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二章 寿阳高顺
目录:三国逍遥记| 作者:无限空虚| 类别:历史军事
收到张辽为徒,轩辕天的心情终于有好了起来,而且俩个徒弟和贴心,和小蔡琰一样,让他有当父亲的感觉,有时候他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心有点老了,都还没讨老婆,就有了当父亲的感觉。
聂毅的武艺在一般人中是很不错的,而且几天中,他身上的一个要命的暗疾被轩辕天没告诉他的情况下给出去了,要是没治疗的话,他最多有十年活。
又到分开的时候,轩辕天给聂毅信物,叫他带俩个孩子先去渔阳。
看着俩个孩子的眼神,轩辕天说道:“师傅有些事要办,你们先去渔阳,好好修炼,我回来会检查你们的进度的,还有那里你们有个师兄,要好好相处哦。”
在俩个徒弟不舍的眼神中离开了,轩辕天心情很不错,都哼起了二十五世纪他学到的不多的几首歌。这回收了历史上蜀国的五虎将之一,和魏国的五子良将之一。
张飞,字益德,汉族,涿郡人,三国时期蜀汉重要将领。官至车骑将军,封西乡侯。
后人对他评价很高的,用武过人,粗中有细,重情义。后世形容将领的英勇都说“勇如古之张飞”
张辽字文远,汉族雁门人。三国时期魏国著名将领,,官至前将军,征东将军、晋阳侯。
曹操对他的评价可很高的:“武力既弘,计略周备,质忠性一,守执节义,每临战攻,常为督率,奋强突固,无坚不陷,自援?鼓,手不知倦。又遣别征,统御师旅,抚众则和,奉令无犯,当敌制决,靡有遗失。论功纪用,宜各显宠。
轩辕天走走停停的,已经收到俩个资质极佳的徒弟他已经很满意了,不过他有点好奇,是不是那些名将的资质是不是都那么的好呢,于是他接着去找他们,但他还是想自己能找到一个不是历史名人的高资质的人。
在离开聂毅他们的第二天轩辕天来到了寿阳,还和以前的打算一样,大城市留俩天,小城市留一天,他打算在寿阳留一天。
寿阳也就是个小城市,或者说是个大一点的镇。
轩辕天到处停留,其实也不是没有收获,起码知道了每个地方人口怎样,大城市的话他还会去太守府翻看户籍等,知道钱财粮食等,还有吃到了不同地方的东西。
在寿阳城里转了一个上午,没有收获,他来到了城外,经过打听,知道这俩就俩个大一点的村子,轩辕天打算看过这俩个村子之后要是没收获就离开。
第一个村子,轩辕天没有什么发现,发现一个好一点的但是有三十多岁了,而且从来没有练过武艺,于是他没存希望的来到了第二个村子。
结果到第二个村子,他打量着村子里的十几个小孩,还真的被他发现了一个好苗子,资质只比张辽差一点点,也算是顶尖的资质了。轩辕天想大笑几声,老天不负他,终于被他找到了一个不是历史名人的高资质的人。
走过去,轩辕天笑着对那小孩说道:“想不想学武艺啊,我能教你。”
那小孩大概十来岁,比张飞矮一个头至少。看着轩辕天说道:“我有家传枪法,这已经够我学的了。父亲说过,贪多嚼不烂,我不学其他的武艺。”
轩辕天对这小孩能说出这样的话有点诧异,感觉比张飞要懂事的多,但他没放弃继续说道:“我教你的武艺可不一般,很厉害的,难道你不想学更厉害的武艺么?”
这时候边上一个小孩出主意道:“高顺,叫他和你爸爸打一架,谁赢了就学谁的?”
