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五十四章
目录:神医王妃| 作者:久雅阁| 类别:玄幻奇幻
元闵翔本来就不打算隐瞒闫素素任何东西,只是觉得没有必要告诉闫素素,是以才从未主动提起过关于自己手下的事情,不过既然闫素素现在似乎有兴趣想知道,他自然也不会隐瞒:“京城四公子,都是我的人。大文学”
“哪四个?”
“你认得其中三个。”
闫素素微微震惊,她的交友面之狭隘,细细数来,身边也无非那么几个认得的人。
“蝶谷仙?任肖遥?残月?”
闫素素径自猜测道。
元闵翔点点头:“是,只是大家知道的,只有残月,其余两个,都是潜伏在暗处替我办事。”
“你为何要……雇养他们?”
“我们的关系,办事雇主和被雇佣的关系,与他们而言,我是救命恩人,肖遥的父亲,曾经在我父皇身边当差,后成了父皇眼里的红人,就被前朝丞相所害,弄的身败名裂诛灭九族,我救下的肖遥。而残月,他本是江南清花楼的小倌,因为不肯委身于当地县令公子被生生截了单腿,抛弃于郊外,也是我把他治好,并见那县令一家送入死牢,他性子清淡,平素里独来独往,嫌少和我来往,但是我若是有事,他是必定会来帮忙。大文学”
闫素素听的一愣一愣的,原来这每一个人,都有个这么跌宕起伏的人生。
那——“蝶谷仙呢?”
“至于他,不过是志趣相投罢了!”元闵翔嘴角弯起一个微微的弧度,对闫素素道,“最后一个,你不好奇吗?”
闫素素淡笑摇头:“你不是说了我不认识吗,既然不认识,知不知道也无妨了。”
“也罢,等他日你们有缘相见,我再给你们做介绍不迟,好了,天色不早了,我们先行回去,顺道我让人暗中调查下京城里可以的兄弟两人。今日掳走你的人,年纪大概几何?”
“三十出头,四十不到!”
“恩,我记下了!往后,你切不可一个人出来乱走,今日若不是我折了回来,你若是有个三长两短,你教我怎么办?”他嗔怨一句,对闫素素的疼爱溢于言表。
闫素素轻笑一声,倒还有心情和他开玩笑:“还能怎么办,凉拌吧!”
元闵翔做事就要挥手来掐她的脸,被她巧妙躲过,咯咯娇笑起来:“别闹了,回家吧,明月该急死了!”
“是该回家了,对了,过三日,母后会邀众妃嫔进宫赏花,也给你派了帖子,我已经叫锦绣坊给你赶制衣裳了,我的女人,当天一定要艳压群芳,从容貌身段,到衣着行头,都要是最出彩的。大文学”他的眼底,泛着浓烈的宠溺骄傲之色,闫素素嗔笑一声,轻推了元闵翔一把:“死爱面子。”
元闵翔纹丝未动,笑道:“所以,这个面子,你可要给足我,我要你人比花娇,非但将那日所有的女人都给比下去,还要将那满院子的鲜花都给比的没了颜色。”
最后几个字,是暧昧的喷吐在闫素素的耳垂的,惹的闫素素耳朵根痒痒的,直发笑。
回了王府,明月果真是急的快哭了,闫素素对她也是心怀愧疚的,虽然不喜欢明月的聒噪,但是知道自己今日若当真出了什么事,明月定然难逃其责,少不了一顿惩罚。
闫素素自我批评了一番,这次的事情做的有些任性了,太不顾及别人的立场了。
是以这之后的两天,闫素素对明月不再如往日那般冷淡,明月也算是因祸得福,多多少少讨的了闫素素的欢心,而不至于每次多嘴都会遭闫素素嫌恶了。
三月初十,御花园。
艳阳高照,百花吐芳,姹紫千红,遥遥看去,如同一匹上好的织锦,绿色的缎面上,绣制着五彩缤纷的彩色花朵,或抱作一团,或傲然独立,或含苞欲放,或一枝独秀,或玎玲一串,或芬芳满枝。
