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回到史前 正文 第六章 野兽凶猛

正文 第六章 野兽凶猛

目录:回到史前| 作者:自由风| 类别:历史军事

    到了傍晚,我返回了山洞,看到了吗哪,挺激动;同时吗哪也见着了我,更激动,而且比我直接,二话不说,就一头冲过来。(事实上,我觉得我们每次见面就象是一次劫后余生,重见天日。)我很想把她的头拥我怀里,但这有点难办,因为她和我差不多高,所以只能让她的脑袋,靠在我的肩头。

    就这样,我和吗哪抱了足足有3分钟,周围一大帮子原始人,楞楞地看着我们,毫无疑问,他们一定没见过这样的表示情感的方法,于是我又发明了“靠头拥抱。”我就是这样,一个创造者,但这还不够,我必须使我的族人们尽可能地活下来,尽可能地打到更多的猎物,尽可能地不让那些野兽吃掉。

    我的任务很艰巨,于是,我准备连夜赶工,制造了一些简易的武器。说真的,我过去的动手能力很差,在之前的故事里,我就说过,在小学里的我手工课老师对我说,“会使工具的是人,不会使的那是猿!”这话,过去我明白,但还不透彻,现在想来,极具讽刺意味。

    事实上,很多事都是这样,开始怎么也没法弄明白,突然一下子就恍然大悟了。

    我很早就开始向往那种自由的,无拘无束的生活。然后,我为了实现这个理想,就离开了我父母和亲朋好友,选择一个人生活。但此后,我又开始迷惘,觉得自己并没有找到自由,不明白到底什么叫自由?究竟如何才能自由?于是,我终日无所事事,郁郁寡欢,几乎失去了生活下去的动力。在闲暇的时候,经常问自己,“人为什么要活着?人活着是干什么?”诸如此类的问题,而且,还一直都没弄明白。我为了这样模棱两可的问题,几乎耗尽了自己的前半生,还导致一事无成。而我现在突然顿悟了,(就在磨石斧的时候),“人活着,就是为了不死,为了生存下去,为了接着往下活!”

    现在看来,所有这一切事的发生,(指的我来到这史前世界)都不是意外,这都是我的咎由自取。这会,我可算是真的自由了,这里没有警察,没有领导,没有自以为是的中年妇女,也没有市井小民,没有,没什么都没有,我算是彻底自由了,但毫无疑问也将面临更大的艰辛和苦难,一切都必须从头开始。

    我花了大约2个小时,将一块扁平石头的一边磨成了刃状,然后把它绑在一根木棍上,制成了一把简易石斧。我再找来鹿角,(这种鹿的角非常尖锐)我把上面的尖角一一砍(砸)下,之后,又找了一些木棍,(好在山洞里,这样的木棍不少。)最后,再把尖角捆到了木棍上,就这样,我制成了6根简易的长矛,可以投掷,也可以刺突。

    当然,这些活,都是在吗哪的帮助下完成了,做完了这些,我们两个已经筋疲力尽,当然再也没有力气干那事,于是,相拥而眠。

    一觉下去,直到第二天,吗哪把我推醒,原来出发狩猎的时候到了。我起身,把昨晚制的矛发给我的同伴们,发现队伍中换了一个人,少了个大嘴,多了个斜眼。事实是,斜眼因为失宠而被贬,大嘴因为得宠上调,做了女王的男仆。这让我很想不通,我这么一个帅哥,放着不要,尽找些歪瓜劣枣,不过转念又一想,这野蛮的女原始人,我还真伺候不了呢。

    我把矛递给斜眼,他接过去一看,一脸的不屑,又扔还给我。我肚子里一包火,心想,「这家伙还挺傲,什么玩意,」转头就把武器给了别人。

    我很想教他们怎么使这玩意,事实上,我自己也没怎么使过,不太会,需要好好练习一下。关于投掷这个事,我只在学校打扫卫生的时候,拿扫把使过,而其他的就是在电视里看到的了。

    不过,长矛这种东西,遇上凶猛的动物时,危险性还是太大,一抛不中,就变得手无存铁,况且,攻击范围也小。比之土矛,我更喜欢的是弓箭,也打算做弓箭,小时候就有做弹弓经验,而且一直有做真正的弓箭的愿望,对此也有点信心。

