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隋风 正文 第五十二章 送上门的名人

正文 第五十二章 送上门的名人

目录:隋风| 作者:蚊子路过留条腿| 类别:都市言情

    间谍既指被间谍机构秘密派遣到对象国从事以窃密为主的各种非法谍报活动的特工人员,又指被对方间谍情报机构暗地招募而为其服务的当地居民。

    最早具有这个义项的字眼是“谍”,“谍”的历史非常悠久,据《左传》记载,夏朝时就已经出现了“谍”:“使女艾谍浇。”夏王朝被后羿和寒浞取代,浇是寒浞儿子的名字,后来复国的少康向浇的身边派出一个叫女艾的间谍。这是我国有记载以来的第一个间谍。不过“谍”的意思跟今天间谍的意思还是有区别的,“谍”是一个形声字,形从言,既然从言,当然就要说话,因此《说文解字》解释道:“谍,军中反间也。”使用反间计当然需要三寸不烂之舌,这是“谍”的本义。

    “间”怎么会跟“谍”联系起来了呢?“间”本来写作“闲”,段玉裁为《说文解字》所作的注释说:“开门月入,门有缝而月光可入。”因此“间”的本义就是门缝,泛指缝隙,有缝隙就可以使用反间计了,故称“间谍”。《孙子兵法》中把间谍分为“五间”:因间(敌国的乡民),内间(敌国的官员),反间(本来是敌国的间谍,为我所用),死间(向敌方提供假情况,事发后被敌方处死的人),生间(完成任务后活着返回的人)。算是古代比较详尽的关于间谍的分类了。

    间谍为什么又称为“奸细”呢?原来间谍在古代叫“细作”,“细”的本义是微、小,地位卑微的人就称为“细人”,平头百姓叫“细民”;“作”是事情、事业,间谍工作不属于正面战场的大规模作战,而是偷偷摸摸,很像地位卑微的事情,故称“细作”。

    夜深了,繁华的大兴城在黑暗中逐渐归于沉寂,崇国公府后宅的书房却仍然灯火通明。斛律云双眉紧皱,负手在书案前走来走去,脚下一顿,转头看看摊在桌上的蔡侯纸和上面半个时辰方才憋出的几十个字,摇头叹了口气,抓起纸张来揉成一团扔到地上。

    自己的根基还是太浅了啊!斛律云坐在案前,把玩着刚做好不久的鹅毛笔,心中的无力感几乎让他窒息。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从登仙府回来已经有好几日了,可是他这一条好汉,至今却仍旧未找到一个可以依为左膀右臂之人。

    东城的那些家伙多是大字不识,好勇斗狠之辈,若让他们使坏杀人绝对是一把好手,可是说起参事议政,却是一窍不通。那些人里面虽然有几个像军师一样的寒门士子,可是这些人的学识也多数都是停留在识文断字这个层面上,虽然能写一手锦绣文章,不过作为幕僚却根本不称职。

    他也不是没有想过招揽那些朝中的勋贵之后,可是那些世家子弟基本上都是以自己的家族为先,将这样的人招揽进间谍组织,那简直就是在自己身边安置了一颗不定时的定时炸弹,这样的蠢事斛律云可不愿意做。

    至于皇上大力扶持的关陇军中新贵的子弟,虽然忠诚度没有问题,可是关陇豪族大多都是靠着军功而贵,子弟都奉行“功名但在马上取。”让这种以肌肉为信仰的家伙好勇斗狠还行,做幕僚或者主持一方的间谍头目,还是省省吧。

    人才啊人才,你到底在哪里?斛律云又抽出一张白纸,用鹅毛笔蘸了点墨水在上面无意识的划着。任用寒门子弟?也不行,这时候的朝廷有着自己的一套比较成熟的人才推荐体制,就算他有了和开府差不多的权利,可这右内府毕竟是间谍机构,根本和其他卫府无法相比。不管是他还是杨素、李密,都得韬光养晦,暗中行事,而且内府极其重要,对里面的人忠诚度要求极高。

    那些东城的泼皮无赖虽然是破落户,不过大多生长在故都长安之中,不管是从他们内心还是从家人犹在的角度来讲,背叛的可能性都极小。可是那些从外面招来的人就不好说了,谁也不会知道那些人到底是不是心怀不轨的人安插进来的暗线,要是他手下多几个那种“双面间谍”来几次无间道,那这活儿也不用干了,直接抹脖子上吊岂不是更简单一些。

    “对了,花木力!”斛律云脑子里灵光一闪,忍不住欢呼了一声。跟花木力相处的两个多月时间,对方将后勤补给打理的井井有条,绝对是一个心思缜密做事小心的人,关键是他是可以信任的人,算是一个不错的幕僚了。

    他将案上的废纸丢到一旁,又抽出张空白的纸工工整整的写下了花木力三个大字,满意的抖了抖,皱着眉头想了片刻,觉得燕飞一身轻身本领不俗,要是就做个探子未免有些大材小用,于是又将他的名字也写在一旁。

    写完之后,他正思量间,书房的门被人从外面顶了开来,任青伶背着身子退到屋内,转过身来用脚后跟将门踢上。她手里端了个不大的方木漆盘,上面摆着一碗栗米粥、两个煮鸡蛋和一碟子小菜。她小心地走到桌旁,将漆盘放在一边,柔声道:“相公,夜深了,吃点东西再处理公务吧。”

    “不急。”斛律云嗅了嗅散发着浓浓米香的热粥,一把将任青伶扯到自己的怀中,有些贪婪的闻了闻她发间的橘子花香,这才说道:“你怎么又自己下厨了,我不是说了么,这些事情让下人来做就好了。”

    “他们不知道相公的口味,而且笨手笨脚的,还是我自己来做就好了。”任青伶回了一句,有些害羞的在斛律云怀中扭了扭身子,发现相公抱得甚紧,也就由他去了。

    她有些害羞的低下头,刚准备让斛律云趁热将米粥喝掉,忽然看见之上写着的那两个孤零零的名字,有些好奇的问道:“相公,这是什么啊?”

