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大明福将关二郎 明朝政府机构,军队建制

明朝政府机构,军队建制

目录:大明福将关二郎| 作者:午夜醉书| 类别:都市言情

    一.中央政府机构

    1.内阁:按紫禁城四殿两阁入衔。中极殿大学士(原为华盖殿),建极殿大学士(原为谨身殿),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两阁者,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后以尚书或侍郎兼任大学士,入阁办事,称内阁大学士,累官正一品,掌票拟权。为首者称内阁首辅大学士,掌相权,为外廷百官之首。

    2.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按顺序)六部各设尚书一人,正二品。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郎中,各司一人,正五品,主事

    等。

    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

    户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报销,官员俸禄。

    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文化,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

    兵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

    刑部: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3.督察院: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4.六科: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督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从七品,给事中品级虽低,权利很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选拔,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的官员。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认为不妥可以封还,不予执行。

    5.五寺: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

    光禄寺―主管宴享

    太仆寺―管马

    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6.詹士府:詹士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詹士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7.太医院:太医院是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8.翰林院: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等的综合,翰林院的首长称为翰林学士正五品,侍读学士两人,侍讲学士两人,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正六品,修撰,从六品,考中状元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编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

    9.钦天监:掌观察天象,推算节气,制定历法。监正一人,正五品。监副一人,正六品。春夏中秋冬五官正各一人,正六品。灵台郎五人,从七品。

    二,地方政府机构

    1.省:明初当时全国设十三个省,为北直隶(大致为今天河北省),山东(兼管辽东,就是今天的辽宁省),山西,河南,陕西(今日的甘肃,宁夏,陕西三省,当时总称陕西),四川,云南,广西,广东,湖广(今湖北,湖南两省),福建,浙江,南直隶(今江苏,安徽两省)。永乐十一年,贵州建省。每省设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掌民政,司法,军事,互不统摄,对中央负责。后皇帝又派京官出巡各省,而生巡抚之名。初为临时差事,后为定制。巡抚为在三司之上,可节制三司。总督在明朝只是战时设置,掌管数省民政,军务。或专事专设(如总督河道,总督漕运等)。事毕复命。明廷通常派遣尚书,都御史,侍郎出任总督。

    2.道:由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的同僚分司管理部分专务或一至数府,州的民政,监察事务,此即被称为道。其名称不一,按系统划分,有布政分司道和按察分司道,按职掌划分,有分管专门事务的道和管辖地区(府州县)的道,后者又有分守道,分巡道,整饬兵备道之分。如管理户籍、赋役黄册的督册道,有分理学政的提督学道,管理驿递的驿传道等。

    3.府:明代除首都,陪都所在地府长官仍称尹外,一般都称知府。知府,正四品,知府同知,正五品。按纳税粮分:纳粮20万以上为上府,20万以下10万以上为中府,10万以下为下府,无粮的叫地府,全国150多个府。府上属省,下辖州,县。

    4.州:明代的州有两级别:直隶州和散州。直隶州属省,散州隶属府。知州属官有同知,通判,分别掌财政,刑法,治安等。

    5.县:最基层的政府机关。属府(直隶州),长官为知县,正七品(京县知县为正六品)助手有县丞,主簿。县丞协助知县管理县政,主簿管全县粮税,户籍。

    三.内廷机构

    明代宫廷置司礼监,内官监,御用监,司设监,御马监,神宫监,尚膳监,尚宝监,印绶监,直殿监,尚衣监,都知监等十二监,各设掌印太监等主管。掌侍奉皇帝及其家族。这管理皇室内务的十二个衙门,各有掌印太监一员,掌监事。

    1.司礼监:职权主要有三项,一是批答奏章,传宣谕旨,这是司礼监最重要的职权;二是总管有关宦官事务,司礼监不仅在各宦官机构中处于“第一署”的地位,而且实际上也居于总管、统领其他宦官机构的地位;三是兼顾其他重要官职,当时宦官系统的其他一些重要官职,如东厂提督、南京守备等,或专由司礼兼领,或为司礼外差,这也是司礼监职权的一个重要方面。明代的一些掌权太监,基本出于司礼监。如王振,汪直,刘瑾,冯保,魏忠贤等。

