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一章 朱丽叶
目录:倾世乱| 作者:未知| 类别:历史军事
红|袖|言|情|小|说第三十一章朱丽叶
重光批了一下午的奏折,到椒房宫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看上去很累的样子,我便伺候他躺下休息。
他搂着我的腰卧在榻上,似乎是在自言自语:“今儿御花园池塘的花锦鲤,少了几条。”
我扑哧一声笑开了:“你都知道了?本来是想着留一条给你尝尝的,又怕你责怪我,就没有告诉你。”
原来是孟旭嫌我的手艺平平,又说都是些熟食,没有挑战,硬说要找些野味来烤着吃。就打起了池塘里面花锦鲤的主意来,烤了几条果然肉鲜味美,两人便把钓上来的那些都吃光了。我自然是不敢告诉重光的,再说御花园里那么多鱼,少两条应该也看不出来。
他刮了一下我的鼻子:“我的皇后今天差点把御花园给烧着了,我怎么会不知道呢?只是下次再要烤鱼的话问御膳房就是了,那花锦鲤是别国进贡过来的珍品,吃了岂不可惜?”
我连连点头说是。又献宝般的将孟旭给我的两册书目递给他看。
重光笑道:“蜀王都同我说了,你出游的经历倒也着实精彩,听说这两本书在民间卖的很是不错呢。对了,明日我办了一个为蜀王接风的仪式,你也一同去见见老朋友吧。”
唐代宫廷宴享的音乐大多是根据白居易的《乐府诗集》作曲而来,虽然调子不知名,但熟悉的诗词混合了琵琶声倒也别有一番风味。重光一直都在音乐方面很有造诣,早见他眯了眼睛在一旁惬意地打着拍子,很是陶醉的样子。
不过好话从来都不能说得太早,我算是真正看清了。这么一动不动地坐一个时辰,再好听的音乐也变得索然无味了!什么时候可以吃饭啊……我恨恨地轻微扭了扭身子,看了一眼孟旭,他的左右跟班今天很有先见之明地消失了,说起来我还真有些想念佐木那个大块头。再看孟旭那小子倒也不觉得无聊,此刻正饶有兴致的向台上举杯,指了指台下的表演,自顾自地鼓起掌来。
就在我想着是不是先闭目养神会的时候,耳边忽然响起激越的鼓点声,混合着激昂的乐曲声响起,我的视线一下子清明了。我很是疑惑地竖起耳朵听这熟悉的曲调,越听越觉得有印象。对了,这不是西班牙斗牛曲吗?怎么有这个音乐?
踢踢踏踏的声音由远及近地传来,只见一小队的女子整齐划一地鱼贯而入。舞者们拍着手,舞姿优美,随着音乐的鼓点声,用脚的各个部位,在地上摩擦拍击,发出各种统一好听的踢踏声。这样的声音这样的队列让我不禁想起了原来春晚中的一档节目。
踢踏舞?中国这么早就有踢踏舞了?可是这个舞蹈不是爱尔兰地传统节目吗?就算是踢踏舞出自于中国,那西班牙斗牛曲总不是吧?
一舞完毕,台下的掌声如雷鸣般想起。孟旭对主座举杯:“这是蜀国献上的歌舞,希望陛下和皇后能喜欢。”
重光抚掌笑道:“蜀王的地方果然是人杰地灵的鱼米之乡,这样的歌曲这样的表演还真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好看的很那。”
孟旭朝我挤挤眼,我心领神会地一笑,原来这就是他给我的精彩呀,果真名不虚传。
“陛下,其实这个舞蹈和乐曲都是一位来自别国的使者想出来的,望陛下觐见。”孟旭朝舞台中招了招手,站在中间的女子款款朝我们走来。
走进了才看得清楚她的样貌:湛蓝色深邃的眼睛,高挺的鼻梁,还有一头金色如波浪般的卷发。我倒吸一口气,孟旭从哪里找了个金发碧眼的洋妞来?
正楞神间,人家洋妞已经开口磕磕绊绊地说话了,虽然还不是很流利,但大致意思倒也听得明白。她说:“我是来自大不列颠的使者。我是个贵族。我本来有个很喜欢的男人,可他家和我家是仇家,爸爸妈妈不同意我们在一起。于是我就准备服毒自尽。那个毒药吃了以后不会死,但看上去就像是死了一样,我打算等醒了以后就和心爱的人私奔。可是我喜欢的人却不知道,他以为我死了,就也自杀了。我很伤心,想陪着他去,被我爸爸妈妈发现了,把我送出了国,漂着漂着就到了这里。”
我以为她只是做个自我介绍,没想到讲了那么长的故事,还是一个我似曾相识的故事,我怎么都觉得这个被她说得略显苍白的情节在哪里听到过,就像是
“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我不可置信地看着那洋妞,“你不要告诉我你叫朱丽叶。”
人家一脸惊喜地点点头:“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你是巫婆吗?”
我听见一排乌鸦飞过的声音,这,这也太天方夜谭了吧?
