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战斗的勇气(补11日的)
目录:神之刃| 作者:陆闻道| 类别:都市言情
想?维克多遇到了自己在贫民窟里的第一批敌人。他握紧手中的木棒,看了看面前的四个小孩,又回头看看身后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四个小孩,不禁有些紧张。
这或许是第十五分钟,也可能是第二十分钟。总之,维克多小心戒备地穿行在贫民窟那七扭八歪的小道与通道之中的旅途已经结束了。他曾经见过面色麻木的老人,也与一位缺了一只手的健壮男人对视了一会儿,却如何也想不到,原本还在远处打闹的小孩子居然也是潜在的敌人。
如果是在森林里的话,这完全是不可想象的。就算是十几个狗熊崽子同时出现在维克多面前,他也绝对不会害怕。再凶猛的野兽,当它们还处在孩童时期的时候都是可爱而没有攻击能力的。他们或许会咬伤你,但绝对不会杀死你。
这群孩子看起来是能杀人的,而且多半还杀过人。维克多的视线落在他们的武器上,那是八柄做工粗糙的匕首。刃长不到成年人的一根食指,刃宽倒是接近三根手指并拢。这样的武器用来捅人,遇上好一些的皮甲就毫无办法;用来挥砍,又实在太短。即使隔着十步的距离,维克多也能看出它们拙劣的做工,以及它们身上干涸的血迹。
“小子,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为首一个孩子眼窝深陷,颧骨突出,一脸的凶相,“把你身上的钱交出来,再把衣服留下来,然后滚出我们的地盘,听见没有?”
这孩子最多只有十来岁,脑袋只到维克多的胸口,但挥舞匕首的动作倒是威风十足,像极了道旁的强盗。
维克多眯着眼睛看着那孩子――这种条件当然不可能答应。
“要是不给,那就别怪我动手了。”那孩子冷哼一声,“到时候身上多出几个洞眼,你就等着后悔吧。”
说完并没有立即动手,这是个威胁。但凡威胁,总是避免动手的一种尝试与努力。要知道,就算是贫民窟这种地方,每天都可能出上两三条人命的,处理起尸体总也是有些麻烦的。艾诺镇的法律讲究证据。当街杀人,目击者众,那多横的人也得带回去进牢房;后巷杀人,没人看见,就算治安队和死者的朋友通过人际关系之类的手段确定了凶手,那也不能走正式的司法程序――这没证据。
贫民窟算是一个特例。这里住着的都是凶悍但贫穷的家伙,平日里为了一步宽的地盘都能动手打上一架,又不缴税,艾诺镇的上层才不在乎他们的死活。有人报案自然要管一下,没有苦主就无所谓了。但若是有外面的人在贫民窟里被干掉的话――天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进去――那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了。
如果没有完全的必要,这个孩子头并不想动手。
维克多也不想动手,但他更不想被抢劫。
“不过是几个孩子……”他前后看看,心中盘算,“打晕了吧。”
打定了主意,他便猛地朝着那面相凶恶的孩子扑了过去。强化过的给予他超出常人的速度,也给了他不符合当前身材的力量。维克多将木棍当作剑使,举在身前,照着那孩子的胸腹就是一记直刺。不想那小子反应迅速,在木棍捅上自己身体前的一刹那急退回去,堪堪躲过了维克多的攻击。但他显然惊魂未定,眼中凶光大盛。
“给我捅死他!”他恼怒地喊道,然后后退两步,隐在扑上前去的三个手下的身后,一柄劣质的匕首在手中玩出各种花样,自己则冷眼盯着维克多,似乎是在寻找机会。
维克多却没有寻找机会的时间。随着那领头孩子的一声令下,前后七个孩子都涌了上来。这一条小道不宽,勉强能让两个成人并排走过去,于是也就能容纳两个儿童并排战斗,并且不显得太过拥挤。维克多原本并未学过什么近身械斗的技巧,此时全凭自己的反应和观察,外加过人的身体素质――大约近似于精锐的士兵――苦苦支撑。三四柄匕首同时戳来,他便要将木棍迅速舞上一圈,格开对方的攻击。不等他要反击,又是几柄匕首刺到。
