我的训练,它已不仅仅是一头供权贵玩赏游猎的猎鹰,更是一头可以用来传递讯息、侦测敌情的战鹰。”
“天助我也!”望着这头双目如电、爪喙似铁的神骏雄鹰,我大喜过望,抚掌大笑道,“有鹰奴与此神鹰相助,我等此番草原之行无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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