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目录:穿越之叫兽档案| 作者:夏以| 类别:都市言情
公元1113年,政和三年,北宋苏州城。
静夜,天阶凉如水。照得荷花池芳气袭人。
我躺在茅草棚里头,听着蛙鸣蝉叫。回想起这两个月的经历,实在惆怅。
两个月前,我本该出现在马尔代夫海滩,享受我的浪漫假期。没想到一觉醒来,竟回到千年前的宋朝。
不得不说,实地感受着这纯天然无污染的古代历史人文风景,的确比蹲在博物馆和一群老头研究那作古的尸体和发霉的钱币来得有趣且真切。只是,到现在还未归,我的假期怕是早已透支到2012年了。
作为法医学心理学双料博士,我一直觉得自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光环笼罩下唯物的无神论者,但是,当这一系列不可解释的天雷勾地火的,俗称闯鬼,学名叫做“穿越”事件降临在我头上的时候,我对信仰甚至自身产生了强烈的怀疑。
回忆逆流,那日月光也是甚亮,我睁眼,看见一白胡老头摇了把扇子乐呵呵的瞧着我,我淡定的抬手示意他过来,反手拍上他的脑门,老头气的脸通红,我手也拍红了,生疼。这才相信,原来不是做梦。
救命恩公复姓公孙,扬州城知名书院亦道的院长,公孙老头花了半天的时间向我讲解亦道书院的优良传统与培养的各位仕途名人,如此这般,总结起来,绕不过“我是如此牛,我的书院更是牛”的意思。
我心底默默淌过两行面条宽泪。其实我只是想知道现在的年代与地点。
公孙老头说得情真意切我也不好拂了他的意,强撑着疲惫的身子边听边悄悄的分析自己的处境。
当大学讲师前,曾在警局干过一年,我对血异常敏感,听得老头说我是在城外山坡上被他捡回来的,浑身血迹斑斑,我低头看了眼床前的绣花鞋,稀泥搅和烂的不成样,看样子是走了很长的路,衣服上几道较大的伤口应该是利刃所伤,手掌胳膊等□的皮肤满是伤痕,似乎是被沿途的树枝荆棘划破。皮肤细腻白嫩,应该是位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我很快清楚的认识到,这个身体的主人,被人追杀,逃命途中被公孙老头救得。
饶是清冷理智如我,在听到公孙老头接下来的话时,额上青筋也是蹦了几蹦。
他说,我已经怀有3月身孕。
为什么我一个黄花大闺女,穿过来竟直接跳过恋爱成婚甚至洞房的步骤,直接当了个夫不详的孕妇。
回忆结束。
我起身,挺着5个月大肚懒洋洋的往屋里走。
公孙独身,不方便让我这个来路不明的孕妇住他家,我也担心这个身体的仇家随时会找上门,于是便向他讨了这西城外面的小屋。
有山有水有莲子,倒是自有一番趣味。
夜深露重,小屋里头摇曳的光芒如豆,我很坚持在家里一定要点蜡烛,因为那一丝的温暖是我在这个世界唯一的期待。
推开门,我便看到了他。
一袭玄色锦袍,优雅的坐在我家凳子品着我家的茶。一双桃花眼似笑非笑的看着我,最令人惊叹的是,他的眸竟是澄澈的墨绿色,如同最纯粹的宝石。
我亦是淡然坐在他的对面,心想输人不输阵。其实,在我佯装镇静无比的皮表下,跳动着一颗不甚镇定的心。
倒水,品茶,我做的像模像样,脑中却浮现两个选项:
A他是孩子的爹B他是来追杀我的杀手
我希望他是A,因为他长得实在好看,微挑的嘴角,三分傲气,三分不羁,三分沉稳,一分邪气,十分完美。
后来,我可以确定他不是B,但是至今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A。