这一群孩子的攻击手段倒是单一,无非是戳刺。倘若是单独遇上成年人毫无胜算,这一堆人遇上用刀剑的家伙也不敢冒头。偏偏维克多身上并未悬挂武器,而且腰间钱袋似乎有些货色,身上的衣服也是做工考究。于是一群人才一拥而上。这戳刺的本事使出来,虽然攻击的成功率很低,但相当棘手。维克多有心想要逃走,却被两头堵住。他又实在不想伤了这些看上去并不那么凶恶的孩子,顿时落了下风。
“迪尔在上,救救这些迷途的羔羊吧!”维克多心想,手中木棍一荡,身子向左面一扭,避开了所有的攻击。然后他踹出一脚,正中一名孩子的胸口,将他踢地倒飞出去。这一脚维克多并未用尽全力,他怕踹碎了对方的胸骨。而他也为此付出了代价――那孩子彪悍地在维克多的脚印上自己胸口的时候拿匕首在维克多的小腿上划了一刀。并不锋利的匕首没有破开维克多裤子的防御,只是割开一个口子。但这已经让维克多十分惊讶了。
这一惊之下,不免分神。于是右手小臂一痛,险些扔下了木棍。咬牙抡着木棒逼开身边的小孩,维克多看见了自己小臂的衣服上渐渐被鲜血染红。一个破口贯通了所有的衣物,直达肌肤。
还好,只是伤到了表皮。
但鲜血却已经让维克多出离地愤怒了。泥人也有几分土性,何况维克多自小行猎,见惯了血腥,性情虽然在战斗时能安静下来,但并不代表他不会愤怒。他当即也不管防御,向后踏出一步,扭腰闪过身后一个孩子捅来的匕首,一棍抡在对方的脑袋上,当他抽倒在地,身子都不动弹了。
这着实把这群孩子给镇住了,一时间都忘了攻击。
“原本觉得是小孩子,不想下重手。”维克多心中恨恨,“一群混蛋啊!小狼崽咬人都不疼的,这帮兔崽子比畜生狠多了!”
“干掉他!”对峙中,那领头的凶恶孩子又是一声沙哑的喊叫,让维克多听了心中无名火起。被踢倒的孩子此时也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紧握着匕首又冲了上来。
维克多凶性起了,也就不管下手轻重了。一根木棍使出了在山林里开道的气势,在身旁的几个孩子身上砸地结结实实,将他们砸地哀叫不止。于是包围圈又散开了些,这两头的孩子都不肯再上前去挨棍子了。之前被抽翻的孩子被同伴拖了回来,此时悠悠醒转。众人的目光都投向了自己的首领,等着进一步的指示。
按理说……撤吧?这只肥羊扎手。
“不要怕,给我上!”这领头的家伙眼睛毒辣无比,“他不敢杀我们!”
不敢……杀?
所有人都愣了,包括维克多。
说实话,他确实不想杀死这些孩子。且不说这些人类的幼崽,就算是打猎的时候遇上身材娇小的幼年野兽,维克多也会放弃的。这不仅是一种与自然协调的考虑,也是维克多自己的小小坚持。
当然,他会找机会把小家伙的父母干掉,那是实打实的肥肉和利弗尔。
突然之间,维克多想明白了很多问题。为什么莫尔斯会被人打败?为什么他要让自己来这里进行训练?――什么叫做作战的勇气?
这种勇气维克多并非没有。当他面对查理王子的时候,当他在营地里射杀前来挑衅的佣兵的时候,当他在塔楼上收割穆赫拉士兵的生命的时候……但唯独不是在他直面敌人的时候。
兰顿城外,当敌人近身,维克多不过斩去对方一条胳膊;酒馆里的乱战中,一旦放下弓箭,维克多便没了杀敌的想法;无尽森林边缘,当箭支用尽,抽刀迎战的时候,他也只敢对上一只剑齿鼠,任凭边上的莫尔斯艰难支撑也不敢上前相帮。
勇气、自信,还有手握刀剑目睹生命逝去的平静。
没有这些,即便维克多耍地一手好剑法,也仅仅是漂亮而已,终究无法成为一个近身格斗的专家,一个合格的战士。
还有那该死的同情心……每一个对你刺出武器的都是你的敌人!狼崽子也会咬人,但并不很疼。这些人崽子可是刀刀要人命的路数,正正经经的敌人。
不敢杀?
