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对不起,其实我是卧底
目录:逼娼为良| 作者:catia| 类别:都市言情
我后知后觉地松手,又硬着头皮找场子:“切,你现在才说,明明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明明已经从一坨变成一条了!
叶苏无辜地看着我:“那我应该如何?姑娘出手迅如闪电,翩若蛟龙,在下十分害怕若是突然吓着姑娘,在下的把柄就真的落在姑娘手里了。”
我:……
得,还是忍气吞声,这事没法跟他讨论:“不说这个,你是怎么知道,沈鸿并非沈庭亲生?”
叶苏摸摸鼻子:“也算是机缘巧合,幼时听到大人嚼舌根,后来大了,凑巧去过一次沈家,证明所言不虚。”
我瞪着他:“证据呢?”流言蜚语也拿来唬我,你当人家是吓大的?
他拍拍身上:“你觉得我会随身携带吗?就算有证据又怎样,你若敢给沈庭看,他就敢当着你面毁去。勒索这种事,证据是次要的,主要的是脑子和手段的。”
我怪叫:“靠,说到底就是你给了我一个不切实际的流言,然后让我用生命验证这条流言对还是不对?”
叶苏掏掏耳朵:“似乎说得难听了点啊……”
“总之呢,沈鸿不是沈庭的种,这是绝对没有错的。沈庭也会为了守住这个秘密付出可观的银两,这也是没有错的。姑娘现在要做的,应该是想想,怎么能平安无事地拿到钱。”
我挑起一边眉毛看他:“没有可行性。首先,一个不行的男人是不会来逛窑子的,我跟他既然遇不上,又怎么勒索他?”
叶苏笑笑:“我可以为你带个话,你觉得,什么时间比较好?”
我眯着眼看他,这家伙突然这么热情,让我十分不放心:“我总得先计划一下,等我想好了再说。对了,怎么找你?”
叶苏掏出个哨子吹了几声,不一会听见窗外扑棱棱振翅声不断,他推开窗,一只棕色的小鸟停在他手上,他看着我,道:“伸手。”
我伸出右手,小家伙偏着头用绿豆眼睛看了我一会,乖乖跳到我食指上,还蹦了几下。
……我勒个去,竟然卖萌。
我噘唇逗它,叶苏道:“哨子给你,这是我养的雀儿,要是找我,就用竹哨叫它,三长一短。”
小鸟腿部绑了个细竹筒,应该就是放纸条的地方了。叶苏又叮嘱:“纸条不能太长,当心累着它。”
我沉默一会,叫他:“叶苏?”
叶苏低头看我:“怎么?”
外头月光虽亮,却照不清他的双眼。我轻声道:“我们上次见面,你说你是铃医,是。”
叶苏应了一声,问我:“有何不妥?”
我笑笑:“当时我刚醒,迷迷糊糊的也没多想。现在想起来,总觉得不对,你能为我解释一下么?比如,为什么在郎中替我看病时,旁边连个人都没有?我就算是个任人摸任人看的姐儿,和一个男人单独相对也怪异了些。又比如,你对我乱摸的毛病,似乎一点也不惊讶?”正常人都不会是那个反应?太淡定了,除非他是牛郎。
叶苏静静地看着我,我也静静地看着他:“我以为你只是个过客,所以并未多想,现在回忆起来,你跟春红是认识的?你……知道我不是春红?”
一室无声,我听见耳膜随着心跳的节奏一胀一缩,手心渐渐汗湿,指尖却冰得吓人。
捅破了这层窗户纸会怎么样?我会不会被泼狗血?还是会被直接打死?
只能希望帝哥不爱看电锯惊魂这样的恐怖片了。
良久,叶苏一笑:“是啊,我认识春红,与她算是有一段交情。然而撷芳院的人并不知道,只是以为我常来看病,与众人都是点头之交,所以你也无从得知。”
呀,阴沟里翻船了,竟然第一个打交道的人就识破了我的身份。——不过这也怪不得我,他那一脸的疏离,我哪能猜出来他和“我”原本是认识的?
但是……我鄙视地看着他:“你就是春红宣称要等的男人?”
“什么?”叶苏一愣,继而失笑,“不不,当然不是,春红的男人我并不认识。我到沈家堡时,她的心上人就已经离开了,我没见过那人。是我教春红识字,还给了她一本医书,想必你也见过。”
哦,就是那本鬼画符似的玩意:“你教她学医?”
