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召唤号角 正文 第十四章 血刀马贼团

正文 第十四章 血刀马贼团

目录:召唤号角| 作者:深海孔雀| 类别:都市言情

    随着黑色六芒星的飞回,雷明的魔魂中,便又多了一道法术,吐电术。

    雷明试着激发吐电术,蓝色的电光开始在他的指尖聚集,蓝光一闪,一道纤细的电光,从他的指尖射了出去。

    飞射而出的电光跃过三十米的距离,轰击在一株小树上,树干啪的一声裂了开来,枝干上一片焦黑。

    吐电术的威力却还不错,虽然没有元素猛兽那么的灵活与听话,但是吐电术的优势,却在直来直往发射够快,只需两秒的时间,便可从指尖发出电光。

    而召唤一只元素猛兽所需要的时间,却是七秒钟。

    有时候,争斗的胜负便取决于这几秒之间。

    吐电术这个名字,显然是不适合雷明使用的,所以便换了个名字,称之为电光指。

    贝尔斯曼上前一步,将死去的电息蛇解剖开来,在电息蛇的胸腹处,挖出了一颗黄豆大的蓝色晶石。

    这颗蓝色的晶石,便是电息蛇的魔核,经由贝尔斯曼擦拭干净,被雷明收了起来。

    这样的一阶魔核,雷明已经收集到了五颗,只等捕捉到剩下的两道魔法,激活魔魂,便可以使用这些一阶魔核,提升魔魂。

    收起魔核的雷明低声说道:“贝尔斯曼,我们去找下只魔兽。”

    已经被雷明的手段所折服的贝尔斯曼,恭敬的说道:“是,族长。”

    接下来的半天时间,两人又遇上了不少的低阶魔兽,这些魔兽都被雷明所杀,而雷明也在这几只魔兽的身上,捕捉到了最后的两道魔法。

    这两道魔法分别叫腥红毒刺和痛苦缠绕。

    腥红毒刺,来自于一只红色的毒蝎,这只毒蝎的尾刺可以发出一道血色光线,这是一种阴险的攻击技能,凡是被血色光线破开的伤口,都会难以愈合,流血不止。

    剩下的痛苦缠绕技能,则是来自于一只三眼狐狸,这是一种擅长诅咒攻击的一阶魔兽,非常少见。

    痛苦缠绕技能不是攻击技,而是一种诅咒术,被痛苦缠绕击中的人,会感到身体虚浮,精神萎靡,浑身不舒服。

    痛苦缠绕的魔法效果没有锁链之歌那么的直接有效,但是痛苦缠绕的诅咒效果更加隐蔽更加持久,时间越久,威力越强。

    如果中了痛苦缠绕而得不到及时救治的话,身体会越来越差、越来越虚弱,直至衰竭而亡。

    雷明的攻击技能已经足够用了,也是因此,雷明才会选择猩红毒刺和痛苦缠绕这两个有着特殊效果的初级魔法。

    事实上,雷明也是没得选择,初级魔法原本是不少的,但是身处现在的环境下,雷明根本就没得选择,如果他想尽快激活魔魂的话,便只能在这些初级魔法中,进行选择。

    雷明并没有太大的失望,有了这六道魔法在身,再把魔魂的等级提升起来,以魔魂的特殊性,他绝对有着远程普通魔法师的战斗能力。

    六道魔法,捕捉完毕,雷明的魔魂终于激活成功。

    激活成功的魔魂,在其内部形成了一个六芒星,六芒星的每个角上,都浮现着一道魔法符文,六道符文,代表六道魔法。

    确定真的激活成功,雷明迫不及待的,便将一块一阶魔核吸入了魔魂之中。

    现在的魔魂只能吸收一阶魔核,每小时可以炼化一颗。

    只要吸收足够一百颗一阶魔核,就可以晋级成为中级魔魂。

    中级魔魂的威力,相当于中级魔法师。

    虽然一百颗魔核挺不好弄的,但是相比较起魔魂的提升来说,这一点困难,就什么都不算了。

    为了安全考虑,贝尔斯曼并没有带着雷明远离部落,所以两人便在天黑之前,赶回了部落。

    一回部落,两人便感觉气氛的不对劲。

    贝尔斯曼突然吸了口冷气,颤声说道:“族长,那是血刀马贼团的旗帜,是血刀马贼团的人来了。”

    血刀马贼团是贝尔沙特大草原上数得着的势力之一,成员至少两千人,人多势众,极为强大。

    面对血刀这样的马贼团,黑石头部落根本就没有任何反击能力,这也就难怪贝尔斯曼会发出害怕的颤音了。

    兽族是有血性,可是他们又不是没有感情的傀儡,自然也会害怕,也会胆怯。

    “走看看去。”雷明沉着脸,朝着营地走去。

    草原也有草原的规矩,通常情况下,这些马贼团是不会对生活在草原上的部落下手的,不然的话,大草原上被人屠杀一空,所有的部落都不敢来草原放牧了,对于马贼们而言,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什么好事。

    而且看营地的情况,也不像是遭遇攻击的模样,或许这些血刀的成员,只是路过而已。

    ……路过?很可惜,这些血刀团的马贼们平时都很忙,他们是不会无缘无故路过这里的。

    ……

    ……

    这次来到黑石头部落的,是血刀马贼团的第十二分队,一共十人,由他们的队长,狼人埃迪带的队。

    在那座属于雷明的大帐篷中,狼人埃迪大大咧咧的说道:“博斯特大长老,你们黑石头部落可太不够意思了,我们血刀的人想娶你们的女人,你们居然还拖三拉四的,怎么?看不起我们血刀?”

    埃迪斜眼打量着,帐篷中的几位老兽人,那双狭长的狼眼中闪现着狰狞的血光。

    兽族虽然不能修炼斗气,但是他们也有属于自己的修炼法,一点也不比斗气差。

    埃迪虽是一名小队长,但也已经拥有中级战士的实力,以他的实力,自然是不把面前的这些兽人放在眼中了。

    别说是这些年老体弱的老兽人了,即使是黑石头部落所有兽人一起上,也是不会被他放在眼中的。

    埃迪冷冷的笑了笑,也不等别人搭话,指了指身边的另外一名狼人,自顾自的说道:“自从上个月,我家兄弟见过你们的苏娜之后,便茶不思饭不想,一天到晚念叨着想要娶苏娜,我这个做哥哥的,自然是要替兄弟做主了。”

    “你们看,我们连礼金都准备好了,这里是三百银币,可是一点都没有亏待苏娜。”

    说是没亏待,可是三百银币不过等同三枚金币而已,一头萨克兽都价值十枚金币呢,他们用三枚金币就想娶苏娜,太侮辱人了。

    那被指着的贝迪嘿嘿的笑了笑,随手将一只装满银币的口袋,丢到了老祭司的脚下。

    老祭司被他们的举动气的浑身发抖,太目中无人,太霸道了,这些该死一万次的杂种。

    老祭司的眼中布满愠怒,抓着手杖的右手,咯咯直响。

    恨啊,怒啊,他真想把面前的这些杂种撕成碎片啊,可是他不能,因为他没有那个能力,因为他是部落的长老,他要为部落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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