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九回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目录:化龙道| 作者:天花板| 类别:武侠仙侠
“拿我的宝剑来!”张敬又是一声断喝,就要下去会会他们,在车上干坐着,不去欺负人而被被人欺负,可不是他现在扮演的王曼王公子的秉性。
青衣婢女小琴立马从车厢壁上摘下一把镶嵌着各种灵石的宝剑,殷勤的道:“公子,你下手可要轻点,别把他们打死太多,不好交代。”
她的态度转变太快,无论是张敬还是王曼都有些不喜欢,但她的眼力劲实在太好,又十分淫1媚,床上功夫一流,简直就是天生的尤物,也令人讨厌不起来。
张敬冷哼一声,手握在她的皓腕上,顺势抚摸下去,虽然比不上飞燕和合德这对姐妹花的如雪肌肤,但也远超绝大多数普通人的滑1嫩了。最后握住宝剑,说一声:“雪肤和小琴陪我下去,其他人在马车里保护白夫人,不要乱动。”掀开车帘,就要下去。
“敬……王公子,你一定小心。”白氏自然知道眼前的男人就是她的儿子,只是用法术变了容貌,一着急,差点叫错。
张敬冲白氏点点头,没有多说,已经带着两女跳下马车。就看见王家的侍卫们已经在地上躺了一地,捂着腿或者胸,或者血流不止的脑袋不住惨嚎,不由脸色铁青,把宝剑从剑鞘里面抽出来,就是一道奇冷无比的寒光射出,令周围的温度骤降十数度。
“这剑,是霜角剑嘛,果然名不虚传!”被剑光所指的魁梧巨汗把两把宣花斧提起挡在胸前,满脸惊奇、懊恼道;“不错,不错,可惜落在一个小白脸手中,明珠暗投了。”
“是吗?”张敬原先还以为只是一把普通人用的凡剑,顶多锋利点,却没想到居然是一柄练气士们用的宝剑,握之,感觉奇寒无比,要不是他体内血液里混杂着十分之一的龙血,神妙无比,冷不防之下,恐怕也要被冻僵一会,才能化解。
这霜角剑虽然比不得变形级的飞剑,但也十分难得了,张敬随手抖出两朵剑花,断喝道:“竟敢打伤我家这么多侍卫,真以为皇后的娘家没人吗?”挥剑直取那魁梧大汉的项上人头,剑刚挥去,就有一道寒光先激射了过去。
那魁梧大汉不敢怠慢,连忙舞动宣花斧格挡,当当当几声脆响,斧身上已然冻结了一层寒冰,几乎快把他的手指都给冻结。
“队长,你没事吧?”他身后穿着大红披风的绣衣使者们个个如狼似虎,从百万之众的大汉朝士卒中脱颖而出,最不济的都拥有‘武士’的实力,把一身皮肤,筋膜锻炼的刀枪不入,水火难伤。
而能做他们头头的自然只有更加强悍的人,魁梧大汉就是高他们一级的‘武师’,早把皮膜锻炼好,现在正炼骨头。因此本来只有一米八八的他,第二次发育,身高暴涨到两米以上,手指骨节更是粗大无比,舞动三百多斤精钢炼制成的宣花斧就跟筷子一样轻松。
直觉在手下面前丢了面子,魁梧大汉怒喝一声:“你们围在外面,别让人跑了。”就旋转着宣花斧,朝着张敬劈去,左右两边的方向完全相反,于他来说举重若轻,十分容易。别看他吨位重,脚下却十分轻盈,暗藏杀招,任何敢小看的人都死了。
那些绣衣使者得令之后分散开,把受伤躺地的王家侍卫们都包围在内,为他们的队长大声加油。在外面更围着一层又一层不怕死的帝都居民,看着这场难得的大战,叫声就更加热闹了。
张敬舞动霜角剑,跳跃如灵猴,发挥出以快打慢的方法,忽东忽西,忽左忽右,陡然一下从魁梧大汉舞得密不透风的斧影中穿越过去,反手就是一剑,正中他的屁股。
啪一声响,瞬息间就被霜角剑上的寒气侵入,连同猎猎飞舞的大红披风都冻结在内,组成一个又白又红又大的冰块屁股,不由停在原地,哈哈大笑道:“你就这点本事,也敢拦我的马车搜查,真是笑话。”
“小子,有种不要跑。”那魁梧大汉气得脸色通红,他好歹也是统领着五个什长,十个伍长,五十个士卒的大队长,凭着实力一刀一枪争取来的,就是对上那些百人将,牙门将,也没有败得这么窝囊的,厉喝一声,反身施展出《猪突神功》,一下子突进到张敬面前,双斧恶狠狠劈下!