叶苏摇摇头:“也是也不是。春红的心上人无力替她赎身,她又想为他守着贞洁,我这儿又正好有一本关于人体奇经八脉的邪书。——说它邪,是因为书中所涉的内容并不是治病救人,而是追求身体的欢愉,所以……”
哗,原来这就是金手指的由来,那我面前这人是谁?正版加藤鹰?
难怪这小妮子虽然有了心上人,还想霸着花魁的位子不放,原因不是她灵肉分离,而是是她全程用手,毫无压力啊!
我斜眼看着他,还是有疑问。
“你和春红是怎么认识的?既然关系匪浅,那么看到她一觉醒来就变了一个人,——虽然这转变也非我所愿,——但是难道你就能够坦然接受?”还说什么给我出主意,其实是想整死我?
叶苏沉默一会:“两年前……不,现在说的话,应该是将近三年了,我因为某些事情躲在撷芳院的屋顶,可巧底下正好是春红的住处,也就是你现在住的地方。我听见春红以死相逼,还听见龟公和老鸨大声地咒骂她、打她,说她已非处子,就不要再提什么守贞之类的笑话,反正就算那人回来,也分不清她究竟有没有过。但是春红说,究竟有没有,她心里清楚,她不能骗他。”
“我觉得很有趣,但是没有马上下去救她。”
“你知道,就算是孬种也会有一时硬气的时候,所以当天我什么都没做就走了。可是这事儿就像是听一出戏没有听到结尾,好奇得我抓心挠肝的,所以我接连去了三天。三天后,春红还是没有松口。我怕再等下去真就打死她了,所以第三天夜里,我偷偷跑去问她,如果她还是要接客,只能守住最后一步的话,她能不能接受。”
我心底切了一声,恶趣味。
其实直接一把贞操锁就解决了嘛,进去的统统切片数年轮。
“当时我想,要是她说不能,我就转身走了。这世上没有尽如人意的事,我不帮这样贪心的人。春红考虑了一下,点头说,能。所以自那天起,我开始教她识字认穴。等她伤好了可以接客,她手上的功夫已经初具火候。”
我嘿笑一声,忍不住下流地联想:“所以我会摸你,完全是因为春红摸习惯了嘛。”顺便撇清自己,人家最清白纯洁了。
叶苏看着我,正色:“我们从未有过肌肤接触。”
我一愣,嘎,真的假的?周伯通和瑛姑因为学点穴连娃娃都点出来了,你们教学的内容这么香艳,还从未有过肌肤之亲?骗鬼呢?
叶苏道:“书上有图,下有客,她完全不必拿我练手。况且你不觉得,我身上天然有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场?”
噗!我哭笑不得,挑起一边眉毛重复:“凛然不可侵犯?”谁被我抓了两次鸟啊?……虽说这也不是啥值得炫耀的事。
叶苏摸摸鼻子:“她养伤养了二个月,我就教了她二个月。我只管教,学不学得会全看她自己。这小丫头让我另眼相看的,是她用半个月的时间将《千字文》生背了下来,如此,医书上有不认得的字自己去《千字文》里翻就好,我只需教她穴位。”
“我不是个好先生,她却是个好学生,所以我教得十分顺手,两个月后,我功成身退,离开了沈家堡,直到半年前才回来,暂时做个铃医玩玩。”
半年前才回来?他刚刚还一脸真诚地说在沈家堡待的时间比我长!此等说谎如撒尿一般轻松的男子,我选择始终持怀疑态度。
不,男的撒尿还打个冷颤呢,他说谎连个哆嗦都不带的。
我撑着脑袋,问他:“你不想替你的好徒弟报仇?”
叶苏叹了口气:“她只是我萍水相逢,你也是我萍水相逢,我有什么立场杀了你?再说,是她一时激愤,绝食而死。……大概她已经等得绝望了。与其日日想着那人究竟什么时候回来,倒不如只留给他一个背影,成全了他,也成全了自己。”
他道:“春红等的人,是沈家人。”
“我不知那人究竟是谁,我只知道,是沈家无数的旁支之一。然而沈家就是沈家,是沈家堡的天,也自认是沈家堡的门面。沈家不会让一个在沈家堡艳名远播的姐儿跨进沈家的大门,这等于是给了他们一记响亮的耳光。所以即使那人守诺回来,且相信春红一直为他守身如玉,赎她出去、待她如初,等待春红的最好结局也不过是成了那人的外宅,终生见不得光。只要正妻看她不顺眼,将她转手送人,也不需知会她的夫君。”
我也跟着黯然,这算是什么结局呢,几年的守候,只换来一个金丝鸟笼?重要的是,那人还记得春红吗?将近三年都没有出现,大概……已经忘了她了。
与其接受残酷的现实,倒不如抱着个美好的希望死去,骗自己说,那人还是记得她的,只是她福薄,没能等到那一天。
我长长叹气,叶苏仔细地看着我:“你是借尸还魂?”