“高顺”,听到这名字,轩辕天只有无尽的苦笑,自己没有按记载去找,而且他也没有高顺祖籍的资料,但没想到还是找到了他,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
小孩子也都喜欢最厉害的东西,高顺点了点头,说道:“他说的对,先生,只要你能打得过我父亲,我就拜你为师跟你学武艺。”这回他说话礼貌多了。
一堆小孩子起哄起来,其中一个小孩更是飞奔着往村子里跑,边跑边喊道“高叔叔,高叔叔,有人来抢你儿子……”记过话没说完人摔倒了。
马上村子里冲出来一个大汉,手里拿着一杆枪吼道:“哪个吃了豹子胆了敢来抢我的儿子”。
奔到近处,看到轩辕天站在高顺身边,他也急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小孩抢到身边再说,于是快速的刺出了一枪,同时说道:“顺儿,快跑”。
他的这一枪不能不说不快,不稳,不狠。如闪电一般刺向轩辕天的前胸,满以为轩辕天要后退,但接下来轩辕天的动作让他傻眼了。
只见轩辕天伸出俩跟手指头探向枪头,在那么一瞬间,用俩个手指头家主了枪尖,那大汉再也不能刺进半分,他大概是不相信眼前看到的,憋红了脸把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但枪还是纹丝不动。
既然刺不进,那就重新来过,但他又发现枪被夹住了,抽不出来,这时候他再也沉不住了,说道:“这位朋友,你这么好的武艺,我自愧不如,但你不能为难孩子啊,他再怎么坏事也都算我头上”。
轩辕天在听到小孩的喊叫声就知道要坏事,果然就有人来找他麻烦,不过他也不急着解释,刚好刚才高顺说要自己和他父亲比试,那就比试呗。
“是小孩子没说清楚,我可没要抢你家孩子,我是想收他为徒,但你家孩子要我和你比试,所以就有了刚才的事喽”。轩辕天说完都有点想笑。
听轩辕天这么说,他回头狠狠的盯了高顺一眼,对轩辕天说道:“不好意思,刚才是误会,先生,你这么好的武艺,当顺儿的师傅,是他的荣幸,我这点三脚猫功夫就不献丑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高顺的父亲以前是个军人,所以从教育高顺也带点军队的样子,他的枪法是家传的加上他从杀戮中创出来的,看到轩辕天的武艺,他知道碰到了高人,儿子就不要再学自己这还没成型的枪法了。
古代人很重视拜师的礼仪,高顺的父亲也一样,很正式的办了个拜师礼,从此高顺也成为了轩辕天的一个徒弟。
历史上,高顺是一个被漏掉的名将,他清白威严,骁勇有智,衷心仁义。不饮酒,不受馈遗。所率七百“陷阵营”平日的铠甲战具都修缮得精练整齐。每逢战事,几乎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他做到了《素问》所形容的“贬酒阙色,所以无污。避嫌远疑,所以无误”这是相当难得的,古往今来就没几个能做到。在古代可以说是个完美的手下。
在高顺家里停留了几天,选育啊他检查了他的体质,是金中带水的体质,选来选取,还是和张辽一样修炼《?金诀》比较好,而且金生水,他修炼的效果会比张辽还要好。
高顺的父亲叫高山,很有趣的名字。大概是收他父亲从小的教育方式的影响,轩辕天发现,高顺很喜欢学习练兵,而且很有天赋。
在得知他师傅轩辕天是个博学多才的人的时候,他向轩辕天问武学的事还没有问兵法方面的多,这有点使轩辕天担心,以后他的武学成就。不过他还是很认真的回答了高顺的问题。
“师傅,军队最重要的是什么?”高顺问道。
“军队最重要的是纪律,没有纪律再好的装备,再强的个人素质都是空谈。”轩辕天答道。
高顺很认真的记下了轩辕天的话,继续问道:“军队的天职是什么?”
