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一章 釜底抽薪
目录:隋风| 作者:蚊子路过留条腿| 类别:都市言情
“咳咳,嗯,嗯!”被毡帐里的寂静气氛憋得实在难受,坐在左起位的高士廉不得不率先开口:“我隋军边军枕戈待旦!”他先挑对自己有利的说,“而莫何可汗虽然获得大胜,可向整合部众和安抚阿波部的那些俘虏来的勇士,至少也需要一两个月的时间!”第二句话,他指出留给大伙儿的准备时间。“仔细算来,就算是他将这些全都准备好,再出兵打到达头那里的时候,恐怕也得三个月后,我们还有时间,扭转局势!”
这话罗艺爱听,他点点头赞同道:“不错,我雁门边军一万铁骑随时可以北上突厥,与他们决一死战,莫何虽然狡猾,可也一定不是王爷的对手。”
话被高士廉说得很好听,可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接受他的推测,斛律云还没有说话,鱼俱罗就已经开口了:“北上突厥?你知不知道皇帝陛下对边关的态度?以前是以打为主,现在呢,是以抚为主,吐谷浑和其他属国都睁眼看着呢,你要是没有正当理由对**开战,那就等着属国不平,边疆不靖吧!”
“怎么没有正当理由,这莫何可汗野心勃勃,试图统一草原之后对我大隋不利,这是多好的理由!”站在斛律云身后的齐国远手按刀柄,冷笑着说道。
斛律云叹了口气:“国远,你莫要忘了,这次战争虽然是莫何可汗赢了,可是却是阿波先出兵侵入**草原的。在道义上,莫何可汗比阿波可汗占理的多!”
齐国远吭哧了两声,低声抱怨道:“阿波这头蠢猪!”
众人默然不语,阿波还真是很蠢,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就是换作常人,面对一个刚刚上位还只会享乐溜须拍马的人,也会想着如何占一点便宜。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不是阿波军无能,而是莫何军太狡猾。
可是事情已经成这个样子了,难不成还能把阿波拖出来问:“你后不后悔?”后悔又能如何,所有人在一起开始就钻进了莫何的套子里,扮演着各自的角色,而莫何可汗就像是一个绝佳的指挥者,有条不紊的指挥着这一场大戏。
“最关键的问题不在阿波那里,在于达头。现在莫何手里已经有了阿波的假证言,出兵名正言顺,就算我们是宗主国都不能阻止。可是若再让他名正言顺的把达头灭掉,这个草原恐怕就真的又归于一统了。到时候,用不了十年,以莫何可汗的雄才大略,一定会牧马中原,南下侵入大隋的!”斛律云眉头紧锁,觉得自己现在怎么做都是缩手缩脚,那个莫何把一切都准备的井井有条,仿佛一个浑身长满尖刺的刺猬,让人无处下口。
“也不是没有办法,只是……”高士廉想了想,似乎想说些什么,只是脸色阴晴不定,欲言又止。
“高长史,有什么话你就明说吧,咱们这儿坐着的,都是自己人,有什么事,咱们一起担着!”罗艺把玩着茶碗,看着高士廉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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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老高,有什么事情你就明说,吞吞吐吐的跟个娘们儿似的!”鱼俱罗也瓮声瓮气的说了一句,不过话里面的亲近之意很是明显。
“我的计划是,釜,底,抽,薪!”高士廉沉吟半晌,这才一字一顿的说道。
“釜底抽薪?”斛律云皱了皱眉头:“你是说,要对莫何可汗动手。”
“不错!”高士廉很肯定的说道:“现在草原的危局就是莫何可汗一手促成,记得来草原之前,主公和我谈过,万一将来草原上有雄主出现,应该在第一时间将其扼杀。从莫何可汗这些日子的所作所为上来看,其实是雄主无疑。好在他现在在突厥人的心中才刚刚有点威望,这个时候如果干掉他,对草原的影响不会太大。”
“可是咱们知道,他不会不知道。这样的人,对自己的性命都是极为爱惜的,你看自从他打败阿波回来之后,虽然召集你我去他的毡帐饮宴了几次,可是却从未来过我们这边。为什么?就是因为他自己都知道,他的那条命,不知道被多少人惦记着。”斛律云一摊手:“这样小心的人,哪会给我们机会动手。”
“大人!”鱼俱罗站了起来,一脸的严肃:“大人,请您让我去吧,就算他的毡帐有重重卫士拱卫,我也一定把他的头颅取回来给您!”说罢转身拿起装兵刃的皮囊,就要向外走去。
“站住!”斛律云一拍案几:“你要做什么?”