我认真思考了一下,摇头:“不算是,我没有死,起码在我的印象里,我还没有死。我前一刻还好好地走着路,后一刻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刚醒来时,我还以为是在做梦。我所生活的地方和这里截然不同,生活习惯也天差地别,我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怎么回去。好在那边并没有牵挂我的人,即使我突然消失,也不会有人为我落泪,所以我决定在这里好好活下去。”
一段话说完,我险些咬了舌头,这是我说的?啊呀呀,要不谈话节目总是开在深夜呢,我们的坚强都是太阳能充电的,所以夜里人总是特别伤感。
叶苏沉默一会:“离奇古怪的事情,我也算是听过一些。我听说有人撞了头之后,一觉醒来就什么都忘了,我以为你也是。但是这几个月看下来,我发现你所会的,春红并不会。一个人可以突然不记得所有事,却不会突然学会许多事,所以我想,大抵你的经历要更离奇一些。”
他想了想,伸手拿过一根手臂粗的木柴,用力握了一会再摊开,掌心里竟然只剩下片片木屑,我吓了一跳。他想干嘛?就算他是春红的师傅,可是春红也没这么使劲啊!他这是要直接千人斩啊?
他看着我:“我要杀你是轻而易举的事,谁也不会因为一个窑姐儿的死投入太多关注和精力,所以,我不必费力去设什么圈套。”
我艰难地咽了口吐沫,和平年代待久了,忘了功夫还存在于荧幕之外了!这哪是安抚,明明是赤-裸裸的威胁!
叶苏一笑:“别怕,我只是好管闲事罢了。让你去找沈家的麻烦,也是我确实没钱用来做善事。——唔,还有,我看沈庭趾高气昂的样子,一直觉得不太顺眼,所以想借你的手让他担惊受怕一阵。你别担心,有我在,他动不了你一根寒毛。”
我叹了口气,耷拉着眼睛认输:“小的在大侠面前哪敢说个不字儿,您说什么,我照做就是了。”
幸亏我没长那一根。
叶苏无辜地看着我:“那我应该如何?姑娘出手迅如闪电,翩若蛟龙,在下十分害怕若是突然吓着姑娘,在下的把柄就真的落在姑娘手里了。”
我:……
得,还是忍气吞声,这事没法跟他讨论:“不说这个,你是怎么知道,沈鸿并非沈庭亲生?”
叶苏摸摸鼻子:“也算是机缘巧合,幼时听到大人嚼舌根,后来大了,凑巧去过一次沈家,证明所言不虚。”
我瞪着他:“证据呢?”流言蜚语也拿来唬我,你当人家是吓大的?
他拍拍身上:“你觉得我会随身携带吗?就算有证据又怎样,你若敢给沈庭看,他就敢当着你面毁去。勒索这种事,证据是次要的,主要的是脑子和手段的。”
我怪叫:“靠,说到底就是你给了我一个不切实际的流言,然后让我用生命验证这条流言对还是不对?”
叶苏掏掏耳朵:“似乎说得难听了点啊……”
“总之呢,沈鸿不是沈庭的种,这是绝对没有错的。沈庭也会为了守住这个秘密付出可观的银两,这也是没有错的。姑娘现在要做的,应该是想想,怎么能平安无事地拿到钱。”
我挑起一边眉毛看他:“没有可行性。首先,一个不行的男人是不会来逛窑子的,我跟他既然遇不上,又怎么勒索他?”
叶苏笑笑:“我可以为你带个话,你觉得,什么时间比较好?”
我眯着眼看他,这家伙突然这么热情,让我十分不放心:“我总得先计划一下,等我想好了再说。对了,怎么找你?”
叶苏掏出个哨子吹了几声,不一会听见窗外扑棱棱振翅声不断,他推开窗,一只棕色的小鸟停在他手上,他看着我,道:“伸手。”
我伸出右手,小家伙偏着头用绿豆眼睛看了我一会,乖乖跳到我食指上,还蹦了几下。
……我勒个去,竟然卖萌。
我噘唇逗它,叶苏道:“哨子给你,这是我养的雀儿,要是找我,就用竹哨叫它,三长一短。”
小鸟腿部绑了个细竹筒,应该就是放纸条的地方了。叶苏又叮嘱:“纸条不能太长,当心累着它。”
我沉默一会,叫他:“叶苏?”