“军队的天职是保家卫国,国家每年用这么多的钱建立起来军队就是为了保护国家的财产,领土不被人侵犯,随时准备为国家牺牲一切。”轩辕天答道。
高山在边上看着他们师徒俩的一问一答,感觉很有趣,看到轩辕天比自己更好的军事理论,他高兴的很,儿子看来不止是学武艺这么简单了。
“那对一个将军来说,他最看重的是什么?”高顺继续问道。
“对于一个统军的人来说,他最看重的是军队的绝对服从,这样他才能有如臂使的指挥军队,才能最大的发挥军队的战斗力。”轩辕天笑着答道,他发现高顺才十来岁,问的问题却都问在点子上。这使他很高兴。
有时候,轩辕天也想过,要是能看出别人的脑域开发度就好了,那么自己就去找一些天才来教导,那肯定不比那些历史上三国里的牛人差,只有更强。
接下来,高山看到他们俩个不是一会儿就停下来的架势,帮他们俩人都倒了一杯水,也在边上听了起来。有些他能听懂,有些他都听不懂,高顺当然也听不懂,但轩辕天看到这情况都会用最简单的语言来解释,用最常见的例子来说明。
一个下午,高山都觉得自己在军事方面的收获比之前几十年收获还要多,看着自己儿子,他再次开心的笑起来。
一直到快太阳下山,管线暗了下来,高山才提醒高顺停了下来,这时候高顺也知道自己只知道问问题,都把师傅给累着了,于是也很懂事的给轩辕天再次倒了一杯水,同时走到轩辕天身边给他轻轻的按摩起来,这是他在村子里看到村长儿子给老村长按摩时学来的。
轩辕天舒服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当然更多的是心理上的舒服,自己找的几个徒弟以后肯定都会很孝顺听话。
他都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今年才二十五岁。他当蔡琰的义父,但蔡邕都能当他父亲了。自己的徒弟大的只比自己小十多岁。表面看起来还没到十岁,幸亏古代的人讲究的是达者为先。
在渔阳的时候闹了个笑话,蔡邕和张安称兄弟,但小蔡琰很认真的说道:“父亲,你交错了,我是义父的女儿,义父是张爷爷的女婿……”。
这搞得蔡邕和张安当时就很郁闷,还是轩辕天出来说各交各的才使俩个老家伙下的了台阶。
“恩。今年一过,就马上和紫烟结婚,再生出个孩子来……”轩辕天眯着眼想道。(求推荐收藏,谢谢)
聂毅的武艺在一般人中是很不错的,而且几天中,他身上的一个要命的暗疾被轩辕天没告诉他的情况下给出去了,要是没治疗的话,他最多有十年活。
又到分开的时候,轩辕天给聂毅信物,叫他带俩个孩子先去渔阳。
看着俩个孩子的眼神,轩辕天说道:“师傅有些事要办,你们先去渔阳,好好修炼,我回来会检查你们的进度的,还有那里你们有个师兄,要好好相处哦。”
在俩个徒弟不舍的眼神中离开了,轩辕天心情很不错,都哼起了二十五世纪他学到的不多的几首歌。这回收了历史上蜀国的五虎将之一,和魏国的五子良将之一。
张飞,字益德,汉族,涿郡人,三国时期蜀汉重要将领。官至车骑将军,封西乡侯。
后人对他评价很高的,用武过人,粗中有细,重情义。后世形容将领的英勇都说“勇如古之张飞”
张辽字文远,汉族雁门人。三国时期魏国著名将领,,官至前将军,征东将军、晋阳侯。
曹操对他的评价可很高的:“武力既弘,计略周备,质忠性一,守执节义,每临战攻,常为督率,奋强突固,无坚不陷,自援?鼓,手不知倦。又遣别征,统御师旅,抚众则和,奉令无犯,当敌制决,靡有遗失。论功纪用,宜各显宠。
轩辕天走走停停的,已经收到俩个资质极佳的徒弟他已经很满意了,不过他有点好奇,是不是那些名将的资质是不是都那么的好呢,于是他接着去找他们,但他还是想自己能找到一个不是历史名人的高资质的人。
在离开聂毅他们的第二天轩辕天来到了寿阳,还和以前的打算一样,大城市留俩天,小城市留一天,他打算在寿阳留一天。
