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绝色美人的穿越生活 第六十六章、旅途(上)

第六十六章、旅途(上)

目录:绝色美人的穿越生活| 作者:土豆茄子| 类别:历史军事

    且说珑儿出宫回到了廉王府,便立即着手准备出行事宜。紫檀等几个大丫鬟将她的随身衣物和日常用品都打点齐备了,结果却装了满满三大箱。珑儿叹了口气,终究是由奢入俭难。而且,他们此行不能招摇,容易露富的东西一概不能带,便只管捡了些样式简单,料子寻常的衣服带着。又拿了几件男装,已备不时之需。最后,把所有的东西死活塞进了一个中等体积的箱子,压上盖子,这才作罢。

    同行的除了承修、楚逸风和小篆之外,其他的都是以仆人形象示人的侍卫,共十二名。以及暗卫若干(不知以什么形象跟着)。他们都打扮成了商人模样,并且伪造好了身份证件。承修扮成护院,楚逸风扮成珑儿的哥哥,二人皆带了人皮面具。珑儿则扮成富商的女儿,平日都带着面纱,面具只带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小篆脸生,所以也并未改办,只以普通丫鬟的样子示人。

    府里的事就暂时交给管家瑞海管理,薛之远帮忙看顾。本来他也想去凑热闹的,无奈京中也必须得留人看家,便也只好带着三分懊恼和遗憾留了下来。

    三日之后,天还未亮,众人就起了身,趁着清早无人,悄悄的离开了京城。此时,城门才刚刚开放。

    天气很冷,珑儿整日躲在马车里打盹。小篆倒是不经常出远门,在马车里也坐不住,常跑出去和众人骑马。

    马车从外面看起来并不起眼,内部十分宽敞豪华,以珑儿的身高能很轻易的在里面平躺,减震设施也做的很好,马车前行时,车厢微微颠簸,就像在现代坐火车一样。旁边小桌子的抽屉里放满了各种零食蜜饯干果,都是她平时爱吃的。于是,她每日就是吃,睡,就是扳着手指算行程,一天三次的问承修走到哪了,早中晚饭各一次。于是,每顿饭前的开场语都是:“我们现在走到哪了?”

    然后承修会如实作答,珑儿再扳手算一次,然后开始吃饭。渐渐地,承修也不等她开口询问问就开始汇报,而且还会报出剩下的路程所用的时间,节省了珑儿扳手指的步骤。

    由于珑儿前半个月为了整顿王府事务都忙翻了,如今闲了下来还真有些不适应,感觉日子过得太慢,临江似乎遥不可及,

    无论如何,她都想尽快见到子瑜,亲眼见到他平安活着。不管是断胳膊断腿也好,瘫痪也好,毁容也好,就算变成瞎子聋子也没关系,她都不在乎,只要他还活还着就行。

    这一日,他们走到了一个小镇,名唤溪水镇,因镇子中央有一条小溪穿过而得名。镇子不太大,人却不少,街市上人来人往,倒也热闹。眼看天色快要黑了,众人便决定在此镇休息一晚。打听到镇上最好的客栈叫“悦来客栈”,便去了那里投宿。

    老板见众人虽衣饰普通,但气质却不凡,便很热情的上前招呼。

    承修道:“我们这里有女客,麻烦老板费心,把最好的房间收拾出来,并烧些热水送上去。”

    说着,塞给了他一张银票,又小声的在他耳边吩咐了什么。

    店老板的态度立刻空前的热情起来,忙前忙后的亲自招呼着,道:“晓得了,晓得了,客官只管放心就是。” 说着,立刻派了店小二带众人去房间休息。

    为了保险起见,珑儿和小篆住在二楼最里面的一个房间,承修和楚逸风住在了她们隔壁的房间,剩下的侍卫依次住在剩下的房间。

    客栈的饭菜还算干净可口,吃过晚饭,珑儿洗漱沐浴过后,便叫小篆自去梳洗,自己则坐在床上晾头发。

    屋中烧着炭火,暖烘烘的,珑儿禁不住昏昏欲睡。这时,楚逸风来了。

    珑儿笑着让了座,道:“楚公子,哦,不,‘哥哥’,怎么还没休息啊?”小心起见,他们在私下也都互相称呼假身份。

    楚逸风闻言笑道:“我看见小篆姑娘出了房间,就过来暂时接替她来保护你。”

    珑儿想到了暗卫的存在,便只是笑而不语。

    “其实,我还是有些担心你。”楚逸风看了珑儿一眼,“你很担心那一位的处境吧。”

    “嗯,我的确有些担心。”珑儿明白他所指的不仅仅是子瑜受伤的事,“不过,我相信他会有对策的,万事也总有解决的办法。”

    “呵呵,看来,你想的很清楚,倒是我白担心了。”

    “这倒也不一定,多谢关心了。”珑儿眨眨眼,笑着说道,“那‘哥哥’是不是也为‘嫂子’担心呢?”

