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重生晨曦之光 第四十章 玻璃丝

第四十章 玻璃丝

目录:重生晨曦之光| 作者:小野小町| 类别:历史军事

    重生晨曦之光 正文 第四十章 玻璃丝

    “阁下以大乘之身,欺辱我等区区一个早已遁避隐世的小族,并强取豪夺宝物,不觉太有份了吗,”绿肢族大长老,犹豫了好一会儿,仍不甘心的再说道。

    “不用拿话激我,你族中圣花可能是对我大有用处之物,本座一定要拿到手的。你也不要心存侥幸之心了。我出声数试十下,再不将圣花交出,下面我就亲自出手了。”白衣女子微微一笑,口中却说出了让所有异族人均都心中一沉的话来。

    “一,

    “二,

    白衣少女竟真悠然的出声查数起来。

    虽然此女声音悦耳动听,但是落入四周异族人耳中,却如同追魂锣声,均都面色大变起来。

    “前辈不用数了,我愿意交出圣晶之花!”,绿肢族大长老面上一阵灰白,终于有气无力的说出了屈服之言。

    “这样做才是明智之举!只要将圣花交出来,本座自然对贵族不会在有丝毫兴趣的。”白衣女子抬起手臂一挽额头秀发,发出一声轻笑的说道。

    于是下面的一切简单之极了。重生晨曦之光 正文 第四十章 玻璃丝

    一各异族人在此族大长老的吩咐下,立刻返回峡谷中的绿肢族禁地中一趟。

    小半时辰后,当这名异族人一脸悲愤之色的将一只翠绿色木匣交到了白衣女子手中时。

    此女甚至没有打开手中之物,只是神念略微一扫下,脸色却之一沉。黑袍大汉见此情形,丑脸一动下,也不禁再现出一丝狰狞之意。

    这让对面的那些合体期的异族人,心中都为之一跳,差点以为对方想要反悔什么。

    好在下一刻,白衣女子却冲黑袍大汉淡淡的说一个“走”字,随之足下粉红巨花一动下,就立刻化为一团红光的向远处破空而走了。

    黑袍大汉口中一声长啸,立刻化为n团黑气的紧随白衣女子而走。

    片刻工夫后,二者就从一干异族人眼中彻底消失了。

    一干绿肢族人见此情形,才长吐了一口气。

    虽然失去了圣花此至宝,让他们本来就弱小的族群,以后越发的艰难,但总算避开了眼前的灭族大祸。

    在那位大长老一声令下,一干绿肢族人立刻往下方峡谷中飞去,开始收敛那些族人的遗骸了。

    与此同时,白衣女子和黑袍大汉却已经在数万里之外的高空中了。重生晨曦之光 正文 第四十章 玻璃丝(未完待续)

    杨爸爸这几个月正研究手里这本《蝎子》呢,这也是杨晨曦从一角书屋翻出来的,她与杨静怡两个都是天蝎座的人,前世也曾醉心于星座不能自拔。偶尔看到这本讲蝎子的破旧手写书,就拿来翻翻,可怜见的,这本书没皮儿没页码的,旧的都发黄了。看了半天结果是写真蝎子的,什么生哪儿长哪儿的,当然是无趣的,现实中的蝎子有毒,还可怕,她就兴趣缺缺的扔在一边了。

    偏巧杨爸爸有个小爱好就是逮蝎子,阴天下雨屋子里潮湿的时候,蝎子最好逮住,农村人被蝎子蜇过人多了去了。有一年他和杨晨曦小叔两个在家里捉了几只蝎子放在罐头瓶里,拿到集市上去卖,得了三十来块钱呢。

    蝎子可是好东西啊,可惜捉住也要靠运气。而且蝎子是会冬眠的,若不是屋子潮湿,它们藏得可严实了。这本《蝎子》到了杨爸爸手里,把他迷得不行了。他本就脑子好使,越看就越心痒痒。这蝎子可是中医药里的好东西啊,什么药酒啊,治病啊,造丹啊,都离不开它。杨村有些老人还保持着自己泡药酒的传统,像杨晨曦姥爷,家里的透明大玻璃罐里还用酒水、鹿茸、枸杞什么的泡着两条大蛇呢。杨爸爸见得就更多了,什么蜈蚣蜘蛛蝈蝈的药酒,杨村家家户户都有一些的。

    “喂,我说他爸,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啊?”妈妈无奈地白了爸爸一眼,杨爸爸才后知后觉的抬头,“咋了,没看我正呢吗。”