寿阳也就是个小城市,或者说是个大一点的镇。
轩辕天到处停留,其实也不是没有收获,起码知道了每个地方人口怎样,大城市的话他还会去太守府翻看户籍等,知道钱财粮食等,还有吃到了不同地方的东西。
在寿阳城里转了一个上午,没有收获,他来到了城外,经过打听,知道这俩就俩个大一点的村子,轩辕天打算看过这俩个村子之后要是没收获就离开。
第一个村子,轩辕天没有什么发现,发现一个好一点的但是有三十多岁了,而且从来没有练过武艺,于是他没存希望的来到了第二个村子。
结果到第二个村子,他打量着村子里的十几个小孩,还真的被他发现了一个好苗子,资质只比张辽差一点点,也算是顶尖的资质了。轩辕天想大笑几声,老天不负他,终于被他找到了一个不是历史名人的高资质的人。
走过去,轩辕天笑着对那小孩说道:“想不想学武艺啊,我能教你。”
那小孩大概十来岁,比张飞矮一个头至少。看着轩辕天说道:“我有家传枪法,这已经够我学的了。父亲说过,贪多嚼不烂,我不学其他的武艺。”
轩辕天对这小孩能说出这样的话有点诧异,感觉比张飞要懂事的多,但他没放弃继续说道:“我教你的武艺可不一般,很厉害的,难道你不想学更厉害的武艺么?”
这时候边上一个小孩出主意道:“高顺,叫他和你爸爸打一架,谁赢了就学谁的?”
“高顺”,听到这名字,轩辕天只有无尽的苦笑,自己没有按记载去找,而且他也没有高顺祖籍的资料,但没想到还是找到了他,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
小孩子也都喜欢最厉害的东西,高顺点了点头,说道:“他说的对,先生,只要你能打得过我父亲,我就拜你为师跟你学武艺。”这回他说话礼貌多了。
一堆小孩子起哄起来,其中一个小孩更是飞奔着往村子里跑,边跑边喊道“高叔叔,高叔叔,有人来抢你儿子……”记过话没说完人摔倒了。
马上村子里冲出来一个大汉,手里拿着一杆枪吼道:“哪个吃了豹子胆了敢来抢我的儿子”。
奔到近处,看到轩辕天站在高顺身边,他也急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小孩抢到身边再说,于是快速的刺出了一枪,同时说道:“顺儿,快跑”。
他的这一枪不能不说不快,不稳,不狠。如闪电一般刺向轩辕天的前胸,满以为轩辕天要后退,但接下来轩辕天的动作让他傻眼了。
只见轩辕天伸出俩跟手指头探向枪头,在那么一瞬间,用俩个手指头家主了枪尖,那大汉再也不能刺进半分,他大概是不相信眼前看到的,憋红了脸把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但枪还是纹丝不动。
既然刺不进,那就重新来过,但他又发现枪被夹住了,抽不出来,这时候他再也沉不住了,说道:“这位朋友,你这么好的武艺,我自愧不如,但你不能为难孩子啊,他再怎么坏事也都算我头上”。
轩辕天在听到小孩的喊叫声就知道要坏事,果然就有人来找他麻烦,不过他也不急着解释,刚好刚才高顺说要自己和他父亲比试,那就比试呗。
“是小孩子没说清楚,我可没要抢你家孩子,我是想收他为徒,但你家孩子要我和你比试,所以就有了刚才的事喽”。轩辕天说完都有点想笑。
听轩辕天这么说,他回头狠狠的盯了高顺一眼,对轩辕天说道:“不好意思,刚才是误会,先生,你这么好的武艺,当顺儿的师傅,是他的荣幸,我这点三脚猫功夫就不献丑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高顺的父亲以前是个军人,所以从教育高顺也带点军队的样子,他的枪法是家传的加上他从杀戮中创出来的,看到轩辕天的武艺,他知道碰到了高人,儿子就不要再学自己这还没成型的枪法了。