叶苏低头看我:“怎么?”
外头月光虽亮,却照不清他的双眼。我轻声道:“我们上次见面,你说你是铃医,是。”
叶苏应了一声,问我:“有何不妥?”
我笑笑:“当时我刚醒,迷迷糊糊的也没多想。现在想起来,总觉得不对,你能为我解释一下么?比如,为什么在郎中替我看病时,旁边连个人都没有?我就算是个任人摸任人看的姐儿,和一个男人单独相对也怪异了些。又比如,你对我乱摸的毛病,似乎一点也不惊讶?”正常人都不会是那个反应?太淡定了,除非他是牛郎。
叶苏静静地看着我,我也静静地看着他:“我以为你只是个过客,所以并未多想,现在回忆起来,你跟春红是认识的?你……知道我不是春红?”
一室无声,我听见耳膜随着心跳的节奏一胀一缩,手心渐渐汗湿,指尖却冰得吓人。
捅破了这层窗户纸会怎么样?我会不会被泼狗血?还是会被直接打死?
只能希望帝哥不爱看电锯惊魂这样的恐怖片了。
良久,叶苏一笑:“是啊,我认识春红,与她算是有一段交情。然而撷芳院的人并不知道,只是以为我常来看病,与众人都是点头之交,所以你也无从得知。”
呀,阴沟里翻船了,竟然第一个打交道的人就识破了我的身份。——不过这也怪不得我,他那一脸的疏离,我哪能猜出来他和“我”原本是认识的?
但是……我鄙视地看着他:“你就是春红宣称要等的男人?”
“什么?”叶苏一愣,继而失笑,“不不,当然不是,春红的男人我并不认识。我到沈家堡时,她的心上人就已经离开了,我没见过那人。是我教春红识字,还给了她一本医书,想必你也见过。”
哦,就是那本鬼画符似的玩意:“你教她学医?”
叶苏摇摇头:“也是也不是。春红的心上人无力替她赎身,她又想为他守着贞洁,我这儿又正好有一本关于人体奇经八脉的邪书。——说它邪,是因为书中所涉的内容并不是治病救人,而是追求身体的欢愉,所以……”
哗,原来这就是金手指的由来,那我面前这人是谁?正版加藤鹰?
难怪这小妮子虽然有了心上人,还想霸着花魁的位子不放,原因不是她灵肉分离,而是是她全程用手,毫无压力啊!
我斜眼看着他,还是有疑问。
“你和春红是怎么认识的?既然关系匪浅,那么看到她一觉醒来就变了一个人,——虽然这转变也非我所愿,——但是难道你就能够坦然接受?”还说什么给我出主意,其实是想整死我?
叶苏沉默一会:“两年前……不,现在说的话,应该是将近三年了,我因为某些事情躲在撷芳院的屋顶,可巧底下正好是春红的住处,也就是你现在住的地方。我听见春红以死相逼,还听见龟公和老鸨大声地咒骂她、打她,说她已非处子,就不要再提什么守贞之类的笑话,反正就算那人回来,也分不清她究竟有没有过。但是春红说,究竟有没有,她心里清楚,她不能骗他。”
“我觉得很有趣,但是没有马上下去救她。”
“你知道,就算是孬种也会有一时硬气的时候,所以当天我什么都没做就走了。可是这事儿就像是听一出戏没有听到结尾,好奇得我抓心挠肝的,所以我接连去了三天。三天后,春红还是没有松口。我怕再等下去真就打死她了,所以第三天夜里,我偷偷跑去问她,如果她还是要接客,只能守住最后一步的话,她能不能接受。”
我心底切了一声,恶趣味。
其实直接一把贞操锁就解决了嘛,进去的统统切片数年轮。
“当时我想,要是她说不能,我就转身走了。这世上没有尽如人意的事,我不帮这样贪心的人。春红考虑了一下,点头说,能。所以自那天起,我开始教她识字认穴。等她伤好了可以接客,她手上的功夫已经初具火候。”
我嘿笑一声,忍不住下流地联想:“所以我会摸你,完全是因为春红摸习惯了嘛。”顺便撇清自己,人家最清白纯洁了。
叶苏看着我,正色:“我们从未有过肌肤接触。”
我一愣,嘎,真的假的?周伯通和瑛姑因为学点穴连娃娃都点出来了,你们教学的内容这么香艳,还从未有过肌肤之亲?骗鬼呢?