    2.内官监:主要掌管采办皇帝所用的器物,如围屏,床榻,桌柜等。

    3.御用监:掌造办宫迁所用围屏,床榻诸木器,以及紫檀,象牙,乌木,螺甸等玩器。

    4.司设监:掌管?簿,仪仗,围?,帐幔,雨具等。

    5.御马监:主管内府马政。

    6.神宫监:掌管太庙及各庙的洒扫及香灯等。

    7.尚膳监:掌管御膳,宫内食用和筵宴等。

    8.尚宝监:掌管宝玺,敕符,将军印信。

    9.印绶监:掌管古今通集库以及铁券,诰敕,贴黄,印信,图书,勘合,符验,信符等。

    10.直殿监:掌管各殿及廊庑洒扫之事。

    11.尚衣监:掌管皇帝的冠冕,袍服,靴袜等。

    12.都知监:起初负责各监行移,关知,勘合等事,后来专门跟随皇帝,负责导引清道。

    四.军事机构

    朱元璋统一全国后,采纳刘基建议,立军卫法,在全国建立卫所,控扼要害。中央设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改为五军(即中、左、右、前、后军)都督府,为最高军事机关,掌管全国卫所军籍。征讨、镇戍、训练等则听命于兵部。遇有战事,兵部奉皇帝旨意调军,任命领兵官,发给印信,率领从卫所调发的军队出征。战争结束,领兵官缴印于朝,官军各回卫所。这种统军权与调军权分离和将不专军、军不私将的制度,旨在保证皇帝对全队的控制。在地方,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置指挥使,为地方统兵长官。都司之下,在冲要地区的府(含直辖州)、县(州)置卫或设所。一般卫由卫指挥使率领,辖5个千户所,共5600人;千户所由千户率领,辖10个百户所,共1120人,百户所由百户带领,辖2个总旗,共112人;总旗辖5个小旗,共50人;小旗10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全国都司、卫所,共设都司17个、行都司3个、留守司1个、内外卫329个、守御千户所65个。

    京军与地方军明朝军队分为京军(亦称京营)和地方军两大部分。京军为全国卫军的精锐,平时宿卫京师,战时为征战的主力。洪武初年,京军有48卫。成祖迁都北京,京师接近前线,京军多达72卫,并正式成立了五军、三千、神机三大营。平时,五军营习营阵,三千营主巡哨,神机营掌火器,战时扈驾随征。以后,京军制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卫皇帝的侍卫亲军,如锦衣卫和金吾、羽林、虎贲、府军等12卫军,以及隶属御马监的武骧、腾骧、左卫和右卫等4卫营。

    五.特务机构

    1.锦衣卫:明朝时期的专有军事特务机构,其全名为“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前身为明太祖所创设之“御用拱卫司”以及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时改制之“仪鸾司”与二年(公元1369年)时改制“大内亲军都督府”。他们直接听命于皇上,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部分功能形同汉代的监察官司隶校尉和现代的宪兵、国家安全局及总统府参军长。也有参与收集军情、策反敌将的工作,类似于今天的CIA,如在朝鲜万历之战中收集了大量的日军军情。古人惯以朝廷鹰犬暗称呼锦衣卫与东厂,西厂(短暂存在过的特务机关)。

    2.东厂:明成祖于永乐十八年(1420年)设立东缉事厂(简称东厂),由亲信宦官担任首领。东厂是世界历史上最早设立的国家特务情报机关,其分支机构远达朝鲜半岛。地点位于京师(今北京)东安门之北(一说东华门旁)。明中叶后期锦衣卫与东厂,西厂并列,活动加强,常合称为“厂卫”。东厂权力在锦衣卫之上,只对皇帝负责,不经司法机关批准,可随意监督缉拿臣民,从而开明朝宦官干政之端。明代中后期经常出现宦官掌权,外廷大臣无人能与其抗衡的情况。就是这些掌权的太监既任司礼监掌印太监,掌朱批,又提督东厂,掌特务侦缉。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大明福将关二郎》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大明福将关二郎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错误/举报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