    楚逸风的脸竟然红了一下,随即笑了笑,轻声说道:“他可不是会轻易倒下的,我相信他。”提起了杜浩轩,他的眼神中带着一丝隐隐的自豪和骄傲。

    完全相信对方,会为对方而感到骄傲,这大概就是因为爱吧。

    珑儿不禁莞尔。

    有的时候,她真的很羡慕这一对。二人都会武功,实力都很强,关键时刻甚至可以一起上阵杀敌,同仇敌忾,互为矛盾;而她,却只能坐在深宅里等消息,干着急,或者干脆祈求神佛的保佑。也怪不得古时候的贵妇常常吃斋念佛,无法由自己来掌控命运,荣华富贵,身家性命,全都依附于男人,她们没别的办法,也只有寄托于宗教了。

    对了,珑儿突然眼前一亮,面前的这位不就是武术高手吗?跟他学两招也好啊!据说每个男人心目中都有一个武侠梦,其实女人未尝没有做过成为打抱不平,除暴安良,能飞檐走壁的侠女梦!就像电视里演的小龙女那样,白衣飘飘,从空中翩然落下,身姿优美,宛若惊鸿……

    楚逸风见珑儿正在那里抿嘴偷笑,便问:“你在想什么?”

    珑儿这才回过身来,道:“武功好不好练?”

    楚逸风先是一愣,随即道:“我五岁开始练功,基本功一直练到十岁,包括扎马步、劈叉、前手翻、侧空翻、前空翻、鲤鱼打挺等,拳掌都需要能断砖;然后老师开始教授拳法、掌法、腿法。先是打棉花包,接着是砖墙,沙袋,我记得当时练得家里的一面墙上全是血迹,手上都是老茧,后来全是用药物泡好的,只在掌心处留下了一个疤。”

    说着,还伸出了右手晃了晃,他的掌心果然有一条三寸长的伤疤,现在只剩下了一条白色的痕迹,“别看那一位的手现在那么细嫩,其实他也经历过这个过程如。”楚逸风似乎看出了珑儿的心思,笑着说道。

    “十五岁开始练习使用兵器,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十八般兵器,要样样皆通,还要学习武林知识,了解各大门派的基本情况和武功特点。如今,我这才算是有所小成。”

    珑儿从听到手上长茧子开始,就已经有些退缩了,想了想,又问:“那轻功是怎样练就的呢?”这才是她最关心的问题。轻功,也许是每个女孩的梦想的吧。

    “这个嘛,也简单。”楚逸风严肃的说道,“我当日师从少林,每日把沙袋绑在腿上,用尖底的水桶下山打水,中途不能停歇,直到灌满一个大缸为止。再加上独门的内功心法,只要一直坚持如此,三年即可练成。”

    珑儿一听这话,不由泄气,想象着小龙女练得满身肌肉的样子……有点寒。不过,当她看到了楚逸风眼角的笑意时,突然意识到自己被涮了,气道:“你不就是欺负我不懂武功吗?要是你不愿意教我就算了,我去问小篆就是了。”

    楚逸风哈哈大笑,道:“虽说功夫不易练,但是简单的防身之术还是可以速成的。这样吧,我教你一套以‘巧’为主的武功,好用来防身。”

    说练就练。楚逸风先是演示了一遍,珑儿正看得目不转睛的时候,他突然停了下来,指了指

    上面,示意珑儿别出声,自己则侧耳细听起来。

    难道是屋顶有人?珑儿也侧耳去听,却什么声音也听不见。等了一会,楚逸风开口道:“你先在这里等着,千万别出去,我去去就来。”说着,轻轻的推门出去了。

    珑儿有些紧张,她不由想起了在江南的那次暗杀事件,背上的伤口虽然早就好了,连一丝疤痕都没留,却仍令她感到背后冒着凉气,记忆中,冰冷的刀锋触在了皮肤上的一瞬间,隐隐做疼。

    等了大约过了一盏茶的功夫,小篆推门走了进来了。珑儿忙拉住她问:“外面出什么事了?”