    妈妈把书从爸爸手里抢过来,随手翻了翻,打趣道:“哟,写的还挺直溜的,单单还真是的,从哪里淘过来的破烂书,里面的字都是毛笔写的,太古老了吧。”

    杨爸爸又夺过来,有些责怪道:“你可别小看了这破烂书,这可是好东西,我琢磨着像是养蝎笔记,里面说的一些东西我听都没听过。不过,看了之后真长见识呢。”

    妈妈打了个哆嗦:“说起来我们女人就是胆子小,以前在娘家的时候,我大哥就领着弟弟们到处打蛇、捉蝎子,也不带害怕的。我刚下地那会儿,连蚯蚓都怕,见了毛毛虫就尖叫。”

    “哈哈哈哈,要不说老娘们儿离开老爷们不顶事儿嘛。真不知道你们女人家怎么就那么怕虫子,它还能吃了你不成?就那毛毛虫,我一秒钟能捏死十个。”爸爸少不了在自家媳妇儿面前吹嘘一番,呃,其实也不算是吹嘘吧。

    杨晨曦病恹恹地听着父母打趣儿,听到毛毛虫都没啥反应。她大概是得了重生抑郁症,日日提不起精神来,也许是家里的氛围越来越好,小日子也挺悠闲自在,愈发地失去了奋斗精神。太太堕落了,她想,可是仍然理不清心里的乱麻。

    还好两日后她就被带出去溜风了,因为这日老姨生日,老姨提前叫了杨爸爸和妈妈过去吃顿饭。往年大家生日都是吃碗面了事,有的甚至都不过生日。主要还是穷啊,过什么生日啊,不过忌日就不错了。但今年老姨家里添了个小丫头曹晓雨,老姨夫没有重男轻女的念头,很喜欢丫头,夫妻俩在附近也就妈妈一个亲人,就想着一起吃个饭热闹热闹。

    本来嘛,曹晓雨满月老姨夫的爹妈在天津都没回来,想来一是对老姨夫这个儿子不看重,二是对老姨生的丫头不满意呢。好在老姨夫是个老实人,他大姐早年就把父母都接过去享福了,也不怎么走动,家里自然没人给老姨气受。

    杨晨曦和杨静怡当然被丢在里屋看着曹晓雨,小丫头才几个月大,依依呀呀不会讲话,倒是一直啃着自己的脚丫子咯咯直乐。

    杨晨曦前世也没少参加满月宴,逗弄了一会儿小丫头就失去了兴趣。倒是杨静怡,一直是排老么的,没见过这么小的婴儿,跟她玩的挺和谐,手里摇晃着拨浪鼓跟个小保姆似的。

    杨晨曦看了看就说:“静怡啊,你跟晓雨玩吧,我出去看看老姨和妈妈需不需要帮忙。”

    杨静怡正在教晓雨说话,小家伙不会说姐姐,只会一一啊啊呜呜的乱发音。不过她耐心满满,不厌其烦地教着,听杨晨曦一说连头也没抬:“奥,那你快去吧,我会看着晓雨,不会让她尿了的。”

    杨晨曦感叹自己果真是不太喜欢跟婴儿打交道的,曾经看的那些小说里的女主,都是很喜欢小宝宝的,自己却不大感兴趣。想来也许是自己从未想与任何男人共度一生,结婚生子的原因吧,没有那种愿想,也就没有那种期待。

    老姨家房子是很多的,院子也很大,不过因为家里没有老人,显得到处都空荡荡的。这个时候也没有令人眼花缭乱的家用电器,更没有欧美工艺的家具,杨晨曦四处瞅了瞅也没什么玩的。正在她百无聊赖的时候,黑白电视桌上的一把五颜六色的玻璃丝吸引了她的注意。

    杨晨曦跑过去拿起那把玻璃丝觉得十分亲切。话说对于一个一年有四个月假期的小学老师来说,她算是名副其实的宅女了。宅女必备的素质她差不多都具有了,没事儿上上淘宝,自己也开过网店。没事儿偷偷菜。没事儿看看视频学学怎么盘头发怎么化彩妆。没事儿弄个十字绣,绣个抱枕,给家里绣一副富贵牡丹花满堂。没事儿编织个中国结,蝴蝶结什么的。虽说身为宅女的她失去了很多出去玩耍的机会,但距离大家闺秀真的不远了。尤其是杨晨曦年纪小小经历的挫折太多,在生活上难免有些得过且过的意味,虽不至于说学陶渊明隐居起来,但要说闲云野鹤也不为过。

