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单雄信
目录:瓦岗| 作者:流光飞舞| 类别:历史军事
“胡说八道!”
秦十四急了,他上前一步,大声嚷道:“这大虫乃是山里的野物,天生天养,我活了三十多年,从没听过山里的大虫是有主之物,你们这些家伙,仗着人多,想要讹诈么?”
对方有十几个人,每个人身上都披着皮甲,有的拿着长枪,有的挎着横刀,有的手持弓箭……看这阵势,不像是猎户或者庄丁,倒像是一只军队。
“你们这些贱民,不过是井底之蛙,晓得个屁,我家庄主想要以虎为骑,特意进山活擒了这头大虫,将其养在山下的别庄,前些日子,看管的人一时疏忽,被这大虫走脱,我等方才进山追寻,今日一早,好不容易寻到这大虫的踪迹,想要将其活捉,不想却被尔等所杀……”
说到这里,那人止住话头,朝地上啐了一口。
“妈的,我干嘛和你们两个家伙解释这么多,总之一句话,你们杀了我家庄主的山君,须得赔偿!”
说罢,那群人踩着溪水上的石块向这边行来。
秦十四瞥了薛斐一眼,表情有些无助,先前他情急之下将随身武器扔在了大青石上,这会儿手无寸铁,对方的举动一看就不怀好意,他自然感到惶恐不安。
薛斐向前一步,站在溪边的岩石上,他从怀里掏出一块麻布,轻轻擦拭染血的横刀,他的动作非常优雅,神情格外专注。那些人若要踏着溪流过来,须得和他迎面相撞,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从其他地方过河,毕竟,这溪流上遍布石块。不过,如此做,气势上也就落了下风。
“小孩,你要做什么?”
领头那人停下脚步,呛啷一声,他将腰间的横刀抽出,刀尖对着两丈开外的薛斐,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间,后心有些发凉,对面的那个不声不响的少年让他莫名地感到害怕。
薛斐没有说话,仍然低着头,专注地擦拭刀锋。
“你说这大虫是你们的,究竟有什么证据?”
秦十四鼓起勇气问道。
“妈的,我们单家庄的人有这个必要讹诈你们这些贱民么?你去看看,在那大虫的后颈上是不是有个烙印,上面烙着一个大大的单字……就算你认不得字,那么大一个疤痕总瞧得清楚吧!”
听了这番话,秦十四忙向老虎的尸体奔去,走到跟前,无须弯腰,他便在那大虫的后颈上发现了一个疤痕,看那形状,的确是一个文字,他抬起头,喊了一声。“当家的,还真有字?”
“没骗你们吧?我们单家庄的人都是讲理的人,绝不会仗势欺人,说吧,你们用什么来赔偿?”
那人得意洋洋地说道,向前踏了一步。
薛斐抬起头,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那家伙停下脚步,原本抬起的那只脚也收了回去。
“这大虫真的是你们的?”
薛斐冷冷说道。
“当然!”
那家伙大声应道。
“如此,须得告尔等纵虎伤人才是……”
“此话怎讲?”
那人提高了声音,将横刀握得更紧了。
“既然这大虫是贵庄主的宠物,便该好好看管,岂能纵虎出笼?前几日,这大虫在山里流连,抓走了不少寨子里放养的牲畜,今日,又被我和同伴遇上,若非我等尚有几分武勇,岂不是成为了虎口之食?如此,须得尔等赔偿我们才是……”
薛斐沉声说道。
“你……你……”
那人指着薛斐,气急败坏,说出话来。
他回头望着同伴,下一刻,便要下令同伴们动手。
就在这时,他身后的山坡传来一阵掌声,有人在高声叫好,与此同时,几个手持砍刀的壮汉将溪边的灌木丛砍出了一条路,一个中年人从那条临时开辟的道路走了出来,鼓掌和叫好的人都是他。
瞧见那人,先前那批人像是被蜜蜂蛰了一般,火急火燎地闪到一旁,齐齐躬身行礼,齐声喊道。
“庄主!”
被叫做庄主的这人也就三十出头的年龄,身着青色布衣,腰间扎着一条蓝色布带,带扣上镶着一块白色的玉石。
他身材高大,体格健硕,面貌不凡,长得是深目高鼻,颧骨高耸,头发有些焦黄,一看便知身上有着胡人血统。自从八王之乱,西晋灭亡,五胡乱华以来,黄河南北,汉胡杂居,在所谓民族大融合的背景下,除了少部分坚守传统的高门大阀,纯正汉人血统的人已经不多了。只是,大多数汉人的血统占了上风,少部分,则像这庄主一样,身上的胡人血统甚是明显。
“说得好!”