    小篆道:“小姐别急,刚才有黑衣人在房顶上出现,承,哦,承护院已经带人去捉了。公子命奴婢回来保护您。”她现在已经习惯自称奴婢了,连伺候人也已经像模像样,珑儿还真觉得有些对不起她。凭她的武功,到哪不能做个堂堂的侠女,却只是为了师兄的嘱托就甘愿扮成婢女来暗中保护自己,甚至连“我”这个自我称呼都不敢说。幸好小篆并不在意这些细枝末节,反而反过来安慰自己。

    珑儿微微皱眉,黑衣人,难道是临江王的人吗?可他们怎么会知道自己来了这里?

    正想着,忽听房门一响,楚逸风大步的走了进来。

    “可恶,全都服毒自尽了!”楚逸风有些懊恼。他本来是防着这一手,谁知这帮人竟然在刺杀之前就已经服了毒药,“果真狡猾!”楚逸风恨恨的拍了拍桌子。

    承修也跟着走了进来,先向珑儿躬身施了一礼,道:“小姐受惊了。”

    珑儿摆了摆手,道:“承护院无需多言,有没有可能猜测出来是哪一伙人前来行刺?”

    承修犹豫了一下,这件事王爷怕县主担心,一直没有告诉过县主,他该说吗?

    珑儿猜测他可能有什么难言之隐,也不催他,只道:“事已至此,逃避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我们也该一起商量一下对策才是。”

    承修想了想,压低声音道:“这伙黑衣人的武功和当时在宫外围攻承昱的那伙人十分类似。”

    珑儿一凛,她明白承修指的就是她被朱贵妃陷害,被送进东宫的那次。太子派承昱偷偷将自己送出宫去,而他们又在宫外受到了黑衣人的追杀。不过,她一直认为当时攻击他们的是朱贵妃的人,可如今朱家已倒,几乎所有沾亲带故的同党都被杀了,那这次究竟是谁派的人呢?

    “其实,当时我们爷也怀疑过主谋另有其人,但是一直无法确定。”

    也就是说,在三四个月之前,就有人想杀她了。那会是谁呢?当时除了如今已死的朱贵妃以外,还有谁会对自己恨之入骨呢?

    楚逸风道:“其实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请了江湖人士去刺杀,只是刚好两次都是同一个门派所为。江湖上的暗杀组织很多,敢接这样大宗买卖的却寥寥无几,也只有‘清明阁’和‘落雁居’有这个实力。另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临江那一位的人,我听说他曾经派人刺杀过你。他很可能是他得了什么消息,想半路劫走你,用做人质,来要挟我们。”

    “很有这个可能。”承修道,“现在事态危及,此处不可久待,一定要趁天亮前离开。只是,他们已经看穿了我们的身份,还需想个对策才是。”

    楚逸风一笑,道:“交给我吧。”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朦朦亮,一辆黑色的马车出现在了溪水镇的街道上,后面跟着骑马的仆从,一个个都警惕的四处瞧看。街上行人很少,都是摆早点摊的摊贩,一看到这架势都窃窃私语起来。

    天色大亮之后,又有一辆马车驶出了悦来客栈,没有从人跟着,只有一个赶车的老头坐在车辕上。这老头虽长得枯瘦,仔细看去,一双眼睛却极为明亮。他不时的按一按头上的草帽,一扬鞭子,马车很快就驶离了街市。

    街边两个摆摊的小贩见马车离开,互相对视了一眼,很快就收拾了东西不见了。

    天将午后,悦来客栈旁边的饭庄走出来几个书生,全都举止文雅,边走路边摇头晃脑的吟诗。

    一个说:“楚兄,咱们已经酒足饭饱了,是不是该上路了?”另一个摸了摸唇边的两撇八字胡,道:“承兄说的有理,咱们快点赶路吧。我听说这里离碧水城不远,我可是还惦记着我的仙颜姑娘呢。”

    姓楚的书生哈哈一笑,道:“没想到仙颜姑娘竟然是苏兄红粉知己,正好,我也想去会一会她。”

    “好说,好说。”珑儿摸了摸小胡子,“只是这酒钱就要楚兄来付了。”

    “没问题,包在为兄身上!”