“老鱼,你回来,事情还没说完……”罗艺也赶紧起身,走到他身边道:“你就这么去了,就算杀了莫何,那他的继任者也不会再和我们大隋交好,到时候你可就是千古罪人了!”
“可是,除了这么做,还有其他办法吗?”鱼俱罗嘿了一声,反身走回自己的座位,垂头不语。
“有一个地方,他死了不会有人把帐算到咱们头上,而且,动起手来也容易!”
斛律云沉思半晌,终于缓缓开口道。
“哪儿?”鱼俱罗和高士廉、罗艺一起问道。
“战场!”斛律云用手敲了敲桌子,淡淡一笑。
“战场?可是,咱们也不能公然参战啊。”鱼俱罗摸了摸脑袋,还是有些想不明白。
“你忘了,咱们是在突厥,而不是中原。”斛律云嘿嘿一笑,低声道:“咱们大隋是府兵制,作战的时候有兵册,每一个人的身份都是清清楚楚,那想混进去当然很难。可是突厥就不一样了,这草原上打仗的时候,都是勇士带着自己的弯刀和弓箭马匹到一个地方集合,然后报上自己的部落和名字就好了,只要咱们稍稍准备一下,不怕混不进去。”
高士廉想了想,也欣然道:“主公说的极是,草原上的牧人逐水草而居,很多一个部落的人也并不相识。再说了,这地方的人互不统属,就是知道你不是他们部落的,很多人也懒得理会,这确实是一个好机会。”
“那咱们就赶紧准备,争取在莫何向达头出兵前,混进达头的部落中去,到时候在战场上找机会干掉他。”鱼俱罗摩拳擦掌,战意盎然。
“你不能去……”斛律云一咧嘴,一句话就让鱼俱罗蔫了下去。
“为什么……我知道,我的身材异于常人,又是目生双瞳,容易被人认出来,是吧。”
“知道就好。”斛律云又是一笑:“虽然你不能去,但是你的任务也不简单,我们走以后,你务必要守好这里,别让莫何知道我们不在,而且,还不能让他怀疑。”
“这个,很难啊……”鱼俱罗嘴差点咧到了耳朵,他本来是个大大咧咧的人,让他做如此精细的事,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
斛律云看着头顶穹顶上那一片漆黑的天空:“难也要做,这应该是我们在草原上做的最后一件事了,此事过后,再选个可汗出来,咱们也要回去了。草原,待得已经够久。”
………………………………………………………………………………
“大人,再过不远就到达头的部落了。”罗艺穿着一身斜襟半敞的皮袍,毡帽压得低低的,向前看了看,沉声向斛律云道。
“默克尔,我亲爱的兄弟,老巴依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一把大胡子的斛律云粗声粗气,丝毫看不出一点原来的样子。
“尊贵的巴依老爷,过了前面的那道山谷,离贺都山就不远了,大汗的狼头大纛在召唤着我们!”齐国远不愧是江湖人物,进入角色比罗艺要快得多,对自家大人等于巴依老爷这个事实,他接受的非常快。
三人一路西行,路上的突厥兵渐渐多了起来,三五结伴的有,十个二十个成群结队的更多。这些突厥兵有如涓涓细流般向一个地方汇聚,满是兴奋。
这些都是达头部的勇士,在达头可汗狼头大纛的指引下,他们要先到贺都山下集合,然后再用自己的弯刀,来维护自己心中伟大可汗的尊严。
草原实在有些大,突厥骑兵却是没有什么拘束,可汗和各个部落的关系,不像是中原的那种君臣,更像是那种古惑仔老大和各个盘口当家的之间的关系。现在这种情况,就是莫何老大要带人来收达头的场子,达头感觉到事态的严重性,一摇旗,兄弟数万立马骑着机车带着砍刀过来集合,和莫何决一死战。
斛律云见到三三两两的突厥兵的时候,想起了在雁门时杨林对他说的几句话,不由深以为然。
突厥骑兵队不列行,营无定所。逐水草为居室,以羊马为军粮,胜止求财,败无惭色!