那人手拂三缕长髯,大声说道。
“说起来,这是我单雄信的错,若非手下看管不严,这畜生便不会跑出来作恶,今日,丧生在这位少年英雄刀下,不过是咎由自取……”说到这里,他扭过头,瞪了先前说话那人一眼,然后,再对薛斐说道:“鄙人御下不严,先前,这狗奴才无礼了,还请这位小英雄,海涵一二!”
单雄信?
又是一个在历史上留下名声的人物。
只不过,他的一生就是一个悲剧。
和徐世绩一样,他先是随翟让在瓦岗起兵,翟让被李密所杀,两人又投了李密。徐世绩选择了镇守黎阳,远离中枢,他却随在李密身侧,李密被王世充所破,单雄信率军投了王世充,李唐攻伐东都时,昔日的瓦岗同僚秦琼,程咬金,罗士信等人皆弃了王世充,投了李唐,唯独他仍然留在王世充身边,最后,他随王世充出降,徐世绩多方恳求下,他仍然被李世民所杀。
那时候,他为什么不投奔李唐呢?
这是一个谜。
关于单雄信其人,历史上有两种说法,有的说他忠肝义胆,勇猛无畏,有的则说他是一个胆小怕死的奸猾小人……
哪种说法正确,很难判定。
毕竟,历史这玩意是由人书写的,而人这东西最不可靠,所以,所谓的历史最真实的也就只剩下人的姓名了。
不过,薛斐如今已经成为了历史的一份子,单雄信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应该能找到答案。
“薛少爷?你是薛少爷……”
对面人群中,突然有人在高声喊叫,随后,那人从人群中奔了出来,这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薛斐凝神望去,笑着说道。
“徐庆,是你啊!你怎么在这里?”
徐庆是徐世绩的伴当,他和徐世绩的关系就像薛忠和薛斐的关系一样,所以,薛斐一眼就认出他来。
“单庄主是我家少爷的结拜大哥啊!”
徐庆来到单雄信身旁,大声说道。
“你是薛大郎?”
单雄信摸着胡须,大声笑道。
“世绩常常在我面前提到你的大名啊!说他最佩服的人就是你薛大郎,无论文采武功他都自愧不如,能让世绩这样骄傲的人服气,我时常在想,薛大郎会是怎样的一个人物……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这山君不仅有山大王之猛,还有狐狸之智,然而,在大郎手下,却过不了一招!”
说罢,单雄信捋着他那漂亮的胡须哈哈笑了起来。
“哪里!哪里……庄主谬赞了!”
对此,薛斐自然要谦虚一二。
“薛老弟,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单雄信故作不高兴地看了薛斐一眼,不待薛斐回话,他高声说道:“世绩是我的结拜兄弟,你和他是同门,如此便是我单某的兄弟,叫我庄主岂不是太见外了,爽利的话,便叫单某一声大哥吧!”
“单大哥!”
薛斐也就顺水推舟喊了单雄信一声大哥。
接下来,两人就像许久未曾见面的亲兄弟一样热烈地交谈起来。薛斐对单雄信的第一印象不错,对方是个直性子,性格爽朗,很会说话,却没有多少油滑之气,暂时来说,值得交往。
当然,这只是初步印象,单雄信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还要看以后。
路遥知马力,日久才见人心啊!
得知徐世绩就在附近的秦家寨之后,单雄信甚是高兴,便要和薛斐同行,说是好久不曾和自己这个结拜兄弟见面了,这次冷不丁出现,多半会吓他一跳。
薛斐原来的计划很简单,自己单身外出,放出风去,以身为饵,引得某些人出现对付自己,然后,顺藤摸瓜,寻出内奸。现在单雄信等人随行,那些人也就不可能出现了,他的计划也就落空了。
不过,薛斐没有拒绝单雄信同行。
毕竟,那些人是否出现还未可知,为此,拒绝单雄信同行未免太蠢了。
要想压服秦家寨的那个老狐狸秦伯,须得向他证明自己有着绝对的实力,如此,那老家伙才不敢妄动。单凭自己和徐世绩的那点人,仍然显得有些势单力薄,加上单雄信等人,情况就不同了。
单家乃是豪富之家,有着良田千亩,有着许多庄子,在瓦岗山下便有着一座,作为当家家主的单雄信外号赤发灵官,在东郡一地,声名赫赫,秦伯这个老狐狸不可能没听过。
借势而为,方为制胜之道。
秦十四急了,他上前一步,大声嚷道:“这大虫乃是山里的野物,天生天养,我活了三十多年,从没听过山里的大虫是有主之物,你们这些家伙,仗着人多,想要讹诈么?”