与这百花争艳的,当属穿梭在花丛中的燕瘦环肥,莺莺燕燕了。
赏花节,定在了初十,闫素素起了个大早,在明月的伺候下收拾停当,衣衫华丽,妆容精致,饰物高贵,整个人看上去气质优雅出尘,又不显得情素不应景。
进宫后就被引路的宫女带去了御花园,她去的时候时间尚早,御花园的听雨亭中,只坐了三三两两个妃子嫔子在闲聊,见着她,互相少不了一番寒暄。
闫素素对于这几个人,眼生的很,她们倒都知道她就是闵王妃,一个个热络的与她攀谈,她只莞尔浅笑,一一礼貌回应。
待得人渐渐多起来后,大家三五成群的聚作一团,或作诗吟曲,或谈论家常,闫素素才得了空闲,一个人在御花园里随处的闲逛起来。
太后是到了辰时三刻才到了,今日的她一眼便可见精心打扮过。
芊芊十指尽染蔻丹,小指上带着一个纯金的指套,指套上镂刻着精美的图案,随着她每一下摆手,都会再每个人脸上,投射下一道耀眼的金光。
身上着着一件翠绿色烟纱碧霞罗,金红色的牡丹散满了整条裙子,裙摆长长的拖曳在地上,由连个小宫女一人一边小心的提着。
最为出彩的地方,莫过于她的头饰了,只见她低垂的鬓发间斜插着一朵镶嵌珍珠碧玉步摇,头顶用一支水晶钗子,固定着一把巧夺天工的檀木香扇子,一头乌发,用一排饱满的珍珠钩子,一缕缕的固定在扇骨上,发丝表层,显然是抹了发油,如今在太阳光下,这一头黑发油光闪亮,烨烨生辉。
太后保养得体,已是半百年纪,却依然如同二十几岁的少妇。
那风髻露鬓,娥眉春眸,如温玉般柔光若腻的肌肤,还有不点而赤的樱桃小嘴,教她站在着一群媳妇中间,看上去倒更像是大家的姐妹。
爱溜须拍马者,适时上去称赞太后今日的装扮。
闫素素只随众站在人群外围,淡若清风。
“哪四个?”
“你认得其中三个。”
闫素素微微震惊,她的交友面之狭隘,细细数来,身边也无非那么几个认得的人。
“蝶谷仙?任肖遥?残月?”
闫素素径自猜测道。
元闵翔点点头:“是,只是大家知道的,只有残月,其余两个,都是潜伏在暗处替我办事。”
“你为何要……雇养他们?”
“我们的关系,办事雇主和被雇佣的关系,与他们而言,我是救命恩人,肖遥的父亲,曾经在我父皇身边当差,后成了父皇眼里的红人,就被前朝丞相所害,弄的身败名裂诛灭九族,我救下的肖遥。而残月,他本是江南清花楼的小倌,因为不肯委身于当地县令公子被生生截了单腿,抛弃于郊外,也是我把他治好,并见那县令一家送入死牢,他性子清淡,平素里独来独往,嫌少和我来往,但是我若是有事,他是必定会来帮忙。大文学”
闫素素听的一愣一愣的,原来这每一个人,都有个这么跌宕起伏的人生。
那——“蝶谷仙呢?”
“至于他,不过是志趣相投罢了!”元闵翔嘴角弯起一个微微的弧度,对闫素素道,“最后一个,你不好奇吗?”
闫素素淡笑摇头:“你不是说了我不认识吗,既然不认识,知不知道也无妨了。”
“也罢,等他日你们有缘相见,我再给你们做介绍不迟,好了,天色不早了,我们先行回去,顺道我让人暗中调查下京城里可以的兄弟两人。今日掳走你的人,年纪大概几何?”
“三十出头,四十不到!”
“恩,我记下了!往后,你切不可一个人出来乱走,今日若不是我折了回来,你若是有个三长两短,你教我怎么办?”他嗔怨一句,对闫素素的疼爱溢于言表。
闫素素轻笑一声,倒还有心情和他开玩笑:“还能怎么办,凉拌吧!”