无组织,无纪律,一盘散沙。对这样的队伍,斛律云向来是看不上的。
三人又向前走了一阵子,斛律云忽然现自己身下的黑子实在是有些显眼,这毕竟是一匹野马王,不光毛色如黑缎子一般,而且嘶鸣起来仿若龙吟,想不显眼都不行。
在和罗艺、齐国远商量过之后,斛律云很干脆的用地上的水草和泥巴给黑子也易了易容,整完了一看,呵,好好的一匹野马王愣是成了草泥马。
“你也别生气,好歹也算是神兽了……”细细念了几遍这个名字后,斛律云嘿嘿傻笑半晌,对黑子说着只有自己能听懂的笑话。
三人一马乔装完毕,便汇入了众多突厥兵之中。突厥兵大多都是彼此不识,来到这里也是因为为了维护达头可汗的尊严和荣誉,有不少人见斛律云他们只有三人,也过来搭讪想和他们一起同路,不过还是被斛律云巧妙的支开了。
他们和莫何的大军前后脚出了**王庭,不过因为人少动作快,倒比对方遭到了近十日。
小河终于汇集成了洪流,达头可汗虽然在三个可汗当中一直都在夹缝中生存,但是实力其实并不弱,只是生不逢时,没有沙钵略的勇猛,也没有阿波的阴险罢了。
红红的日头在白云中若隐若现,绿色的草海中却已经满是黑色的小点。
远望黑压压的骑兵乌云般的凝集,漫山遍野,更远处却是营帐密布,万马腾嘶。
弯刀在金色的阳光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营帐环拱处,一处较高的土岗上耸立着一座羊皮毡帐。大帐顶部色彩鲜亮,全是各种颜色鲜艳的锦布和丝绸包裹。
羊皮大帐前高高的悬着黑色的羊毛大纛,斛律云早就见怪不怪,齐国远看四下没什么人注意这边,便悄悄向斛律云问道:“巴依老爷,他们的这大旗子上面怎么都是画得狼头啊。”
“这说了话就长了!”斛律云想了想,解释道:“书里都说突厥之名起源于金山,因为此山形似兜鍪,而其语言中兜鍪音为突厥,所以用突厥为整个部族之名。汉时,此部曾亡于匈奴,全族尽被屠戮。只有其中一个小儿因为年幼,匈奴士兵不忍杀之,弃于荒野任其自生自灭。群狼围拢而哺育这个孩子长大,这个孩子又取狼女为妻子,生育十个孩子。其中的长子后来就成了突厥王,姓阿使那,对了,阿史那在他们的话里就是初乳的意思,所以突厥人又自称为狼的后代。既然是狼的后代,那代表至高权利的可汗门前,自然就是狼头大纛了。”
就在三人闲聊游荡的时候,忽然一个陌生的声音厉声喝问道:“你们三个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这话罗艺爱听,他点点头赞同道:“不错,我雁门边军一万铁骑随时可以北上突厥,与他们决一死战,莫何虽然狡猾,可也一定不是王爷的对手。”
话被高士廉说得很好听,可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接受他的推测,斛律云还没有说话,鱼俱罗就已经开口了:“北上突厥?你知不知道皇帝陛下对边关的态度?以前是以打为主,现在呢,是以抚为主,吐谷浑和其他属国都睁眼看着呢,你要是没有正当理由对**开战,那就等着属国不平,边疆不靖吧!”
“怎么没有正当理由,这莫何可汗野心勃勃,试图统一草原之后对我大隋不利,这是多好的理由!”站在斛律云身后的齐国远手按刀柄,冷笑着说道。
斛律云叹了口气:“国远,你莫要忘了,这次战争虽然是莫何可汗赢了,可是却是阿波先出兵侵入**草原的。在道义上,莫何可汗比阿波可汗占理的多!”
齐国远吭哧了两声,低声抱怨道:“阿波这头蠢猪!”
