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不医 正文 第六章 见义勇为

正文 第六章 见义勇为

目录:不医| 作者:俟矣| 类别:玄幻奇幻

    我坐在舒服的马车上,数着钱袋里的银子,心情无比惬意。

    自从进了金国,周围几个的防备度明显降低,看来还有传说中的暗卫盯着我们。我买了辆马车,一边走一边看风景。从南方到北方,这日子真是惬意无比啊。

    我看着足够花的银子,心里那叫一个舒服。怪不得数钱可以减压呢,这件事一点都不假。

    只是,被几个人护送,感觉不大好。

    名义上是保护,但是却感觉十分像监视。不能自由自在,但好歹安全有保障。决定到达目的地之后跑路,还是过我的游医生活吧。自由惯了,不大能接受约束。

    路经京兆府,路途繁华。金朝的鼎盛,与南宋的颓靡的华丽有很大区别。沿路所见百姓,不见愁苦的神色,虽然有的破衣烂衫,但依旧有着强烈的生存意识。

    想来,现在正处于金的全盛时期吧。

    这几天纠结于历史,想破脑袋也没想起来金和南宋的关系,只好做历史的盲人,走一步看一步。幸好有银子,还是钱最重要。记得亡国前会有一段通货膨胀期吧,所以我坚决喜欢金子银子,因为自古以来金子银子就从没不值钱过。

    京兆府很大,据身边的侍卫说,类似于中京上京一样。这半个月来,我们都是挑着没人的地方走,一路把我馋坏了。幸亏冷面时而猎几只野兔解解馋,但是常吃烧烤也会腻啊。所以我一进城,就催促着找家大饭馆吃饭。

    不用说,侍卫的脸又黑了。

    待他们将马车停靠在一个我自认为古代五星级的饭馆前,我一下车,就看到了小二谄媚的脸,随之看到我身上的装扮,愣在原地。

    我瞟了眼自己,半个月没洗澡没换衣服,尘土加上汗水的浸透,一身粗布衣服早已经变得无法入眼,恐怕店小二穿得都比我干净。

    原来没有进城市,还没怎么觉得,现在环顾四周,顿时让我囧的得要命。打个比方,就像是你晨跑,穿了一身廉价的运动服甚至是仿的李宁耐克,而跑完了没换衣服就进了银座一样。

    于是我立马又回到车上,奔赴最近的一家成衣店。

    从店里出来,我故作潇洒的摆摆手里的折扇。五个侍卫一律整齐的黑衣服,那叫一个酷。真想统一给他们配个墨镜,那样更符合我的审美。

    再次站在饭馆门前,店小二完全没有认出我,殷勤着把我往里面请,我挑了一个靠窗的桌子,一屁股坐下并把一条腿放在凳子上。

    现在我的角色,是一个貌似低调但其实很高调的长得很一般的有钱程度一般的没有教养的富二代。

    我环顾周围人文雅的吃相,再看看我的动作神情,在所有人大跌眼镜的同时开始了狼吞虎咽。一边吃着一边向我身边站着的五个人说道:“我说五个大哥,你们也一起坐下吃吧。”

    五人同时寂然无声。我不耐烦又重复了一遍,领头的人才发言:“额,公子,将军是我们的主子,你也是我们的主子。”

    我盯了他一眼,依旧没有放弃正在嘴里的鸡翅膀,“没事没事,我不打小报告,都坐下吧。反正我自己也吃不了。”

    然后他们对望,依旧站着。

    我瞟了一眼,决定不再管他们。

    这几天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我要了一大桌的丰富菜色,大吃特吃。虽然古代的调味料远没有那么丰富,味道也比不上现代,但是你吃两星期烧烤然后再吃试试。

    所以,我撕破了仅有的那一点形象,恨不得让自己吃死。顾不得周围人掉完眼镜掉下巴,只顾肚皮饱饱。

    一大桌被我消灭了不少后,我拿袖子擦擦嘴,看到周围人依然异样的眼光,很不知羞耻的笑了笑。

    忽然听到尖细的声音传来,“我又不是没有钱付账,真的是小偷偷走了我的钱袋!”一的声音,我不由转过头,看向主角。

    一身淡绿色的衣衫,背影十分正太。

    我擦擦口水,不顾侍卫们劝阻的神色,走上前去细细端详。

    果然····十分的正太啊。

    那大眼睛细眉毛,挺直的鼻梁,仔细看,红的透明的耳朵上还有几个耳眼。

    恩?我挑眉,从上到下再次巡视了一遍。身量娇小,胸部微微鼓起,唇红齿白,再看他身边的那个怯弱的小随从,我笑了。

    原来同是天涯异装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看着她与小二甚至掌柜吵的几近白热化,我慢慢开口道:“这位公子的银子,我付了。”看到她惊讶的目光,我很是调侃的挤挤眼睛,随后看着她的脸渐渐通红。我邪魅一笑(邪魅?!!!),甩出一锭银子,很潇洒的说:“剩下的赏你了。”

    只见小二一脸惊讶,半晌怯怯说,“爷,加上你那桌,银子好像不够····”

    “恩?啥?”我惊讶,又摸出一块碎银,“这下够了吧?”

    “够了够了~~~”小二谄媚着接下银子,就想送我们出去。

    “慢着,”我发话,看向一边仍旧发呆的她,直到她抬头,我在心中暗喜:不会喜欢上我了吧!但是依旧装的很是潇洒,“把我那桌剩下的打包!”