    斛律云道:“皇上安排了个活计给我去做,这不是正找人帮我呢么,找来找去愣是只找到这两个可以用的人,正发愁了。”

    任青伶歪着脑袋想了想,有些不确定的说道:“相公,你忘了上次去牢中救你的那三个人了么,好像有一个叫王什么充的,他们三个人行么?”

    “对呀,我怎么没想到。”斛律云高叫一句,猛地往起一站,差点把坐在身上的任青伶摔在地上,他有些歉意的将后者放到一边,拿起鹅毛笔在白纸上又写下裴仁基和王世充的名字,然后在边儿上画了个大大的问号。

    这两个人的名字能够流传于后世,那说明他们的能力还是没什么问题的,至于前途,跟着自己组建内府,怎么说也比猫在宫里头混吃等死、盼着熬资历升官强吧,而且他们还都是禁中侍卫,深得皇上的信赖,要是把他们要到身边,也可以向杨坚证明自己的忠诚,真是一举几得的好主意啊。他心中越想就越开心,忍不住在任青伶光洁的额头上轻吻了一下,以示奖励。

    任青伶看自己出的主意受到相公的认可,心中开心的同时又绞尽脑汁,笑道:“相公莫要忘了那个伍家的公子,那可也是个热心的人呢。”

    果然是一人计短,二人计长,斛律云在书房憋了一晚上,还赶不上任青伶这几句话顶事儿,他抚掌长叹:“对对,还有伍天锡,我怎么把他忘了,他自小这这里长大,和这满朝勋贵的二世祖们都很相熟,找他问问,看看有没有既不得志,又有能力的人,给我推荐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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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夜无话,第二天斛律云起了个大早,用过早膳刚准备去忠孝公伍建章的府邸走一趟,还没等出门,一个下人便急匆匆的跑了进来,大声禀报道:“老爷,楚州刺史高励在府后角门处求见,这是他的名刺。”说罢将一封名刺小心的奉上。

    “高励?”斛律云接过名刺,皱着眉头重复了一句,开始在自己不太清晰的儿时记忆里搜索起这个人来。在角门求见,说明这个高励应该是他的故人,或家中长辈的好友,斛律云从四五岁的时候便开始随着管家亡命天涯,根本不认识这么一个高励,那应该就是爷爷斛律光的故友了。他想到此处,赶忙对下人说道:“快快有请。”

    没等多久,只听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斛律云回头一看,见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快步抢进门来,先是细细打量了自己一番,这才哆嗦着嘴唇念叨道:“像,实在是太像了!”

    斛律云一阵的莫名其妙,还没等他发问,大门外又走进一个少年,这个少年的年纪和斛律云相仿,穿着一身整洁的灰布长袍,唇红齿白,长得一表人才,走上前来对斛律云微微施了一礼,高声道:“您一定就是崇国公斛律云了,在下高士廉,参见崇国公。”

    先前进来的中年人陡然惊醒,有些不好意思的讪笑一声,和斛律云见过礼分宾主落座,这才说起了自己的身份。

    要说起来,这个高励还真是和他们斛律家有通家之好。他是当年北齐的皇族,堂堂清河王高岳的儿子,年仅十四岁便被封为青州刺史,开府仪同三司,最后被改封为乐安王,可谓是少年英杰。斛律云的爷爷斛律光和他很是相得,每次出征都要让他担任副帅,两人既是忘年交又算得上生死之交。

    斛律云表面上细细的听着,实际上心里却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这个高士廉的名字怎么听起来这么熟,难道也是个历史名人?我对这个时代的历史还是太不熟悉了,除了那耳熟能详的秦二哥、程咬金、李世民这些名人之外,其他的一些大小牛人还真是记不得多少,不过这个高士廉的名字既然能让我感觉熟悉,那想来应该也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号了,我现在正好因为没人可用而抓瞎,这个高士廉就送上门来了,这真是走过路过不可错过的买卖啊。’

    “贤侄,这么多年,你是怎么过的,怎么逃出来了也不来找我?”高励看着与斛律光面容有**分相似的斛律云,心中不胜唏嘘,有些责怪的问道。

    “嗨,世伯,这说来可就话长了。”斛律云轻叹一声,又将自己这么多年来的经历说了一遍,三人唠了好一会儿的家常,高励这才起身说道:“贤侄,我刚从楚州回来,现在还要进宫去面圣,等我回来之后,咱们再来把酒言欢。”

    “世伯但去便是,来人啊...”斛律云摆手应了一句,高声叫道。

    “老爷,您有什么要吩咐的?”守在门外的一个仆役跑进来躬身问道。

    “去,让他们在后宅腾一个院子出来,给高世伯和士廉兄居住,再让后厨多准备些酒食,今日中午我要大摆家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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