说实话,张敬都没有看清他是怎么到面前,只觉得眼前一花,两把吹毛断发的斧头就已经到了头上,即将劈掉自己的脑壳!外面爆起一阵惊呼声,很多人都侧过头,不敢看那飞溅的鲜血和脑浆。那些绣衣使者们只觉屈辱无比,默不作声,等看到老大发威,顿时热血沸腾,从难堪中的沉默爆发出来,大叫大骂道:
“队长牛叉,杀死他,杀死他。”
“砍下他吃饭的家伙。”
……
对他们这些天之骄子,自命为大汉朝支柱的绣衣使者们来说,别说什么王孙贵族的亲戚,就是本人,说杀也就杀了,大不了十八年后在做个好汉。何况人是大队长杀的,怪罪不到他们头上。
“小心公子!”
在一片诅咒中,张敬也听到了两声极微弱的女声在提醒自己,不由一笑,就在千钧一发之际,举起霜角剑生生挡住了两柄宣花斧的砍击。
“怎么可能?啊啊啊,给我去死吧!”魁梧大汉满脸不敢相信,红着眼,咬着牙,使出了吃奶的劲把宣花斧下压,霜角剑一个支持不住,顺势就能将张敬也给劈成两半。
喧闹无比的四周骤然变得十分安静,紧张的看着僵持在一起的两人,大气都不敢喘,生怕惊扰了他们。
张敬笑嘻嘻的扫了四周一眼,最后看向把力气全部使出,闹得脸红脖子粗,青筋毕冒的魁梧大汉,反问道;“为什么不可能?”陡然间怒喝道:“还是让我先送你上路吧!”飞起一脚,对准他的膝盖骨,最柔软的腹部,胸膛,就如登梯子一样,踏了三下,每一下都发出沉闷至极的扑通声,借势腾空飞起,仰身后退,稳稳落地。
在看那魁梧大汉早已横飞出去,双脚把地面犁出长长的两条沟,却还是不能抵消传来的巨力,头先栽地,在地上乱滚起来,连连吐血,想爬起来却又爬不起来。
“队长!”那些绣衣使者赶忙抢过去扶起他。
雪肤和小琴也转到张敬身边,捂着怦怦跳的心脏,满是敬佩道:“公子,你的武功进步了许多哦,应该快到达练骨髓的大宗师境界了吧?”
张敬不置可否的点点头,这世界不但有练气士,也有以武入道的大神通者,人数还更多一些,毕竟前者对条件的要求非常之苛刻。而以武入道的要求就相对简单,只要是富家子弟,有足够的吃食,人又够勤奋,总是能有一些成就。
就算是贫家子弟,每天爬山砍柴,或者放牛时,抓住牛角较力,也能练就一副好身板。在去拜个师傅,或者从军,总能学到一点。其中最强者脱颖而出,说不定还能被兵家的人看上,传授兵法,当将军。再不济也能学习到高级武功,以后去当个绣衣使者什么的吃香喝辣,抢男霸女。
张敬以前就想过,如果不能顺利考入太学,就弃笔从戎,北上杀匈奴,南下打蛮夷,从马上挣一个大大的前程。幸好,他先碰上了火龙老祖,走上了更有前途的修仙道路,所以他虽然打了那个魁梧大汉,心中却很有感触。
奈何,那个魁梧大汉却只觉满腔愤怒,在手下的搀扶下,吃了几粒归元丹,暂时稳定住伤势,就指着张敬疯狂咆哮道:“杀,去给我杀了他。”
绣衣使者之间虽然以实力论尊卑,但那是在演武场上,平日里上头命令一下,却拒不执行的,就等着秋后处决吧!没办法,那些绣衣使者尽管看出张敬不好惹,却依然鼓胀起肌肉,把皮膜紧绷的好似金黄铠甲,大喝一声,从四面围拢过去,就要群起而攻。
张敬伸手把雪肤和小琴两个推到一边,舞着霜角剑,从容不迫的道:“来吧,发挥你们全部的实力,让我看看,绣衣使者们到底有多强!”
情势正要一触即发之际,突听一声震喝从城门里传出来,听着似乎很远,却不分大小的同时在所有人耳中响起,沉闷如雷。
“住手!”
几乎是声音一入耳,城门口便出现一只四蹄踏云的火云马,上坐着一位穿黄金盔甲的年轻骑士,目光所过之处,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低下头去,不敢和他目光相接,真真胆颤心惊。
唯有张敬不受影响,直视着他,不知道这是何方神圣,似乎是附声飞行,声音入耳,人便立至,快到一个极致。
长安城中果然能人辈出,高手如云啊!