    三人有说有笑的进了悦来客栈,不一会,又有一辆马车大模大样的驶出了溪水镇。

    三日后,碧水城。

    珑儿坐在马车里,透过车帘欣赏着碧水城里的风光,心中思绪万千。

    碧水河依旧如昔迷人,这里即便是冬天也不十分寒冷,河水也并未结冰,数支画舫飘在河面上,除了岸边少了些开得绚烂的桃花外,其他的景致都与从前无二。这里,是她和子瑜最初从相知到相爱的地方。想起遇刺后在碧水别院里养伤的时光,清晨大片的玫瑰花园,子瑜为自己抚琴,在书房消麽时光,还有那个甜蜜的初吻……现在回想起来,那真是一段很幸福的时光。

    现世安稳,岁月静好,这是她理想中的生活典范。

    虽说做万人之上的王妃风光无限,处处受人跪拜,却也同样肩负着责任和期待。太多的人依附着王府生存,他们为她工作,而她则要确保他们的利益,双方互相依存,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说实话,她有的时候觉得很累,仿佛是走在悬崖上的独木桥,一不小心就会落得个粉身碎骨的下场。

    可是,那里却是子瑜的家,同样的,也是她的家,她必须尽力守护。

    叹了口气,珑儿和正同样坐在马车里,无聊的直发呆的小篆聊起天来。问起了她的家乡背景,家中人口,当地的风俗习惯等等,渐渐将刚才的郁闷之处忘在了脑后。

    突然,马车剧烈的一晃,随即停了下来。小篆警觉的握住了别在腰间的软剑,透过车窗对外小声的问:“发生了什么事?”

    “无事,只是车轮碾过了一截枯树枝,我正派人去查看。”承修的声音传了进来。

    不一会,又传来承修的声音:“情况不太好,我们必须找个地方修理一下,换一个车轮。”

    “再往前不远有一家客栈,我们就去那里歇一歇脚吧。”楚逸风道。

    于是,众人来到了这家“高家老店”。虽然店面并不起眼,里面却挺宽敞,客房也并不差,而且打扫的也十分干净。

    将近午时,众人先去吃饭。珑儿如今一身书生打扮,又易了容,便也在楼下和众人一起用餐。她和承修,楚逸风,小篆坐一桌,其他十二名侍卫坐在别桌,以珑儿为中心散开。

    正吃着,门外进来了一伙人,全都是布衣短打的江湖人装扮,其中有几个披着披风,似乎是领头的,呼啦啦坐了四五桌,几乎把大堂里所有的座位都占满了。一个面黄有须,披着披风的中年人开始叫老板上菜。

    楚逸风扫了一眼,低声道:“这些都是江湖人士,我们小心不要招惹。”

    珑儿偷眼看去,发现他们看起来除了身形健壮一点,和普通人并没有什么太大差别,也没有像佩带兵器,便小声问:“他们难道都不带兵器吗?”

    “你仔细看,他们的褡裢里,披风下面可都藏着武器呢。”

    珑儿仔细观察,发现果然如此。他们的褡裢形状都是长长的,很像刀剑的形状。

    那个面黄有须的中年男人似乎察觉到了珑儿的目光,突然一抬头,珑儿一惊,立刻避开他的目光,低下头去吃饭。

    只听邻桌的几个开始闲聊,一个黑脸的壮汉还未出声就先骂了句:“奶奶个熊的,老子赶了这么久的路,可算吃了一顿人吃的饭了。”说着,抓起一个鸡腿啃了起来,边啃边说,“临江这仗打的真不是时候,临江王那个兔崽子早不起兵,晚不起兵,偏偏这时候凑热闹,害得咱们误了事,回去肯定会被门主罚!”

    旁边一个长得瘦小精明的男子道:“说起来,朝廷这回可真是下了决心要灭了临江王。早在好几年前,这临江王可就开始招兵买马了,我一个兄弟的寨子就去投了他,他们寨主还被封了个二品的大官当,那真是风光无限。说起来,临江王确实是出手阔绰,连我兄弟当个小兵都有不少好处可捞。谁知道,才舒服了几天,朝廷就派军队来了,他们寨主被杀,他装死才逃了出来。据他说,朝廷的官兵里也有江湖高手,还个个都厉害的要命,也不知是从哪里找来的。”

    “这还用说吗?上三门,那些家伙不都是朝廷的走狗吗?还有少林、武当、崆峒、昆仑、天山、青城、点苍、华山,甚至连丐帮现在都是了,连一点江湖人的骨气都没有!”

    “嘘,小声些,你想被官府的人听见吗?上次就是因为你口无遮拦,害得我们险些和黑虎门结了仇!”

    黑脸的壮汉闻言,悻悻的住了口,只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邻桌的一个年纪大些的白须老者沉吟了片刻,道:“说起来,我们能或者离开临江,还要感谢朝廷呢,特别是廉王爷。”

    作者有话要说:据说,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悦来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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