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
目录:青春是个痘| 作者:辺赤| 类别:历史军事
小倩一个箭步冲上去,揽住她弟的脖颈,大呼小叫道:“采臣,你怎么来了,你不是在周游世界吗?”
他打掉小倩的手,很不满但又不敢爆发,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还敢有人这么叫他,那就只有小倩了。
“游完了,世界统共这么点大,我还能游一辈子?”
我倒抽一口气,游完了?有钱人的口气就是不一样。我以前有钱的时候怎么就没敢放这种厥词。
小倩拍着法拉利,相当不满的说道:“你怎么开这辆车来了,就两个座,你是准备让谁坐后车厢?”
采臣若无其事地说:“我又不是来接你的。”此话一出,我和小倩同时向身后看去,寻觅着哪里有胸大无脑的姑娘。
“我是来接言畅的。”
晴天霹雳、我愣是没敢把脖子扭回来,可惜下一秒就被他给塞到了车里,轰一声,我们就驶出了几米开外。从后车镜里,我看到了我的行李,小倩的行李,和站在这堆行李里咆哮着的小倩……
他,宋采臣,正是一年前的奸夫。
从那之后,他就周游世界了。今天这么突兀的出现,确实惊人了些。我打开手机,看今天的运势,果然上面明确写了:不宜出门,其他一切皆宜。
我沉思了一会儿,不出门,我也基本不可能遇到什么危险。除非睡觉的时候一口气没提上来,憋死了。或是换灯泡的时候一脚踩空,跌死了。亦或是站的很稳,但是碰到漏电,电死了……呃,我打了个哆嗦,人生处处有阴沟,杀机四伏。
“你冷吗?”他边问边合上了顶篷。
“啊?不冷,采……dison,我们这是要去哪?你姐,她还滞留在机场呢。”
他轻笑一声:“一会儿司机就到了。”后又歪头看向我:“你又忘了,我允许你叫我采臣。”
我看着周围的车水马龙大叫:“啊!你看路,看路!……呃……我怎么不记得有这么回事。”
他一个急刹车,正色道:“一年前的那个晚上,我……”
我说:“别说了,你明明知道……算了,总之目的已经达到了,我们不是说好再也不提了吗?”
他忧郁的看着窗外的摩天轮:“一年的时间,却不够我来忘了你。早上醒来,看着身边不同的金发碧眼,我满脑子都是那个早上你的样子,我不懂,既然你选择了和他分手,为什么就不能接受我?”
我心想:多么坦诚的花花大少啊!这种告白如果心脏不强的女生应该很难接受。没点大无畏精神的女生估计会当场磕死在挡风玻璃上!
我说:“采臣,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条件这么好,多少名门望族的女孩爱慕于你。你应该喜欢她们,而不是我这种普通货色。”
他嗤之以鼻:“名门望族、普通货色,你是在贬低你自己还是在笑话我肤浅?”
我说:“我不是在贬低我自己也不是在笑话你,我只是陈述事实,而且我觉得做普通人挺好的。”
他重新启动了车,没有接我的话,而是问我:“你还住那吗?”
我说:“恩。”
半小时后我就到家了,临下车时,采臣说明天见,我还来不及搞明白,他就一踩油门挥挥手向我告别了,只留下轻量尾气……
回家第一件事,我就习惯性的去听电话留言。果然有来自英国哥哥的口信,一句话:不要忘了喂旺财,顺便也别忘了喂自己。
我心思着这个顺序怎么这么让人不爽呢!
低头看着正在吃飞机餐的旺财,觉得我哥着实多虑了,这孩子是绝对不会委屈自己的。呃……?怎么会有两份飞机餐在我包里,难道小倩光购物连饭都没来得及吃?我一个太空步滑了过去,捍卫了一份完整的面包。唉,没有哥哥的日子里,我已经沦落到要和旺财抢东西吃了。
第二天一早,我风风火火的往学校赶,手里握着SB,里面是新鲜出炉的论文,至于这个论文的可看性和可信度,我没把握,能否过关就交给上帝了。
从家到学校的这段路,乃是我两脚踏翻过最多次的尘世路,本以为不会有任何差错,可意外往往就是出现在基准以外。一辆私家轿车噌的开到了马路沿上,我本能的跳上了旁边的花坛,无比感叹自己反应之迅猛,也无比感慨这司机太生猛。
一位西装款款的男士,很匆忙的走下车来,两手合实,拼命向我道歉:“唔好意思,对母猪啊。”
我扒着花坛的栏杆,反应了半天,方才意识过来这位说的是粤语。
我勉强回应着:“木事啊,木事啊。我ok滴,你小心噻。”
他说:“……^_^""”
我跳下栏杆后,正欲离开。他又急忙追了过来,操着不地道的普通话说:“小姐,你鸡木鸡介过地方怎么走啊?”