那魁梧大汉一见,又惊又喜又是恐惧,挣开手下人,连滚带爬的跪倒在年轻骑士面前,鬼哭狼嚎道:“执金吾将军,您来得正好,我怀疑您下令海捕的那个杀人狂魔就在那辆马车里,这个自称是王家人的小白脸却死活不让我们搜查,必有古怪。”
“是执金吾将军,我的天,大家快跪下。”
“王家,是皇后娘娘的娘家人吗?”年轻骑士不急不缓的问道,正说间,有骑兵二百人,持枪甲士五百二十人,急速从城门里奔出,马蹄震处,尘土飞扬,他们的队形却丝毫也不显凌乱,飞快的前后簇拥在执金吾将军前后,严阵以待,气势喧天,都把目标对准了场中唯一还跪着的张敬。
就连一贯嚣张跋扈,镇杀一切的绣衣使者们都跪下了。
如标题。大官,我所愿也。美女,亦我所愿也。红票收藏,更是求之不得,辗转反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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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敬冷哼一声,手握在她的皓腕上,顺势抚摸下去,虽然比不上飞燕和合德这对姐妹花的如雪肌肤,但也远超绝大多数普通人的滑1嫩了。最后握住宝剑,说一声:“雪肤和小琴陪我下去,其他人在马车里保护白夫人,不要乱动。”掀开车帘,就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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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敬冲白氏点点头,没有多说,已经带着两女跳下马车。就看见王家的侍卫们已经在地上躺了一地,捂着腿或者胸,或者血流不止的脑袋不住惨嚎,不由脸色铁青,把宝剑从剑鞘里面抽出来,就是一道奇冷无比的寒光射出,令周围的温度骤降十数度。
“这剑,是霜角剑嘛,果然名不虚传!”被剑光所指的魁梧巨汗把两把宣花斧提起挡在胸前,满脸惊奇、懊恼道;“不错,不错,可惜落在一个小白脸手中,明珠暗投了。”
“是吗?”张敬原先还以为只是一把普通人用的凡剑,顶多锋利点,却没想到居然是一柄练气士们用的宝剑,握之,感觉奇寒无比,要不是他体内血液里混杂着十分之一的龙血,神妙无比,冷不防之下,恐怕也要被冻僵一会,才能化解。
这霜角剑虽然比不得变形级的飞剑,但也十分难得了,张敬随手抖出两朵剑花,断喝道:“竟敢打伤我家这么多侍卫,真以为皇后的娘家没人吗?”挥剑直取那魁梧大汉的项上人头,剑刚挥去,就有一道寒光先激射了过去。
那魁梧大汉不敢怠慢,连忙舞动宣花斧格挡,当当当几声脆响,斧身上已然冻结了一层寒冰,几乎快把他的手指都给冻结。
“队长,你没事吧?”他身后穿着大红披风的绣衣使者们个个如狼似虎,从百万之众的大汉朝士卒中脱颖而出,最不济的都拥有‘武士’的实力,把一身皮肤,筋膜锻炼的刀枪不入,水火难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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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敬不置可否的点点头,这世界不但有练气士,也有以武入道的大神通者,人数还更多一些,毕竟前者对条件的要求非常之苛刻。而以武入道的要求就相对简单,只要是富家子弟,有足够的吃食,人又够勤奋,总是能有一些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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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那个魁梧大汉却只觉满腔愤怒,在手下的搀扶下,吃了几粒归元丹,暂时稳定住伤势,就指着张敬疯狂咆哮道:“杀,去给我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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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手!”
几乎是声音一入耳,城门口便出现一只四蹄踏云的火云马,上坐着一位穿黄金盔甲的年轻骑士,目光所过之处,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低下头去,不敢和他目光相接,真真胆颤心惊。
唯有张敬不受影响,直视着他,不知道这是何方神圣,似乎是附声飞行,声音入耳,人便立至,快到一个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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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魁梧大汉一见,又惊又喜又是恐惧,挣开手下人,连滚带爬的跪倒在年轻骑士面前,鬼哭狼嚎道:“执金吾将军,您来得正好,我怀疑您下令海捕的那个杀人狂魔就在那辆马车里,这个自称是王家人的小白脸却死活不让我们搜查,必有古怪。”
“是执金吾将军,我的天,大家快跪下。”
“王家,是皇后娘娘的娘家人吗?”年轻骑士不急不缓的问道,正说间,有骑兵二百人,持枪甲士五百二十人,急速从城门里奔出,马蹄震处,尘土飞扬,他们的队形却丝毫也不显凌乱,飞快的前后簇拥在执金吾将军前后,严阵以待,气势喧天,都把目标对准了场中唯一还跪着的张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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