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8章 野蜂飞舞(求订阅,求推荐票)
目录:大时代之1983| 作者:杨叛儿| 类别:都市言情
戈文先是流利的耍了几个花腔,什么压弦、勾弦、扫弦、切音、扪音、摘音、颤音、弹指、轮指、敲板……只要是他知道的技巧都悉数来了一遍。
然后他就开始表演起一些演奏技巧来,左右手吉他开弓、反琴正弹、背后反弹……他一会儿用吉他唯美唯肖的演奏出了小提琴的神韵,一会儿又即兴狂飙一段钢琴音效……
现场的所有人,包括台上的王昕波崔健他们,艾迪保罗他们,全都目瞪口呆的看着戈文的表演,陷入了当机状态。
谁能想得到,随便从台下蹦出来一个观众,把先前台上表演的所有人都给秒杀了!
“这……这是?”一个观众的脖子好似卡住了一般,有些费力的转过头来,干涩的问自己的同伴。
“应该……是……是吉他solo吧!”他的同伴也用同一种干涩的声音回答道,先前艾迪在表演前介绍过solo。
“我知道,我是说他怎么……他怎么表演的比刚才那个艾迪的花样……还要多呢。”这个观众的语气中有着一种不可置信的疑惑。
“我不知道。”他的同伴脸上的呆滞开始融化,慢慢的一股子兴奋从脸上流露了出来。
“我只知道,他是中国人!他表演的好像比第一回合的艾迪还要精彩!”
“没错,我也觉得他比老外演得好!”
像是突然才领悟了一般,轰的一声,台下原本都不可置信的观众们终于爆发了!
“我靠,这么吊!”
“他是谁了?怎么从来没有见过?”
“太牛逼了!都不带重样的!”
“他演奏的似乎比先前那个老外还要好?”
“废话,那个老外可没有这人这么多技巧!”
“哈哈……”
“噢噢……”
现场的情况就像是先前七合板所唱的那首歌名一样,不是我不明白,实在是世界变化太快!
人群中宁素心的脸上也是流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从来没有听说过戈文还会摇滚乐!
在她的周围,人们跳着,抛着手,鼓掌,欢呼,打口哨,一副群魔乱舞的情景。
人群中,那个带着红领巾,从头到尾都是一脸幸福的何勇此时也是眼睛瞪的圆鼓鼓的,他目不转睛的看着戈文的手在琴弦上飞舞。他个子小,经常被站在他前面的人跳着遮挡视线,于是这个红领巾便一缩头往前面的人群中穿去,几个顺溜就跑到了混凝土前台处。
这时,戈文已经停下了演奏技巧的表演。他瞅了脸色苍白的保罗一眼,然后一边招呼崔健帮忙递个拨片过来,一边有些随意的问不远处仍坐在架子鼓后面的大陆乐队鼓手西菲利,“听过《野蜂飞舞》吗?”
西菲利茫然的摇了摇头。
“那就给我鼓点,记住了,要每分钟170节拍。”
西菲利点了点头,然后听从戈文的吩咐,开始在鼓上敲了起来。
咚咚咚——
戈文听了几声,然后满意的点了点头,“一直敲,别停。”
说着,他便将吉他肩带背在身上,然后接过崔健递过的拨片拨起了琴弦。
《野蜂飞舞》又名《大黄蜂的飞行》,这原是一首管弦乐小曲,知道的人并不多。不过在90年代后期,克罗地亚钢琴演奏家马克西姆同学将这首曲目进行了改编,他把现代流行音乐元素完美的融入到了曲目中的古典音乐中,让这首古老的曲目重新焕发了生机,也慢慢的变成了烂大街的东西。
改编后的《野蜂飞舞》是马克西姆的代表作,因为这首曲子旋律极快,被世人称作是世界上最快的钢琴曲之一。所以后人常选用此曲作为展示钢琴、小提琴等乐器的演奏技巧。
这首《野蜂飞舞》除了钢琴、小提琴等乐器的演奏版本外,还有电吉他的演奏版本。最原始的电吉他版本就是将钢琴曲的谱子改编成电吉他曲,曲子的每一个音都相互对应,说白了就是用电吉他单纯的还原钢琴,练得就是一个手速。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吉他大师将原始的电吉他版本进行了改编,加入了个人创作部分,于是《野蜂飞舞》的各种solo版本层出不群。
戈文便曾练习过这些曲子。先前他秀过了自己的演奏技巧,现在要秀的却是手速!