对方有十几个人,每个人身上都披着皮甲,有的拿着长枪,有的挎着横刀,有的手持弓箭……看这阵势,不像是猎户或者庄丁,倒像是一只军队。
“你们这些贱民,不过是井底之蛙,晓得个屁,我家庄主想要以虎为骑,特意进山活擒了这头大虫,将其养在山下的别庄,前些日子,看管的人一时疏忽,被这大虫走脱,我等方才进山追寻,今日一早,好不容易寻到这大虫的踪迹,想要将其活捉,不想却被尔等所杀……”
说到这里,那人止住话头,朝地上啐了一口。
“妈的,我干嘛和你们两个家伙解释这么多,总之一句话,你们杀了我家庄主的山君,须得赔偿!”
说罢,那群人踩着溪水上的石块向这边行来。
秦十四瞥了薛斐一眼,表情有些无助,先前他情急之下将随身武器扔在了大青石上,这会儿手无寸铁,对方的举动一看就不怀好意,他自然感到惶恐不安。
薛斐向前一步,站在溪边的岩石上,他从怀里掏出一块麻布,轻轻擦拭染血的横刀,他的动作非常优雅,神情格外专注。那些人若要踏着溪流过来,须得和他迎面相撞,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从其他地方过河,毕竟,这溪流上遍布石块。不过,如此做,气势上也就落了下风。
“小孩,你要做什么?”
领头那人停下脚步,呛啷一声,他将腰间的横刀抽出,刀尖对着两丈开外的薛斐,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间,后心有些发凉,对面的那个不声不响的少年让他莫名地感到害怕。
薛斐没有说话,仍然低着头,专注地擦拭刀锋。
“你说这大虫是你们的,究竟有什么证据?”
秦十四鼓起勇气问道。
“妈的,我们单家庄的人有这个必要讹诈你们这些贱民么?你去看看,在那大虫的后颈上是不是有个烙印,上面烙着一个大大的单字……就算你认不得字,那么大一个疤痕总瞧得清楚吧!”
听了这番话,秦十四忙向老虎的尸体奔去,走到跟前,无须弯腰,他便在那大虫的后颈上发现了一个疤痕,看那形状,的确是一个文字,他抬起头,喊了一声。“当家的,还真有字?”
“没骗你们吧?我们单家庄的人都是讲理的人,绝不会仗势欺人,说吧,你们用什么来赔偿?”
那人得意洋洋地说道,向前踏了一步。
薛斐抬起头,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那家伙停下脚步,原本抬起的那只脚也收了回去。
“这大虫真的是你们的?”
薛斐冷冷说道。
“当然!”
那家伙大声应道。
“如此,须得告尔等纵虎伤人才是……”
“此话怎讲?”
那人提高了声音,将横刀握得更紧了。
“既然这大虫是贵庄主的宠物,便该好好看管,岂能纵虎出笼?前几日,这大虫在山里流连,抓走了不少寨子里放养的牲畜,今日,又被我和同伴遇上,若非我等尚有几分武勇,岂不是成为了虎口之食?如此,须得尔等赔偿我们才是……”
薛斐沉声说道。
“你……你……”
那人指着薛斐,气急败坏,说出话来。
他回头望着同伴,下一刻,便要下令同伴们动手。
就在这时,他身后的山坡传来一阵掌声,有人在高声叫好,与此同时,几个手持砍刀的壮汉将溪边的灌木丛砍出了一条路,一个中年人从那条临时开辟的道路走了出来,鼓掌和叫好的人都是他。
瞧见那人,先前那批人像是被蜜蜂蛰了一般,火急火燎地闪到一旁,齐齐躬身行礼,齐声喊道。
“庄主!”
被叫做庄主的这人也就三十出头的年龄,身着青色布衣,腰间扎着一条蓝色布带,带扣上镶着一块白色的玉石。
他身材高大,体格健硕,面貌不凡,长得是深目高鼻,颧骨高耸,头发有些焦黄,一看便知身上有着胡人血统。自从八王之乱,西晋灭亡,五胡乱华以来,黄河南北,汉胡杂居,在所谓民族大融合的背景下,除了少部分坚守传统的高门大阀,纯正汉人血统的人已经不多了。只是,大多数汉人的血统占了上风,少部分,则像这庄主一样,身上的胡人血统甚是明显。
“说得好!”