    要说这玻璃丝编织的小东西,据说是六七十年代就有了。但杨晨曦的记忆中,整个杨村好像也没有谁家编这个的,最多是家家户户用玉米梗编织菜篮子什么的。是她上了小学之后,小学里才开始流行玻璃丝的手工编织。那个时候小女生们也没有什么别的课外活动,除了跳绳就是踢毽子,要么就是跳房子玩老鹰捉小鸡。那个时候玻璃丝也很便宜,五毛钱一大把,小女生们用来编织手镯,头绳,甚少有人会编织小动物什么的。再然后像杨晨曦这种八零后就慢慢长大了,城市渐渐摩登起来,各种各样的批发商城层出不穷。花花绿绿的世界迷乱了人们的眼睛,百万富翁暴发户如雨后春笋相继而出,人们的心态普遍浮躁起来。再后来KTV酒吧迪厅也一家接着一家开起来,随着充足的物质生活丰富起来的还有多彩多姿的精神生活。人们越来越会享受,网络越来越发达,年轻人也越发地懒惰了。闲暇时光除了上网就是出去购物享受,懒得跟闺中小姐似的绣花编织。

    当然,像杨晨曦这种单纯地喜爱小手工制作的人,也是大有人在的。前世她有一个大学同学,就特别喜欢十字绣,她绣了一副超大号的观音像,卖到了三千多块。

    杨晨曦心里一动,头脑一转,手里麻利地把玻璃丝根根条条分配好,不多时一根样式精巧的玻璃丝手镯就诞生了。长大了经常上网,听说玻璃丝这种东西是什么化学物质弄成的,好像有毒的。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戴上了,反正没听说谁带玻璃丝死了的。这人啊,要是什么都怕,那干脆别活着了。

    杨晨曦坐在客厅板凳上编织着玻璃丝,想给杨静怡编织一个心形的钥匙坠儿,嘴里哼着小曲儿,难得心情好了起来。

    杨爸爸正和老姨夫在院子里修拖拉机,这是姨夫老姨结婚后买的,农闲时姨夫拉个砖,农忙时拉个庄家很方便。但是花了不少钱就对了,不过老姨夫攒了十来年的钱,结婚时父母给些再,倒也没怎么欠债。

    这边妈妈在耳房厨房里帮着老姨弄了几个菜后,自己进屋来看看几个小的。看见杨晨曦编织玻璃丝呢微微惊讶了一下:“单单,从哪儿弄得玻璃丝啊,你会编吗?用不用妈妈教你啊?”

    杨晨曦一听更惊讶了,她一直以为六零后、七零后会编玻璃丝只是传说呢,原来妈妈真的知道啊。有些黯然,想来前世生活逼迫的妈妈确实没什么娱乐活动,整天忙着拼死拼活的挣钱,哪有时间精力编织东西的,况且玻璃丝还是要花钱买的。

    倒是妈妈挺有兴致,拿了几根玻璃丝到手上三下两下编织了起来,一边对杨晨曦说:“这还是我没嫁人的时候经常玩的,不过那时候舍不得花钱都是用狗尾巴草来编织,喏,我以为自己都忘了呢,这么一上手立马就想起来怎么弄了。”

    妈妈伸手让杨晨曦看了看:“怎么样,妈妈的手艺不赖吧。”

    杨晨曦看了看,确实是比较复杂的编织法,看样子也是个手镯,点点头赞美道:“妈妈编的比我漂亮呢,妈妈还会编什么啊?能编小虾米和小青蛙吗?”

    妈妈听了夸奖挺高兴,当下说:“以前是会的,就是不知道过了些年还上不上手。来妈妈试试看。”

    杨晨曦把手里剩余的玻璃丝递给妈妈,妈妈试了试,果真鼓捣出一只传神的小虾米。显然妈妈未出阁时也是心灵手巧的姑娘,把小虾米递给杨晨曦说:“要是有两个珠子当眼睛就更好看了。”

    杨晨曦听了也心动,话说生活太单调了,有个小爱好打发时间总是好的。当下满含期待地望着妈妈:“妈妈,您哪天带我去明华大棚吧,我想买一些玻璃丝还有珠子编东西。”

    妈妈是一直不愿意委屈孩子的,双胞胎几乎没有吵闹着要过什么,买些玻璃丝什么的小玩意儿她还是很乐意的,又不是多贵。总之她小时候也会期待一些小玩意儿的,这下更不想让孩子失望。于是答应得很痛快:“行啊,明天就带着你跟双双两个进城去明华(D市最大最便宜的批发商城),不光是玻璃丝,看看有什么稀罕的物件儿,妈妈给你们俩买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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