侧耳听着西菲利的鼓点,戈文一个拨弦插入到鼓点中,然后他的右手拨片在琴弦的飞快的拨动起来,左手则在琴颈的纸板上上下飞舞起来。
音箱中传出的吉他声好似蜜蜂在花丛中飞舞一般,嗡嗡嗡,振翅欲飞。
台下的众人已经傻了。
台上的乐手们也是眼睛一亮,这种锻炼手速的方式,他们从未见过。
保罗看着戈文的表演,心中长出了一口气,戈文现在的表演不难,他也能做到。
不到两分钟,短小精悍的《野蜂飞舞》电吉他曲已经快要表演完毕了。
还没等最后的音符滑落,戈文便冲着鼓手西菲利大喊一声:“230!”
话刚一说完,《野蜂飞舞》最后的扫弦已经完成。
戈文也不去迎合西菲利有些慌乱的鼓点,自顾自的再一次重新弹起了《野蜂飞舞》来,这一次不管是台上的乐手还是台下的观众都能明显听出戈文这次的速度又比上一次要快上许多。
惊呼声响作一片。
“我草!这么快!”
“这究竟有多快的速度?”
“人能做到这一步吗?”
“太牛逼了!”
“这声音就像是蜜蜂在飞!”
“是啊,真的妈的猛啊!”
……
西菲利不愧是一个出色的鼓手,被戈文那一呼打断了的节奏,很快就跟上了,在激昂的鼓点声中,嗡嗡嗡的吉他声更加显得迅猛,此时已经不是一只蜜蜂在花丛中飞舞了,是一片,一大片。
保罗的脸上有些发青,先前170的分速,他也能做得到,可是这230……
恐怕自己没有这么快的手速。
保罗有些惆怅,不服气、钦佩的神色在他的脸上翻来覆去的变换。
艾迪的脸色也是有些凝重,不管是戈文先前的吉他演奏技巧还是他现在表演的手速,都说明这人绝对是个吉他大师,就是放在美国的华盛顿地区也是数一数二的!
王勇、王昕波、丁武以及崔健等人一脸的惊呆,谁能想到演出前那个和自己谈笑风生的年轻人竟然会是一个吉他高手!他表演的很多技巧,他们这些吉他乐手几乎闻所未闻!实在是大开眼界!
先前还需要一分五十几秒的《野蜂飞舞》,在戈文加快了手速后,仅仅弹奏了一分二十多秒。
依然是一声大喊:“280!”
这次西菲利心里已经做好了准备,戈文的话音刚落,他便改变了敲击的节奏,将原本就已飞快的击鼓声变得更加迅捷。
“天哪,他怎么能这么快!”
“这……这……太难以置信了!”
“这哪里是蜜蜂飞舞,简直就是谁家汽车的发动机在轰鸣啊!”
“快看他的左手,太快了!”
“我觉得在场没有一个人能比他弹得更快了吧!”
“牛逼死了!”
“这应该是全世界弹得最快的速度了吧?”
……
观众们已经陷入了震惊之中,尽管这曲《野蜂飞舞》的节奏十分的明快,可是在场的众人却丝毫没有想要欢呼的想法,心中的兴奋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只留下无比的惊叹溢于言表。
可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将这种惊叹表达出来,戈文的喊声又传了出来:“继续,300!”
先前整个现场都是闹腾腾的,哪怕是大陆乐队犯了众怒,也依然有各种嘈杂的声音,可是在这一刻,全场第一次没有了一点声音,所有的观众都是鸦雀无声,只是静静的听着舞台音响中传出来的嗡嗡声,以及看着舞台上戈文的双手在剧烈的活动。
这不是人类所能够达到的速度!
这家伙是外星人吗?