古代人很重视拜师的礼仪,高顺的父亲也一样,很正式的办了个拜师礼,从此高顺也成为了轩辕天的一个徒弟。
历史上,高顺是一个被漏掉的名将,他清白威严,骁勇有智,衷心仁义。不饮酒,不受馈遗。所率七百“陷阵营”平日的铠甲战具都修缮得精练整齐。每逢战事,几乎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他做到了《素问》所形容的“贬酒阙色,所以无污。避嫌远疑,所以无误”这是相当难得的,古往今来就没几个能做到。在古代可以说是个完美的手下。
在高顺家里停留了几天,选育啊他检查了他的体质,是金中带水的体质,选来选取,还是和张辽一样修炼《?金诀》比较好,而且金生水,他修炼的效果会比张辽还要好。
高顺的父亲叫高山,很有趣的名字。大概是收他父亲从小的教育方式的影响,轩辕天发现,高顺很喜欢学习练兵,而且很有天赋。
在得知他师傅轩辕天是个博学多才的人的时候,他向轩辕天问武学的事还没有问兵法方面的多,这有点使轩辕天担心,以后他的武学成就。不过他还是很认真的回答了高顺的问题。
“师傅,军队最重要的是什么?”高顺问道。
“军队最重要的是纪律,没有纪律再好的装备,再强的个人素质都是空谈。”轩辕天答道。
高顺很认真的记下了轩辕天的话,继续问道:“军队的天职是什么?”
“军队的天职是保家卫国,国家每年用这么多的钱建立起来军队就是为了保护国家的财产,领土不被人侵犯,随时准备为国家牺牲一切。”轩辕天答道。
高山在边上看着他们师徒俩的一问一答,感觉很有趣,看到轩辕天比自己更好的军事理论,他高兴的很,儿子看来不止是学武艺这么简单了。
“那对一个将军来说,他最看重的是什么?”高顺继续问道。
“对于一个统军的人来说,他最看重的是军队的绝对服从,这样他才能有如臂使的指挥军队,才能最大的发挥军队的战斗力。”轩辕天笑着答道,他发现高顺才十来岁,问的问题却都问在点子上。这使他很高兴。
有时候,轩辕天也想过,要是能看出别人的脑域开发度就好了,那么自己就去找一些天才来教导,那肯定不比那些历史上三国里的牛人差,只有更强。
接下来,高山看到他们俩个不是一会儿就停下来的架势,帮他们俩人都倒了一杯水,也在边上听了起来。有些他能听懂,有些他都听不懂,高顺当然也听不懂,但轩辕天看到这情况都会用最简单的语言来解释,用最常见的例子来说明。
一个下午,高山都觉得自己在军事方面的收获比之前几十年收获还要多,看着自己儿子,他再次开心的笑起来。
一直到快太阳下山,管线暗了下来,高山才提醒高顺停了下来,这时候高顺也知道自己只知道问问题,都把师傅给累着了,于是也很懂事的给轩辕天再次倒了一杯水,同时走到轩辕天身边给他轻轻的按摩起来,这是他在村子里看到村长儿子给老村长按摩时学来的。
轩辕天舒服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当然更多的是心理上的舒服,自己找的几个徒弟以后肯定都会很孝顺听话。
他都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今年才二十五岁。他当蔡琰的义父,但蔡邕都能当他父亲了。自己的徒弟大的只比自己小十多岁。表面看起来还没到十岁,幸亏古代的人讲究的是达者为先。
在渔阳的时候闹了个笑话,蔡邕和张安称兄弟,但小蔡琰很认真的说道:“父亲,你交错了,我是义父的女儿,义父是张爷爷的女婿……”。
这搞得蔡邕和张安当时就很郁闷,还是轩辕天出来说各交各的才使俩个老家伙下的了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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