我看了一眼,很抱歉的说:“我木鸡啊。”
顺势瞟了一眼他的手表,拔腿就跑。现在距离学校还有三百米,时间还有三分钟。博尔特的百米飞人记录是9秒69,加减乘除一下,我得出的结论是:我就算跑废了这双腿,也是个迟到的命。
这时刚才的那个人也开车追上了我,还热烈邀请我上车,我边跑边想:到底要不要上车,毕竟他刚才可是开到了马路沿上。转念一想,算了,对一个学生来说,迟到最大,撞出外伤还能酌情减少迟到带来的后果。于是,我欣然上车。
庆幸的是,他将这几百米开的很稳当,我也很顺利没有迟到。
“多赛。”道了声谢后我飞快的向教学跑去,看到老师进了电梯,我拐弯冲进了安全通道,爬上了空气稀薄的7。这期间,我在每一层都摁了一下电梯钮,来拖延老师的速度,就为了不迟到,我真是煞费苦心。
路过7的电梯门口,我故作泰然,看着从电梯里走出来的李康寿老师,轻松招呼着:“李老师,早上好,这么巧。”
他略带吃惊的问我:“你别跟我说你刚才和我坐的同一部电梯?”
我说:“(+_+)”
他莞尔一笑,露出洁白并夹带着韭菜叶的牙齿说:“开个玩笑,像我们这种搞戏剧的,就得有天马行空的思维破解力,你懂吗?”
我说:“以前不懂,现在懂了。”我还懂了一点:老师早上吃了韭菜馅饼。
他点了点头,走进了教室,我也跟着进了教室,觉得这老师越来越喜剧了。
“你怎么喘成这样?”小倩说着递给我一瓶牛奶,接着又拿了回去:“噢,对,忘了你不喝牛奶了。”
我将正欲接牛奶的手撂在半空中,很是想掐死她。而此时,小寿老师正在黑板上狂书,光头依旧贼亮贼亮的,比窗外的悬日朝阳还耀眼。
今天的课题让我们全班同学都为之惊讶,因为太过深奥却又写实得很。正是出自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小寿老师相当诗意的念了出来:“一个男人的一生中,至少会拥有两朵玫瑰,一朵是白的,一朵是红的,如果男人娶了白玫瑰,时间长了,白的就成了桌上的米饭粒,而红的就成了心头的珠砂痣,但如果他要了红的那朵,日子久了,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是床前明月光。同学们,今天你们就说说如果是你们将会如何揣摩这其中的情感?”
我和小倩对视一眼,觉得这堂课女生可以休息了,因为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是个苦命的结局,不用揣摩,哭,就能很好的表达情感。而且我和小倩是绝对不可能分到红玫瑰或是白玫瑰的角色的,演她们旁边的狗尾巴花倒是比较有可能,可惜,狗尾巴花的感情没人在乎。所以我俩相当默契的进入到对小寿老师这一身着装的评头论足中……
小倩说:“你看小寿的绿领带配这红衬衣,是不是特别有范儿,我怎么越看越喜欢。”
我说:“这不正是你很爱的那个牌子最爱用的两个颜色吗?你能不喜欢吗!”
她瞪大了眼:“哪个牌子?”
我说:“Gucci啊。”
她看着小寿老师带着欣赏的眼光点了点头。
一堂课下来,男生们几乎口干舌燥,就锅里的肉和碗里的肉哪个更诱人,哪个更好吃,激情了一节课。得出的结论是:“菜市场没做的肉看上去更新鲜。”
这就是男人,永远都喜欢最新鲜的。女人对男人往往会朝思暮想;男人对女人往往会朝秦暮楚。在感情面前,卑微的永远是女人,卑鄙的大多是男人。
本班小剧团团长,外加C大学生会主席的毛军同学,看着我和小倩,魅力四射的说道:“怎么样,我刚才的演说精彩吗?”
小倩说:“不好意思,我刚才塞着耳机,没听到”
我补充说:“你别失望,我听到了,也想过了。觉得你说的很好,顺带说一句,菜市场的肉不比活猪新鲜。”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综上所述:你应该娶头母猪。”
毛军:“>_<|||”
其实,毛军是个很热情的好青年,不管是对学习还是剧团,亦或是小倩,都表现出了极大的血气方刚。可惜,小倩对此毫无反应,任我怎么煽风点火,她都燃烧不起来。毛军同学就此作罢,转身投入到更需要他激情四射的部门——学生会。
不过他这个学生会主席当的着实可怜了一些,因为没人敢把他的姓和主席两个字合起来念,那是对先人大大的不敬。当然,人家也没有就此减退热情,就这点来看,人品相当不错。
像他这样的人,就应该找个单纯一点的,类似于採蘑菇的小姑娘,而不是卖女孩的宋小倩……
他打掉小倩的手,很不满但又不敢爆发,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还敢有人这么叫他,那就只有小倩了。
“游完了,世界统共这么点大,我还能游一辈子?”