我俩就这样互瞪到半夜,谁也不开口。我担心他认识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一开口岂不就露陷?眼见着天边就快鱼肚白,我一怀胎五月孕妇,哪经得起这般折腾,拾掇拾掇我便绕到屏风后爬上床睡觉去了。
临走的时候,瞥见男人端茶杯的手抖了一抖。
迷糊中听到窸窸窣窣脱衣服的声音,我眯着眼,瞧见男人自觉的脱了外衣躺上床,我亦自觉的往床里头缩了缩,只是这一缩,就缩到墙壁上趴着。
男人大手一伸将我提了出来,小心护在胸前,闭上眼,睡觉。
我刚开始还如临大敌,后来一想,他长得这般衣冠楚楚,不至于对一个孕妇上下其手,他这般坦然,许是这个身体的丈夫,最重要的是,我真的好困,于是很快就在男人的怀里睡去。
这一觉,竟是我到北宋以来睡得最安稳的一次,睁眼时,已是中午时分。
男人神清气爽坐在桌前看我从公孙老头处搜罗来的书籍。
这简直就是雀占鸠巢。我叹口气,认命的去厨房做饭。
两碟菜上桌,男人优雅的拿起筷子,尝了一口,评论:“这鲢鱼还未剥鳞破肚就上桌,倒是个新鲜的做法。”
我从善如流:“胎儿需要营养。”
再尝另外一盘:“青椒炒的不错,就是萝卜块还有些生硬,欠些火候。”
我点点头:“下次我炖萝卜汤试试。”
男人不再说话,埋头吃了两碗饭。
人都说,活着就是为了吃饭,我却觉得,吃饭只是为了活着。任凭你山珍海味龙虾熊掌下肚,最后还不是化作更护花。
看着男人吃得如此淡然,我感叹,在这繁华浮夸的世界,好不容易找到个与我志趣相投的知己,心自得意,只是之后的几个月,每日三餐都是他在准备,不许我再接近厨房半步。
我甚是惆怅,不过他的手艺确实了得,简单的家常菜都让我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下去。只是,他惯坏了我的心,惯坏了我的胃,幸福只是这短短数月,遗憾与回忆却要常伴此生,如此,我倒宁愿当初并不曾相遇。不曾拥有,就不必在意失去。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若他真是我肚里孩子的爹就好了。这样,我就可以心安理得的享受着他的一切,不必日日担心他随时会像一阵风离开,了无痕迹。
他做的比一个爹爹还好,我们很少说话,举止间却是默契十足。这常常让我产生错觉,以为我们真的是一对夫妻。
我说:“我叫胡一。”
他说:“我叫胡立。”
我说:“我真叫胡一。”
他笑:“我真叫胡立。”
……
肚子越来越大,我亦是越来越嗜睡,几乎日日都在床上度过。他总是会小心翼翼陪着我,替我点亮温暖的烛光,偶尔带我去荷花池边散心。
我不是没有怀疑过,如此优秀的男人,为何要留在我这么一个姿色中上身份不明的孕妇身边,可是孤单无助的我只能装鸵鸟,把脑袋埋在沙里,尽力吸取这飘渺的温暖。
我不想问他是不是这个身子的夫君,也不想知道到底是谁要杀这个身体,更不想知道这个身子的身份。现在的我只想活着,平安的生下这个孩子,坚强的活着。
临近产期,我依旧混混沉沉躺在茅草屋下看凋零的荷花,枯枝残叶,老藤昏鸦。
胡立端了碗桃花羹送到我嘴边,道:“这桃花瓣是春日里采摘埋在酒酿中保存至今的,带些酒香,你且尝尝。”
半碗桃花羹下肚,我心头已泛上丝丝醉意。
月光如注,双影成俦。醉眼朦胧,我伸手拂过胡立飘渺的面庞,蓝宝石般的眸眼看不真切,我喃喃自语:“你会走吗?”