叶苏道:“书上有图,下有客,她完全不必拿我练手。况且你不觉得,我身上天然有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场?”
噗!我哭笑不得,挑起一边眉毛重复:“凛然不可侵犯?”谁被我抓了两次鸟啊?……虽说这也不是啥值得炫耀的事。
叶苏摸摸鼻子:“她养伤养了二个月,我就教了她二个月。我只管教,学不学得会全看她自己。这小丫头让我另眼相看的,是她用半个月的时间将《千字文》生背了下来,如此,医书上有不认得的字自己去《千字文》里翻就好,我只需教她穴位。”
“我不是个好先生,她却是个好学生,所以我教得十分顺手,两个月后,我功成身退,离开了沈家堡,直到半年前才回来,暂时做个铃医玩玩。”
半年前才回来?他刚刚还一脸真诚地说在沈家堡待的时间比我长!此等说谎如撒尿一般轻松的男子,我选择始终持怀疑态度。
不,男的撒尿还打个冷颤呢,他说谎连个哆嗦都不带的。
我撑着脑袋,问他:“你不想替你的好徒弟报仇?”
叶苏叹了口气:“她只是我萍水相逢,你也是我萍水相逢,我有什么立场杀了你?再说,是她一时激愤,绝食而死。……大概她已经等得绝望了。与其日日想着那人究竟什么时候回来,倒不如只留给他一个背影,成全了他,也成全了自己。”
他道:“春红等的人,是沈家人。”
“我不知那人究竟是谁,我只知道,是沈家无数的旁支之一。然而沈家就是沈家,是沈家堡的天,也自认是沈家堡的门面。沈家不会让一个在沈家堡艳名远播的姐儿跨进沈家的大门,这等于是给了他们一记响亮的耳光。所以即使那人守诺回来,且相信春红一直为他守身如玉,赎她出去、待她如初,等待春红的最好结局也不过是成了那人的外宅,终生见不得光。只要正妻看她不顺眼,将她转手送人,也不需知会她的夫君。”
我也跟着黯然,这算是什么结局呢,几年的守候,只换来一个金丝鸟笼?重要的是,那人还记得春红吗?将近三年都没有出现,大概……已经忘了她了。
与其接受残酷的现实,倒不如抱着个美好的希望死去,骗自己说,那人还是记得她的,只是她福薄,没能等到那一天。
我长长叹气,叶苏仔细地看着我:“你是借尸还魂?”
我认真思考了一下,摇头:“不算是,我没有死,起码在我的印象里,我还没有死。我前一刻还好好地走着路,后一刻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刚醒来时,我还以为是在做梦。我所生活的地方和这里截然不同,生活习惯也天差地别,我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怎么回去。好在那边并没有牵挂我的人,即使我突然消失,也不会有人为我落泪,所以我决定在这里好好活下去。”
一段话说完,我险些咬了舌头,这是我说的?啊呀呀,要不谈话节目总是开在深夜呢,我们的坚强都是太阳能充电的,所以夜里人总是特别伤感。
叶苏沉默一会:“离奇古怪的事情,我也算是听过一些。我听说有人撞了头之后,一觉醒来就什么都忘了,我以为你也是。但是这几个月看下来,我发现你所会的,春红并不会。一个人可以突然不记得所有事,却不会突然学会许多事,所以我想,大抵你的经历要更离奇一些。”
他想了想,伸手拿过一根手臂粗的木柴,用力握了一会再摊开,掌心里竟然只剩下片片木屑,我吓了一跳。他想干嘛?就算他是春红的师傅,可是春红也没这么使劲啊!他这是要直接千人斩啊?
他看着我:“我要杀你是轻而易举的事,谁也不会因为一个窑姐儿的死投入太多关注和精力,所以,我不必费力去设什么圈套。”
我艰难地咽了口吐沫,和平年代待久了,忘了功夫还存在于荧幕之外了!这哪是安抚,明明是赤-裸裸的威胁!
叶苏一笑:“别怕,我只是好管闲事罢了。让你去找沈家的麻烦,也是我确实没钱用来做善事。——唔,还有,我看沈庭趾高气昂的样子,一直觉得不太顺眼,所以想借你的手让他担惊受怕一阵。你别担心,有我在,他动不了你一根寒毛。”
我叹了口气,耷拉着眼睛认输:“小的在大侠面前哪敢说个不字儿,您说什么,我照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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