在场的每一个人,台上的每一个乐手,包括艾迪,这一刻大家都在脑海中浮现出了这样的念头。
很多人都在怀疑自己的眼睛是否已经未老先衰有些花了,因为他们竟然看不清戈文的手中的动作。
戈文的右手手柄按在琴箱的中下部,手指尖的拨片在固定的两根琴弦上来回拨动,那频率似乎真的要赶上蜜蜂震动双翅的频率了。
戈文的左手除了大拇指是卡在琴颈的背部,其余四个指头好似千手观音一般,在纸板上做着不同的手势,每做完一个手势,手腕便顺着琴颈忽上忽下的移动,给人一种眼花缭乱的感觉。
“320!”
戈文的额头上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水,汗水顺着眉头流进了眼睛了,让人十分的难受,他干脆闭上了眼睛。
此刻他的心情非常的兴奋。
在前世,戈文在视频网站上看到国外乐手表演的《野蜂飞舞》后,便开始尝试着练习这首歌。最开始他的速度也就能够勉强达到180,后来不信邪的他苦练了许久,终于将速度提升到250。那时戈文以为自己应该达到国人的最高水平了,当时他认为中国的乐手是没法和老外比速度的。可就在他自以为是的时候,一个老前辈轻轻松松的用300的速度让他知道手速是可以磨练出来的,中国的乐手并不比国外乐手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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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关系到大时代的未来,拜托大家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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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的所有人,包括台上的王昕波崔健他们,艾迪保罗他们,全都目瞪口呆的看着戈文的表演,陷入了当机状态。
谁能想得到,随便从台下蹦出来一个观众,把先前台上表演的所有人都给秒杀了!
“这……这是?”一个观众的脖子好似卡住了一般,有些费力的转过头来,干涩的问自己的同伴。
“应该……是……是吉他solo吧!”他的同伴也用同一种干涩的声音回答道,先前艾迪在表演前介绍过solo。
“我知道,我是说他怎么……他怎么表演的比刚才那个艾迪的花样……还要多呢。”这个观众的语气中有着一种不可置信的疑惑。
“我不知道。”他的同伴脸上的呆滞开始融化,慢慢的一股子兴奋从脸上流露了出来。
“我只知道,他是中国人!他表演的好像比第一回合的艾迪还要精彩!”
“没错,我也觉得他比老外演得好!”
像是突然才领悟了一般,轰的一声,台下原本都不可置信的观众们终于爆发了!
“我靠,这么吊!”
“他是谁了?怎么从来没有见过?”
“太牛逼了!都不带重样的!”
“他演奏的似乎比先前那个老外还要好?”
“废话,那个老外可没有这人这么多技巧!”
“哈哈……”
“噢噢……”
现场的情况就像是先前七合板所唱的那首歌名一样,不是我不明白,实在是世界变化太快!
人群中宁素心的脸上也是流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从来没有听说过戈文还会摇滚乐!
在她的周围,人们跳着,抛着手,鼓掌,欢呼,打口哨,一副群魔乱舞的情景。
人群中,那个带着红领巾,从头到尾都是一脸幸福的何勇此时也是眼睛瞪的圆鼓鼓的,他目不转睛的看着戈文的手在琴弦上飞舞。他个子小,经常被站在他前面的人跳着遮挡视线,于是这个红领巾便一缩头往前面的人群中穿去,几个顺溜就跑到了混凝土前台处。
这时,戈文已经停下了演奏技巧的表演。他瞅了脸色苍白的保罗一眼,然后一边招呼崔健帮忙递个拨片过来,一边有些随意的问不远处仍坐在架子鼓后面的大陆乐队鼓手西菲利,“听过《野蜂飞舞》吗?”
西菲利茫然的摇了摇头。
“那就给我鼓点,记住了,要每分钟170节拍。”
西菲利点了点头,然后听从戈文的吩咐,开始在鼓上敲了起来。
咚咚咚——
戈文听了几声,然后满意的点了点头,“一直敲,别停。”
说着,他便将吉他肩带背在身上,然后接过崔健递过的拨片拨起了琴弦。
《野蜂飞舞》又名《大黄蜂的飞行》,这原是一首管弦乐小曲,知道的人并不多。不过在90年代后期,克罗地亚钢琴演奏家马克西姆同学将这首曲目进行了改编,他把现代流行音乐元素完美的融入到了曲目中的古典音乐中,让这首古老的曲目重新焕发了生机,也慢慢的变成了烂大街的东西。
改编后的《野蜂飞舞》是马克西姆的代表作,因为这首曲子旋律极快,被世人称作是世界上最快的钢琴曲之一。所以后人常选用此曲作为展示钢琴、小提琴等乐器的演奏技巧。
这首《野蜂飞舞》除了钢琴、小提琴等乐器的演奏版本外,还有电吉他的演奏版本。最原始的电吉他版本就是将钢琴曲的谱子改编成电吉他曲,曲子的每一个音都相互对应,说白了就是用电吉他单纯的还原钢琴,练得就是一个手速。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吉他大师将原始的电吉他版本进行了改编,加入了个人创作部分,于是《野蜂飞舞》的各种solo版本层出不群。
戈文便曾练习过这些曲子。先前他秀过了自己的演奏技巧,现在要秀的却是手速!