怎么没人告诉我,《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情节发展,还有这样的?这个,算是番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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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光批了一下午的奏折,到椒房宫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看上去很累的样子,我便伺候他躺下休息。
他搂着我的腰卧在榻上,似乎是在自言自语:“今儿御花园池塘的花锦鲤,少了几条。”
我扑哧一声笑开了:“你都知道了?本来是想着留一条给你尝尝的,又怕你责怪我,就没有告诉你。”
原来是孟旭嫌我的手艺平平,又说都是些熟食,没有挑战,硬说要找些野味来烤着吃。就打起了池塘里面花锦鲤的主意来,烤了几条果然肉鲜味美,两人便把钓上来的那些都吃光了。我自然是不敢告诉重光的,再说御花园里那么多鱼,少两条应该也看不出来。
他刮了一下我的鼻子:“我的皇后今天差点把御花园给烧着了,我怎么会不知道呢?只是下次再要烤鱼的话问御膳房就是了,那花锦鲤是别国进贡过来的珍品,吃了岂不可惜?”
我连连点头说是。又献宝般的将孟旭给我的两册书目递给他看。
重光笑道:“蜀王都同我说了,你出游的经历倒也着实精彩,听说这两本书在民间卖的很是不错呢。对了,明日我办了一个为蜀王接风的仪式,你也一同去见见老朋友吧。”
唐代宫廷宴享的音乐大多是根据白居易的《乐府诗集》作曲而来,虽然调子不知名,但熟悉的诗词混合了琵琶声倒也别有一番风味。重光一直都在音乐方面很有造诣,早见他眯了眼睛在一旁惬意地打着拍子,很是陶醉的样子。
不过好话从来都不能说得太早,我算是真正看清了。这么一动不动地坐一个时辰,再好听的音乐也变得索然无味了!什么时候可以吃饭啊……我恨恨地轻微扭了扭身子,看了一眼孟旭,他的左右跟班今天很有先见之明地消失了,说起来我还真有些想念佐木那个大块头。再看孟旭那小子倒也不觉得无聊,此刻正饶有兴致的向台上举杯,指了指台下的表演,自顾自地鼓起掌来。
就在我想着是不是先闭目养神会的时候,耳边忽然响起激越的鼓点声,混合着激昂的乐曲声响起,我的视线一下子清明了。我很是疑惑地竖起耳朵听这熟悉的曲调,越听越觉得有印象。对了,这不是西班牙斗牛曲吗?怎么有这个音乐?
踢踢踏踏的声音由远及近地传来,只见一小队的女子整齐划一地鱼贯而入。舞者们拍着手,舞姿优美,随着音乐的鼓点声,用脚的各个部位,在地上摩擦拍击,发出各种统一好听的踢踏声。这样的声音这样的队列让我不禁想起了原来春晚中的一档节目。
踢踏舞?中国这么早就有踢踏舞了?可是这个舞蹈不是爱尔兰地传统节目吗?就算是踢踏舞出自于中国,那西班牙斗牛曲总不是吧?
一舞完毕,台下的掌声如雷鸣般想起。孟旭对主座举杯:“这是蜀国献上的歌舞,希望陛下和皇后能喜欢。”
重光抚掌笑道:“蜀王的地方果然是人杰地灵的鱼米之乡,这样的歌曲这样的表演还真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好看的很那。”
孟旭朝我挤挤眼,我心领神会地一笑,原来这就是他给我的精彩呀,果真名不虚传。
“陛下,其实这个舞蹈和乐曲都是一位来自别国的使者想出来的,望陛下觐见。”孟旭朝舞台中招了招手,站在中间的女子款款朝我们走来。
走进了才看得清楚她的样貌:湛蓝色深邃的眼睛,高挺的鼻梁,还有一头金色如波浪般的卷发。我倒吸一口气,孟旭从哪里找了个金发碧眼的洋妞来?
正楞神间,人家洋妞已经开口磕磕绊绊地说话了,虽然还不是很流利,但大致意思倒也听得明白。她说:“我是来自大不列颠的使者。我是个贵族。我本来有个很喜欢的男人,可他家和我家是仇家,爸爸妈妈不同意我们在一起。于是我就准备服毒自尽。那个毒药吃了以后不会死,但看上去就像是死了一样,我打算等醒了以后就和心爱的人私奔。可是我喜欢的人却不知道,他以为我死了,就也自杀了。我很伤心,想陪着他去,被我爸爸妈妈发现了,把我送出了国,漂着漂着就到了这里。”
我以为她只是做个自我介绍,没想到讲了那么长的故事,还是一个我似曾相识的故事,我怎么都觉得这个被她说得略显苍白的情节在哪里听到过,就像是
“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我不可置信地看着那洋妞,“你不要告诉我你叫朱丽叶。”
人家一脸惊喜地点点头:“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你是巫婆吗?”
我听见一排乌鸦飞过的声音,这,这也太天方夜谭了吧?
怎么没人告诉我,《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情节发展,还有这样的?这个,算是番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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