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赌局 第一章(21)
目录:赌局| 作者:小军| 类别:玄幻奇幻
看牌的一一退场,马四直接:“穿一手。”
阚童:“继续,穿十手。”
马四歪着脑袋:“允许穿吗?”
“正常。”
三手之后,马四看手牌,一对Q,“值二十。”
阚童:“小爷们儿,看准了,二十。”
马四推过来:“二十。”
双方反复推了四手。
马四有点儿沉不住气:“真够执着的,这牌大了去了,爷们儿,我开你,报数。”
一翻牌,马四气得要命:牌面一对K。
阚童得意洋洋:“齐脖杀,整大一点儿,爷们儿,灵验吗?”
马四一推牌:“别着急,有牌就?您。”
“那得拿牌说话,再说了,谁没挨过杀呀。”阚童洗着牌,毕竟年岁大,动作挺慢,眼角却瞟向庄蕊,瞟向那张极其性感的嘴。
男人,都逃不过漂亮女人的诱惑。
庄蕊感觉浑身不舒服,但又挺奇异,她虽然反感男人太色,但又渴望男人那种执着的侵略。
这是女人所共有的特性。
但愿男人都明白这一点。
抓住女人的弱点,就能随心所欲,只可惜,很多男人犯傻,搞不清楚,到老了走不动道儿,清醒了,却连折腾的劲儿都没了。
其实,只有大咪咪知道庄蕊的老底子。
自己的姐们儿经商了十几年,早已成了气候,每年的进项上千万,绝对的富婆。
人,不会两全。
人,不可能全顺。
人,更不会两头全落着。
庄蕊先离了一次婚,还带着个男孩儿,她一咬牙一跺脚,辞了公职,一头扎进商海中去游历,终结硕果,其中的艰辛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
人的腰包一鼓,自然要风光。
庄蕊也是为了解恨,找了个英俊帅哥,带到哪儿都让人刮目相看,人不但漂亮,身材极佳,脑子灵活,语言敏捷,给人一种干练的感觉,为自己争了不少面子。
而支撑这一切的是――金钱。
刚开始的两三年,挺顺把儿,可付出的代价也不小,刚认识三天,就替他还了二十三万的债务。
熟悉了,摸清了,钱也拿惯了,毛病也就出来了。
人,脱不了俗。
男人,有钱就学坏。
女人,学坏就有钱。
这种说法真是点到实质上,分毫不差。
男人的臭毛病,是女人惯出来的。
女人也同样如此。
不断有消息传到庄蕊的耳朵里:多贵的酒店他都敢去消费,狐朋狗友一聚就是一二十个,开始夜不归宿,歌厅一泡就到下半夜,包房里的哥们儿,有一个算一个,小姐的小费他全包了,甚至在外又有了女人。
要是不生气,那才是有毛病呢,庄蕊火冒三丈,一质问他,回答是应酬躲不开,再一闹,他干脆抬屁股就走。
场面早已摆开,还得维持。
风言风语早已传过,还得忍气吞声。
换个别人,早就谁也不认识谁了。
您说,这不是贱骨头吗?贱到家了。
没辙,庄蕊太喜欢他了。
于是,他人一回来庄蕊就大把的银子送过去,任其随便折腾。
这一迁就,就是十年。
您听着都新鲜:没结婚,不明不白的,只是同居。
整个是聪明人做糊涂事,傻得不能再傻。
人呀,蹬鼻子就上脸。
这哥们儿有把逗儿,自我感觉还特良好,自认为完全可以拿住庄蕊,心安理得花她给的钱,养了两个女人,回来的时候,只有两件事:换衣服,要钱。即使偶尔在家住一宿,跟庄蕊夫妻之事根本不存在。
庄蕊的正当生理需求根本无法得到。
时间一久,物极必反。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更何况一个大活人啦。
庄蕊也不是面瓜,着实给他下了一把家伙:等他耀武扬威、神气十足伸手要钱的时候,爆了冷门。
阚童:“继续,穿十手。”
马四歪着脑袋:“允许穿吗?”