维克多表情冷地仿佛要滴出水来,眉头微蹙,眼中露出了怒意。
这贫民窟原本就是弱肉强食的法则。敢战敢杀,别人就怕你;缩手缩脚,那就是被欺负的命。此地懦弱的人要么死了,要么迁去了另一处良民聚居的贫民窟。作为外来者,而且看上去就有些小钱,想要在这里生存一天,就必须具备战斗的勇气。
用雷霆手段,换一日安宁。
维克多抚摸了一下手中光滑的木棍,笑了一下。
PS:对于晚更的解释。原本八点就差不多能到家了,结果被该死的货车晃点了三个小时。那傻鸟楞说自己没错,我擦他奶奶个熊的晚上七点就说“还有二十分钟”一路说到九点出头,七点半报的位置就在目的地附近了,愣是过了一个半小时才到。到了之后嘴又硬,同去的几个都给气得不行,差点打起来。最后警察过来和了稀泥,给拉开了。23点35分才卸货结束,叫了出租回家,半天白做。回到家抓紧码字,惭愧地很,现在才出稿,实在对不起等待的诸位。
第二个PS:不知道这章算不算水……起床后就开始往奥兰多堡去了,希望大家继续支持,多提意见。如果喜欢的话也不要吝啬您的夸奖和推荐票,看到这些东西我会动力十足的!~
最后一个PS:回家看见“小小的心情”为我打赏了1000多起点币,心中甚是安慰。过去一直埋头码字更新,忽略了诸位打赏我的朋友,在此一并谢过。感谢你们对我的大力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一定尽力写出让你们满意的作品!~
这或许是第十五分钟,也可能是第二十分钟。总之,维克多小心戒备地穿行在贫民窟那七扭八歪的小道与通道之中的旅途已经结束了。他曾经见过面色麻木的老人,也与一位缺了一只手的健壮男人对视了一会儿,却如何也想不到,原本还在远处打闹的小孩子居然也是潜在的敌人。
如果是在森林里的话,这完全是不可想象的。就算是十几个狗熊崽子同时出现在维克多面前,他也绝对不会害怕。再凶猛的野兽,当它们还处在孩童时期的时候都是可爱而没有攻击能力的。他们或许会咬伤你,但绝对不会杀死你。
这群孩子看起来是能杀人的,而且多半还杀过人。维克多的视线落在他们的武器上,那是八柄做工粗糙的匕首。刃长不到成年人的一根食指,刃宽倒是接近三根手指并拢。这样的武器用来捅人,遇上好一些的皮甲就毫无办法;用来挥砍,又实在太短。即使隔着十步的距离,维克多也能看出它们拙劣的做工,以及它们身上干涸的血迹。
“小子,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为首一个孩子眼窝深陷,颧骨突出,一脸的凶相,“把你身上的钱交出来,再把衣服留下来,然后滚出我们的地盘,听见没有?”
这孩子最多只有十来岁,脑袋只到维克多的胸口,但挥舞匕首的动作倒是威风十足,像极了道旁的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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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杀?
维克多表情冷地仿佛要滴出水来,眉头微蹙,眼中露出了怒意。
这贫民窟原本就是弱肉强食的法则。敢战敢杀,别人就怕你;缩手缩脚,那就是被欺负的命。此地懦弱的人要么死了,要么迁去了另一处良民聚居的贫民窟。作为外来者,而且看上去就有些小钱,想要在这里生存一天,就必须具备战斗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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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对于晚更的解释。原本八点就差不多能到家了,结果被该死的货车晃点了三个小时。那傻鸟楞说自己没错,我擦他奶奶个熊的晚上七点就说“还有二十分钟”一路说到九点出头,七点半报的位置就在目的地附近了,愣是过了一个半小时才到。到了之后嘴又硬,同去的几个都给气得不行,差点打起来。最后警察过来和了稀泥,给拉开了。23点35分才卸货结束,叫了出租回家,半天白做。回到家抓紧码字,惭愧地很,现在才出稿,实在对不起等待的诸位。
第二个PS:不知道这章算不算水……起床后就开始往奥兰多堡去了,希望大家继续支持,多提意见。如果喜欢的话也不要吝啬您的夸奖和推荐票,看到这些东西我会动力十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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