我倒抽一口气,游完了?有钱人的口气就是不一样。我以前有钱的时候怎么就没敢放这种厥词。
小倩拍着法拉利,相当不满的说道:“你怎么开这辆车来了,就两个座,你是准备让谁坐后车厢?”
采臣若无其事地说:“我又不是来接你的。”此话一出,我和小倩同时向身后看去,寻觅着哪里有胸大无脑的姑娘。
“我是来接言畅的。”
晴天霹雳、我愣是没敢把脖子扭回来,可惜下一秒就被他给塞到了车里,轰一声,我们就驶出了几米开外。从后车镜里,我看到了我的行李,小倩的行李,和站在这堆行李里咆哮着的小倩……
他,宋采臣,正是一年前的奸夫。
从那之后,他就周游世界了。今天这么突兀的出现,确实惊人了些。我打开手机,看今天的运势,果然上面明确写了:不宜出门,其他一切皆宜。
我沉思了一会儿,不出门,我也基本不可能遇到什么危险。除非睡觉的时候一口气没提上来,憋死了。或是换灯泡的时候一脚踩空,跌死了。亦或是站的很稳,但是碰到漏电,电死了……呃,我打了个哆嗦,人生处处有阴沟,杀机四伏。
“你冷吗?”他边问边合上了顶篷。
“啊?不冷,采……dison,我们这是要去哪?你姐,她还滞留在机场呢。”
他轻笑一声:“一会儿司机就到了。”后又歪头看向我:“你又忘了,我允许你叫我采臣。”
我看着周围的车水马龙大叫:“啊!你看路,看路!……呃……我怎么不记得有这么回事。”
他一个急刹车,正色道:“一年前的那个晚上,我……”
我说:“别说了,你明明知道……算了,总之目的已经达到了,我们不是说好再也不提了吗?”
他忧郁的看着窗外的摩天轮:“一年的时间,却不够我来忘了你。早上醒来,看着身边不同的金发碧眼,我满脑子都是那个早上你的样子,我不懂,既然你选择了和他分手,为什么就不能接受我?”
我心想:多么坦诚的花花大少啊!这种告白如果心脏不强的女生应该很难接受。没点大无畏精神的女生估计会当场磕死在挡风玻璃上!
我说:“采臣,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条件这么好,多少名门望族的女孩爱慕于你。你应该喜欢她们,而不是我这种普通货色。”
他嗤之以鼻:“名门望族、普通货色,你是在贬低你自己还是在笑话我肤浅?”
我说:“我不是在贬低我自己也不是在笑话你,我只是陈述事实,而且我觉得做普通人挺好的。”
他重新启动了车,没有接我的话,而是问我:“你还住那吗?”
我说:“恩。”
半小时后我就到家了,临下车时,采臣说明天见,我还来不及搞明白,他就一踩油门挥挥手向我告别了,只留下轻量尾气……
回家第一件事,我就习惯性的去听电话留言。果然有来自英国哥哥的口信,一句话:不要忘了喂旺财,顺便也别忘了喂自己。
我心思着这个顺序怎么这么让人不爽呢!
低头看着正在吃飞机餐的旺财,觉得我哥着实多虑了,这孩子是绝对不会委屈自己的。呃……?怎么会有两份飞机餐在我包里,难道小倩光购物连饭都没来得及吃?我一个太空步滑了过去,捍卫了一份完整的面包。唉,没有哥哥的日子里,我已经沦落到要和旺财抢东西吃了。
第二天一早,我风风火火的往学校赶,手里握着SB,里面是新鲜出炉的论文,至于这个论文的可看性和可信度,我没把握,能否过关就交给上帝了。
从家到学校的这段路,乃是我两脚踏翻过最多次的尘世路,本以为不会有任何差错,可意外往往就是出现在基准以外。一辆私家轿车噌的开到了马路沿上,我本能的跳上了旁边的花坛,无比感叹自己反应之迅猛,也无比感慨这司机太生猛。
一位西装款款的男士,很匆忙的走下车来,两手合实,拼命向我道歉:“唔好意思,对母猪啊。”
我扒着花坛的栏杆,反应了半天,方才意识过来这位说的是粤语。
我勉强回应着:“木事啊,木事啊。我ok滴,你小心噻。”
他说:“……^_^""”
我跳下栏杆后,正欲离开。他又急忙追了过来,操着不地道的普通话说:“小姐,你鸡木鸡介过地方怎么走啊?”