“正常。”
三手之后,马四看手牌,一对Q,“值二十。”
阚童:“小爷们儿,看准了,二十。”
马四推过来:“二十。”
双方反复推了四手。
马四有点儿沉不住气:“真够执着的,这牌大了去了,爷们儿,我开你,报数。”
一翻牌,马四气得要命:牌面一对K。
阚童得意洋洋:“齐脖杀,整大一点儿,爷们儿,灵验吗?”
马四一推牌:“别着急,有牌就?您。”
“那得拿牌说话,再说了,谁没挨过杀呀。”阚童洗着牌,毕竟年岁大,动作挺慢,眼角却瞟向庄蕊,瞟向那张极其性感的嘴。
男人,都逃不过漂亮女人的诱惑。
庄蕊感觉浑身不舒服,但又挺奇异,她虽然反感男人太色,但又渴望男人那种执着的侵略。
这是女人所共有的特性。
但愿男人都明白这一点。
抓住女人的弱点,就能随心所欲,只可惜,很多男人犯傻,搞不清楚,到老了走不动道儿,清醒了,却连折腾的劲儿都没了。
其实,只有大咪咪知道庄蕊的老底子。
自己的姐们儿经商了十几年,早已成了气候,每年的进项上千万,绝对的富婆。
人,不会两全。
人,不可能全顺。
人,更不会两头全落着。
庄蕊先离了一次婚,还带着个男孩儿,她一咬牙一跺脚,辞了公职,一头扎进商海中去游历,终结硕果,其中的艰辛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
人的腰包一鼓,自然要风光。
庄蕊也是为了解恨,找了个英俊帅哥,带到哪儿都让人刮目相看,人不但漂亮,身材极佳,脑子灵活,语言敏捷,给人一种干练的感觉,为自己争了不少面子。
而支撑这一切的是――金钱。
刚开始的两三年,挺顺把儿,可付出的代价也不小,刚认识三天,就替他还了二十三万的债务。
熟悉了,摸清了,钱也拿惯了,毛病也就出来了。
人,脱不了俗。
男人,有钱就学坏。
女人,学坏就有钱。
这种说法真是点到实质上,分毫不差。
男人的臭毛病,是女人惯出来的。
女人也同样如此。
不断有消息传到庄蕊的耳朵里:多贵的酒店他都敢去消费,狐朋狗友一聚就是一二十个,开始夜不归宿,歌厅一泡就到下半夜,包房里的哥们儿,有一个算一个,小姐的小费他全包了,甚至在外又有了女人。
要是不生气,那才是有毛病呢,庄蕊火冒三丈,一质问他,回答是应酬躲不开,再一闹,他干脆抬屁股就走。
场面早已摆开,还得维持。
风言风语早已传过,还得忍气吞声。
换个别人,早就谁也不认识谁了。
您说,这不是贱骨头吗?贱到家了。
没辙,庄蕊太喜欢他了。
于是,他人一回来庄蕊就大把的银子送过去,任其随便折腾。
这一迁就,就是十年。
您听着都新鲜:没结婚,不明不白的,只是同居。
整个是聪明人做糊涂事,傻得不能再傻。
人呀,蹬鼻子就上脸。
这哥们儿有把逗儿,自我感觉还特良好,自认为完全可以拿住庄蕊,心安理得花她给的钱,养了两个女人,回来的时候,只有两件事:换衣服,要钱。即使偶尔在家住一宿,跟庄蕊夫妻之事根本不存在。
庄蕊的正当生理需求根本无法得到。
时间一久,物极必反。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更何况一个大活人啦。
庄蕊也不是面瓜,着实给他下了一把家伙:等他耀武扬威、神气十足伸手要钱的时候,爆了冷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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