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暗医 正文 NO.3 :“自首”

正文 NO.3 :“自首”

目录:暗医| 作者:| 类别:历史军事

    张月第一时间内找到月香,做了简单交代后,说道:“我要去公安局。”

    “去公安局干嘛?”月香问道:“发现元凶的线索了?”

    “我去自首。”张月叹了口气:“还要尽快联系米雪,找找人,尽快把我弄到第三重刑犯监狱。”

    “自首?什么自首?”月香拍了拍张月的脸:“你没发烧吧?说什么胡话呢……”

    “胡不归太自负了,有人混进监狱暗杀,他一个人应付不来,读心术只能对普通人使用,面对医气型医者,他只有任人屠宰的份!”张月说完,拉着月香就往警局走。

    “喂,你可想好了啊,进去后会被剃光头……”月香威胁道:“监狱里很多变态,会搅基,会猥亵,你长这么嫩,一定会被很多老大看上的。”

    张月才不理月香的危言耸听,只是嘱咐道:“一会随机应变,你就当是受害者。犯罪情节得恶劣点,至少得是7年以上的重罪……”说着说着,就来到附近的公安局。

    一名警察见两个人风风火火的就要闯警局大厅,拦住他们:“干什么的?”

    “自首。”,“报案”

    警察愣了一下,问道:“到底是干什么的?”

    “我,我自首。”张月看了月香一眼,示意她配合。

    月香立马哭哭啼啼:“我要告他,55555,警察同志,我要告他!”

    那警察眼皮跳了跳,心说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来公安局自首报案的俩人,怎么看起来像两口子似的,估计是小夫妻闹矛盾,于是说道:“3楼,民事关系科。找何主任谈谈心吧。”

    民事关系科?张月愣了一下,说道:“警察同志,我犯得是重罪,自首也至少7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刑事案件,您还是给指个明路吧……哎……”

    那警察愣了一下,打量了一下张月,月香怕露馅,哭的更凶了:“呜呜呜呜!你这混蛋!7年?我看100年都不够!你这禽兽!变态!社会渣滓!警察叔叔,你可得帮我做主啊!呜呜呜呜!”

    那警察心说俩人神神经经,也不知道有多少深仇大恨,冷笑道:“好啊,2楼,刑事科,去录口供吧。6点半就换班了,要报案就快点儿。”

    张月谢过那警察,拉着月香就往2楼窜,只剩那警察苦笑自言自语:“这都什么人啊……真是……”

    到了2楼刑事科,张月瞪了月香一眼:“你见机行事,别太夸张了。”月香顿首表示理解,两人这才敲门进去。

    刑事科办公桌前,坐着个英姿飒爽的女警。见两人进来,问道:“同志,有什么事情?”

    “我……来自首。”张月走过来坐下,月香也跟了过来,那女警打量了一下二人,问月香:“你是他亲属,陪他来自首的么?”

    “我,我来报案。”月香说着,指着张月:“我来告他……”

    女警愣了一下,笑道:“你报案?你自首?那你俩说下事件经过吧。他犯什么错事了?”

    “抢劫。”,“****。”两人同时说着,罪行却不大一样。

    月香一说“****”,张月全身一哆嗦,本来想张口否认没有,但深吸一口气,终是憋着没说出来。

    “到底是抢劫还是****!”女警皱眉问:“详细说出来!自首的先说!”

    “抢……抢劫……加强……****……”张月结结巴巴的说着,狠狠的剜了一眼月香。月香却在一旁添油加醋:“这小子垂涎本姑娘美色已久,于是昨天早晨……呜呜呜……”

    那女警眉头皱的更紧了,一拍桌子,问张月:“犯罪时间,地点,人物,经过,详细交代!”

    “时间,昨天早晨,7点左右,地点,天都市中心医院医者公寓……人物,我跟她。经过,我把她骗到公寓,抢她钱,又把她给****了……”张月说这些的时候,想象着昨天早晨被月香色诱时的情景,虽然在自首,心里却直喊冤枉——谁****谁啊……我了个去的……

    “是这样么?”女警一边记录,一边问月香。

    “恩,我俩本来是同事,在天都中心医院做实习医,他早晨把我叫过去,说最近缺钱花,找我要。我知道他生平好赌,就没借钱给他,谁知道他就抢我的包,我去夺,他就把我推倒在床上……然后就……呜呜呜……”月香说的跟真的一样,但哭的却很假。

    女警也不知道两个人葫芦里卖什么药,但姑且相信这个犯罪事实,问道:“抢了多少钱啊?”