我看了一眼,很抱歉的说:“我木鸡啊。”
顺势瞟了一眼他的手表,拔腿就跑。现在距离学校还有三百米,时间还有三分钟。博尔特的百米飞人记录是9秒69,加减乘除一下,我得出的结论是:我就算跑废了这双腿,也是个迟到的命。
这时刚才的那个人也开车追上了我,还热烈邀请我上车,我边跑边想:到底要不要上车,毕竟他刚才可是开到了马路沿上。转念一想,算了,对一个学生来说,迟到最大,撞出外伤还能酌情减少迟到带来的后果。于是,我欣然上车。
庆幸的是,他将这几百米开的很稳当,我也很顺利没有迟到。
“多赛。”道了声谢后我飞快的向教学跑去,看到老师进了电梯,我拐弯冲进了安全通道,爬上了空气稀薄的7。这期间,我在每一层都摁了一下电梯钮,来拖延老师的速度,就为了不迟到,我真是煞费苦心。
路过7的电梯门口,我故作泰然,看着从电梯里走出来的李康寿老师,轻松招呼着:“李老师,早上好,这么巧。”
他略带吃惊的问我:“你别跟我说你刚才和我坐的同一部电梯?”
我说:“(+_+)”
他莞尔一笑,露出洁白并夹带着韭菜叶的牙齿说:“开个玩笑,像我们这种搞戏剧的,就得有天马行空的思维破解力,你懂吗?”
我说:“以前不懂,现在懂了。”我还懂了一点:老师早上吃了韭菜馅饼。
他点了点头,走进了教室,我也跟着进了教室,觉得这老师越来越喜剧了。
“你怎么喘成这样?”小倩说着递给我一瓶牛奶,接着又拿了回去:“噢,对,忘了你不喝牛奶了。”
我将正欲接牛奶的手撂在半空中,很是想掐死她。而此时,小寿老师正在黑板上狂书,光头依旧贼亮贼亮的,比窗外的悬日朝阳还耀眼。
今天的课题让我们全班同学都为之惊讶,因为太过深奥却又写实得很。正是出自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小寿老师相当诗意的念了出来:“一个男人的一生中,至少会拥有两朵玫瑰,一朵是白的,一朵是红的,如果男人娶了白玫瑰,时间长了,白的就成了桌上的米饭粒,而红的就成了心头的珠砂痣,但如果他要了红的那朵,日子久了,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是床前明月光。同学们,今天你们就说说如果是你们将会如何揣摩这其中的情感?”
我和小倩对视一眼,觉得这堂课女生可以休息了,因为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是个苦命的结局,不用揣摩,哭,就能很好的表达情感。而且我和小倩是绝对不可能分到红玫瑰或是白玫瑰的角色的,演她们旁边的狗尾巴花倒是比较有可能,可惜,狗尾巴花的感情没人在乎。所以我俩相当默契的进入到对小寿老师这一身着装的评头论足中……
小倩说:“你看小寿的绿领带配这红衬衣,是不是特别有范儿,我怎么越看越喜欢。”
我说:“这不正是你很爱的那个牌子最爱用的两个颜色吗?你能不喜欢吗!”
她瞪大了眼:“哪个牌子?”
我说:“Gucci啊。”
她看着小寿老师带着欣赏的眼光点了点头。
一堂课下来,男生们几乎口干舌燥,就锅里的肉和碗里的肉哪个更诱人,哪个更好吃,激情了一节课。得出的结论是:“菜市场没做的肉看上去更新鲜。”
这就是男人,永远都喜欢最新鲜的。女人对男人往往会朝思暮想;男人对女人往往会朝秦暮楚。在感情面前,卑微的永远是女人,卑鄙的大多是男人。
本班小剧团团长,外加C大学生会主席的毛军同学,看着我和小倩,魅力四射的说道:“怎么样,我刚才的演说精彩吗?”
小倩说:“不好意思,我刚才塞着耳机,没听到”
我补充说:“你别失望,我听到了,也想过了。觉得你说的很好,顺带说一句,菜市场的肉不比活猪新鲜。”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综上所述:你应该娶头母猪。”
毛军:“>_<|||”
其实,毛军是个很热情的好青年,不管是对学习还是剧团,亦或是小倩,都表现出了极大的血气方刚。可惜,小倩对此毫无反应,任我怎么煽风点火,她都燃烧不起来。毛军同学就此作罢,转身投入到更需要他激情四射的部门——学生会。
不过他这个学生会主席当的着实可怜了一些,因为没人敢把他的姓和主席两个字合起来念,那是对先人大大的不敬。当然,人家也没有就此减退热情,就这点来看,人品相当不错。
像他这样的人,就应该找个单纯一点的,类似于採蘑菇的小姑娘,而不是卖女孩的宋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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