众人默然不语,阿波还真是很蠢,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就是换作常人,面对一个刚刚上位还只会享乐溜须拍马的人,也会想着如何占一点便宜。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不是阿波军无能,而是莫何军太狡猾。
可是事情已经成这个样子了,难不成还能把阿波拖出来问:“你后不后悔?”后悔又能如何,所有人在一起开始就钻进了莫何的套子里,扮演着各自的角色,而莫何可汗就像是一个绝佳的指挥者,有条不紊的指挥着这一场大戏。
“最关键的问题不在阿波那里,在于达头。现在莫何手里已经有了阿波的假证言,出兵名正言顺,就算我们是宗主国都不能阻止。可是若再让他名正言顺的把达头灭掉,这个草原恐怕就真的又归于一统了。到时候,用不了十年,以莫何可汗的雄才大略,一定会牧马中原,南下侵入大隋的!”斛律云眉头紧锁,觉得自己现在怎么做都是缩手缩脚,那个莫何把一切都准备的井井有条,仿佛一个浑身长满尖刺的刺猬,让人无处下口。
“也不是没有办法,只是……”高士廉想了想,似乎想说些什么,只是脸色阴晴不定,欲言又止。
“高长史,有什么话你就明说吧,咱们这儿坐着的,都是自己人,有什么事,咱们一起担着!”罗艺把玩着茶碗,看着高士廉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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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老高,有什么事情你就明说,吞吞吐吐的跟个娘们儿似的!”鱼俱罗也瓮声瓮气的说了一句,不过话里面的亲近之意很是明显。
“我的计划是,釜,底,抽,薪!”高士廉沉吟半晌,这才一字一顿的说道。
“釜底抽薪?”斛律云皱了皱眉头:“你是说,要对莫何可汗动手。”
“不错!”高士廉很肯定的说道:“现在草原的危局就是莫何可汗一手促成,记得来草原之前,主公和我谈过,万一将来草原上有雄主出现,应该在第一时间将其扼杀。从莫何可汗这些日子的所作所为上来看,其实是雄主无疑。好在他现在在突厥人的心中才刚刚有点威望,这个时候如果干掉他,对草原的影响不会太大。”
“可是咱们知道,他不会不知道。这样的人,对自己的性命都是极为爱惜的,你看自从他打败阿波回来之后,虽然召集你我去他的毡帐饮宴了几次,可是却从未来过我们这边。为什么?就是因为他自己都知道,他的那条命,不知道被多少人惦记着。”斛律云一摊手:“这样小心的人,哪会给我们机会动手。”
“大人!”鱼俱罗站了起来,一脸的严肃:“大人,请您让我去吧,就算他的毡帐有重重卫士拱卫,我也一定把他的头颅取回来给您!”说罢转身拿起装兵刃的皮囊,就要向外走去。
“站住!”斛律云一拍案几:“你要做什么?”
“老鱼,你回来,事情还没说完……”罗艺也赶紧起身,走到他身边道:“你就这么去了,就算杀了莫何,那他的继任者也不会再和我们大隋交好,到时候你可就是千古罪人了!”
“可是,除了这么做,还有其他办法吗?”鱼俱罗嘿了一声,反身走回自己的座位,垂头不语。
“有一个地方,他死了不会有人把帐算到咱们头上,而且,动起手来也容易!”
斛律云沉思半晌,终于缓缓开口道。
“哪儿?”鱼俱罗和高士廉、罗艺一起问道。
“战场!”斛律云用手敲了敲桌子,淡淡一笑。
“战场?可是,咱们也不能公然参战啊。”鱼俱罗摸了摸脑袋,还是有些想不明白。
“你忘了,咱们是在突厥,而不是中原。”斛律云嘿嘿一笑,低声道:“咱们大隋是府兵制,作战的时候有兵册,每一个人的身份都是清清楚楚,那想混进去当然很难。可是突厥就不一样了,这草原上打仗的时候,都是勇士带着自己的弯刀和弓箭马匹到一个地方集合,然后报上自己的部落和名字就好了,只要咱们稍稍准备一下,不怕混不进去。”
高士廉想了想,也欣然道:“主公说的极是,草原上的牧人逐水草而居,很多一个部落的人也并不相识。再说了,这地方的人互不统属,就是知道你不是他们部落的,很多人也懒得理会,这确实是一个好机会。”
“那咱们就赶紧准备,争取在莫何向达头出兵前,混进达头的部落中去,到时候在战场上找机会干掉他。”鱼俱罗摩拳擦掌,战意盎然。
“你不能去……”斛律云一咧嘴,一句话就让鱼俱罗蔫了下去。
“为什么……我知道,我的身材异于常人,又是目生双瞳,容易被人认出来,是吧。”
“知道就好。”斛律云又是一笑:“虽然你不能去,但是你的任务也不简单,我们走以后,你务必要守好这里,别让莫何知道我们不在,而且,还不能让他怀疑。”