侧耳听着西菲利的鼓点,戈文一个拨弦插入到鼓点中,然后他的右手拨片在琴弦的飞快的拨动起来,左手则在琴颈的纸板上上下飞舞起来。
音箱中传出的吉他声好似蜜蜂在花丛中飞舞一般,嗡嗡嗡,振翅欲飞。
台下的众人已经傻了。
台上的乐手们也是眼睛一亮,这种锻炼手速的方式,他们从未见过。
保罗看着戈文的表演,心中长出了一口气,戈文现在的表演不难,他也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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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究竟有多快的速度?”
“人能做到这一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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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声音就像是蜜蜂在飞!”
“是啊,真的妈的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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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菲利不愧是一个出色的鼓手,被戈文那一呼打断了的节奏,很快就跟上了,在激昂的鼓点声中,嗡嗡嗡的吉他声更加显得迅猛,此时已经不是一只蜜蜂在花丛中飞舞了,是一片,一大片。
保罗的脸上有些发青,先前170的分速,他也能做得到,可是这230……
恐怕自己没有这么快的手速。
保罗有些惆怅,不服气、钦佩的神色在他的脸上翻来覆去的变换。
艾迪的脸色也是有些凝重,不管是戈文先前的吉他演奏技巧还是他现在表演的手速,都说明这人绝对是个吉他大师,就是放在美国的华盛顿地区也是数一数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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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是一声大喊:“280!”
这次西菲利心里已经做好了准备,戈文的话音刚落,他便改变了敲击的节奏,将原本就已飞快的击鼓声变得更加迅捷。
“天哪,他怎么能这么快!”
“这……这……太难以置信了!”
“这哪里是蜜蜂飞舞,简直就是谁家汽车的发动机在轰鸣啊!”
“快看他的左手,太快了!”
“我觉得在场没有一个人能比他弹得更快了吧!”
“牛逼死了!”
“这应该是全世界弹得最快的速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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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们已经陷入了震惊之中,尽管这曲《野蜂飞舞》的节奏十分的明快,可是在场的众人却丝毫没有想要欢呼的想法,心中的兴奋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只留下无比的惊叹溢于言表。
可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将这种惊叹表达出来,戈文的喊声又传了出来:“继续,300!”
先前整个现场都是闹腾腾的,哪怕是大陆乐队犯了众怒,也依然有各种嘈杂的声音,可是在这一刻,全场第一次没有了一点声音,所有的观众都是鸦雀无声,只是静静的听着舞台音响中传出来的嗡嗡声,以及看着舞台上戈文的双手在剧烈的活动。
这不是人类所能够达到的速度!
这家伙是外星人吗?
在场的每一个人,台上的每一个乐手,包括艾迪,这一刻大家都在脑海中浮现出了这样的念头。
很多人都在怀疑自己的眼睛是否已经未老先衰有些花了,因为他们竟然看不清戈文的手中的动作。
戈文的右手手柄按在琴箱的中下部,手指尖的拨片在固定的两根琴弦上来回拨动,那频率似乎真的要赶上蜜蜂震动双翅的频率了。
戈文的左手除了大拇指是卡在琴颈的背部,其余四个指头好似千手观音一般,在纸板上做着不同的手势,每做完一个手势,手腕便顺着琴颈忽上忽下的移动,给人一种眼花缭乱的感觉。
“320!”
戈文的额头上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水,汗水顺着眉头流进了眼睛了,让人十分的难受,他干脆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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