    然后,我同时看到了好多的下巴,飘来飘去·····

    我邀请她坐上我的马车,她倒也豪爽,毫不推辞就坐了上来。

    马车行走了一段距离,我依旧似笑非笑的盯着她,只见她在一愣之后开始傻笑,最后忍不住笑出声来。

    她的小丫鬟有点担心又有点害怕的看看我,再看看她。

    然后她蓦地近身,轻声笑道:“我说这位姐姐,别装了·····”不理会小丫鬟看向我的惊讶眼神,我笑道:“妹妹好眼力,怎么看出来的?”

    她冲我调皮的眨眨眼睛,“手。”

    “哈哈。”我也笑了。手确实是一个破绽,我一直掩着,但是为了降低小丫头的戒心,在饭馆特地露了那么一露。她果然聪明。

    她上来握住我的手,“姐姐我们互通姓名年龄吧。”

    “好。”我爽朗一笑,正要开口,她却抢先道:“我叫慕容想,那是我丫鬟翠洛,我十三岁了,姐姐呢?”

    “哦?”我笑笑,“那就叫你想儿好了。巧了,我也是十三岁。”话音刚落,看到她瞪圆了眼睛,“怎么可能?姐姐看上去至少十八岁了呢!”

    “呵呵,”我笑道,“在这个世上一个人行走,当然要装的大一点。我姓钱,单字笑。”

    “笑姐姐,你肯定比我大吧,我是腊月,你呢?”小丫头依旧不肯放过我的年龄,打破沙锅问到底。

    “这倒是真的大了。”我摸摸她头发里面露出的一缕缕小辫子,“我是六月的。”

    “恩恩,我就说比我大吧,笑姐姐可要多和我玩,家里人都不和我玩。”小丫头拉着我的手不肯放开。

    我索性点头:“好啊,我要去中京,不如想儿一起路途作伴好了。”

    小丫头当然是举双手双脚赞成。

    我承认,帮她出钱与她交好,都是因为她不俗的身份。

    我看看她身上的衣服和配饰,再看看藏在头发里面的一缕缕细细的辫子,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我承认,自己已经过于世故自私,总是想着自己的以后。

    希望与她交好,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得到适当的帮助。

    小丫头很是聒噪,我路途上讲着童话故事,才能让她稍微安静一点。她慧黠的双眼,总是灵动的让人心动。可惜,我灵魂太老,虽同样十三岁,眼睛里面却一片污浊,早已没有孩子应该有的纯真。

    我叹口气,难得她疲倦睡着了,小丫鬟早就蜷着腿睡了。我开始迷茫。

    是不是应该做点什么?想想以前无聊时看的小说,那些女主总是无所不能,战场朝堂面面精通,何处何地都游刃有余,而我,只是想着平凡的吃喝玩乐,尽管在同样的背景下,人家说不定已经成为世界主宰了。但心里又是那么的明白,这个世界与现代一样复杂,并不是背个孙子兵法就可以横行世界。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心情很矛盾,既希望在重生后一展拳脚,又害怕那些尾随的似是而非。

    不知道她会是哪家小姐,总之应该非富即贵吧。

    我摸摸脸,最近拿一种草药涂脸,依旧保持着黑的风情。“一白遮三丑”这句话在我脸上得到了很好的验证。白的时候美得移不开眼睛,黑的时候则平凡的转瞬即忘。

    正在想着,只见小丫头睁开了眼,甜甜道:“笑姐姐在看什么呢?”

    “呵呵。”我才发现,出神时一直盯着她的脸,“姐姐觉得我的想儿妹妹真是太美了,一时移不开眼睛啊~”

    只见小丫头迅速红了脸:“笑姐姐笑话我!姐姐你要是白一点也是很漂亮的!!”

    “呵呵。”我捏捏她的脸,恩,手感真不错。“姐姐就算再白也比不上你天生丽质啊!”

    “姐姐又笑话我!”小丫头撒娇,突然从腰上摘下了一块玉佩,塞到我手里。“姐姐拿着,这是我们姐妹的信物!”

    我看着这块玉质十分良好的玉佩,突然有些哭笑不得。在小说里,一般不都是男配才兴送玉佩么?难道这本小说的发展倾向是百合?

    小丫鬟刚醒,看到我手里的玉佩,紧张的去推她,在她耳边耳语几句。我看出这块玉佩的不平凡,开口道:“我们第一次见面,就送这么贵重的礼物,想儿还是收回去吧,再说了,姐姐也没有什么贵重的与你互换啊。”

    “不要。”小丫头倒是倔强,“这块玉佩,是我们的信物,以后姐姐拿着,看到它就想起想儿,不好么?”

    “额···”我一愣,小丫头接着说,“姐姐不要小看这块玉佩,以后有事情来找我,这个很管用的。”

    “那我更不能收了。”我闻说,想赶紧把玉佩还给她,她依然使劲塞到我怀里,然后从我手腕上拿下那个戴了很久的银镯子,语笑嫣然:“这样交换总可以了吧。”

    我无语,只好收下。那个镯子还是前几年去集市买的,十分普通,只不过在内里刻了“钱之笑”三字而已。

    虽说是姐妹之间的信物互换,但是依旧看得到小丫头的决心和对我的好感。我顺水推舟,很愿意把关系更进一层。

    原来在不知不觉的时候,我已经那么世故。

    这,恐怕就是在这个世界上曾经存活过的依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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