“这个,很难啊……”鱼俱罗嘴差点咧到了耳朵,他本来是个大大咧咧的人,让他做如此精细的事,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
斛律云看着头顶穹顶上那一片漆黑的天空:“难也要做,这应该是我们在草原上做的最后一件事了,此事过后,再选个可汗出来,咱们也要回去了。草原,待得已经够久。”
………………………………………………………………………………
“大人,再过不远就到达头的部落了。”罗艺穿着一身斜襟半敞的皮袍,毡帽压得低低的,向前看了看,沉声向斛律云道。
“默克尔,我亲爱的兄弟,老巴依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一把大胡子的斛律云粗声粗气,丝毫看不出一点原来的样子。
“尊贵的巴依老爷,过了前面的那道山谷,离贺都山就不远了,大汗的狼头大纛在召唤着我们!”齐国远不愧是江湖人物,进入角色比罗艺要快得多,对自家大人等于巴依老爷这个事实,他接受的非常快。
三人一路西行,路上的突厥兵渐渐多了起来,三五结伴的有,十个二十个成群结队的更多。这些突厥兵有如涓涓细流般向一个地方汇聚,满是兴奋。
这些都是达头部的勇士,在达头可汗狼头大纛的指引下,他们要先到贺都山下集合,然后再用自己的弯刀,来维护自己心中伟大可汗的尊严。
草原实在有些大,突厥骑兵却是没有什么拘束,可汗和各个部落的关系,不像是中原的那种君臣,更像是那种古惑仔老大和各个盘口当家的之间的关系。现在这种情况,就是莫何老大要带人来收达头的场子,达头感觉到事态的严重性,一摇旗,兄弟数万立马骑着机车带着砍刀过来集合,和莫何决一死战。
斛律云见到三三两两的突厥兵的时候,想起了在雁门时杨林对他说的几句话,不由深以为然。
突厥骑兵队不列行,营无定所。逐水草为居室,以羊马为军粮,胜止求财,败无惭色!
无组织,无纪律,一盘散沙。对这样的队伍,斛律云向来是看不上的。
三人又向前走了一阵子,斛律云忽然现自己身下的黑子实在是有些显眼,这毕竟是一匹野马王,不光毛色如黑缎子一般,而且嘶鸣起来仿若龙吟,想不显眼都不行。
在和罗艺、齐国远商量过之后,斛律云很干脆的用地上的水草和泥巴给黑子也易了易容,整完了一看,呵,好好的一匹野马王愣是成了草泥马。
“你也别生气,好歹也算是神兽了……”细细念了几遍这个名字后,斛律云嘿嘿傻笑半晌,对黑子说着只有自己能听懂的笑话。
三人一马乔装完毕,便汇入了众多突厥兵之中。突厥兵大多都是彼此不识,来到这里也是因为为了维护达头可汗的尊严和荣誉,有不少人见斛律云他们只有三人,也过来搭讪想和他们一起同路,不过还是被斛律云巧妙的支开了。
他们和莫何的大军前后脚出了**王庭,不过因为人少动作快,倒比对方遭到了近十日。
小河终于汇集成了洪流,达头可汗虽然在三个可汗当中一直都在夹缝中生存,但是实力其实并不弱,只是生不逢时,没有沙钵略的勇猛,也没有阿波的阴险罢了。
红红的日头在白云中若隐若现,绿色的草海中却已经满是黑色的小点。
远望黑压压的骑兵乌云般的凝集,漫山遍野,更远处却是营帐密布,万马腾嘶。
弯刀在金色的阳光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营帐环拱处,一处较高的土岗上耸立着一座羊皮毡帐。大帐顶部色彩鲜亮,全是各种颜色鲜艳的锦布和丝绸包裹。
羊皮大帐前高高的悬着黑色的羊毛大纛,斛律云早就见怪不怪,齐国远看四下没什么人注意这边,便悄悄向斛律云问道:“巴依老爷,他们的这大旗子上面怎么都是画得狼头啊。”
“这说了话就长了!”斛律云想了想,解释道:“书里都说突厥之名起源于金山,因为此山形似兜鍪,而其语言中兜鍪音为突厥,所以用突厥为整个部族之名。汉时,此部曾亡于匈奴,全族尽被屠戮。只有其中一个小儿因为年幼,匈奴士兵不忍杀之,弃于荒野任其自生自灭。群狼围拢而哺育这个孩子长大,这个孩子又取狼女为妻子,生育十个孩子。其中的长子后来就成了突厥王,姓阿使那,对了,阿史那在他们的话里就是初乳的意思,所以突厥人又自称为狼的后代。既然是狼的后代,那代表至高权利的可汗门前,自然就是狼头大纛了。”
就在三人闲聊游荡的时候,忽然一个陌生的声音厉声喝问道:“你们三个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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