    “多少钱……警察同志,抢劫多少钱能判7年以上啊……”张月这么问着,盘算着自首还会减刑,生怕罪行不够重,进不了第三重刑犯监狱。

    “你抢了多少钱啊?”女警严肃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抢劫金钱物品如实上报。”

    “我抢了一千……”

    “1000?最多判3年吧,和****罪数罪并罚,可能要重些,不过你投案自首,会判7年以下有期徒刑吧。”

    “一,一千,一千……一千万……”张月这么说完,觉得有点假,补充道:“抢了她的银行卡,又威胁她,让她帮我转账1000万到我卡里……”

    女警再次愣住了,两个实习医者,怎么那么多钱?抢劫一千万?胡扯的吧?

    “我卡里有3亿,他逼着我给他转账1000万……”月香说完,在桌下踹了张月一脚:“这已经是第三次了。这次我没给他打钱,于是他就****了我,之前两次,第一次是十天前,武力威胁我,强迫我打了700多万,第二次,是七天前,又威胁我,抢了300万……”

    张月知道,之前搞健康基金节目,曾经让月香往自己的一张卡里转账过两次,共计1000万。急中生智,只能这么说了。

    “有……这种事么?”女警怀疑道:“我觉得你俩很奇怪。”

    张月叹了口气,把钱包拿出来,掏出一张卡:“警察同志,您电脑能上网的话,登陆一下网银账号。我把密码跟您说,您自己查下转账记录。”说完,帮助女警登陆上网银,巨额的转账数字正如刚才所说,女警叹了口气,对张月道:“如果真是这样,抢劫数目巨大,情节恶劣,第三次抢劫未遂,但有****发生,已构成重大抢劫罪,****罪,现主动自首,予以刑事拘留。择日审理定罪。”

    张月呼了口气,问道:“那什么时候开庭审理呢?”

    女警摇了摇头:“听安排吧。我很奇怪,你好像很期待被关押。感觉就像是主动要求想要坐牢。”

    “恩,我很后悔,想重新做人,希望国家人民能给我一次劳动改造的机会。”张月说完,伸出双手,让女警带上手铐,对月香使了个眼色,趁女警不注意,偷偷道:“让米雪她们想办法,明天就开庭,明天就把我关进去……”

    月香点了点头,有些担心的看了一眼张月,目送着他被带走。

    第二天,月香被通知开庭审理案件。由于涉及****罪,为当事人名誉着想,并非公开审理,被告张月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中午11点,法官宣判:“被告,张月,男,24岁,对受害人多次施行武力要挟,逼迫受害人转账钱财,金额巨大,并予第三次抢劫未遂时,对受害者实施****。根据刑法第263条,236条规定,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罪。因抢劫数目巨大,多次抢劫,符合刑法263条关于抢劫罪八种严重情形之一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共刑法数罪并罚的处理原则,应予以罚金,退还被告抢劫款,赔偿被告人身损害及精神损失费用,并处于15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被告自首,主动交代犯罪经过,退还全部抢劫款目,认罪态度良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坦白从宽的相关原则。现处以7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两万元,赔偿被告人身损害及精神损失费用共计27万元……”

    虽然审理从始至终,原告和被告律师都没有任何异议,但不知为何,原告席还有旁听席的几位女子,望着“低头认罪”的被告,却总是忍俊不禁,好几次笑出声,都逼的法官敲着木槌:“注意法庭纪律!严肃点!”

    而被告,从始至终,愁眉苦脸,摸着光头,自我安慰:“反正是夏天,这样也挺凉快……”

    休庭后,趁着张月还未被带走,几个女孩轮流摸起张月的光头。

    蒂娜:“好好改造。”

    月香:“****~犯~,出来后,得对我负责!听到没,哈哈……”

    米雪:“亲爱的……你搞什么啊……不过光头挺性感,很像贝克汉姆……”

    梅琳:“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人……可是你……”

    张月看了看身后法官忽白忽红的面色,警员们哭笑不得的愁容,摇头道:“严,严肃点,我可是打过劫的……哎,该走了,来日方长。”

    留下最后一句话,张月被带走,在诸人的目送下,囚车向第三重刑犯监狱的方向驶去。

    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暗医》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暗医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错误/举报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