那人手拂三缕长髯,大声说道。
“说起来,这是我单雄信的错,若非手下看管不严,这畜生便不会跑出来作恶,今日,丧生在这位少年英雄刀下,不过是咎由自取……”说到这里,他扭过头,瞪了先前说话那人一眼,然后,再对薛斐说道:“鄙人御下不严,先前,这狗奴才无礼了,还请这位小英雄,海涵一二!”
单雄信?
又是一个在历史上留下名声的人物。
只不过,他的一生就是一个悲剧。
和徐世绩一样,他先是随翟让在瓦岗起兵,翟让被李密所杀,两人又投了李密。徐世绩选择了镇守黎阳,远离中枢,他却随在李密身侧,李密被王世充所破,单雄信率军投了王世充,李唐攻伐东都时,昔日的瓦岗同僚秦琼,程咬金,罗士信等人皆弃了王世充,投了李唐,唯独他仍然留在王世充身边,最后,他随王世充出降,徐世绩多方恳求下,他仍然被李世民所杀。
那时候,他为什么不投奔李唐呢?
这是一个谜。
关于单雄信其人,历史上有两种说法,有的说他忠肝义胆,勇猛无畏,有的则说他是一个胆小怕死的奸猾小人……
哪种说法正确,很难判定。
毕竟,历史这玩意是由人书写的,而人这东西最不可靠,所以,所谓的历史最真实的也就只剩下人的姓名了。
不过,薛斐如今已经成为了历史的一份子,单雄信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应该能找到答案。
“薛少爷?你是薛少爷……”
对面人群中,突然有人在高声喊叫,随后,那人从人群中奔了出来,这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薛斐凝神望去,笑着说道。
“徐庆,是你啊!你怎么在这里?”
徐庆是徐世绩的伴当,他和徐世绩的关系就像薛忠和薛斐的关系一样,所以,薛斐一眼就认出他来。
“单庄主是我家少爷的结拜大哥啊!”
徐庆来到单雄信身旁,大声说道。
“你是薛大郎?”
单雄信摸着胡须,大声笑道。
“世绩常常在我面前提到你的大名啊!说他最佩服的人就是你薛大郎,无论文采武功他都自愧不如,能让世绩这样骄傲的人服气,我时常在想,薛大郎会是怎样的一个人物……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这山君不仅有山大王之猛,还有狐狸之智,然而,在大郎手下,却过不了一招!”
说罢,单雄信捋着他那漂亮的胡须哈哈笑了起来。
“哪里!哪里……庄主谬赞了!”
对此,薛斐自然要谦虚一二。
“薛老弟,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单雄信故作不高兴地看了薛斐一眼,不待薛斐回话,他高声说道:“世绩是我的结拜兄弟,你和他是同门,如此便是我单某的兄弟,叫我庄主岂不是太见外了,爽利的话,便叫单某一声大哥吧!”
“单大哥!”
薛斐也就顺水推舟喊了单雄信一声大哥。
接下来,两人就像许久未曾见面的亲兄弟一样热烈地交谈起来。薛斐对单雄信的第一印象不错,对方是个直性子,性格爽朗,很会说话,却没有多少油滑之气,暂时来说,值得交往。
当然,这只是初步印象,单雄信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还要看以后。
路遥知马力,日久才见人心啊!
得知徐世绩就在附近的秦家寨之后,单雄信甚是高兴,便要和薛斐同行,说是好久不曾和自己这个结拜兄弟见面了,这次冷不丁出现,多半会吓他一跳。
薛斐原来的计划很简单,自己单身外出,放出风去,以身为饵,引得某些人出现对付自己,然后,顺藤摸瓜,寻出内奸。现在单雄信等人随行,那些人也就不可能出现了,他的计划也就落空了。
不过,薛斐没有拒绝单雄信同行。
毕竟,那些人是否出现还未可知,为此,拒绝单雄信同行未免太蠢了。
要想压服秦家寨的那个老狐狸秦伯,须得向他证明自己有着绝对的实力,如此,那老家伙才不敢妄动。单凭自己和徐世绩的那点人,仍然显得有些势单力薄,加上单雄信等人,情况就不同了。
单家乃是豪富之家,有着良田千亩,有着许多庄子,在瓦岗山下便有着一座,作为当家家主的单雄信外号赤发灵官,在东郡一地,声名赫赫,秦伯这个老狐狸不可能没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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