元闵翔做事就要挥手来掐她的脸,被她巧妙躲过,咯咯娇笑起来:“别闹了,回家吧,明月该急死了!”
“是该回家了,对了,过三日,母后会邀众妃嫔进宫赏花,也给你派了帖子,我已经叫锦绣坊给你赶制衣裳了,我的女人,当天一定要艳压群芳,从容貌身段,到衣着行头,都要是最出彩的。大文学”他的眼底,泛着浓烈的宠溺骄傲之色,闫素素嗔笑一声,轻推了元闵翔一把:“死爱面子。”
元闵翔纹丝未动,笑道:“所以,这个面子,你可要给足我,我要你人比花娇,非但将那日所有的女人都给比下去,还要将那满院子的鲜花都给比的没了颜色。”
最后几个字,是暧昧的喷吐在闫素素的耳垂的,惹的闫素素耳朵根痒痒的,直发笑。
回了王府,明月果真是急的快哭了,闫素素对她也是心怀愧疚的,虽然不喜欢明月的聒噪,但是知道自己今日若当真出了什么事,明月定然难逃其责,少不了一顿惩罚。
闫素素自我批评了一番,这次的事情做的有些任性了,太不顾及别人的立场了。
是以这之后的两天,闫素素对明月不再如往日那般冷淡,明月也算是因祸得福,多多少少讨的了闫素素的欢心,而不至于每次多嘴都会遭闫素素嫌恶了。
三月初十,御花园。
艳阳高照,百花吐芳,姹紫千红,遥遥看去,如同一匹上好的织锦,绿色的缎面上,绣制着五彩缤纷的彩色花朵,或抱作一团,或傲然独立,或含苞欲放,或一枝独秀,或玎玲一串,或芬芳满枝。
与这百花争艳的,当属穿梭在花丛中的燕瘦环肥,莺莺燕燕了。
赏花节,定在了初十,闫素素起了个大早,在明月的伺候下收拾停当,衣衫华丽,妆容精致,饰物高贵,整个人看上去气质优雅出尘,又不显得情素不应景。
进宫后就被引路的宫女带去了御花园,她去的时候时间尚早,御花园的听雨亭中,只坐了三三两两个妃子嫔子在闲聊,见着她,互相少不了一番寒暄。
闫素素对于这几个人,眼生的很,她们倒都知道她就是闵王妃,一个个热络的与她攀谈,她只莞尔浅笑,一一礼貌回应。
待得人渐渐多起来后,大家三五成群的聚作一团,或作诗吟曲,或谈论家常,闫素素才得了空闲,一个人在御花园里随处的闲逛起来。
太后是到了辰时三刻才到了,今日的她一眼便可见精心打扮过。
芊芊十指尽染蔻丹,小指上带着一个纯金的指套,指套上镂刻着精美的图案,随着她每一下摆手,都会再每个人脸上,投射下一道耀眼的金光。
身上着着一件翠绿色烟纱碧霞罗,金红色的牡丹散满了整条裙子,裙摆长长的拖曳在地上,由连个小宫女一人一边小心的提着。
最为出彩的地方,莫过于她的头饰了,只见她低垂的鬓发间斜插着一朵镶嵌珍珠碧玉步摇,头顶用一支水晶钗子,固定着一把巧夺天工的檀木香扇子,一头乌发,用一排饱满的珍珠钩子,一缕缕的固定在扇骨上,发丝表层,显然是抹了发油,如今在太阳光下,这一头黑发油光闪亮,烨烨生辉。
太后保养得体,已是半百年纪,却依然如同二十几岁的少妇。
那风髻露鬓,娥眉春眸,如温玉般柔光若腻的肌肤,还有不点而赤的樱桃小嘴,教她站在着一群媳妇中间,看上去倒更像是大家的姐妹。
爱溜须拍马者,适时上去称赞太后今日的装扮。
闫素素只随众站在人群外围,淡若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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