“不。”
天旋地转,白色的月光化作粉红,胡立凉薄的唇轻轻吻上我的,我亦只是傻笑,沉醉在这浅吻里头。
从此我便失去了他的消息,仿若一阵风,卷起我心头夭夭桃瓣,酒酿桃花羹的甘醇苦涩,时时萦绕散不去。
公元1113年,政和三年冬,我顺利诞下男婴,母子平安,我给儿子取名胡立。
静夜,天阶凉如水。照得荷花池芳气袭人。
我躺在茅草棚里头,听着蛙鸣蝉叫。回想起这两个月的经历,实在惆怅。
两个月前,我本该出现在马尔代夫海滩,享受我的浪漫假期。没想到一觉醒来,竟回到千年前的宋朝。
不得不说,实地感受着这纯天然无污染的古代历史人文风景,的确比蹲在博物馆和一群老头研究那作古的尸体和发霉的钱币来得有趣且真切。只是,到现在还未归,我的假期怕是早已透支到2012年了。
作为法医学心理学双料博士,我一直觉得自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光环笼罩下唯物的无神论者,但是,当这一系列不可解释的天雷勾地火的,俗称闯鬼,学名叫做“穿越”事件降临在我头上的时候,我对信仰甚至自身产生了强烈的怀疑。
回忆逆流,那日月光也是甚亮,我睁眼,看见一白胡老头摇了把扇子乐呵呵的瞧着我,我淡定的抬手示意他过来,反手拍上他的脑门,老头气的脸通红,我手也拍红了,生疼。这才相信,原来不是做梦。
救命恩公复姓公孙,扬州城知名书院亦道的院长,公孙老头花了半天的时间向我讲解亦道书院的优良传统与培养的各位仕途名人,如此这般,总结起来,绕不过“我是如此牛,我的书院更是牛”的意思。
我心底默默淌过两行面条宽泪。其实我只是想知道现在的年代与地点。
公孙老头说得情真意切我也不好拂了他的意,强撑着疲惫的身子边听边悄悄的分析自己的处境。
当大学讲师前,曾在警局干过一年,我对血异常敏感,听得老头说我是在城外山坡上被他捡回来的,浑身血迹斑斑,我低头看了眼床前的绣花鞋,稀泥搅和烂的不成样,看样子是走了很长的路,衣服上几道较大的伤口应该是利刃所伤,手掌胳膊等□的皮肤满是伤痕,似乎是被沿途的树枝荆棘划破。皮肤细腻白嫩,应该是位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我很快清楚的认识到,这个身体的主人,被人追杀,逃命途中被公孙老头救得。
饶是清冷理智如我,在听到公孙老头接下来的话时,额上青筋也是蹦了几蹦。
他说,我已经怀有3月身孕。
为什么我一个黄花大闺女,穿过来竟直接跳过恋爱成婚甚至洞房的步骤,直接当了个夫不详的孕妇。
回忆结束。
我起身,挺着5个月大肚懒洋洋的往屋里走。
公孙独身,不方便让我这个来路不明的孕妇住他家,我也担心这个身体的仇家随时会找上门,于是便向他讨了这西城外面的小屋。
有山有水有莲子,倒是自有一番趣味。
夜深露重,小屋里头摇曳的光芒如豆,我很坚持在家里一定要点蜡烛,因为那一丝的温暖是我在这个世界唯一的期待。
推开门,我便看到了他。
一袭玄色锦袍,优雅的坐在我家凳子品着我家的茶。一双桃花眼似笑非笑的看着我,最令人惊叹的是,他的眸竟是澄澈的墨绿色,如同最纯粹的宝石。
我亦是淡然坐在他的对面,心想输人不输阵。其实,在我佯装镇静无比的皮表下,跳动着一颗不甚镇定的心。
倒水,品茶,我做的像模像样,脑中却浮现两个选项:
A他是孩子的爹B他是来追杀我的杀手
我希望他是A,因为他长得实在好看,微挑的嘴角,三分傲气,三分不羁,三分沉稳,一分邪气,十分完美。
后来,我可以确定他不是B,但是至今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A。
我俩就这样互瞪到半夜,谁也不开口。我担心他认识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一开口岂不就露陷?眼见着天边就快鱼肚白,我一怀胎五月孕妇,哪经得起这般折腾,拾掇拾掇我便绕到屏风后爬上床睡觉去了。