    我没事在家的时候,最爱看的是探索纪实频道,那里面常有关于原始人的介绍,其中有一段就是介绍制造弓箭的,我仔仔细细看了全部。我想只要能有合适的材料,我就能制造出良好的弓箭来。

    不过,现在,在这里并不是我说了算,说干啥就干啥,说找制作弓箭的材料,大伙就都去找,这不可能,目前我的处境还只能见机行事,并且还要小心,有人时不时地找茬。

    斜眼走在在我身后,时不时地用棍子捅我的屁股。(大概是觉得我屁股跟他们不一样,有点希奇。)我扭过头去瞪了瞪他,他冲我翻了翻白眼,我想揍他丫的,但又一想,我不定打过他。况且,队伍里的人也不见得帮我,可能形势会对我不利,于是只好忍了。

    这次,队伍出发后,仍旧是往东北方向的草原前进,只是绕开了那几座丘陵的地方,毫无疑问,怪狼已经把那地方占领了。我猜想的没错的话,他们应该是群居动物,这很可怕,一只被攻击,会招来很多。以我们的现在的实力,不去招惹他们,这是聪明的选择。不过因此,我们也花费了更多的时间在路上,到达狩猎地的时候,比第一次多用了几乎1个小时。这时候我屁股都被捅红了。

    这一次,我们埋伏在草丛里,等到是一只,极为引人注目的动物,象小汽车那样大小的乌龟缓缓向我们爬来,仔细看它的壳又跟乌龟不同,由许多小甲片组成,以规律的线条铺组,而没有融合在一起,比较象穿山甲的鳞片。还有它的尾巴,最令人印象深刻,尾端是圆形的,长有角状刺,象一根狼牙锤。

    我很想跑上去看看,可是见大伙没人吭声,也不敢轻举妄动,所以只好放它过去了。然后,我们在高过腰身的草地里继续缓缓前进,直到发现了另一只大家伙,它长得非常象长颈鹿,但身上没有条纹,脖子也没那么长,同时又比长颈鹿要壮硕得多,两眼之间又长了根约有半米长的鼻子。

    长鼻子鹿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我们靠近,它摇晃着脑袋,舒展筋骨,似乎跑累了,在那里休息。

    我们这伙原始人,压底了身子偷偷向前移动。我的手心里出了一大把汗,心想:「这可能是最适合投掷的对象了」我慢慢地向前走,直到我认为合适的距离,做了一个电视里标枪运动员常做的动作,伸出左脚向前跨出一步,左手握拳伸在前方,右手握住土矛的中部,然后仰身,借助了腰部和手臂的力量将手中的矛,飞抛了出去。

    我的姿势是很漂亮,但是很可惜,土矛在空中飞了一段距离后,落在了长鼻鹿的脚边,它惊了一下,展开腿,飞速地逃走了……

    我想我搞砸了,我为自己拙劣的表演,感到无比羞愧。原始人们瞪着我,我低下头去,一声不吭,好在他们并没有因此揍我,更没有因此将我当做食物吃了,但无疑的是,他们会更加讨厌我。

    失去了这个猎物后,我遇见了最为恐怖的动物。那时我们正向前走寻找新的猎物,突然听到背后一声吼叫,转过身去,远远地看见草原上走来一头怪兽。

    那是一只猪型怪兽,当然,它要比一般的猪大出好几圈了,光四脚着地时的高度,就到我脖子这里了,身长也有大约4米,绝对的庞然大物。怪物的头部很象猪,但却长满了锋利的牙齿,身体前半部的脊椎拱起来,气势逼人。

    如果我没弄错的话,这是一头完齿兽,之所以叫它完齿兽,是因为它有几乎完美的牙齿,能撕、能咬、能啃、能咀嚼。而且据说它什么都吃,包括腐肉,也就说,我极有可能尸骨无存。想到这些,我吓的几乎要摊倒在地,想要转身逃跑。但是我的原始人同伙们,并没有惊慌失措,他们形成了一个扇形阵与着怪物对峙,看来一场血战,再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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