临走的时候,瞥见男人端茶杯的手抖了一抖。
迷糊中听到窸窸窣窣脱衣服的声音,我眯着眼,瞧见男人自觉的脱了外衣躺上床,我亦自觉的往床里头缩了缩,只是这一缩,就缩到墙壁上趴着。
男人大手一伸将我提了出来,小心护在胸前,闭上眼,睡觉。
我刚开始还如临大敌,后来一想,他长得这般衣冠楚楚,不至于对一个孕妇上下其手,他这般坦然,许是这个身体的丈夫,最重要的是,我真的好困,于是很快就在男人的怀里睡去。
这一觉,竟是我到北宋以来睡得最安稳的一次,睁眼时,已是中午时分。
男人神清气爽坐在桌前看我从公孙老头处搜罗来的书籍。
这简直就是雀占鸠巢。我叹口气,认命的去厨房做饭。
两碟菜上桌,男人优雅的拿起筷子,尝了一口,评论:“这鲢鱼还未剥鳞破肚就上桌,倒是个新鲜的做法。”
我从善如流:“胎儿需要营养。”
再尝另外一盘:“青椒炒的不错,就是萝卜块还有些生硬,欠些火候。”
我点点头:“下次我炖萝卜汤试试。”
男人不再说话,埋头吃了两碗饭。
人都说,活着就是为了吃饭,我却觉得,吃饭只是为了活着。任凭你山珍海味龙虾熊掌下肚,最后还不是化作更护花。
看着男人吃得如此淡然,我感叹,在这繁华浮夸的世界,好不容易找到个与我志趣相投的知己,心自得意,只是之后的几个月,每日三餐都是他在准备,不许我再接近厨房半步。
我甚是惆怅,不过他的手艺确实了得,简单的家常菜都让我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下去。只是,他惯坏了我的心,惯坏了我的胃,幸福只是这短短数月,遗憾与回忆却要常伴此生,如此,我倒宁愿当初并不曾相遇。不曾拥有,就不必在意失去。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若他真是我肚里孩子的爹就好了。这样,我就可以心安理得的享受着他的一切,不必日日担心他随时会像一阵风离开,了无痕迹。
他做的比一个爹爹还好,我们很少说话,举止间却是默契十足。这常常让我产生错觉,以为我们真的是一对夫妻。
我说:“我叫胡一。”
他说:“我叫胡立。”
我说:“我真叫胡一。”
他笑:“我真叫胡立。”
……
肚子越来越大,我亦是越来越嗜睡,几乎日日都在床上度过。他总是会小心翼翼陪着我,替我点亮温暖的烛光,偶尔带我去荷花池边散心。
我不是没有怀疑过,如此优秀的男人,为何要留在我这么一个姿色中上身份不明的孕妇身边,可是孤单无助的我只能装鸵鸟,把脑袋埋在沙里,尽力吸取这飘渺的温暖。
我不想问他是不是这个身子的夫君,也不想知道到底是谁要杀这个身体,更不想知道这个身子的身份。现在的我只想活着,平安的生下这个孩子,坚强的活着。
临近产期,我依旧混混沉沉躺在茅草屋下看凋零的荷花,枯枝残叶,老藤昏鸦。
胡立端了碗桃花羹送到我嘴边,道:“这桃花瓣是春日里采摘埋在酒酿中保存至今的,带些酒香,你且尝尝。”
半碗桃花羹下肚,我心头已泛上丝丝醉意。
月光如注,双影成俦。醉眼朦胧,我伸手拂过胡立飘渺的面庞,蓝宝石般的眸眼看不真切,我喃喃自语:“你会走吗?”
“不。”
天旋地转,白色的月光化作粉红,胡立凉薄的唇轻轻吻上我的,我亦只是傻笑,沉醉在这浅吻里头。
从此我便失去了他的消息,仿若一阵风,卷起我心头夭夭桃瓣,酒酿桃花羹的甘醇苦涩,时时萦绕散不去。
公元1113年,政和三年冬,我顺利诞下男婴,母子平安,我给儿子取名胡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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